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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洲 吕延勤:1923—1927年中国共产党与青年团分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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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3—1927年中共中央和青年团中央部署开展党团分化工作,对党和团的组织建设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学术界对此已有一些研究,但多是将党团分化置于调整早期失序的党团关系中加以考察。有的研究从整体视角着眼,梳理早期党团分化过程,分析党团之间从“协定”到“服从”的历史进程。有的研究从地方视角着眼,聚焦通过开展党团分化,调适各地区早期党团组织之间的纠纷,以此管窥党团关系由失序、调节到确立的一系列曲折发展过程。此外,以中国共产党早期发展策略为视角开展的党团分化研究也有一些成果,对本文颇具启发意义。然而,究竟为何要部署开展党团分化工作?各地实施分化的具体情况及其成效如何?分化给青年团和党组织带来了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本文利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和各地革命历史文件等文献资料,详述中国共产党与青年团创建初期的分化问题,深入考察党团分化的原因、具体标准、过程、效果,这对于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和青年团组织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和青年团早期组织发展状况及分化原因

  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1920年8月上海首先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建党过程中,陈独秀决定筹建青年团,目的是“从中培养挑选预备党员”。因此,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指派当时最年轻的成员俞秀松组建社会主义青年团。8月22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发起建立,俞秀松任书记。继上海青年团早期组织成立之后,从1920年秋至1921年春,北京、天津、武昌、长沙、广州等地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早期组织也都在共产党早期组织的领导下相继建立。当时党的活动是秘密的,党员人数很少,而团的活动是公开或半公开的,且地方团组织的分布更广,影响更大,人数也比党员多。这就造成许多本应属于党的工作,包括工农政治运动都只能在团的领导下进行。正如1921年7月俞秀松在青年共产国际二大报告中所说,团接收党布置的组织罢工和进行其他政治活动的任务,还很敏感地对一切政治事件做出反应。这些团的早期组织在当地共产党早期组织领导下,以公开或半公开的形式开展革命活动,积极发展党、团组织,具体贯彻落实党组织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马列主义观点和党的主张,极大推进了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开展。

  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与青年团创立的时间相差无几,且发起人几乎为同一批革命志士,因此早期党团组织是不分的。早期党团的负责人施存统、包惠僧等人撰写的回忆材料,均认为当时党团是一体的,是一套人马搞几个方面的活动,从而出现党中有团员、团中有党员的现象。各地方团也普遍存在党员、团员交叉的状态,如湖北地方团中,执行委员5人及候补委员3人,都是共产党员。党与团两个组织中包括领导人在内的身份重叠,给双方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如团中央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派代表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四大和青年共产国际三大,初“举定张春木(太雷)同志为赴莫代表”,后考虑到张太雷身兼党和团的领导人,具有多重身份,几经周折,最终敲定刘仁静赴莫。党团组织不分,对双方组织发展都产生了不利影响,邓中夏曾明确指出,“组织未完全独立”是青年团发展之糟“一大原因”。

  这一时期,党团不分,双方关系也含混不清。中共二大虽规定团在普通政治运动方面“应当约束他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之下”,可又承认团在青年劳动者一切经济和教育利益奋斗方面“是个独立的团体”。团中央发出的通告也强调,除了政治上的主张须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以外,“社会主义青年团有完全自主之权。”党与团的关系确定于“政治领导”的范围,但团的“组织独立”和“完全自主权”的模糊,留下了团与党闹独立的隐患。中共三大以后,“共青团实际上已成为完全独立的组织,在党内没有团的代表,而在团内也没有党的代表。且许多共青团根本不知道党的存在”。随着团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团员人数的激增,团在组织上的独立性的增强使其出现了“第二党”倾向,一些地区共产党被称为“兄”,青年团被称为“弟”。团中央负责人施存统还公开主张“中国共产党不能干涉本团内部之事,不能对本团下命令,不能直接指挥本团”。党团组织不分,关系含混模糊,特别是团出现的“第二党”倾向,严重影响到党的政治领导作用的发挥,党团分化的推行势在必行。

  实行党团分化,既出于党与团组织发展的历史原因,也出于党与团组织建设的现实需要。其一,党和团的工作边界模糊,青年团工作日益党化。如湖南常德,“劳工会完全受团执行委员会指挥”。山东团与党的工作界限“极其不清”。广东的劳工运动“团内同志参加者日见其多”,就连团的领导人阮啸仙、刘尔崧等也无暇顾及团的工作。1922年10月14日,团中央执行委员会议明确指出:“现在S.Y.各地方团的工作大都还是C.P.的工作,这实在是S.Y.最不好的现象及其不能使团员奋发从事的原因。”为明晰党和团的工作边界,实现共产党领导青年团的目标和使命,有必要通过分化来明确党和团工作的各自界限和侧重点。

  其二,大量超龄团员存在,影响了团的青年化。团成立之初,对团员年龄没有明确规定,时常“在各种群众场合之下,在各个团体与机关中,不论其年龄大小公开地招收团员”。1922年制定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虽然对团员年龄作了规定:“凡15岁以上28岁以下之青年,皆得为本团团员;年逾28岁者,得为本团特别团员。”但由于实际工作需要,许多成年团员主持团的工作,导致团组织的年龄结构偏大,失去了青年特性。如武汉徐家棚地方团,年龄多超过法定,大多在25岁以上32岁以下。杭州地方团1924年3月有团员23人,其中超过23岁的有16人,约占到团员总数的70%。而且成年团员多热衷于政治运动。如1924年5月香港团地委(当时受团广东区委领导)在情况汇报中说道:一年来团地委最重要的工作是国民运动和劳动运动,都是C校(中共)的工作,而团本身的工作多未能做,原因就是香港地方团“拥有多数特别团员”。党团两中央局都意识到:“S.Y.至今还未完全青年化,就因S.Y.有许多成年团员在内,以致一切工作两家不分,这是从历史传留下来的最大错误。”

  其三,团组织涣散,亟待整顿。1923年5月,阮啸仙曾向团中央反映,粤区青年团“精神涣散,现象很是不好,非从根本上整顿不可”。团杭州地委因人员涣散,“尤其是学生方面死沉得很”,也曾向团中央写信“极求整顿”。不仅广东和浙江如此,其他省区的团组织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湖南许多地方团组织也异常散漫,或不听区的指挥,或主持不得其人。湖北团组织状况一言以蔽之,就是“无组织、无训练纪律、无教育宣传、无实际行动之一盘散沙也”。团中央第一届执委会在团二大所作报告中也承认:“这一年来本团几乎绝对没有做自己独立的青年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初成立时,便有几人为共产党中央调去兼任,因此以后屡屡变动,使他本身组织涣散,不能切实执行职务。”各地方青年团普遍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散等问题,亟需通过开展党团分化来整顿。

  此外,实行党团分化也受到青年共产国际的影响。1921年7月召开的青年共产国际二大通过《关于共产党和共青团相互关系的决议》,明确规定:“凡有党的组织和支部但还没有共青团的地方,党组织要在共青团领导机关的协助下,自己发起建立青年团的支部和组织。相反,在那些还没有共产党的支部和组织的地方,共青团组织应当由自己的小组中挑选一些年长的同志去协助建立支部和组织。青年团年轻化的过程和超龄团员转入共产党的工作,应当在团、党的组织互相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计划抓紧进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青年共产国际的支部,应完全执行青年共产国际的规定,将超过年龄的团员分化给党组织,以实现团的青年化。而针对中国党团组织间存在的诸多问题,1924年3月,青年共产国际在给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信中也明确指出:“青年团政治工作针对的是25岁以下的青年,年龄超过25岁的团员都应输送入党。”同月,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在团中央扩大会议上作报告,批评中国青年团“始终尚未成为一群众的组织”,强调青年团“应当以农工青年为主要分子”,“要在农工之间多介绍有觉悟的青年加入本团”。可以说,青年共产国际关于青年团年轻化及对青年团性质的说明和界定,为中共中央和青年团中央实施党团分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 第一次党团分化:三个月内超龄团员尽量退团转党

  党团内部很早就有实行“分化”的呼声。1923年3月17日,湖南党团组织负责人夏曦给团中央写信,指出去年长沙的运动,团与党实际上没有分工,计划“把S.Y.执行委员会改组,与C.P.分工”。鉴于团的活动偏于政治运动,青年团旅俄支部也曾向团中央建议,以后团与党的活动范围应有严明规定,“青年团除政治活动——反对军阀及帝国主义外,还须有自己独立的工作——经济改良和教育工作等”。针对前述问题和一些地方党团组织和负责人对党团分工的提议,1923年12月党团两中央把党团分化一事提上议事日程。党中央在致团中央的信中指出:“现在构成S.Y.之大部分团员均非真正之青年,与S.Y.组织之原理及工作进行不合,故今后对于此点宜特别注意改正,使S.Y.渐次变成纯青年之组织。”团中央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决议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今后凡年逾28岁者不得介绍入团”,并作为第二十二号通告下发各地。后因通告之规定与团的章程第二条冲突,于是修改为“今后凡年逾28岁者,非必要时希望不必介绍入团”,并作为第二十七号通告发出。这样确立了按年龄(28岁)分化党团员的原则,拉开了党团分化的序幕。

  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S.Y.工作与C.P.关系决议案》,指出过去青年运动“一个最大的缺点”是团和党的工作未能分开,团与党的工作相同且日益党化,因此提出如下救济之策:“S.Y.各地方应速吸收20岁以内的青年,至多不得过25岁”,超龄团员“于三个月内尽量加入C.P.退出S.Y.”,青年团“应以青年本身运动为中心工作,参加政治运动次之,参加国民党组织工作更次之”。决议案确定团员年龄界限从28岁降至25岁,并作为党团员分化的新标准,这也成为开展党团分化的指导性文献。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扩大会议精神,1924年6月14日,党中央陈独秀和团中央林育南联合署名发出通告,“命令各地C.P.、S.Y.两地方共组审查委员会,将S.Y.凡超过法定年龄之团员,尽于三个月内(自信到之日起),尽量加入C.P.,请即执行为盼!”根据《通告》精神,各地党团组织开始了党团分化工作。

  湖南的党团分化工作开展得比较早,接到党团中央联合通告后,湘区委立即部署分化工作,并派专人到安源办理分化事宜。于是安源团地委从1924年8月开始实行党团分化,其主要步骤:一是宣传解释分化工作的意义。据1924年10月3日团安源地委报告:“安地月来竭力向同志解释‘本团青年化、群众化之意义与必要’……。C.P.与S.Y.分化事,近已着手,有多半成年同志退出。”二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办理分化事务。1924年11月3日,安源党团联席会决定,“S与C之分化,决合组委会切实执行”。12月3日,党团合组“C.S.分化审查委员会”,委员4人,贺昌为委员长。三是召开党团联席会议,讨论分化问题。从1924年10月28日到11月10日,联席会连续开会3次,作出党团分化决议案2件,并决定刘少奇、朱锦棠等四人退团,另19人系成年而退团。团长沙地委也于9月决议“实行C.S.分化,不必留在团内的C.P.党员,准其一律退出”。据1925年1月报告,长沙地方团新加入144人,已退团入党57人,自愿退团27人。就团湘区委情况来看,到1924年年底,团员总计654人,25岁以下570人,占总人数的87%,25岁以上的84人,只占到13%。湖南实行党团分化后团员年龄结构有了明显改变,团的青年化成效明显。

  遵照中央关于三个月内完成党团分化的指示,广东于1924年10月开始深入部署党团分化工作:一是在组织上取消团广州地委,由团区委兼任,并拟召开区代表大会改组区委;二是在干部方面向中央提出不得随意调动团的地方负责人去从事党的工作;三是按年龄对党团员实行分化;四是在工作方面决定原来团领导的农民运动改归党直接领导。团区委改组以后,粤区党和团组织于11月14日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组织与工作问题,厘定了党团分化“办法三条”,并将鹤山、广宁等6个支部及香港地方的党、团两组织加以分化整顿,超龄团员介绍入党。到1924年11月中旬,广东基本分化完成了。

  此外,浙江、山东、河北等地也开展了分化活动。浙江的分化工作从1924年8月开始,针对团员年龄过大的问题,地委于当月召开会议,决议超龄团员一律退出。山东也于1924年8月开始实行此项工作,据当月团济南地委报告,因淄博方面所有同学年岁过大,鉴于分化工作考虑,团地委决议先“尽力扩充党的队伍,使超过年龄的团员尽量加入党。到12月,济南各地方支部认真履行团中央关于团青年化的指示,新招收的团员基本上都在23岁以下。1924年暑假期间,河北开始实施党团分化工作,据团天津地委报告,天津有超龄团员9人,已介绍入党者2人,团地委承诺此后当尽量介绍其余加入党。为进一步落实党团分化工作,天津地方团还于11月19日召开地委改组大会。团保定地委在接到中央通告后对党团分化进行了动员,地委对什么是青年无产阶级化、团怎样实现青年无产阶级化等问题作了解释。

  此次党团分化到1924年12月基本结束。大部分省区根据党团两中央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开展了分化活动,但也有一些地方根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特别是青年团过多参与政治运动,“仍呈第二党的形式”。这也说明,原计划三个月完成的分化工作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事实上,各地接到中央通告的时间有先有后,在具体执行分化工作的过程中,各地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现象,执行决议的力度有所不同、成效也存在明显差异。究其原因:第一,超龄团员转党手续烦琐,影响了党团分化工作。如北京介绍同志入党审查手续甚为繁重,须经过中央批准方为有效。团安源地委1924年8月的工作报告也提到:“后C.P.地委接到湘渠命令,规定成年同志入党手续太繁,分化事即无形停顿。”为此,团安源地委还特地向团中央和中共湘区委请求简化退团转党手续,以便快速分化。

  第二,各地党团组织发展不平衡,难以在限期内完成分化任务。团香港地委曾写信向团中央请示:“年逾28岁的特别团员加入C.P.的手续不知要怎样做?香港又没有C.P.地方组织,这件事到底要怎样去执行才好?”一些地方党团分化工作未开展,主要是因为没有党的组织,团员分化后的去向问题难以解决。此外,党团建立初期,青年团势力比较强,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指挥。以湖南为例,团的工作范围很宽,“工作不能遽然青年化,因指挥非S.即难办通”。团组织势力强大,不愿将其所承担的工作交给党,也不愿团的骨干分化入党,党团分化固然受阻。

  第三,一些地方无专人负责分化工作,影响了党团分化的开展。1924年10月,陈延年在致邓中夏的信中明确指出,广州地方团在接到中央训令后仍不能早日实行分化,“惟缺乏负责指导之人”。湖南党团组织发展较快,分化任务重,也感“做事乏人之苦”,还曾请求团中央派肖子璋驻湘工作。总之,正如恽代英在给团中央介绍湖南团务的信中所说:“团工作的青年化,此事一受分化未毕之影响,二因无专负责人。”

三、 第二次党团分化:25岁以上团员酌量介绍入党

  随着大革命的发展,青年团的工作在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依然难以摆脱“第二党”的问题,团组织的特色也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开始强调“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加强党的组织。出于限制青年团“第二党”化倾向和疏通团员转党员渠道,迅速扩充党组织考量,中共四大通过《对于青年运动之决议案》分析“S.Y.不免仍呈第二党的形式”的原因,是“S.Y.始终没有懂得自己的工作是哪些,自己团体的性质是怎样,S.Y.有许多团员是超过年龄的,而所做的工作与C.P.没一点分别”。这一现象“非但使青年运动不能发展,并且有使共产主义运动分裂之虞,这是要根本改过的”。《决议案》还对党团关系作了规定,“青年运动必须在共产党指导之下,在政治上是要绝对地受党指导”,团最重要的青年工作是“青年工人运动、青年农民运动和青年学生运动”。根据中共中央“根本改过”青年运动的要求,同月召开的团三大审议了建团以来团的组织建设工作,认为团组织发展缓慢是由于“党与团未能切实分化”所致,特别是“劳动者、女子和年在20岁以下的团员太少”,未能实现“无产阶级化”“青年化”“群众化”。会议表示接受中共四大相关决议案,继续实行党团分化。就超龄团员转党退团问题,大会接受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关于团员年龄降至25岁的建议,规定“团员在25岁以上者,应酌量介绍其入党。团须青年化,在政治活动上团应受党的指导”。大会还重新修订团的章程,规定团员年龄为14岁以上25岁以下。

  为合理区分党与团的工作界限,中共中央与青年团中央于1925年3月21日联合发布公告,规定“以后职工运动完全由党指挥,青年工人的教育及文化娱乐等活动,可以由团组织负责进行,但不得有单独的经济斗争组织;如果该地方没有党的组织或党员太少,团员可以组织工会,但须受党的农工部指挥”。着力于推动各地党团分化工作的开展,密切党团关系,党中央书记陈独秀和团中央书记任弼时于5月14日联合发出《关于互派代表及党员兼任团员之规定》,要求“党与团各级执行委员会须经常地互派代表,各支部干事会遇必要时亦得互派代表;团员年龄在25岁以上者应酌量介绍其入党,党员在25岁以下者应兼为团员,但负重要工作之党员,不必要时可不加入”。《决议案》特别强调,对于团员超过25岁转党一事须于“最近两周内即行执行”,并报告其执行的经过和成绩。明确规定25岁以上团员介绍入党,并强调“最近两周内即行执行”,足见中央对于党团分化工作的态度和决心,这也拉开了新一轮党团分化的序幕。

  上海团组织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和部署要求。如前述3月21日党团两中央联合发布通告不到半月,团上海地委农工部赵宗华就在介绍信中提到,曹家渡纱厂支部书记姚五一的朋友邱石生希望成立民校区分部,组织工会,但“建立工会”一事为党组织负责,团组织无权决策,因此向上请示。党团组织分化方面,据1925年8月18日团上海地委报告,518名团员中,25岁以上的仅3人。9月1日,上海区委召开党团、工会、学联联席会议,对党团分化作出进一步部署:“年在25岁以下而工作上在C.P.方面负责者,得加入C.P.”,并规定“由C.P.与C.Y.两组织部召集各个支部书记会同审查之”。为了分化便利,中共上海区委还多次简化入党手续,并要求党委组织部每月须会同团委组织部审查党团分化之事,“注意将青校(团)同学中之年龄超过者或年龄虽未超过而为较好分子者尽量转入本校(党),以资扩大本校组织”。团上海地委也据此强调“过年龄之同学及较好的分子,应于每月审查一次介绍其入党”。上海的党团分化工作是在党、团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因此开展得比较早,成效也最显著。

  广东、湖北、江西、山东等地党团组织也按中央的要求开展了分化工作。在团广东区委统一领导下,广东的党团分化工作开展得比较好。据1925年10月香港地方团报告,按年龄实行分化后,25岁以上的团员仅2人。汕头地方团年龄都在25岁以下。据此,团汕头地委还对兼党工作的团员作了退团处理。团顺德支部也对兼做党工作的团员作了退团处理。在湖北武昌,经过新一轮党团分化,到1925年8月有团员144人,超过25岁的只占3%。党团关系也有了极大改善,党团两地委召开会议时,彼此均互派代表参加。在江西南昌,到1925年8月地方团团员年过25岁者都已入党。团九江特支为“划分C.P.、C.Y.的工作”起见,亦决议由党组织工农运动委员会,由团组织学生运动委员会。山东的党团分化工作也成效显著,青岛的33名团员中,年龄超过23岁的仅7人。而团青州特支团员年过25岁者仅占1/26,20岁至25岁占3/26,其余皆在15岁到20岁之间。值得注意的是,远在莫斯科的旅莫党团组织也按照中央指示,从1925年4月开始实行分化工作。一方面是人员分化,“凡年龄过25岁的党员,均须退出团为纯粹党员”;另一方面是工作分化,“团宣传部所属之组织、前文化部所属之各种委员会均移交给党,团宣传部下另设一青年问题研究会”。

  五卅运动爆发后,全国各地反帝爱国运动风起云涌,各地方党团组织忙于反帝运动,不少地区党团分化工作延迟至8月才开始,因各地组织发展及政治形势变化,此次分化活动延续到11月才基本结束。党团分化取得了一定成绩,如此前存在的“超过30岁的工人都被吸收进共青团”“把团看作是党的预备阶段,但又不把他们(团员)输送入党”等错误在党的四大后得到纠正。但仍普遍存在“党与团的工作不能切实分化”,导致“团的工作简直没有,支部同志多兼做党的工作”、党团“各不相谋已成了鼎足之势”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团组织负责人频繁调任。据团广州地委组织部报告,“C.P.与C.Y.工作分化不清,弄到地委书记变更五次,宣传部亦变更四次,学生部变更两次,致使C.P.与C.Y.工作始终不能分力整理内部”。不少地方团对此也深表无奈,“地委负责人时常调动,新来的工作稍有头绪即被调去,如此不断的调动,故一切工作都弄得茫无头绪。”这种情况是党和团的工作分化不清所致,同时也影响到党团分化工作的开展。

  二是随着国共合作深入开展,党和团组织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国民党工作,影响了党团分化工作的开展。据1925年12月2日团南昌地委报告,南昌的国民党工作完全在团的指导之下,其中吉安、永修、弋阳三县党部完全为团的同志所主持,南昌区党部3个,区分部19个,区党部的执行委员都有团的同志参加。第一、三两区党部之常委也由团的同志担任。区分部之常委除第二区党部内有三、四个区分部没有团的同志外,其余均在团的手里。可以看出,团组织在国民党地方组织中影响甚大。一些地方的国民党工作基本靠团组织的支持,甚至发展到“若本校(团)发生险象,必直接影响于三义学校(国民党),且连带大学工作”。地方团本来就人少事多,把有限的力量投入到国民党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延缓并制约了党团分化的开展。

四、 第三次党团分化:以23岁为界,从严分化

  五卅运动以后,国内革命形势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党员人数不多,即便在党员相对较多的广州和上海,党员也不能满足需要,如维经斯基所言,中国共产党在快速发展的革命形势中,还没有达到“能够控制和领导大规模自发运动并在斗争过程中把它组织起来的高度”。因此,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和组织,加快建立群众性政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紧要任务。与此同时,青年团在蓬勃发展的革命运动中暴露出很大缺点,“全不做青年工作和本团工作”“常因C.P.工作常忘却本身的责任”的现象严重。许多地方团组织也认为团应该多注意青年的工作,如湖北地方团就明确提出,团的工作“若不能在青工方面辟开途径,终究是很危险的事”。为设法帮助党的组织扩大而强固有力,同时推进团的青年化,团中央再次作出让青年团员转党的决定,进一步降低团员最高年龄:“凡年满20岁的团员均应转党,但同时还是团员;未满20岁但是是团的负责工作人员的团员也应入党;超过23岁的团员均应转党并且退团,但在团内担任负责工作者不退团。”遵照这一决定,青年团中央于1925年12月下旬向全团下发第一二一号通告,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新通告以23岁为团员年龄上限,拉开了又一轮党团分化的序幕。

  在各地团组织中,北方区、广东、湖南、上海等地较好地落实了团中央第一二一号通告指示精神。团北方区委根据团中央通告拟出党团分化办法,要求各地“不论什么步骤”要限期实行分化,并规定以后不再介绍23岁以上者入团,力向中学及高小方面和学徒及20岁以下之青年群众中发展,20岁以上的团员尽量介绍入党,23岁以上的团员除在C.Y.负重要责任及政治兴趣与常识尚浅者外一律介绍入党。工作方面,尽全力于青年本身利益之争斗与一般文化运动,支部开会时尽量减少政治问题之报告与讨论,多举行关于青年本身有兴趣有利益之运动,务求根本深入青年群众中去。据此,北方区所属各地方团、各特支党团分化工作全面展开。北京团地委接到通告后,即在1926年1月12日召开的教务会上“审查通过28同学为纯粹大学生(党员)”,并拟组一委员会讨论,专门负责“大中两校功课分化事”。团绥德地委在接到分化通告后,即行改组成立C.P.支部,“由C.Y.提出7人入C.P.,2人与C.Y.完全脱离关系,努力做C.P.工作”。唐山也于1926年初完成分化。从整个北方区来看,在1926年初两个半月里,全区转党人数在500人以上。不仅仅是人员的分化,党团工作含混不清的现象也有明显改善,如河北正定党团分化后,“关于农民的和小学教师的由大校组织了委员会,中学则不再设农委和小学教委”。可以说,北方区的党团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广东按照团中央第一二一号通告要求,继续实行分化。1926年1月9日,团区委和地委联席会议就20岁以上团员入党问题,议决派代表与粤区党委共同组织审查委员会,计划在一周内办理清楚。2月11日,团广东区委又规定:“与大学分化事,现开始实行,20至23岁兼大学,23岁以上的完全归大学。”从各地执行情况来看,汕头团地委拟定了分化的“五条原则”,划清了党和团的工作界限。1926年1月,经中共潮梅特委批准,澄海党团组织分开。团东莞地委通过党团分化后,完全脱离团者9人,并成立“青年工农俱乐部”,专做青年运动。黄埔军校70余团员“通通归入C.P.”。团梧州地委(当时受团广东区委领导)自1926年8月1日改组后,组织上党团分化较清楚,团致力于学生运动,“完全做省学联代表大会工作”。在实行党团分化的基础上,为求团组织巩固和发展起见,团广东区委决定实行清团运动,把一些摇动不定的分子清除出团。

  湖南团区委接到团中央第一二一号通告后,于1926年1月下发关于党团分化的第二十四号通告,并派专人到安源、衡阳等地巡视,对工作详为批评与指导。据1926年7月团区委报告,“大、中分化的结果,本校学生之完全脱离者不在少数”。团组织的青年化也成就突出,以长沙为例,到1926年10月,在已有的554名团员中,20岁以上的71人,约占13%;20岁以下的483人,约占87%。截至1926年10月,全区共有团员2291人,已调登记表者1420人,团员中20岁以下者1091人,占总数约77%;20岁以上者329人,占总数约23%。为实现C.P.学运之“政治化”,C.Y.工作之“青年化”起见,湖南党团双方还决定“以后学运重心移交于C.P.,而C.Y.则多做学生本身利益运动及小学生运动”。湖南通过从严实行党团分化,基本上实现了团的青年化。

  上海地方团在接到团中央第一二一号通告后,也积极部署开展了这项工作。1926年4月27日上海区委出台了关于党与团关系的若干规定。到1926年4月,上海超过年龄及进步的团员入党的有200余人。上海党团分化也组织得非常严密,鉴于各地在分化中发生不少困难,中共上海区委于5月14日发出第五十五号通告,特规定党团分化“办法四条”。后各地也多按区委新规定执行,据1926年5月19日上海区委所属苏州特支报告,“党团分化问题已照五十五号通告执行,计完全脱离团的关系者2人,在团另负有重要职务,不便兼党暂退入团者2人”。为实现党团组织上分化,工作上分开,上海区委还规定“以后C.Y.除学生运动及青年团体运动为其特别担负的责任外,各部委工作,概与C.P.部委协同进行”。

  安徽、福建、山东、湖北等地也按照团中央第一二一号通告开展了分化工作。团安庆地委接到通告后于1926年1月9日召开会议,部署分化工作,并在11日回复中央的信中明确指出,“分化事已办好并已有人负责”。福建从1926年初着手党团分化,到3月福州地委有团员47人,其中17人已“入C.P.或兼C.P.”。5月,厦门特别支部实行党团分化,成立中共厦门特别支部。6月,莆田党团混合支部实行分化,团员陆续转为党员,成立中共莆田支部。山东从1926年2月开始实行新一轮党团分化,据团济南地委1926年7月统计,退团入党者26人,团员兼党员者70人。湖北从1926年2月开始实行党团分化,据2月18日团武汉地委报告:“大中校分化事,已于前日将留此间同志全体分化,结果升入大学者共36人,完全脱团者共16人,各特支亦已命令遵照中央通告分化报告此间核准,其余未来省之同志则容后再分化。”类似的分化工作也在湖北其他地区展开。

  总的说来,通过开展党团分化工作,这一阶段团组织在青年化、群众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地方在分化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徽寿县,“关于中大分化工作,终未实行”。一些地方虽进行了分化,但仍存在党与团的工作不分,如广东,党团分化清楚后,虽定出了农运政策,农运在党的指挥之下,但团仍然经常借用名义从事农民运动。中共中央也认为“党与团虽然经过一次年龄的分化,但仍有许多地方没有党的组织,另有许多新的地方宜于先发生团的组织”。各地的分化进度和成效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析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对党团分化重视不够,未认真执行团中央的指示。一些地方团为了壮大组织,在招收新团员时根本没有考虑年龄。如江西吉安团特支为扩充组织,1926年1月两批次招收团员23人,有21人年龄在25岁以上。还有一些地方的团组织没有重视团工作的青年化。南京地方团虽然与党组织关系密切,党团员在年龄上的分化也能照中央第一二一号通告办理,但“每次政治活动大半均由本校(团)发动进行,以致本校无太多时间作青年运动”。中央政策落实不到位,各地在实行党团分化中存在诸多漏洞。

  二是受政治环境影响,加之人力和财力上的严重匮乏,制约了党团分化工作的开展。在政治环境的影响下,各地组织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了党团分化。团雷州支部曾向中央报告,各种通告“俱无法接到”,且“各同志散处各方,因为经济与空间的关系,而致影响于工作不少”。团宁乡特支也曾报告,“对于一切目前的任务总是无人负责(都是没有能力),加之此处反动政局之下,一般平民都被反动势力镇压住了,几闻我等主张不寒而栗,差不多不容我等有插足的余地”。另据北方区反映:“青年化的问题,我们早已提起各处的注意,自一二一号通告以后,对于年长的同学,更是严格的都介绍入党。可是一方面因为政局的变动太快,公开活动毫无可能,一方面向来的习惯太深,再则人力与经济的缺乏。”总之,在动荡的政局中,地方党团组织缺钱少人,严重影响了分化工作。

  三是不少党团组织之间存在门户观念。受特殊历史背景和客观条件影响,不少地方团在人才、组织等方面均强于党,然而在原则上又必须接受党的政治领导,导致地方党团关系长期不合谐。工人党员嘲笑团员“小孩子气”,认为他们只注重开会,不注意实际工作。团员则常说,“C.P.同志压迫C.Y.同志”,“C.Y.同志不愿到C.P.去”。据1926年12月团温州独支反映,中共温州党组织一方面要选择质量好的,另一方面胆子太小,恐怕成分不纯粹发生告密行为,所以党部“把门关得太紧,不肯让人家进来做同志,无形中都有关门主义的思想”。党团关系不融洽,无疑影响了分化工作。

  1927年5月,中共五大通过的《对于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决议案》指出:“为使党团分化及工作发展的对象识别起见,团员最高的年龄应减低到21岁。”正当党和团中央准备进一步部署党团分化工作时,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暂时打断了这一进程。国共合作破裂后,青年团因反对党中央主要领导人的“机会主义错误”而受到共产国际的表扬,团的政治地位无形之中得到提高。1927年11月,团中央决定将团员的最高年龄从之前党中央确定的21岁恢复到23岁。借反对党“机会主义”的政治浪潮,青年团的“第二党”倾向发展到顶峰,许多地方团组织在分化问题上对同级党表示不满并故意设置障碍。地方党团矛盾频发,也引起了中共中央和团中央的重视,同年11月中旬,团中央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就青年团工作的决议,对团出现的“第二党”倾向进行了批评。但在压制青年团“先锋主义”的过程中又产生了过激的“取消主义”。如重庆党组织就曾建议,团“不必单独存在,可以合并,合并还可以减少许多技术的困难”。这些直接导致地方党团关系长期紧张,影响了党团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严酷的外部环境制约下,共产党与青年团组织均遭受严重破坏,广东、湖南等地的党团组织负责人惨遭杀害,党员由6万人减到1万余人,青年团人数也出现断崖式下降,至1927年12月“全国团员总数锐减到比四次大会时的半数以上”。为应对国共分裂造成的组织危机,不少地方党团组织合并。如中共中央长江局成立后,指示长江流域各党团组织合并,“由省委至区委,由原有党与团的同级组织合并成立行委”。随着国统区党团组织被破坏殆尽,苏区外围军事压力日渐增加,以及苏区工作重心向反“围剿”和“肃反”转移,有关党团分化的汇报几乎不见于各级党团组织文件,各项党团分化政策文件也无法落实及贯彻,分化工作因此陷于停顿。

五、 党团分化的影响

  党团分化工作开展后,各地党团组织在执行党中央、团中央分化决议时,有机械化执行的趋势,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一味以年龄为标准分化团员入党,忽略转党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与工作能力,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团安庆地委就曾在报告中申明:“此地同学若照年龄论,大多数均已过了20岁,但是了解主义及肯为团体工作者很少,若使这些人完全加入大学,是否无其他危险发生。”正如所担心的一样,降低团员转党员年龄后,新增党员的素质普遍堪忧,许多新增同志对党缺乏信仰和情感,甚至有“不知自己的加入者为何种团体之党员”。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党团分化工作的开展,对理顺党团关系、发展党和团的组织都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

  第一,随着党团分化工作的开展,党与团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逐步明确。一是双方在分工方面不断进行调整,党和团的工作边界越来越清晰,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团工作党化后不正常的党团关系。建团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青年团过多地将工作重点放在政治活动层面,导致许多地区的国民运动、农民运动等本该属于党领导的政治运动多由团领导。实行党团分化后,上述工作都逐步收归党领导。如湖北武昌,关于政治运动方面,完全听从党的指挥。在浙江,“各种运动多在本党指导之下”。青年团也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向青年运动。重庆团组织还致函团中央,主动表示:“盼成立C.P.,以便中校尽力发展青年运动。”团上海地委还制定了包括巩固党在团内的指导地位、注意劳动童子团工作等在内的“十三项工作方针”。二是在党团分化的热潮之下,青年团的力量大打折扣,团的“第二党”倾向得到有效扼制。南京青年团曾表现强势,党团双方甚至发生互殴,执行分化决议后,“大中学负责者之隔膜已完全没有,即一班的同学关系亦较从前好得多。至于政治工作亦俱能受大学的指挥去执行”。上海一般的政治运动,团都跟着党的政治路线去做。在党团分化过程中,党对团的政治领导地位逐步明确,这对党团关系的确立意义重大。

  第二,实行党团分化,团的工作在青年化与群众化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是执行按年龄从严分化超龄团员升党,团的青年化成效显著。据1926年12月的统计数据,团内未满20岁的团员占全体团员总数的75%,超过20岁的团员占全体团员总数的25%。到1927年6月,团员青年化的比率进一步提高,20岁以下的团员占团员总人数约80%,“团的工作已在向青年化方面走”。可以说通过党团分化,基本实现了团组织的青年化。二是逐步实现了团的工作群众化。团的一大将团定位为“青年无产阶级的团体”,但到团的二大召开之前,“除去几处纯系由少数工人组成的地方团外(唐山、安源等),其余青年工人还占不到全体团员的1/10,大多数都是青年学生”。组织小、影响小、带有浓厚的学生色彩,成为当时团组织的特色。党团分化开始后,团组织在青年学生和工农群众中都有迅猛发展,逐渐成为真正的青年群众组织。团员的成分亦由以学生为主变为以青年工农为主,并占到团员总数的70%。到团的四大召开时,团已“由年青〔轻〕的、缺乏经验的小组成长为组织严密的共青团,由人数不多的小组织发展为群众性的组织”。

  第三,实行党团分化,对团组织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是党团分化后,团员队伍进一步壮大。中共中央和团中央对团员升党年龄的一再下调,造成团员人数锐减,青年团不得不设法吸收新成员,将组织发展目光投向了低龄青年甚至儿童。1926年7月,团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目前任务决议案》,规定:“今后本团在各工厂作坊以及高小中学和各城镇乡村内20岁以下的青年中去求普遍的发展。”团中央还提出要开展儿童运动,发展“工厂童工及工人子弟、乡村农民子弟、小学学生及街市贫苦儿童”。上述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团组织的大发展,据初步统计,1923年6月全国团员人数约2000人,1924年3月2400余人,1924年10月2546人,1925年9月7335人,1926年5月10072人,1927年4月发展到37638人。可以看出,从1924年3月至10月,团员人数增长缓慢,很明显是受党团分化、超龄团员退团入党影响。从1924年10月开始,青年团迅猛发展。另外,团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儿童团的指示后,城乡童子团也迅速发展起来。从团北方区儿童团组织发展情况(1925年10月—1926年5月)来看,天津的劳动童子军有105人,唐山的儿童团60人,固山的儿童团40人,北京的儿童团150人,总计北方区355人。其他地区儿童团组织的发展势头也较好,到1926年初,上海有儿童团员1200人,济南150人,广东300人,安源70人,长沙50人,四川300人。其他各地也均在着手进行儿童团的建设,全国童子团人数在2300人上下。可以说,儿童团为团组织的发展及其进一步走进工农群众,开辟了一片新天地。二是随着党团分化的开展,团的组织有了进一步发展。在中国共产党推行数量优先策略、加快疏通团员转党员的渠道后,青年团亦改变发展方略,提出将“团的组织扩大到一切青年群众中去”。团中央书记任弼时也明确要求,在党团分化过程中要“配合相应的党组织建立团组织”。以团北方区为例,团区委初成立时,所属团组织15处,到1926年5月发展到31处。可见,党团分化推动了团员队伍的壮大和团组织的发展。

  第四,实行党团分化,对党组织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是通过党团分化,超龄团员转为党员,充实壮大了党的队伍。到1924年底,安源地区超龄退团入党的有140人,党员人数增至299人,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地方支部。武汉地区经过党团分化,至1926年4月,党员人数达到428人。河南党组织报告也明确指出,“近数月来,党员人数之巨量发达,就大部分言之,系因共产青年团年龄资格之低减,及该团一部分团员转入本党所致”。据团中央局1926年初给青年共产国际的报告:“截至1月底全国团员人数约在万人左右,惟因党与团按上节分化原则分化结果,约有2000以上完全脱离团。”大量的超龄团员不断转为党员,使党的队伍进一步扩大,正是党团分化的重要贡献之一。二是在党团分化过程中,团组织和团员协助建立了许多党的地方组织。如江西最早的党组织中共吉安党小组,就是在党团分化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共吉安党小组成立后,党的组织在吉安全区迅速发展并蔓延至全省。四川也是如此,1925年春,邹进贤、危直士等部分共青团员在团中央特派员肖楚女的指导和帮助下转为党员,并于1926年1月成立中共綦江支部。遵照中央一二一号通告的规定,1926年初赵一曼、李竹君等一批团员转为党员,并成立中共宜宾特支。据团北方区的工作总结,“一二一通告以后,在团的方面是党力将23岁以上的团员都介绍入党,如大连、邢台、正定、柳林、乐亭等处,都是由我们介绍以后,才有党的组织”。这样,原来基础薄弱的一些地方党组织得到充实和加强,原来没有党组织的地方也建立了党的组织机构。

结 语

  在共产国际和苏俄的指导与帮助下,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便仿效苏俄体制,创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党的亲密助手和后备军。党团双轨制在中国尚无先例可循,加之受当时中国客观历史条件的影响,在早期党团组织发展过程中,双方出现许多含混和矛盾,青年团甚至产生“第二党”的倾向。为了强固党的领导地位,扭转青年团的政党化倾向,实现团的青年化、群众化,以促进中国革命运动进一步发展,中共中央和青年团中央尝试走党团分化的道路。在党团分化过程中,团的工作在青年化与群众化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团为党输送大批成员,党对团的政治领导地位也逐步明确。

  然而随着大革命的失败,中国共产党和青年团前期所取得的分化成果亦遭受重创,一方面受“先锋主义”和“取消主义”倾向影响,另一方面受国民党外部军事“围剿”与苏区内部“肃反”影响,许多初步完成分化的党团组织为应对危机复又融合。这也导致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仍然存在党团不分的现象,党团双方围绕成员分化、工作调配等问题而引发的矛盾也始终难以调和解决。这些矛盾的引发,实质上是青年团的性质定位问题,即青年团究竟属于后备军,抑或“第二党”?可以说,早期党团组织间的这些矛盾,在某种程度上亦是党团双轨制下双方体制内竞争的产物,单纯通过分化,不断降低团员最高年龄界限,推进团组织的青年化与无产阶级化,难以调和解决。这些矛盾直到青年团后来完全被纳入党的组织控制范围,才得以最终解决。这也进一步证明,列宁主义党团制度作为一种舶来品输入中国本土,必须实现中国化才能落地生根。

  (作者简介:张新洲,嘉兴大学红船精神研究中心讲师;吕延勤,嘉兴大学红船精神研究中心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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