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五个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准确全面把握“双碳”工作的客观形势和实践要求,对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扎实做好“双碳”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以高度的战略思维,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把握发展内外环境的新形势新矛盾新特征,主动谋划、主动提出、主动推进的重大事项,也是从满足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求出发,自身必须要做而且必须做好的重大任务。
当前,经济发展所导致的资源环境约束问题触发了人类对传统发展方式的深刻反思。地球上的物质资源必然越用越少,大量耗费物质资源的传统发展方式显然难以为继。我国作为人口超过十四亿的发展中大国,所面对的资源环境约束问题尤其突出。面向未来,再沿着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的老路走下去是不可想象的,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与发展问题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双碳”目标的提出,既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有力推动,也是着力破解资源环境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基础之上,所必须迈出的决定性步伐。
同时,我国正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我国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棘手,特别是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发展动能供给不足,科技创新支撑不够,产业变革升级处于最吃劲的重要关口。在这一阶段提出“双碳”目标,目的不只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更是要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不断加强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持续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倒逼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而在新一轮全球技术产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必须顺势而为推进“双碳”工作,助推我国加快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
我国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成美丽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但也应当看到,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污染物减排的潜力逐渐收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总体上仍处于中低水平上的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还有可能反弹。归根到底,高消耗、高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发生根本性改变,生态环境质量就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善。“双碳”目标的提出,一方面可以加速驱动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发生根本转变,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气候变化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扩大环境容量。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环境危机与国际博弈愈演愈烈,成为摆在世界圆桌上的重大难题。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为此,我国始终积极采取行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巴黎协定》达成、生效和实施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政治承诺,作为负责任大国,我国向来是说到做到,必定会完全兑现所有承诺。这既是办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也必将为全球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目标注入强大动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
我国要实现“双碳”目标,不是被动“接招”,而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主动“出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立足当前的迫切需求,坚定自觉做好“双碳”各项工作,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双碳”目标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双碳”目标的实现绝不是就碳论碳的事,而是多重目标、多重约束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意味着对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的颠覆性转变,意味着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深刻重塑,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且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其艰巨性是前所未有的。
当前,我国产业偏重、能源偏煤、效率偏低的发展模式仍未根本改变,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艰巨繁重。2020年我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84.1%,其中煤炭达56.8%,我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60年达到80%以上,难度不言而喻。同时,我国经济长期以来形成的高碳发展惯性仍然很大,而发展惯性力的逆转往往需要施加成倍甚至更大的作用力,给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巨大挑战。我国是在工业化、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开启降碳进程的,受原本发展惯性的牵制,个别地方为了“碳达峰”盲目搞“碳冲锋”,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冲动依然强烈,对实现“双碳”目标十分不利。
实现“双碳”目标,时间上也异常紧迫。我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这意味着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是在人均GDP相对较低、所用时间明显更短的情况下提出“双碳”目标,需要付出的努力和成本远大于这些国家。同时,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底子还相对薄弱,“双碳”领域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标准、人才等基础支撑也十分匮乏。
实现“双碳”目标,毋庸置疑将是我国发展历史上一场史无前例的硬仗,必须对困难挑战有充足认识和充分准备,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积小胜为大胜。
三、推进“双碳”工作等不得,也急不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定不移,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双碳”工作不仅面临时间紧、任务重、基础弱的现实困难,并且以实现“双碳”目标为抓手来赢得发展和竞争优势的窗口期十分短暂,如果不抓紧,就可能错过这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致使我国发展陷于被动之中。此外,地方政府、企业越早在落实“双碳”工作上谋篇布局,就越有利于抢得“双碳”提供的发展先机、减小工作阻力、避免系统性风险。因此,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和经济条件抓紧制定“双碳”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坐等时间节点,更不可指望别人努力自己坐享其成。
另一方面,实现“双碳”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积极有为,更要有节奏有步骤稳妥推进。我国在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条件下,经济增长不可避免地要以一定的碳排放为代价。如果在思想认识上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就很难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容易在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过度反应,产生“先破后立”的倾向,丢了“饭碗”搞转型。我们还应看到,我国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战略定位和控排潜力不尽相同,一味地追求速度,搞齐步走、“一刀切”,不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差异,既不利于地方科学制定“双碳”行动方案,也不利于全国层面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双碳”是一个多维、立体、完整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科学认识到,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四、把“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双碳”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以把“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基本遵循,做好“双碳”的“1+N”政策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部署。
推动能源绿色转型是把“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突破口。能源绿色转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中之重,也是能否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和根本保障。要充分考虑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特点,在保障能源供给安全的前提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消费,积极有序发展更为清洁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逐步降低甚至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全面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充分挖掘节能增效的减碳潜力。
构筑全方位制度保障体系是有效衔接“双碳”和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桥梁。当前,“1+N”政策体系下的“四梁八柱”仍亟待完善,规划、法律、标准等各类制度缺失成为推动“双碳”工作的关键掣肘。要切实将“双碳”目标任务融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重大战略规划中,充分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生产消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等各类专项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尽快补齐基础短板,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有效激发地方和企业能源转型的动力,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逐渐脱钩提供政策支撑。要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双碳”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要完善“双碳”市场机制,善于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用好碳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手段,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科学技术创新是把“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支撑保障。绿色低碳领域的革命性技术,不仅可以加速“双碳”进程,还可以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加强“双碳”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攻克绿色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尽早实现重大突破,特别是加强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建筑以及生态碳汇等领域的重大战略技术支撑。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提前布局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把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的成熟度,加速前沿绿色低碳技术的普及、转化、应用。要进一步筑牢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打造一批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绿色技术创新平台。
对“双碳”的认识越深刻,对实践的引领就越有力。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双碳”的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确保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执笔:俞海、王鹏)
网络编辑:张剑
来源:《红旗文稿》2022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