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开始对各民主党派及其主要成员的性质问题进行更为明确的界定,并在之后因应形势发展对此进行了多次变更。对于此问题,国内学界的研究较多。但是,已有的研究大多未正确论及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评价演变,而且多将1957年的反右斗争作为中共对各民主党派性质判定变化的分界点,忽视了1952—1956年出现的三次关键性的变更。为厘清该问题,本文拟以已有的资料及研究为基础,重新梳理中共在1945—1956年间对各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变化过程及其影响,并以之求教于方家。
一、中共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初步判定
目前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各民主党派,大多数形成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对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建立与成长起来的各党派,中共在建立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评价不高,甚至一度将其视为“反动营垒的一翼”,各党派也多对中共持否定态度。1935年12月,中共召开瓦窑堡会议,正式摒弃“左”倾关门主义,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策略。此后,中共逐渐对各民主党派的抗日民主活动予以更多肯定性的评价,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合作也逐渐开展,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共在抗日战争期间与民盟在开展民主宪政运动、成立联合政府、召开党派会议、进行反内战和反独裁斗争等中的多次合作。随着双方交集的不断增多,中共开始对民盟的性质做出评价。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对国内社会的各个阶级进行了分析。他根据对民盟主要领导人观点立场的判断指出,民盟“主要的是自由资产阶级”,是“自由资产阶级”“独立的政治团体”。民盟虽有它独立的意见,但不可避免其政治上的软弱和动摇。1947年11月,毛泽东在致电斯大林时仍然认为,民盟“多数领导人是动摇分子。他们迫于国民党的压力解散了同盟,从而表明了中等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显然,毛泽东认为,虽然民盟包括自由资产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但民盟的主要成员还是民族资产阶级,其所代表的阶级也是民族资产阶级。此间的民盟,由“三党三派”整合发展而来,是当时各民主党派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党派之一。因此,毛泽东对民盟性质的评价,既代表了中共中央对民盟性质的认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的总体印象。
就在毛泽东对民盟做出上述评价后不久,1948年1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在香港建立,民盟宣布重新恢复活动,其他各民主党派亦在香港积极活动,表示了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对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于当月发布党内指示指出:“这些党派虽带中间性,但其组织成分又常从统治阶级内部的反对派一直包含到进步分子。”该文虽没有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却明显突出了各民主党派的多阶级联盟特点。1948年4月20日,斯大林在致电毛泽东时亦指出:“中国各在野政党代表着中国居民中的中间阶层。”在此,斯大林做出了与中共中央一致的判断,即各民主党派主要代表着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
中共中央的这一评价转变,很明显带有统一战线方面的考量。与此同时,各民主党派在成员组成、政治立场等方面发生的积极变化,应是促使中共中央评价转变更重要的原因。此间,伴随革命形势的快速发展,各民主党派中人员的组成愈加多元,明显不能再将其视为自由资产阶级单一阶级的政治团体。而且,这一时期,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业已明确宣布接受中共领导,与蒋介石独裁政权决裂,政治立场发生了重大改变。因应形势的发展,中共中央在1949年5月回答西北局关于民盟性质的提问时,更改了毛泽东在1945年所称的民盟是“自由资产阶级”“独立的政治团体”的判定,转而称“民盟固不应成为一个阶级的政党,也不应只成为劳动人民联盟,而应广义上成为各民主阶级(包含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在内)的政治联盟”。是年8月25日,董必武在对华北人民政府科长以上党员干部讲话时更是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民主人士是指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分子及民主爱国人士。”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形势的进一步发展,针对各民主党派性质和前途的争论逐渐增多。各民主党派将作为共产党的“外围”继续存在,还是作为资产阶级的政党做解散处理,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要求中共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就各民主党派的存废问题进行解释过程中,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多次谈及各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1949年12月,周恩来首先以民盟为例进行了说明。他指出,民盟的历史,本身就是不同阶级和党派联合斗争的历史。“在整个中国革命中,民盟是发展的,前进的,是大有希望、大有前途的。”民盟“天生就是联合性的”。“它应该是以知识分子为中心的走向进步的联合性的政党。”民盟还要“团结、教育自己的成员走向进步”。1950年3月,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进一步指出,各民主党派“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4月13日,周恩来以民建、民盟和民革为例对该问题做出说明,再次强调了三个党派的“阶级联盟性质”。4月19日,周恩来进一步明确指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历史上并没有形成“单一阶级的政党”。1951年7月,在给马列学院一班学员做报告时,刘少奇亦十分明确地将各民主党派称为“代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党派”。从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历次讲话可以看出,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对于各民主党派性质问题逐渐清晰明确,即认为各民主党派是主要代表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
受材料所限,笔者没有找到1945—1947年中共对民盟以外的其他民主党派性质的明确评价,亦无从探究中共中央在1948年后将各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扩大的深层次原因。而且,按照上文所引毛泽东对民盟的评价,我们也无法将中共于1948年的提法视为一种扩大。因为,毛泽东在1945年即认为民盟包括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只不过,他更多强调了民盟中占领导地位的民族资产阶级,并因此将民盟认定为民族资产阶级独立的政治团体。基于这一原因,笔者无法将中共中央在1948年的上述判断作为一次改变,而只能将1945—1951年中共对各民主党派性质评价的转变作为中共对该问题认识逐渐清晰化的一个整体过程,将1948年作为中共对民主党派性质进行初步判定中两个阶段的分界点。
二、对各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第一次变动
如上文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日渐清晰。毛泽东等人都倾向于认为,各民主党派是主要联系和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政治团体。在当时中共的话语体系中,城市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动力之一,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者”。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更是将工农与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看作“阵线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和“决定我们命运的”联盟。可见中共对小资产阶级的重视程度。至于上文所述之资产阶级,主要是指民族资产阶级。对这一阶级,中共党内的评价一直不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长期将民族资产阶级视为“带两重性的阶级”,需要对其“采取慎重的政策”。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亦将民族资产阶级与其他“劳动人民”的阶级区别开来,将其作为“可以联合的剥削者及其代表”。因此,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可进一步阐释为:主要代表“可靠的同盟者”(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可能的同盟者”(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政治团体。
在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进行集中说明后不久,新中国陆续完成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的三大运动,完成了社会改革的各项任务,并使国民经济迅速得以恢复。此后,人民大众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基本得到解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日益上升为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1951年底和1952年初发生的“三反”、“五反”运动,即是两者之间矛盾突出的具体表现。“三反”、“五反”运动的进行,进一步印证了中共中央对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判断,同时也使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认识到了“大资本家”(民族资产阶级的中上层)在保证政权稳定中的重要作用。1952年3月15日,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谈话中强调了大工业家的作用,要民建“特别注意大工业家”。随后,民建按照中共中央指示,将自身的主要发展对象修改为“大的工商业资本家,尤其是大的工业资本家及其代表人物”。这就在实际上改变了自1950年以来中共中央所提出的各民主党派“以其所联系和活动对象的中下层为主要发展对象”的观点。在这一改变的基础上,3月27日,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央统战部提交的一份报告时指出,各民主党派“包括各部分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以及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在此,毛泽东将之前一直使用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改为“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
在毛泽东对各民主党派的构成做出上述表述后,中共中央随即沿用了毛泽东的定位,并开始照此制定政策。1952年6月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正式提出:各民主党派代表“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即雇有少数几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很明显,“上层”两个字的改动,是毛泽东根据形势和认识发展而做出的调整。它体现了毛泽东对各民主党派内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上层代表人物作用的重视,更代表了毛泽东对各民主党派未来人员构成和发展方向的一种期许。在这一调整做出后,各民主党派仍然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但是毛泽东的调整和《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的出台,使各民主党派的内部构成产生了较大改变,也使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代表性和发展趋势的认识出现了一次较为重大的改变。
首先,中共中央的这一调整从实际上改变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中央认为各民主党派是主要联系和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政治团体。关于“城市小资产阶级”,正如前文所述,它是“是革命的动力之一,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者”,是属于“劳动人民”的。但是,在中共看来,“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并不属于“劳动人民”。他们“是小资产阶级的右翼”,“对于革命取怀疑的态度”,是需要做“政治上的打击”的。而且,因为“他们的经济地位和中产阶级最接近”,也最容易变成资产阶级。因此,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共是将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作为需要努力争取的“中间派”来对待的。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十二月会议上更是非常明确地指出,“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也是资产阶级”,“是真正的民族资产阶级”。他们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代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对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进行解释时,沿用了他之前的说法,将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称为“雇有少数几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或者“中小资本家",继续将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看待。因此,“上层”两字的添加,使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发生了极为重大的改变,即从以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变为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政党。这就改变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同时也否定了不久之前周恩来关于各民主党派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的说法。正是按照这一思路,1952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的要点》指出,应当使民建“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政治团体”。
其次,中共中央的这一调整实际上改变了各民主党派的地位。在毛泽东与中央的此次改动之前,各民主党派是由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组成的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治团体,他们是劳动者和剥削者联合的政党。各民主党派中至少还有小资产阶级是属于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者。但是,在上述调整做出后,各民主党派内部虽然仍包含小资产阶级,但就代表性而言,各民主党派已不再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的中下层,而只是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的上层和民族资产阶级,因而成为主要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成为需要“团结教育和改造”的对象。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审阅李维汉上报的《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时进一步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基于毛泽东的最新判断,此后不应再将各民主党派的主要成员作为中间阶级对待。各民主党派也相应地变成与中共对立的“反对派”。
正是基于对各民主党派性质和地位的最新认识,1953年7月,刘少奇在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团结、教育和改造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和政治代表”是目前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而且,刘少奇直言不讳地指出,关于是否应该和这“部分剥削者结成联盟的问题,党内有些同志还有不同的认识,还有分歧”。10月6日,中共中央亦发文指出:“我们需要在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和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继续联合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以及他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代表、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中、上层分子等。”同时,“经过教育和斗争,逐步地争取他们中的大部分服从或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三、对各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第二次变动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共自成立之日起就确定的奋斗目标。那么,在实现社会主义之后,中国社会原有各阶级将会发生何种变化?代表特定阶级的各民主党派又将何去何从呢?据笔者所见,中共中央领导人中最早对该问题进行阐述的是刘少奇。1951年7月,刘少奇指出:“工业国有化以后,除小资本家外,城市资产阶级基本上被废除。”“没有剥削者了,只有劳动人民了。”到那时,“各民主党派当然也有变化”。他们“或者变更它们的阶级内容,或者随它们所代表的阶级一同被废除”。当时中共中央设想经过10年到15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再采取实际的社会主义步骤,从容地进入社会主义,因此,回答民族资产阶级及各民主党派前途的要求并不迫切。但是,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总路线后,特别是三大改造于1955年进入高潮后,有关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前途的问题就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1955年10月29日,毛泽东就上述问题做出回答。他指出,资产阶级“大约三个五年计划之内,就不叫资产阶级了,他们成为工人了”。那时,“全国只有一种工人、一种农民和一种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工人、农民的知识分子”。由于各民主党派主要代表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其成员也以知识分子为主。在此,毛泽东实际上给各民主党派的主要成员提出了一种崭新的前途: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包括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剥削阶级都将不复存在。他们将转变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成为劳动人民的一部分。
根据毛泽东的这一估计,1955年11月,中央统战部在其召集的统战部长座谈会上正式确认:各民主党派虽然还没有“完全具备了社会主义的性质”,但其“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已经处于优势地位”,已“处于过渡状态”。同月,李维汉在中央统战部部务会议上提出将各民主党派发展为“社会主义政党”的目标。1956年1月25日,中央统战部在其上报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各民主党派“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党派”。1月28日,毛泽东对报告做出了“此件看过,觉得可用,请酌办”的批语。在此,毛泽东所说的“可用”,应该可以解读为毛泽东同意了各民主党派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党派的观点。1月28日,中央统战部在其提交中央审核的《1956年到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草案)》中再次提出各民主党派“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对于中央统战部的这一提法,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时认为不妥,并要求中央统战部做出适当修改。2月6日,周恩来在二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该问题进一步指出,统一战线的成员中“还有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嘛,怎么能说都是社会主义成份了呢?还要有一个过程”。“民主党派里还有代表资产阶级的党派。”2月23日,中央统战部将按中共中央意见修改完成的草案重新上报,经中央审核同意后于3月31日正式发出。经过修改,最终的正式文件删除了原草案中关于各民主党派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的提法,将之改为“各民主党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这一模糊的词句,避免了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直接判断。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中央认定各民主党派“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的说法不妥,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各民主党派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而是认为中央统战部的判断超越了形势的发展。在中共中央看来,各民主党派最终肯定会向“社会主义性质”发展,只是目前仍在过渡过程中,还没有最终实现其性质的转变。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中共中央同意了中央统战部提出的使各民主党派的大多数成员“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从思想上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观点”的说法。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中央对各民主党派中的“资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的性质转变做出了较为乐观的判断。1956年1月,周恩来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报告指出,旧时代的知识分子中的绝大部分“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于2月24日向全党发出指示,正式肯定“知识分子的基本队伍已经成了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在此之后,李维汉亦根据中央精神多次对外宣传解释中共中央对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性质的上述观点,强调“大多数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的“政治立场起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人“变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起了带决定性的变化;民主党派已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为社会主义工作的政治团体。”
综上所述,在经过1955年底1956年初的几次观点修正后,中共中央最终对各民主党派性质做出认定,即作为民主党派主要成员的知识分子中的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虽然目前还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但其作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正在向社会主义过渡。
四、对各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第三次变动
在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及其主要成员的性质及发展趋势做出乐观估计后不久,国际国内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所做的秘密报告,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引起极大震动和思想混乱。受此影响,国际共产主义出现重大波折,波匈事件相继发生。另一方面,在中国国内,受三大改造、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形势发展等的叠加影响,国内相继发生学生罢课请愿、农民闹退社闹缺粮、知识分子对党和政府的批评增多等问题。在此形势下,主要由知识分子构成的各民主党派中相继出现了“在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议会党团’”、“取消党派重点分工,打破‘防区制’”和“实行两院制,使政协相当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上议院”等言论。
此外,自1955年底至1956年初,关于各民主党派已经或将要成为社会主义性质团体的观点广泛传播,并很快引发了中共党内对此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的评价过高”,“在对民主党派的性质的提法上”,“在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以及对民主党派的工作上曾存在有右倾的倾向”。而且,这一观点确实无法解决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各民主党派的阶级性与代表性等问题,且与中共当时所持的政党理论和阶级分析理论不相符合。
在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共同影响下,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观点很快发生了变化,对其性质转变的估计由乐观转趋谨慎。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指出:“在抗日反蒋斗争中形成的以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主的许多民主党派,现在还继续存在。”“中国如今既然还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就不会没有各种形式的反对派。”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的许多人,“实际上就是程度不同的反对派”。在此,毛泽东不但直接将各民主党派称为以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主的党派,而且突出了阶级斗争和反对派的概念。8月,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的修改稿时,将稿件中“在阶级消灭以后,资产阶级的思想残余还会存在一个时期",改为“在阶级消灭以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残余还会存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很长的”三字的增加,表明了毛泽东对阶级和阶级斗争形势的态度,同时表明毛泽东对资产阶级思想转变的谨慎乐观态度。9月15日,在刘少奇所做的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旧时代的知识分子又被称为“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报告同时指出:“我们不应当让他们所带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侵蚀无产阶级的队伍。”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周恩来1956年1月报告中关于旧时代的知识分子中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观点。
报告还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并“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继续联系他们,代表他们,并且帮助他们改造”。在此,八大政治报告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两个不同部分。也就是说,即使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各民主党派也不会失去其代表性。他们不会代表原有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而是代表由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转化的那部分劳动者,继续联系、代表他们,并帮助他们改造。这就在实际上改变了毛泽东之前在1955年做出的关于未来“全国只有一种工人、一种农民和一种知识分子”的设想。至此,中共中央从理论上解决了各民主党派是否可能转变为科学社会主义政党的问题,也同时解决了各民主党派的阶级性与代表性等相关问题。
五、结语
综上所述,自1945年中共中央开始对民盟的性质进行说明以来,特别是1948年中共中央开始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进行综合阐释以来,至1956年中共八大结束止,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及其成员性质和发展趋势的评价经历了多次变化,对其性质的思想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演进的复杂过程。
从1945年至1951年,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逐渐明晰,将其阐释为“代表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但是,考虑到中共中央认为各民主党派带有“中间性”,毛泽东亦一贯主张小资产阶级可分为对革命持完全不同态度的三个部分。因此各民主党派成员中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人员比例,以及各民主党派成员中小资产阶级三个部分的构成比例问题,影响着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的评价,也为不久后中共中央修改该评价埋下了伏笔。1952年3月,毛泽东将各民主党派的构成修改为“各部分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以及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突出强调了各民主党派成员中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中上层特别是上层”代表人士,并在实际上突出了各民主党派的“资产阶级性”。此后,中共中央于1955年及1956年初对各民主党派未来的社会主义方向做出过于乐观的估计,一度认为其已经或将要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并最终确定其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1956年后国际国内形势的突然变化和中共党内"左"的错误的不断发展,中共中央对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出现错误估计,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也出现了偏差,不但长期将其称为“资产阶级”政党,而且没有对各民主党派的发展趋势做出合乎实际的判断。“文革”结束后,中共中央在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做出判断时,改变了此前的错误认识,同时继承和发展了此前的正确观点,根据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正式提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三十年来,它们的社会基础和政治面貌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关于各民主党派性质的判定,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亦是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共中央对于该问题的反复与变更,实际上是中共解决统一战线工作中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缩影,亦是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与中国统战工作现实互动的反映。中共对此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对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共中央正确认识上述问题,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为我们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政党协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
文章来源:《中共历史与理论研究》第9辑(2023年)
网络编辑:静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