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一以贯之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具有丰富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宏阔宽广的实践价值。近年来,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学习与研究已经成为一个被高度关注的学术热点,学界对其内涵和意义作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但从伦理学角度探讨其伦理维度的成果却偏少。笔者认为,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人民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的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手段,即不断造福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的,但这一目的的实现又必须将人民视为根本推动力量,以人民为主体,因而人民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手段;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一种发展思想,也是一种价值原则、立场,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
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维度首先表现在它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质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而与人民利益相对应的是个人利益。因此,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内涵就指向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伦理诠释。
以人民为中心是一种价值立场。价值立场是指认识和处理价值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人民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共同体中与少数有特权者相区别、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基本成员或普通人,但由于人民是由一个个的拥有血肉之躯、丰富情感的生命个体构成的,其指向社会基本成员组成的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内涵是指要把服务人民当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意味着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时刻牢记人民根本利益,关心人民生活疾苦,思人民之所思,急人民之所急;要以有益于人民利益为道德判断标准,即维护、增进人民利益就是正当的、善的,侵害、损减人民利益就是不正当的、恶的。这种伦理内涵具体展开为如下几点。
1. 人民利益的至上性
利益是需要的现实化。它包括维持肉体生命存在的物质利益、追求身心完整性的精神利益、享有自由和行使权利的政治利益等;既指眼前利益,也指长远利益。人民利益是指全体人民群众在物质、政治、精神文化等各方面彼此共通的利益。它一方面与全体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喜乐忧虑、荣耀耻辱密切关联;另一方面又不直接体现为即时或局部利益,而是事关未来或全局利益,表现为根基性的利益样态。因此相对于具体个人来说,它具有独立性,既属于全体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个体,但又不为某一具体个人所直接拥有。正是人民利益才使得具体的个人利益的满足与实现在来源上有了可靠保证,因而与个人利益相较,人民利益具有至上性。
人民利益至上性,即人民至上,它“作为价值理念,既是一种价值目标、价值尺度,又是一种道义要求、道义原则”,意味着要把人民利益摆在心头的最高位置、实际行动的优先位置。从伦理学角度看,人是一种二重性的存在:一方面是一种个体性的存在,因而任何人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因而任何人又都有维持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利益即共通利益。人存在的二重性决定利益的二重性,即当利益的主体是个人时,利益就表现为个人利益;当利益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时,利益就表现为人民利益。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虽然看似对立,但其实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至于两者何时判然两分、何时有机统一和有张力地平衡,则为具体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种与此前社会形态相较具有崭新性质的社会形态,为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对立统一关系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条件。
第一,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性使人民利益的至上性成为可能。就人民利益而言,其无法离开个人利益而呈现为一种独立形态。如果没有一个个具体的个人,人民就不可能形成。人民总是依赖于一个个具体的个人,所有具体的个人都给作为整体的人民贡献了无法替代的一部分。人民利益也是由个人实践活动造就的,而这些个人都拥有与自己个性相匹配的个人利益,因此,没有组成人民的具体个人的利益,就不可能有人民利益。就个人利益而言,其必然以人民利益为根基。人民利益本质上体现为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物质文明的全面丰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它是个人利益得以满足和实现的基础。个人利益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手段、程度等都是由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只有人民利益不断增进和扩大,个人利益得以满足和实现的可能性才会增加;相反,个人利益最终必受损害。因此,人民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源泉。在此意义上,相对于个人利益来说,人民利益具有至上性。
第二,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对立性使人民利益的至上性成为必要。人民是一个有生命活力的整体,因而无论内容还是性质、特点,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都不一样。人民利益因是社会发展根本要求的反映而具有长远性、全局性、根本性,而个人利益因只是个人生存和发展要求的反映,虽然它是合理正当的,但也只能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就此而言,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就是相互对立的。这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此消彼长,因为社会物质和精神产出即利益总量是一定的,前者增多就意味着后者减少;同时,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也是此增彼减的,即一部分人的个人利益增多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个人利益减少,但为了使全体人民的全局、长远利益不受损害,就不能放任个人利益片面扩大,必要时还须加以限制,或使其延期满足。二是人民利益是一个整体,只有不断地增进和发展才能使个人利益增长成为可能,但人民利益的增进和发展总是在具体历史条件下实现的,因而不同历史时期总会有不同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些任务,就需要一部分人暂时舍弃某些个人利益,甚至献出生命。由于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对立性的一面,而人民利益往往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在一定条件下需要个人利益作出牺牲,但个人利益的牺牲对于牺牲者来说总不是一个自然而然地乐意为之的事情,需要社会给予价值引导和道德鼓励,因此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人民利益至上性就是必要的。
2. 个人利益的正当性
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也是以人民为中心之伦理内涵的必要规定。正当的个人利益是指人们为维持正常生存和发展,通过劳动或合法手段而获得的应得的物质和精神利益。它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它与个人欲望和需要的自然性相区别。一般说来,个人欲望和需要是自然而然的,没有正当与否的问题。但是,在满足的手段上,它则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特别是当个体仅仅顾及自己欲望和需要的满足而不考虑道德和法律规定,不顾及他人和社会,那就可能对他人利益、人民利益造成损害。二是,它与自私性有本质区别。自私与自利并不等同。自利即个体的自我利益,是个体维持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反映,与自然而然的个人欲望和需要是同样含义,同时自利的前提是利他,通过利他来利己,因此自利是理性的;而自私则是那种不考虑现实条件、不加适当节制而任意泛滥的个人欲望和需要的反映,其前提是损他,通过损他来利己,因此自私是粗鄙的情感,虽然自私也不乏理性算计,但它受这种情感的宰制,孕育的是卑劣的欲望。因而正当的个人利益绝不等同于通过损人、损公等不择手段的办法获得的个人利益。以人民为中心及其所强调的人民利益至上性并不排斥也不否定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以人民为中心正是要以作为人民一分子的个人之正当利益的满足与实现为中心。
3. 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性
一般地说,当下中国每个人的正当利益与人民利益并非截然对立,人民利益增进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个人正当利益满足的过程,反过来,个人正当利益的满足也意味着人民利益的增进。然而,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毕竟各有其独特内涵,因而不能直接等同。因此,在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必然会有不一致的地方,有时冲突还会十分激烈。这就需要努力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协调。因而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性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又一个重要的价值要求,而这种协调性之所以可能,就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统一性。
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性实质上就是人民利益至上性与个人利益正当性的协调性,因而其内涵规定是:人民利益只有在尽量顾及和实现正当的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才能使其至上性得到亿万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支持和维护,相反,如果无端伤害正当的个人利益,那么其至上性就会失去根基;个人利益也只有在支持和维护人民利益至上性的基础上,才能获得正当性辩护,相反,如果以损害人民利益的手段获得个人利益,那么个人利益就转化为不当利益。这种内涵规定意味着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倡导人们在遇到两者冲突时,能够以大局为重,为人民利益的增进而或多或少地牺牲个人利益,以保证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至上性;但另一方面也不能置实际条件于度外,假人民利益之名而盲目、武断作为,从而严重损害正当的个人利益。这也意味着,维护和保证人民利益至上性不是无条件的、抽象的,而是有条件的、具体的,这个条件就是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考虑正当的个人利益,并把正当的个人利益寓于人民利益至上性之中,将两者的实现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视为同一个历史进程。
二
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维度也表现在它具有坚实的价值理据。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立场,意味着必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创造、全民贡献、全民共享的强大力量。作为一种价值立场,以人民为中心不仅从科学上回答了中国式现代化如何建设的基本规律和要求,而且从伦理上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必然实现的根本原因和奥秘。其价值理据有如下几点。
1. 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根本服务取向
中国式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华大地生长出来的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既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也包括具有丰富内涵的道德原理。这些道德原理构成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即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因此,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根本服务取向。
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样,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既与19世纪40年代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需要相适应,也批判继承了人类伦理思想宝库中的优秀成果,比如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道德哲学思想中的合理观点,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道德与环境关系的明智见解,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对人性、幸福等理论问题的卓越洞见等。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虽然没有直接以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命名的著作,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作了一大批精辟阐述关于道德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光辉文献,与以往伦理学相较,这些文献使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具有更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真正科学的道德理论,造就了伦理学史上相对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对封建宗教伦理思想的大变革而言的又一次伟大的革命性变革。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首先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伦理学奠基,从根本上改变了指导伦理学的哲学世界观基础;其次,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以现实生活实践为伦理学提供验证场域,强调道德理论来源于实践,必须与实践紧密联系,服务于实践,道德之知与道德之行高度统一,从而改变了被过去的伦理学所颠倒了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最后,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以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为伦理学的实践主体,强调道德理论要服务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成为他们争取解放的伟大斗争的思想武器,从而改变了伦理学的阶级性质和服务方向。
恩格斯曾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因此,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社会的各个阶级“都各有自己的特殊的道德”。但是,阶级社会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却为统治(剥削)阶级所垄断,被统治(被剥削)阶级比如奴隶阶级、农民阶级由于经济上被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精神上也被奴役。因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而统治阶级的思想只可能为统治阶级服务。同时,奴隶阶级、农民阶级也为繁重的体力劳动所束缚,根本没有精神生产的条件和权利,这就导致他们不可能创造自己的道德理论。虽然历史上有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在其道德思想中对奴隶阶级、农民阶级的道德诉求和道德思想表达了同情的理解并作了有限的反映,但这些思想家的著述本质上仍然是为统治阶级辩护的。由于被统治阶级没有条件创造自己的道德理论,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的道德理论就成为套在奴隶阶级、农民阶级颈上的沉重枷锁,即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要求被限制、道德情感被腐蚀、道德选择被框定。统治阶级的道德理论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起过不同的历史作用,但终究改变不了其服务于剥削阶级的实质,而他们之所以具有如此宰制性的地位和作用,是因为他们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关系的反映。这也就决定了他们总是以脱离具体时空条件的所谓普适性的道德原理,来掩盖其道德理论的阶级实质,并把这种抽空了阶级本性的道德理论打扮成适用于全人类的道德理论。这种道德理论表面上似乎服务于全人类,但实质上是为剥削阶级的利益作道德辩护的。
只有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才是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道德理论。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是对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道德诉求和道德思想的理论概括,体现着他们的根本利益。它不仅科学阐述了道德本体论、道德认识论的内容,全面系统揭示了完全不同于剥削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无产阶级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本质,精辟分析了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而且科学指明了道德发展的最终诉求是“自由地独立地创造以纯人类道德生活关系为基础的新世界”这一美好愿景。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一样,“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因此,以人民为中心使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与非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根本区别开来,是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对道德中心问题即服务于谁的问题的科学解答。
2.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因此,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
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从政党性质上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从政党宗旨上说,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宗旨,使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下,以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把亿万人民群众团结凝聚、组织动员起来,充分发挥创造伟力,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让我国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探索出了推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式现代化康庄大道。党的性质宗旨所内含的核心价值理念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只有人民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才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决定性力量;意味着只有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有效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广泛集聚人民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自成立之日起,党就始终牢记这一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又庄严宣告,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上述四个历史时期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都是无可替代的领导核心,都是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之所以能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党的初心使命这一精神系绳,它不仅使党能够做到自身团结同心,而且能够把全国各族人民汇聚起来,把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起来,凝聚起共同奋斗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党的初心使命中的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其实就是人民的中国式表达,幸福、复兴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初心使命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精神。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时刻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人民利益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切实践履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在此意义上,以人民为中心就构成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
3.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原则
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动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现代化之路,其最终目标是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向往作为理想和原则实质上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原则。
中国式现代化是与西方式现代化相对照的,而西方式现代化是以资本为中心而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现代化。从历史演变来看,现代化是由英国工业革命而开启大幕的,从那时起,资本就作为主要引擎拉动着资本主义现代化突飞猛进地发展,而资本主义现代化也以资本增殖为主要的价值追求,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现代化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的确创造了比前资本主义社会高得多的生产力和更为丰富的社会财富,但由于资本的本性是以剩余价值、超额利润为最终追求,所以资本一定会借助征服、奴役、掠夺、杀戮等手段在全球四处出击、攻城略地,会恣意妄为、无所顾忌地把人踩在脚下万般蹂躏。以资本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现代化,相较于前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具有一定历史合理性,但也绝非绝对合乎理性,因为它只是为资本家和少数权势阶层谋利,而置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最广大底层人民的利益于不顾。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资本为少数资本家所占有。这样的占有不仅为资本家攫取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和超额利润提供了经济上的理由,造成了“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就是物对人的统治,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这样一种资本残酷压榨、盘剥工人的不平等关系,也为资产阶级把那些为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辩护的信条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市场自由竞争”和迷惑广大劳动人民的口号如自由、平等、公正、人权等上升为法律提供了政治上的理由,造成了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流向少数资本家和权势阶层,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愈演愈烈。所以,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以资本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现代化只会以物为中心,而不会以人为中心;只会为少数资本家和权势阶层服务,而不可能为广大人民服务。
与西方式现代化不同,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一词,由拉丁文演变而来,本义是指“同伴”“善于社交”等,强调社会群体的至上性,主张“安民”“养民”,因此它本身就具有深刻的伦理道德意蕴,甚至可以说,它也是一种伦理道德价值体系。作为一种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社会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其健全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为了增进人民的经济自由,增加人民的财富,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发挥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自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为了促进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自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会服务人民,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以资本为中心、服务资本的不人道状态,使人不再受资本及私有制的奴役、盘剥,不再是异化的、工具性的人,而是自主自择的、目的性的人。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满足生活于这种社会制度之下的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促进人自身的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原则。
三
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维度还表现在它作为一根红线串起一系列由其推导出来的具体伦理要求。中国式现代化要成为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就需要践履这些伦理要求。这些伦理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 增进人民福祉
人民福祉意指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生活全方位改善;增进人民福祉就能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就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增进人民福祉就是在维护人民利益,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因此,增进人民福祉是中国式现代化之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的第一个伦理要求。
人民福祉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既包括个体福祉也包括整体福祉。功利主义伦理学认为,一个行为、一项政策、一套制度是道德的,当且仅当这个行为、政策、制度能带来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才是道德上正确的。这种理论的道德判断标准就是功利,其内涵不仅指利益,也指快乐、安康、好处、效用、偏好、幸福等,简单地说,就是福祉。虽然功利主义有漠视个体权利、不注重分配正义等缺陷,但其整体性思维、未来导向和公益论性质还是可取的。特别是其所强调的福祉不仅包括组成人民的每一个人的福祉,也包括作为整体的人民的福祉,个人福祉和人民福祉都要得到关顾,而不应受到其他任何因素比如个体能力、社会关系、所属群体等差异的影响。由于功利主义强调人民福祉,因此它就为增进人民福祉政策或制度提供了伦理依据。
与以资本为中心、只为资本谋利的西方式现代化相区别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建设这样一种现代化,就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原则,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增进人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惠及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公共服务真正惠及所有人,持续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言之,增进人民福祉。只有增进人民福祉,才能有效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共赴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主人翁精神,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磅礴力量,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为人民福祉优渥、无后顾之忧、安居乐业的现代化。
2. 促进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即社会财富和利益的分配合情合理,不偏袒无偏私,有利于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能使社会财富和利益分配公正合理,使人民获得一视同仁、得其应得的对待,增强幸福感,提升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人民利益需要,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不断促进公平正义。因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之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的又一个伦理要求。
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伦理要求,经常被人们用来评判利益分配关系的合理性。一定规模的人群及其利益分配是公平正义问题出现的必要条件,但公平正义并没有永恒不变的标准。公平正义首先是历史的,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社会形态甚至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公平正义也是具体的,随领域不同、人群差异而呈现不同的内涵;公平正义还是相对的,其实现为具体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条件,每个人的社会条件、家庭状况、个人禀赋等差异性因素所制约,绝对的起点平等和结果公平都不可能实现,所以人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只能是相对的公平正义。正因如此,中国式现代化并不追求那种理想的绝对的公平正义,而是根据中国国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社会公平正义。
与两极分化严重、贫富悬殊的西方式现代化相区别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建设这样一种现代化就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种分配伦理要求,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求完善分配制度。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匹配的分配制度总体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制度,公益慈善事业的鼓励制度。这一分配制度体系可使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得到提高,也坚持多劳多得、勤劳致富,有助于低收入者收入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其次,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只有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才能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共谋美好未来生活,早日建成既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
3. 坚持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将资源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变量,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发展的根本动力,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式获得经济增长,关注社会福祉,实现可持续增长的一种发展模式。”效率、和谐、持续是绿色发展的基本目标。绿色发展是人民利益的内在构成,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要坚持绿色发展。因此,坚持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之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的第三个伦理要求。
绿色发展是对一系列与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有关的发展观念和行动的一种形象化描述,因此它最先并不是一个伦理上的要求。其崛起是人们深刻反省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消费方式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传统政治、文化、伦理、宗教观念的结果。这种反省使人们认识到,环境问题实质上是人类过度干预自然、不节制地生产生活导致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极不和谐的问题。因而要解决环境问题,关键在于使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和谐。但是,这种关系达致和谐的关键,又在于人与人之间能够达致和谐的社会关系。因为前者实质上不过是后者的反映。从直接起因上看,当今人们遭遇的环境危机虽然是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取向不科学、物质生活方式和消费取向不合理等造成的,但从根本原因上看,是由于人类文化和价值观遭遇危机,迷失、卸却了伦理价值。因此,确立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为精神内核的绿色发展要求,使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双协调,就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性价值共识,也成为人类伦理价值系统的重要内容。
与以资本为中心、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的西方式现代化相区别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视生态环境为关涉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把生态环境当作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热切期盼。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发展,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才能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绿色发展首先要求在发展方式上向绿色转型。发展方式转型主要包括生产方式上要从过去那种以速度为中心的外延式转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内涵式,变绿色发展为普遍形态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上要以绿色低碳消费为生活风尚。绿色发展还要求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在过去单纯追求高速度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空气、土壤、水资源、城乡人居环境等都受到严重污染,这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使人们的生活成本增加、生活质量降低,因此必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总之,绿色发展就是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它既是高质量的发展,也是践履以人民为中心伦理原则、促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发展。
4. 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生活的人能够充分地展现自己作为人的本质力量,能够不断提升活动能力,拓展社会交往,实现精神富有,彰显人格尊严。人的全面发展是维护、发展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之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的伦理要求。
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重要的伦理价值要求。它主要表现为人的身心和谐发展,特别是精神富有,而人的精神富有又有两个层面的体现:一是自由,一是道德。前者表明,人为自由所界定,而人又是通过生活呈现自己的,因此人的生活也为自由所界定,自由界定人的生活就意味着,人的生活不为他人或任何外在力量所摆布、框定,而是自己谋划、建构。然而,自由虽从本质上定义着人的生活,但并非没有边界。自由分心灵层面和行为层面,行为层面的自由因为涉及他人和社会而不可恣意妄为,因此自由还须接受理性的引导。自由要受理性引导就决定了人还要讲道德,因此道德就成了人的精神富有的第二个层面的体现。自由构成道德的基础,道德构成自由的边界。正是道德使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担责,能够不拘泥于自身利益视角,人性化地对待他人、社会,从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
与物质主义膨胀、精神贫困的西方式现代化相区别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要实现精神富有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和道德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从伦理方面来说最为关键的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着自由,其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即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蕴含着道德,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观。因此它必然构成以中国式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道德精神。二是切实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个逻辑融贯、内容自洽的科学、全新的道德类型,其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道德可以锻铸主体的精神灵魂,培育优秀人格,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道德价值依托,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创造的具有突出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优秀传统道德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植根的道德沃土,彰显着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道德力量。因此,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建设包括道德文明在内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中国式现代化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拓展人民道德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作者简介:龚天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偏好理论与美好生活实现的伦理学研究”(21BZX023)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伦理学研究》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