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凝聚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征程上,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障,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
人民群众认识我们党、相信我们党、愿意听党话跟党走,是因为党的初心使命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党的初心使命,是通过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出来的。确保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有力、不折不扣执行,离不开党的纪律保障。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总结党的28年奋斗经验时写道:“我们有许多宝贵的经验。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这里,他非常突出地把“有纪律”放在“许多宝贵的经验”首位。1985年3月,邓小平同志也深刻指出:“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所以,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
对一个政党来说,纪律松弛,就会出现“破窗效应”,党的章程、原则、制度,党的路线和各项战略部署就会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就不成其为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甚至会变成党员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抗战胜利之初,国民党威望一度很高,他们进入大中城市,接收日伪财产,但由于纪律涣散,接收变成“劫收”。李宗仁回忆北平、天津接收情况时说,国民政府接收人员一入平津,“直如饿虎扑羊,贪赃枉法的程度简直骇人听闻。他们金钱到手,便穷奢极欲,大肆挥霍,把一个民风原极淳朴的故都,旦夕之间便变成罪恶的渊薮”。几乎没用多长时间,国民党就惹得民怨沸腾、民不聊生,导致民心尽失、一溃千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权在党中央。实践一再证明,重大历史关头、重大考验面前,党中央和党的核心的判断力、决策力、行动力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强调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体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体现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这就需要纪律约束。因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
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党的纪律是对全党全局而言的,党内没有两种纪律。无论职务高低,无论资格深浅,无论关系亲疏,无论功劳大小,纪律之前人人一样。党不容许任何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有“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有的人同组织讨价还价,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最常见的是区别对待,合自己意的就遵守,不合意的就不遵守;地位高的话就听,地位低的话就不听;感觉对方能力大就服,感觉对方能力差些就不服。这都是不行的。如果给遵守党的纪律附加上条件,遵守纪律也就做不到了。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我们党100多年来领导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一个非常宝贵的经验。新征程上,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加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只有纪律严明,才能保证党的思想、意志和行动的统一,才能使党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才能保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纪律要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就是为了使纪律不流于形式,真正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毛泽东同志曾形象地说,共产党的纪律“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陕西发生过两起轰动一时的杀人案,两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反映了共产党和国民党对于执行纪律的不同态度。
一件发生在1935年底,国民党胡宗南部团长张钟麟悍然枪杀妻子吴海兰,吴海兰家人要求严惩凶手。在巨大舆论压力下,张钟麟被解往南京监禁法办。但只在监狱关了一年多,张钟麟就被悄悄释放。一桩轰动一时的“团长杀人案”,就这样不了了之。出狱后张钟麟把名字改为“张灵甫”,一路高升,到解放战争中在孟良崮被击毙时,已是拥有中将军衔的国民党军整编74师师长。
另一件发生在1937年10月,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不遂,开枪把刘茜打死。黄克功少年时加入红军,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和长征,为革命立过功。案发后,毛泽东同志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要求当着黄克功本人及到会群众的面,向公审会宣读,“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两个案件的结果对比,不难看出,国民党对自身问题千方百计庇护遮掩,共产党却展现了无比严明的纪律性。正是因为敢于刀刃向内,剜腐去疮,我们党才能保持无坚不摧、无战不胜的坚强战斗力。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解放战争时期,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后,因为缺乏后勤保障,弹药、粮食、被服得不到补充,开始时出现一些违反纪律的行为。1947年9月,邓小平同志和刘伯承同志在河南经扶县宋家畈小姜湾村主持召开整顿纪律的紧急干部大会。会上邓小平同志说:“部队纪律不好,这是我军政治危机的开始,而政治危机必然带来军事危机,后果不堪设想。”会上决定,对所有进入大别山区的部队“约法三章”:以枪打老百姓者,枪毙;掠夺财物者,枪毙;强奸妇女者,枪毙。这次会议后不久,就发生了野战军警卫部队一个副连长因店主不在,私拿店里粉条、花布、火柴等的违纪事件。公审会上,包括现场群众在内的很多人,甚至是店主都纷纷为他求情。邓小平同志坚定表示,“规定了‘约法三章’,就不能说话不算数,失信于民。如果对一个副连长姑息、迁就,不能执行纪律,那么今后,更多的人犯纪律怎么办?不下决心严整军纪,部队的纪律就会继续坏下去,群众就更不相信我们,而我们在大别山也就站不住脚”。副连长被枪决,在全军和群众中引起的震动可想而知。枪毙了一个副连长,教育了更多的人从中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纪律如果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印在书里,不落在行动上,不仅不会产生震慑,反而会损害党的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态度是坚定的,处理是坚决的,成绩是历史性的,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成果,继续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零容忍,让纪律“长牙带电”,让违纪行为无所遁形。
纪律建设要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遵守党的纪律,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的事,所以要常常提醒,反复强调,要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古人讲“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就是防微杜渐的道理。在对待纪律上,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让步,最后往往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历史上,我们党多次在重要关头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抓、花大力气抓,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比如,随着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党的工作也随之发生三个重要转变,即战争形式由游击战转向正规战,工作由分散转向集中,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向城市。此时,由于党的干部队伍自身思想状况与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党内出现了一些违反政策、破坏纪律的现象。
较早发现这个问题、向党中央反映这个问题的是时任西北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委员的习仲勋同志。我军攻克高家堡时,发生破坏纪律的行为。1948年1月2日,习仲勋同志及时向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作了反映,引起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1月9日,他就此作出批示:“高家堡破坏纪律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向全军施行政策教育与纪律教育。”毛泽东同志看到这是一个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随后一段时间连续就此类问题作出指示和部署。5月,他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的指示中要求,“必须坚决地克服许多地方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即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的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极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9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现在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在党内已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这些状态必须改变。中央同志要以全力来做这件事,要在战争的第三年内,在全党全军克服无政府、无纪律状态”。10月,他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的通知里指出,“目前的形势,要求我党用最大的努力克服这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1949年1月,他在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起草的决议中明确要求,“关于在全党全军各级领导机关内,开展反对某些严重地存在着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斗争,必须按照中央规定,于一九四九年三月底以前办理完毕”。短短一年时间,党中央花了这么大精力抓纪律建设,有力制止了党内的无政府无纪律现象,保证了党中央领导的集中统一,不仅为争取即将到来的革命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创造了重要条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以后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会因为问题尚未暴露或不很严重,而引发被批评者的反感甚至责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等犯了大错误才去批评,平常有问题就要及时批评。担心批评得罪人、会丢选票的心态在不少领导干部身上存在,有的不仅不敢批评、不愿批评,而且还经常以表扬代替批评。这些现象必须纠正。”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是真正对同志负责,对党负责。平时疏于管教,任其发展下去,等到严重了再算总账,一算吓一跳,甚至要坐牢杀头,岂不令人扼腕叹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和从严治党新要求,提出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一些犯错误甚至犯严重错误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得到宽大处理;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受到警示,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还有更多干部受到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体现了党的政策,真正体现了对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
纪律建设应建筑在自觉性上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搞“不教而诛”。毛泽东同志指出:“组织纪律性要有条件:第一,这个纪律是自觉的;第二,是联系群众的;第三,是在正确的政治路线领导之下的。”他曾举东北野战军打锦州的例子说:“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辽西战役的时候,正是秋天,老百姓家里很多苹果,我们战士一个都不去拿。我看了那个消息很感动。在这个问题上,战士们自觉地认为: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我们的纪律就建筑在这个自觉性上边。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和教育的结果。”邓小平同志也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
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是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古人说“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如果自己管不住自己,没有自律意识和自律精神,那什么纪律最终也会被破坏。红军纪律是严格的,这种纪律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要知道,没有人是与生俱来就懂得守纪律这个道理。旧军队也有军纪,靠什么维护呢?靠皮鞭、军棍、打骂、禁闭和肉刑。而红军纪律的建立和巩固,主要是靠理想信念、靠说服教育,提高官兵的觉悟,互相督促和勉励,达到自觉遵守纪律的目的。强调纪律、加强纪律建设,决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立规矩、正风气,达到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目的。组织手里有戒尺,那是处罚用的,只要每个党员心中有敬畏、明底线、不逾矩,有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这个戒尺就用不上。
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要靠经常性的教育。古人说“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我们常讲不要做法盲,同样也不能做党规党纪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包含着做党的纪律上的明白人的要求。对于党章党规党纪,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掌握。
为什么强调教育的作用?因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随着时间推移而自然保持下去的,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久不滋养就会干涸枯萎,很容易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要出发、要到哪里去,很容易走散了、走丢了。所以,每个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学习,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律建设上不存在松绑的问题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注重把握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这决定了加强纪律建设必须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不能抱一劳永逸的想法,也不能有松劲歇脚的情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长期任务,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好每一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盯紧每一个阶段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纪律上的要求稍微放松,病毒就会趁虚而入。比如前文提到,从1948年1月到1949年1月,党中央反复多次强调加强纪律建设,应该说总的情况是很好的,但也有极个别部队思想上没有始终绷紧弦。1949年4月23日,第三野战军第35军进入南京,南京解放,但入城部队部分官兵破坏纪律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解放军的声誉和形象。毛泽东同志亲自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电报,对此予以严厉批评:“从三十五军在南京数天内所犯无政府无纪律错误行为看来,你们过去在准备渡江时期,对于外交政策及其他许多事项(例如军队在城市中看戏、看电影、洗澡、坐电车、坐公共汽车等事必须和各界人民同样买票,不许特殊,以及未得上级许可不得接受人民慰劳等)似乎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规定,你们应速规定,通令各军一体遵行。如果过去已有规定,三十五军故意违犯,则除检查该军工作做出结论通令各军外,应向各军重申前令,引起注意,不许再有违犯。”并要求“转发华野、中野,各军、各师以资警惕”。
纪律建设不“松绑”,领导干部的责任重大。领导干部之所以被称为“关键少数”,是因为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拥有较大的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监督权、人事权、财务权,其影响带动作用举足轻重。“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一些地方出现的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关键少数”密切相关。紧盯“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党规的“牛鼻子”。
纪律建设不“松绑”,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至关紧要。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历史上我们党是吃过制度不健全的亏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陆续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方面,要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对制度的认同感,强化制度执行力,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结合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把这些创新成果总结好、提炼好,升华为党规党纪,不断完善党的建设的制度体系。
新征程上,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主任)
网络编辑:张剑
来源:《求是》202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