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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秋良: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发展工人党员探析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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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进军,中共解放的城市越来越多。为了尽快适应和建设城市,中共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展党员和建设党的基层组织的经验运用到城市建党中,尤其强调重点发展工人党员,并于1950年5月提出“在三年到五年内要从产业工人中接收三分之一的人入党”。这一目标的提出,体现了中共希望增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凸显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想法,同时也是中共巩固城市政权的必然选项。目前学界较多关注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建党工作,关于城市建党的研究较少。本文聚焦城市建党过程中发展工人党员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调适,探讨发展1/3工人入党的目标所体现的政治理念、现实考量及其与组织建设实践之间存在的矛盾。
  一、城市工作必须依靠工人阶级
  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和建设城市的任务对于中共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考验。正如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所说:“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城市远比农村复杂,仅从社会结构来说,就有工厂主、工人、商人、小店员、手工业者、城市贫民、难民、帮会、隐蔽的特务分子以及其他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深受国民党宣传的影响,对中共的态度较为模糊和混乱,甚至充满怀疑。城市工作千头万绪,为稳定新政权,中共需要争取大多数人的支持。那么,进入较为陌生的城市,中共应该依靠谁来开展城市工作呢?
  答案似乎不言自明。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中共,当然是依靠工人阶级。但一些党员干部并不这样认为,尤其是农民出身的或在农村中工作已久的干部对工人有看法,甚至有抵触情绪。论功劳,他们认为工人没有为战争作出牺牲,不出勤务,对革命没作贡献,“十年内乱,万里长征,十四年抗战,三年自卫战争皆为农民一手打天下,工人贡献很少,没有功劳”。论立场,他们指责工人为敌人造枪炮,是帮助敌人打农民,甚至提出要在工人中开展“挖蒋根”运动。论革命实践,他们认为中共是“穷人党”,在农村领导农民翻身分土地,进城后也要领导城市穷人分房子,因而贫农是城市的主要依靠者。论思想,他们看不起工人,认为工人思想落后,政治觉悟低,吃得较好,穿着不朴素。党内有这些看法并不奇怪,因为中共长期在农村从事革命斗争,战争的物资消耗主要来自农业,兵源主要由农民补充,战争的后勤保障主要依靠广大农村。这些情况反映在党员构成上,则是农民出身的党员在党内占绝对多数。据1949年下半年的统计,在326万余名地方党员中,农民成分占83%,工人成分仅占5.87%。因此,对于城市依靠谁的问题,中央要统一全党思想。这既是中共开展城市工作必须作出的回答,也是党员干部进城后需要对工人阶级进行再认识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早在1949年1月11日,负责中央组织部工作的安子文在给毛泽东的工作报告中就已提到。他说,由于长期处在农村环境,党内成分主要是农民与知识分子,他们同城市无产阶级不是根本没有接触过,就是已经脱离了很久。因此要重新教育进城的干部,使他们懂得管理城市与依靠无产阶级,特别要注意在城市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这是“摆在今天议事日程上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于城市的依靠力量作出了明确回答。毛泽东指出:“在城市斗争中,我们依靠谁呢?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不是依靠工人阶级,而是依靠贫民群众。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对这些糊涂思想要进行批判,“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刘少奇也指出,在管理城市的问题上有一个依靠谁的问题。中国共产党过去与工人有较多联系,后来被迫转入乡村。虽然党在城市中保存着相当可观的地下力量,但党同工人的直接联系无疑减弱了,对工人的面貌也不熟悉了。全党要加强工人工作,使工人成为完全可靠的依靠力量,并建立工会,发展党的组织,这样“工人群众就成为最可靠的力量,并且同我们互相了解”。任弼时更为明确地指出,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到城市,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以城市为重点,“基本意思就是依靠工人阶级,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这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过去由城市转到农村不容易,现在由乡村转入城市也有不少困难。他以石家庄为例指出,接管遇到的困难就是不了解城市,不熟悉工业,造成党的工作的被动。后来提出“依靠工人阶级、生产长一寸”的口号,才大大提高了工人的积极性,基本恢复了生产,稳定了城市秩序。
  对于中央多次强调城市工作要明确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各中央局、分局和省市非常重视。1950年12月,邓小平在西南局城市工作会议上除传达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作指示外,还特别指出,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工人阶级的作用,从政治上、文化上、生活和物质福利上关心他们。依靠工人阶级必须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同时贯彻到各部门中。广州市委坚决执行中央和中南局的指示,要求全体党员树立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处处为工人利益着想。广西在城市接管工作中也遇到依靠谁的问题,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克服了认为工人落后的错误思想,认识到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在革命运动中的领导作用。
  依靠工人阶级,对于中共和接管城市的干部来说,是一项极为现实和重要的工作。虽然中共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由于革命环境的特殊性,城市工人阶级长期与农村根据地的革命斗争存在疏远,对党的建设情况了解比较有限。但新政权建立后,不仅城市建设必须依靠工人阶级,而且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这说明无论是政治建设还是经济建设,都需要中共帮助工人提高对新政权的认识,增强他们的阶级意识,在组织上团结他们,大量吸收工人积极分子入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贯彻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扩大党的阶级基础。
  二、公开建党与积极、慎重地发展工人党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与城市工人阶级的联系因革命形势的变化而明显不同。党成立之初,工作重心是在城市建立产业工会,发展工人党员,领导工人运动,与工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以农村为根据地开展革命斗争。在解放城市的过程中,依靠地下党与工人建立联系,主要是隐蔽作战和秘密建党,不可能与城市工人建立更加广泛和公开的联系。随着城市的解放,发动政治宣传、恢复工厂生产、进行社会治理等都需要强有力的党组织,这对城市建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1948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老解放区城市的党组织由秘密状态转向公开活动,逐渐公开建党。同时鉴于城市工作的复杂性,中央提出要谨慎地发展党员,逐步建立党对城市的领导。1950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明确了在城市公开建党的方针,并指出其目的“是为了更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把党放在群众的切实帮助与监督之下,建设一个有战斗力的纯洁的布尔什维克式的党”。对于中共而言,城市公开建党是必然的趋势。一是城市已经解放,作为执政党,党组织不可能仍处于隐蔽和秘密状态,应该公开党的组织和党员身份,树立党的旗帜,得到群众的认可,进而认同新政权。二是为了加强与广大群众的联系,也需要公开党组织和党员。通过公开党组织,与群众建立联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的各项工作,培养工人积极分子,接收他们入党,扩大党的无产阶级基础。三是通过公开党组织,可以让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和反动分子身份暴露,纯洁党的组织。
  根据中央指示,解放较早的城市开始公开建党的工作。例如,1949年4月,河北邯郸市委提出本年“在产业工人以及店员中,要完成发展党员5%的任务”,同时提出普遍执行公开建党的方针,先将情况较好的党支部在群众中公开。从6月底开始,北平市委将工厂、学校的党组织先后公开,在党内外产生很大影响。其中第2、第4区公开党支部18个、党员270名,并举行公开党支部和党员的仪式,结束了党组织的秘密状态。第10区经过充分的组织和思想准备,也举行了公开党组织的仪式,向群众宣读了党员名单。8月11日,天津市委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公开党的组织。11月,经唐山市委批准,中共唐山制钢厂工委和下属5个党支部向广大职工公开。郑州市委组织部考虑得更加细致。首先,为公开建党创造思想基础。一方面对工人进行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世界是谁创造的、谁养活谁、谁革命、革谁的命等道理;另一方面加强党纲、党章的宣传教育,通过集体会议、漫谈等方式,使工人们了解了共产党是什么组织、党的任务是什么、什么人可以加入共产党、党员的条件是什么、怎样入党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组织原则、党的纪律等基本知识,知道入党后要对党负责。然后,在工人中执行公开建党的方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解放较晚的城市,也先后公开建党。例如,叶剑英提出,1950年广东省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准备条件,在先后不同的时间内公开党组织,扩大党的影响。
  工人阶级是中共执政的阶级基础。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为了增强中共执政的阶级基础,体现无产阶级的领导力量,中央当然要考虑加强城市工人党员队伍建设的问题。1949年1月,安子文在给毛泽东的工作报告中就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要加强党对城市的管理和领导;二是应特别注意在城市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尤其是工人党员。无论是从党发展的历史起点回溯还是从城市政权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增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是中共中央一直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1949年3月,任弼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党训练、培养和教育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发展他们为党员,进而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样才能将依靠工人阶级的政策真正落实,也才能适应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到城市以及发展工业建设的需要,为此必须吸收大量的工人入党。他希望,“经过五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在产业工人中发展一百万党员;在非产业工人的劳动者中,如受雇用、受剥削的手工业工人和商店店员中,也要争取吸收一百万人进党来。”5年以后,党员总数将达800万左右,从而使工人成分的党员,包括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和店员在内,占到党员总数的35%左右。刘少奇也认为:“原则上党在工人中应大量发展。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工业,掌握城市。”因此,中共中央在确立城市公开建党的方针后,重要的任务是在工人中大力发展党员,扩大党组织的工人成分,建立城市党的基层组织,增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在城市建设中发挥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
  然而,在城市解放之初,社会环境相当复杂,一些流氓帮会分子、敌特人员乘机混入工人队伍,城市工人建党的条件还不太成熟。此外,一些工人群众对党的认识还较为模糊,有的人说“共产党需要谁就说谁好”,有些工人党员说:“工人就是党,党就是工人!”应然的要求和实然的现状,使得中央对城市党员的发展工作不得不采取谨慎态度。因此,在接管城市初期,中央要求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发展工人党员,既要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接收新党员,又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和严肃性,这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建党必须坚持的方针之一。
  根据中央的精神,各省市积极、慎重地推进工人建党工作,在企业资产清算、生产竞赛和民主改革运动中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同时对他们的出身、历史、政治情况和思想认识进行严格考察后再发展为党员,有步骤地领导、准备和组织建党工作。1949年8月,北平市第10区委员会提出在大工厂中建立党的组织,经过培养和教育工人,一些工人积极分子纷纷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同年11月至1950年1月共举办两期积极分子培训班,宣传党的政策,宣讲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对参加培训的235名积极分子严格考察后,发展了63名新党员。郑州市委在发展工人党员过程中,一方面积极地对工人进行阶级教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教育,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和政治思想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在培养中审查积极分子的政治面貌,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经过严格考察后,再由支部评议,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才能加入党的组织。郑州市委还要求1950年“五一”后在全面生产运动中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一年内“建设一个初具规模的党”。1950年1月,博山市委贯彻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提出重点发展技术工人、熟练工人及工龄较长的老工人以及生产运动中的模范人物。截至4月底,全市发展党员201名,新建党支部14个。
  应该看到,新政权建立伊始,城市工人党员的发展能取得一定成绩实属不易,但整体情况并不乐观。1950年5月,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表示,全国有450余万名党员,就全国5亿人口来讲,党员人数太少,而且真正的产业工人党员不到10%,比重更少。一些地方党员发展的情况也佐证了安子文所讲的内容。同年12月,邓小平指出,城市要发展工人党员,但党内干部工作消极,重庆曾要求入党的工人有100多人,经过两三个月的审查,只批准了6人。后来重庆市委直接着手进行此项工作,才发展了一部分工人入党。他批评此种工作方式是“把谨慎发展党的组织,变成了不注意发展党的组织”。
  三、提出接收三分之一产业工人入党的目标
  随着解放城市的增多,经济恢复任务愈加紧迫,城市建党工作实际上跟不上对城市的接管、领导和治理,这使得中央更加重视城市建党工作。1950年3月,安子文就一年来党的组织工作向毛泽东、刘少奇作了汇报。他认为,革命胜利后,一年来党的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今后发展党员的重点仍应放在工人阶级上,同时为了保证无产阶级成分在党内有一定的比例,对于农民党员的发展,须加以限制。根据这一意见,中央明确要求,“今后发展党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阶级上,在三年到五年内要从产业工人中接收三分之一的人入党。”也就是说,从1950年至1953年或从1950年至1955年接收1/3的产业工人入党,这个“三分之一”的目标与任弼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提35%的想法基本一致,这说明中央重点发展工人,尤其是发展产业工人入党的政策是一以贯之的。中央认为,“三分之一”的任务在全国胜利的条件下是可能与必须完成的。为了保证无产阶级成分在党内有一定比例,中央提出,今后对农民党员的发展应加以限制。在老区,党的任务主要是加强党的教育和调整党的组织;在新区,暂不发展党的组织。同时规定“在今后三五年之内,农民党员以不超过人口的百分之一为标准”。1950年6月,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书面报告中将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必须做好的8项工作之一,再次强调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的指示。鉴于党员已发展到450万人,“今后必须采取谨慎地发展党的组织的方针”,同时强调“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由此可见,中央的想法十分明确,通过对城市和农村采取有区别的建党政策,遵照积极、慎重的方针,有步骤地发展工人党员,扩大工人成分在党内的比例,增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凸显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
  随着国家各方面事业的开展,党的基层组织也在逐步扩大,但发展仍不够平衡。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少奇在会上指出,“目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是很不平衡的。老区党的组织已经发展得很大,新区党的组织却还很小;农村党员数量很大,产业工人党员数量很小”,因此,党的建设工作首先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织,“这是党在城市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为了对党员发展加以规范,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应定期制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计划,使发展党员工作成为各级党委的日常工作。1951年12月,中央在全国开展“三反”运动,这对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是一次非常有效的整顿,也为各地建党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央于1952年5月发出《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争取在一年之内(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随着工厂、矿山、企业中民主改革、生产改革以及增产节约、生产竞赛等运动的开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分批接收工人、店员中的优秀分子四十万人入党。具体要求:在全国三百六十万产业职工中接收百分之十;一百五十万店员中接收百分之三。”这是自1950年5月21日中央发出指示以来,又一次详细地规定了发展工人、店员党员的具体人数,说明中央希望有步骤地、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三分之一”的目标。同时,鉴于全国农村有12万个新区乡村、2万个老区乡村没有党的组织,中央提出“在农村中要接收将近一百万党员” 。这说明中央在强调重点发展工人党员的同时,对农村建党工作也进行了调整。
  按照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中央的指示,各中央局、分局相继制定了工人党员发展计划,以扩大党的无产阶级基础。1950年12月,邓小平提出,城市发展党员主要在工人中。今后半年内,在重要厂矿的30万工人中,吸收7%即约2万工人入党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西南局1952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发展15万名党员,其中工人党员1.5万名。1951年9月22日,华东局部署新党员发展工作,强调发展对象首先是产业工人,特别是上海、青岛、无锡、济南、杭州等城市,在计划中要适当地规定发展产业工人党员的数量,以便能心中有数地进行建党工作。10月13日,中央批复同意华东局的建党工作安排。随后华东局制定了1952年的工作纲要,其中重要工作之一就是按照发展产业工人10%的规模制定发展党员的计划。华南分局按照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决议,制定了1951年下半年至1953年整党建党工作计划,将建党的重点首先放在城市公营企业的产业部门,其次是私营的或次要的产业部门和工矿工人。经过充分准备后,预计1953年前在华南的城市中接收产业部门3%至5%和非产业部门1%至3%的最觉悟最优秀的先进工人入党。
  各地按照中央和中央局的建党计划积极、重点发展工人党员。到1952年底,北京市宣武、前门两区共发展604名新党员,新建19个党支部,原来没有党员的78个单位有了新党员,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由42%增至46%。公营工厂基本改变了车间党的力量薄弱的状况,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保证了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上海市1952年下半年接收的新党员中,工人成分的党员占82%。苏南曾是国民党统治的核心区域,党的组织发展相对薄弱,经过两年的努力,除军队党员外,苏南区共有党员2.4万余名,其中城市中工厂、矿山、学校及其他(街道、码头等)党员占6.3%。从成分上看,党员中产业工人成分为3.8%。一些城市的工厂在发展党员方面也取得较好的成绩。经过“三反”运动的锻炼,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涌现一批工人积极分子,党委经过认真考察,批准了63名积极分子入党。南京永安五厂有工人800余名,截至1952年12月,发展党员17人,约占工人总数的2.1%。山东铝厂恢复建设后积极发展党员,到1952年底,全厂共有职工5165名,党员551名,占该厂职工总数的10.7%,厂党委辖1个党总支,31个党支部。从以上各省市区、城市和工厂逐级发展党员的具体情况来看,工人党员的人数比新中国成立之初有了较大发展,体现了中央重点和有步骤地发展工人党员的政策得到了贯彻执行。
  四、放弃“三分之一”的目标与保证党员质量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形势的迅速发展,城乡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求大量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此,1953年9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根据会议报告,截至1953年6月底,全国党员共636.9万余名,其中工矿、企业党员比1950年底增加了108%,农村增加了8.7%。城市一般都注意发展工人党员,在国营工矿中,50名职工以上的厂矿,除个别外,都有了党组织或党员。不少地方的私营工矿企业也有了党组织,如天津市25名职工以上的私营工厂中已有67%建立了党组织或有了党员。土改复查后的新区农村30%以上的乡建立了党支部。如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区就着重在土改复查后的新区农村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组织。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肯定城市和农村建党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城市工矿企业和新区农村都没有完成原定一年(1952年7月至1953年6月底)共发展200万名新党员的计划,新发展的党员只占原定发展计划总数的38.2%,其中华东区最少,只有18.8%,华北区为29.6%。
  中央根据两年来城乡发展新党员的经验、当时各种工作条件以及中心任务,对城市建党和农村建党的方针进行了调整。新区农村采取逐步发展并巩固党的组织的方针,城市则采取巩固地向前发展党的组织的方针,并要求将发展新党员作为党的经常性工作,同时为了使党的组织建设适应全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中央强调应特别注意做好国营和公私合营的厂矿企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尤其应注意在这些厂矿企业的重要部门、重要车间和技术工人中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在重要私营厂矿企业和手工业工人中,也要加强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的组织的工作。
  根据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精神,中南地区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发展了大批优秀工人入党。据1953年底统计,全区工人党员比1952年6月增加了4倍,平均每15名产业工人中就有1名党员,而且特别注意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工人和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四川省有1100多名优秀职工成为党员。195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厂矿工人中的党员比1952年6月增加3倍以上,到1954年5月,全省平均每18名产业工人中就有1名党员。一些重要城市的工人党员发展也取得较好成绩。例如,天津市1953年发展新党员8694名,新建支部280个,全市党员人数是1949年解放初期的6.6倍,其中工人成分的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一半以上。根据南京市委党校的统计,截至1954年12月31日,当年共发展党员328人,其中工人成分的党员128人,比例为39%;截至1955年12月31日,当年共发展党员280名,其中工人成分的党员38名,比例为13.57%。1954年上半年,上海市各工厂有1.1万多名优秀职工入党,其中第一季度在83个重工业和纺织工业工厂中有60多名技术人员被接收入党。1954年第一季度,武汉市新发展的1321名党员中,工人多达856名,其中技术工人481名。1954年,广州市国营、公私合营工厂企业及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部门的1775名新党员中,工人1069名,新建党委7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203个。1954年6月30日,《新华日报(重庆)》报道,重庆市各厂矿党组织两年来接收了1.3万多名优秀工人入党,工人党员人数增加了3.5倍;各厂矿新建500多个党支部,主要车间都建立了党支部。以上数据反映了工人成分的党员,尤其是技术工人党员得到了迅速发展,各地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后将发展新党员作为党的经常工作予以落实,并努力争取实现发展“三分之一”产业工人入党的目标。
  同时,按照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农村党员发展方针的调整,农村各级党委注意吸收从农业合作化运动、普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农村党组织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例如,1954年1月至3月底,四川省有7500多名优秀农民被批准入党,这批农民党员已成为农村的“社会主义带路人”。云南省广大农村在互助合作运动的大发展中有31519名农民入党,全省担任农业生产合作社正、副社长的党员共有435人。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速发展,中央于1954年11月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鉴于许多农业合作社还没有党员,无法建立党的组织,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会议提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后3年内(1955年到1957年),在农村继续发展200万至300万名新党员。当时农村党员近400万,也就是说,到1957年应发展到600万至700万名党员。
  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城乡党组织都获得了较大发展。1955年8月,中央组织部就1954年以来全党组织工作向中央进行了汇报。截至1954年底,全国共有党员和候补党员785万人,国营和公私合营的厂矿一般都有党的组织,党员数量平均占职工总数的12%左右,工人成分的党员有85万人,占全体党员的10.8%,比1950年底的5.1%增加了5.7%。在全国农村,除3.1万个乡没有建立党的组织外,其他地方都实现了党组织的覆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党在城乡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同时,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党的任务日趋繁重,中央组织部认为,党员数量还不够,若干地方党的组织仍比较薄弱,特别在产业职工中,党员数量发展不多,工人成分的党员在全体党员中的比例仍很小,而且农村还有3万多个乡没有党组织,这种情况显然不能满足实现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对于党员干部的需求。
  对此,中央组织部强调,有必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后3年内(1955年到1957年)仍按中央决定,继续在农村中接收200万至300万名新党员,这既体现了中央对第一次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发展农村党员目标的重视,也反映出随着农业合作化的提速,中央加快了农村建党工作。同时,中央组织部提出,在工厂、矿山和基本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职工中接收80万名党员。不过,即使完成80万名的发展计划,到1957年底,产业职工中的党员也只占职工总数的15%左右,这与中央在1950年5月的指示中要求“在三年到五年内要从产业工人中接收三分之一的工人入党”的目标仍存在一半的差距。但随着国家工业建设的发展,职工队伍的不断扩大,以及中央对农村党员发展政策的倾斜,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中央组织部认为,想实现“三分之一”的目标,“事实证明,这个要求是过高的,现在看来,在今后若干年内,也不易做到”。为此,之后关于发展产业工人党员的目标,不再提“三分之一”为好,以免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追求党员数量,降低党员标准。也就是说,不再通过运动式的入党热潮来实现党员的发展目标,更强调各地区要有领导、有步骤地扩大工人党员的队伍,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召开,根据邓小平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截至1956年6月底,全国共有党员1073.4万多名,占人口总数的1.74%。其中工人党员150.2万多名,占党员总数的14%,农民党员741.7万多名,占党员总数的69.1%。12月,安子文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截至1956年9月底,当年共接收230万名党员,估计到年底可能接收300万名,党员总数将达1200万名,其中将有预备党员300万名。针对党组织的发展情况,他提出原定1956年到1957年发展新党员的计划应停止执行,1957年应基本停止接收党员,腾出时间和集中力量做好300万名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以保证党员的质量。根据这一报告,中央于1957年1月10日发出《关于1957年接收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1957年基本停止接收新党员。如此,发展三分之一产业工人入党的目标也几乎不可能实现。
  五、结 语
  在城市解放、接管和建设过程中,中央一直强调城市建党工作,要求重点发展工人党员,甚至提出“三分之一”的目标,尽管最终未能按预期实现,但从党的政治理念、城市建设的现实考量以及组织建设实践解读中央作出的这一决定,仍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的核心,也体现了党的政治理念。党成立时的第一个决议就表明,在政治斗争中“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在领导工人运动中一直强调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党的基础“应该完全建筑在工人阶级上面”。在各地党组织的努力下,中共五大召开时全国共有党员57967名,工人成分的党员占到党员总数的53.8%,体现了较好的无产阶级基础。大革命失败后,党被迫由城市转移到农村,为了发展和壮大力量,党吸收了大量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加入党的组织,从而造成小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在党内的广泛存在。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所处的特殊社会历史环境出发,强调从思想上建党,实现在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占大多数的情况下,“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目标。新中国成立后,党回到城市,有条件吸收大量工人加入党的组织。因此,中共要求大量发展工人党员,改变党内工人比例过低的现状,增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突出党的无产阶级性质。
  面对繁重、艰巨、复杂的城市工作,中共强调要紧紧依靠工人,发挥城市工人党员的带头作用,这不仅是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先进工业国的必然要求。城市建设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业化的进程,而工业化体现生产力的进步,工人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与现代工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中共一直强调工人阶级要将自己的使命,与人民幸福、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联系在一起。这说明重点发展工人党员的政策契合国家性质的变化,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权。
  基于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政治理念以及加强城市建设的现实考量,新政权建立后,中共始终强调必须重视城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发展工人党员,并于1950年5月明确提出在3年到5年时间内发展1/3产业工人入党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一定程度上受到战争年代运动式发展党员的惯性思维的影响。因为革命需要,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征求党员运动和抗战时期大力发展党员的号召,都在较短时期内解决了党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新中国成立后,在各地遵照中央指示重点发展工人加入党组织的实践中,却不得不面对许多实际的问题。一是城市工人因长期处于国民党统治下,对于新政权和中共的认知较为模糊,各地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加强对工人积极分子的思想理论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二是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非常强的工作,当时城市干部非常紧缺,各级党委基本不可能配备专人担负此项工作;三是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后,中央提出了共产党员标准的8项条件,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对降低标准和追求数量。然而,中央又希望能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大量发展工人党员,改变工人党员和农民党员的比例,体现无产阶级政党的鲜明属性,并解决城市建设所需要的干部人才。因此,这一时期发展城市工人党员的计划与组织建设的实践处于矛盾之中,尤其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速推进,中央调整了农村发展党员的方针,农村新党员增长迅速,试图通过扩大工人党员的数量、减缓农民党员发展的速度,使工人党员和农民党员在党内的比例出现较大变化的想法基本很难实现。因此,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放弃了“三分之一”的目标,不再单纯从党员数量上提出要求,更加关注党员的质量。既然工人党员在数量上无法达到一定比例,凸显无产阶级政党的属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改造党内非无产阶级思想的成功经验,在新中国成立后仍得以持续,并在党的建设中一直处于重要地位。
  (作者简介:熊秋良,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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