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末, 美国传播政治经济学者丹·席勒在其著作《数字资本主义:全球市场体系的网络化》中最早提出数字资本主义[1]这一概念, 但席勒并未对这一概念进行定义。随后, 他在新作《数字化衰退:信息技术与经济危机》中简要指出, 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一个最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产生了“一种更倾向于信息通信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资本主义体系”[2]。回顾以往, 自美国政府决定将互联网从军用网络中分离、普及大众的时候起, 互联网就以人们无法预料的速度迅速扩大。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即用计算机1与0的逻辑调和电信的手段, 使得互联网能够提供更大的通信量, 数字化时代也由此拉开帷幕。以亚马逊为代表网上购物平台日渐成为最主要的交易渠道, 一些线上交际软件逐步架构现实的人际交往活动, 支付终端日益成为最基本的支付手段。人们看似被互联网带入一个自由、美好的民主世界, 孰不知, 这却是互联网与资本的一场合谋, 是新兴的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降临———数字技术成为最先进的生产力, 数据构成了资本家争相俘获的资本, 数字劳动不断被资本家剥削以获取剩余价值。那么, 数字如何形成资本?数字资本主义又是如何生成的?本文将对数字资本主义进行结构化解构, 探究其生成逻辑。
一、数字平台:数字资本主义投资与盘剥的场域
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 是冷战和加州反主流文化 (Californian counter-culture) 的产物。早期的互联网由美国国防部建设和控制, 是为了军事用途, 最初的使用者只有少数大学和军事承包商。20世纪80年代后, 高等教育机构、政府机构、智库等才渐渐开始使用计算机网络。互联网看似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曙光, 但实际上, 其性质和功能已在悄然进行转变。随着互联网的建设升级, 其建设力量和服务对象开始发生变化, 系统维护和升级的巨大费用迫切需要强大的金融资助, 银行开始在计算机基础设施建设中占据首要地位, 牵制和渗透于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历程中。同时, 随着经济的发展, 商业领域日益需要计算机网络来提升效率, 由此, 计算机网络转向服务于商业集团用户。事实上, 互联网从来都不是专门为公众或社区公民提供信息而打造的, 而是为公司提供有关服务和消费模式的信息, 社会逻辑为市场的逻辑所取代, 计算机网络也逐渐走向商业化道路。
随着技术及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资本家看到了数字化背后的商业利益, 数字化不仅能够使商品的形式在传播领域中得到大范围扩张, 不断积聚的数据本身更能成为一种具有巨大交换价值的商品。由此, 商业力量开始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数字化的进程, 资本开始争先恐后地打开并试图占有这一高利润的“魔盒”, 逐渐以网络大管家的身份, 不断构筑、介入数字平台, 并使之集群式上线, 种类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加。(图略)
1980年, 基于网络计算机组合技术, 新闻组Usenet诞生, 用户可在新闻服务器上阅读其他人发布的消息并参与自由讨论;2002年, 全球最大的职业社交网站领英 (LinkdIn) 上线;2003年, 主要面向青少年群体的社交网站MySpace上线, 一个月用户注册量突破100万人次, 用户黏性极强;2004年, 由马克·扎克伯格所创建的社交网站Facebook上线, 现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社交媒体网站;2008年, 国际最大的团购网站Groupon上线……
20世纪90年代, 互联网开始普及之时, 对于数字化, 人们尚有可逃避的空间, 而如今, 随着数字化的层层渗入, 数字带来的再也不仅仅是某一层面、某一方面的改变, 它实则成为一种颠覆, 一种对生存方式的颠覆。现实社会开始被数字平台架构, 独立的生产厂商、实体商户不断以电子商户的形式进驻数字平台。当下, 资本秩序披上了数字外衣, 人们也被卷入数字秩序当中, 数字平台不仅仅是为买家或卖家提供的交易平台, 更是架构了一种新的市场秩序[3]。对于任何一个卖家而言, 一旦远离这个秩序, 势必意味着被市场淘汰。随着一些支付应用的推出, 这种秩序得到进一步强化, 从一线城市至不发达的乡村小镇, 从大型商场至小街小巷, 数字交易无处不在。
由“We Are Social”和“Hootsuite”联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在全球76亿人口中, 互联网用户数已突破40亿, 用户每日平均在线6个小时, 占据了人们清醒时间的1/3, 总在线时长已破10亿年。全球社交媒体中仅Facebook的用户就达21.7亿。
数字平台实则是数字技术与资本的联结、商业化与数字化的联结。数字平台的实际展开过程其实是一个从资本的投注到新资本接盘的过程, 借助最初的资本投入, 吸引商家、用户使用, 当资本以让利的手段完成了对用户市场的圈定与扩张之后, 资本原罪便开始推动数字平台迅速转向盈利模式, 实现新一轮的资本增殖。可以说, 数字平台就相当于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的工厂, 不仅没有让人们告别资本主义, 相反, 对劳动者的剥削更为残酷且尖锐, 它推动了数字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与流通。如今, 绝大多数交换和社会关系都被数字平台所中介、架构, 数字平台是数字资本主义投资与盘剥的新场域。
二、数字劳动:数字资本主义形成与积累的根源
用户在数字平台上的各种行为, 如人际交往、书籍阅读、视频观看等, 成了一种普遍存在的新劳动形态———数字劳动。数字劳动以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等为劳动工具和生产领域, 以人类经验、思想、情感和网上行为为劳动对象。数字劳动一词最早出现在意大利学者蒂奇亚纳·泰拉诺瓦于2000年发表的《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中, 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则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中对数字劳动思想进行了系统阐发。他们分别从两种路径来界定数字劳动:蒂奇亚纳·泰拉诺瓦代表着后结构主义者的文化研究路径, 克里斯蒂安·福克斯代表马克思主义者的政治经济学路径。文化研究路径认为数字劳动是与传统物质劳动有着显著区别的“非物质化劳动”模式, 对泰拉诺瓦而言, 数字劳动是免费劳动的一种表现形式, 主要是指知识文化的消费被转化为额外的生产性活动, 而这些活动被劳动者欣然接受的同时, 劳动者实质上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剥削[4]。基于此, 泰拉诺瓦将数字劳动者称为网奴, 认为这种数字劳动普遍存在于资本主义的现阶段中。福克斯对数字劳动概念作出了政治经济学范式的具体阐释和解构, 他认为数字劳动是生产性劳动, 涵盖了工业、信息服务业等领域, 包括中国富士康工人的劳动、硅谷硬件装配工的劳动、非洲旷工奴隶般的劳动、谷歌工程师的贵族劳动等[5]。他指出, 数字劳动是异化的劳动:数字劳动与自身异化、与工具异化、与劳动对象异化、与劳动产品异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 数字资本主义阶段, 异化与剥削依旧存在。
当前, 学界所谈的数字劳动主要为3种形式:第一种是互联网专业劳动, 指由拥有一定技术知识的人员所进行的与技术性相关的工作, 包括应用软件开发、程序编制、网站设计等, 以及非技术性人员所进行的管理与日常工作。第二种是无酬数字劳动, 通常指为数字媒介公司生产利润却得不到任何报酬的在线用户劳动。无酬数字劳动具有5种特性, 即固有的自治权、受剥削的本质、存在对抗与斗争的主体力量、协同合作的内在本质、对主体性建构的生命政治影响。第三种是受众劳动与玩劳动, 受众劳动侧重用户的消费性, 指用户在数字平台上阅读、浏览与收听时所进行的消费活动, 这些行为被资本积累所觊觎, 成为媒介生产的一部分。玩劳动则主要指用户为了获取乐趣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系列具有娱乐性质的活动, 如社交软件上的交流、网络游戏、听音乐等, 这些活动为数字媒介公司生产了大量资源与数据。数字劳动的这些形式消解了传统的玩与劳动之间的对立关系, 模糊了娱乐与工作之间的界限。
人们在数字平台上的每一次搜索、购买、娱乐等行为, 都被数字平台作为数据保存起来。当这些海量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联合形成一个庞大的关联体系时, 便形成了具有巨大价值的资源———可伸展、可预测、可共享的社会资源。南京大学哲学系蓝江教授在《数字异化与一般数据:数字资本主义批判序曲》一文中以“一般数据”来对其进行指称, 首次从哲学意义上对一般数据进行了界定与分析。他认为, 在数字化时代, 基于因特网、电脑、智能手机形成的数字技术占据了主导地位, 真正起到支配性作用的不再是非物质劳动中形成的一般智力, 而是数字平台上由数字劳动者产生的一般数据[6]。一般数据的生产不仅仅是某个工人或雇员劳动的产品, 而是每一个人在数字平台上所产生的任何行为。在无意识之下, 人们已免费为数字平台提供了大量数据。这些数据又进一步强化了数字平台的控制地位, 如若不想提供这些数据, 人们就必须放弃数字平台所提供的服务。然而, 数字平台早已成为人们与现实世界联结的中介, 日常生活、人际交往都已被其中介化了, 一旦远离, 似乎就被隔离在世界之外了。
在数字平台隐私条款及用户协议等契约性要求的安排下, 用户仅获得了它限定的使用权, 而将本属私人范畴的经历、网上足迹和网上活动的控制权转让给了数字资本家, 其产生的数据被监控和获取, 最终为数字资本家的经济活动所用。数字资本家对数字劳动者的剥削被完全隐藏在劳动者生产满足自身需要的使用价值背后, 他们不用为数字劳动支付任何工资, 资本控制和占有的是数字劳动者创造的所有价值, 数字劳动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一种新的剥削形态, 是数字资本形成与积累的根源。
三、数字资本:数字资本主义增殖与运作的形态
人的生存、交往, 产品的生产与交换、消费甚至货币本身都在数字平台上以数据的形式重组。但是, 数据本身其实并不具有支配性作用, 在数字资本主义中真正起到支配性作用的实则是一种新的资本———数字资本。数字的价值并不来源于它作为一种有用资源的使用价值, 而在于其作为一种有用资源被商品化过程中产生的交换价值。将数字当作一种资本从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开发, 特别是与云计算联结, 数据的积累与流通得以实现, 数字就不再只是具有统计功能, 而是成为了具有生产性、能够给数字资本家带来巨大利润的数字资本。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资本积累从资本圈占据互联网空间开始, 资本将本属于公共的互联网空间占有、封闭起来, 作为最新积累场域, 以此独占和垄断一般数据, 实现数字资本的积累。
数字资本是数字资本主义增殖与运作的新形态。曾几何时, 数字巨无霸企业如苹果、亚马逊等, 它们也只是互联网的初创企业, 但在商业化的引诱之下, 一改互联网原本开放、平等和共享的面貌, 公然占领数据圈, 在私有的数据池里肆意收集用户和机构产生的海量数据, 作为无节制获取利益的手段。它们口称分享, 实则已经在背叛分享原则而走向分享的反面, 本质在于实现对数字资源的垄断。
数据已经变成当代资本在全球市场体系进行扩张的必要条件, 数据即是资本, 资本家们在不遗余力地争抢数据资源。他们不再满足于对消费数据的掌控, 逐渐将目光转向社交领域。在这些行为的背后, 实际是互联网巨头对数据资源的进一步抢夺与圈占, 旨在形成一条以数据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 获取更大的资本回报。
凯文·凯利曾断言, 未来的一切都是数据生意。在如今的数字化社会, 怎样强调这句断言都不为过。前期, 数字资本获得利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为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提供市场咨询服务;另一种是为企业提供定向广告推送服务。在数字资本生成之前, 由于资金的限制, 产业资本家不得不依靠金融资本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但是金融资本却无法引导产业资本精准投资, 生产与投资的盲目性最终导致了比产业经济危机更为严重的金融危机。而在数字资本主义阶段, 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计算分析, 数字资本能够预测市场上销售最佳的产品、最值得投资的行业, 进而准确指导产业资本生产需求最大的产品, 消除金融资本的投资盲目性。因此, 产业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会斥巨资向数字资本家购买数据分析报告, 以便在最大程度上获利。更具商业价值的去向是通过数据挖掘进行数据产品的再生产, 然后卖给第三方公司以指导企业推出产品。
数字资本还能够推断出用户的兴趣喜好、购买倾向等, 为企业提供定向广告推送服务, 诱导用户产生消费, 获取利润。网络平台主体拥有用户的交易数据和信用数据, 覆盖了用户从浏览、搜索、点击、收藏、购买再到支付的整个行为流程,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收集和计算分析, 即能够实现对用户消费行为的精准预测。在平台购物时, 购买页面会推荐性价比更高的同类商品、可同时购买的商品搭配等。这些都是数字资本获利的运作方式, 通过分享行为, 人们便在无形中促进了数字资本的运作。
2007年, Facebook开通品牌商广告主页, 标志着基于粉丝的广告投放形式诞生, 之后数字平台凭借数据资源逐渐加速商业化变现, 市场规模不断得到扩展。
随后, 当用户黏性逐渐增强, 数字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 数字资本便开始在从第三方获取利润的经营模式中另寻他路, 不再局限于提供基础的咨询服务和广告服务。数字平台开始推出付费服务, 基于已有的数字资本, 数字资本家们又开始衍生更多的数字平台, 自主开发盈利渠道, 既实现数字资本的盈利, 又进一步拓展数字圈地范围, 实现数字资本的增殖。足以预见, 在不远的未来, 数字资本的触角将不断伸向其他领域, 实现对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全面掌控。
四、结语
为实现资本积累的最大化, 数字资本家将剥削的触角不断向人们的日常生活延伸。数字资本利用各种技术工具、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等手段, 将劳动者的非劳动时间一步步转变为劳动时间, 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在工业资本主义中, 结束工作时间便意味着结束了劳动时间;但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 人们的劳动时间不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随着无线网络和智能终端的普及, 人们随时随地都在使用数字平台, 就意味着无时无刻不在为数字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 劳动强度在不断增强, 却得不到任何酬劳。除劳动时间的延长之外, 劳动主体不再具有年龄限制, 下到初步获得认知的孩子、上到耄耋之年的老人, 都被容纳进数字秩序当中, 持续为数字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
可见, 尽管没有工业时代恶劣的工作环境、艰难的生存条件, 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并没有消失, 只是以一种更隐蔽的方式存在。数字资本将自由参与、新型民主等服务以资本积累的意识形态内化于用户的观念之中, 从而构建符合数字劳动生产的话语体系, 趣味性、娱乐性和分享意识等成为了数字劳动的代言词, 用以掩盖资本剥削的本质属性。当数字信息技术渗入到用户生活的每个角落时, 用户对数字平台的依赖不断增强。就像迈克尔·佩雷尔曼所预言的那般:“在扩大我们自由方面拥有巨大潜力的信息技术, 将会被用来严重压制我们真正的自由。”[7]事实上, 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在用户为数字资本家创造数据商品的过程中就已经产生, 数字劳动根本没有摆脱资本的控制, 依旧是剩余价值产生的来源, 是资本实现价值增值和资本积累的手段, 更是资本剥削逻辑在网络领域的延伸与强化。由此, 亟需超越数字资本主义的架构, 打破这种垄断, 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所包含的潜在的公平元素来真正实现人的解放。
面对数字资本主义, 不代表要隔离互联网、智能手机等一切数字化技术, 删除智能手机里的应用软件, 彻底回到远古时代, 而在于培育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媒介素养, 加强个人对数字化技术的审视。1992年, 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给予媒介素养的定义:是人们面对各种媒介信息时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及思辨的反应能力[8]。该定义的核心在于让受众超脱于媒介之外, 以审视的眼光打量媒介。在各种应用软件充斥市场的当下, 更应以审视的眼光看待, 始终清醒地认识并合理使用技术工具, 而不是沉迷于技术伪造的世界, 继续成为技术的附庸, 成为资本售卖的虚拟货品。
数据为用户共同所有, 与其分割, 不如将其共享, 开辟互联网的非商业化模式, 按照民众的逻辑而非资本的逻辑建设互联网, 使劳动摆脱资本。通过构建一个共享共建共治的互联网空间, 让每个人参与其中。通过共享数据, 每个个体的智能就有可能虚拟地联结起来, 进而突破个体智能行为的局限, 形成一种集体智慧, 共同去解决现实问题。马克思指出,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以集体的发展互为前提, “只有在共同体中, 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 也就是说, 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9]因此, 必须正确解决网络的公有属性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进一步构建共享共建共治的互联网空间, 建立健全一般数据的共享机制, 使每个个体充分享有劳动成果, 最大限度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席勒.数字资本主义:全球市场体系的网络化[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1:6.
[2]席勒.数字化衰退:信息技术与经济危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17:6.
[3]蓝江.一般数据、虚体、数字资本:数字资本主义的三重逻辑[J].哲学研究, 2018 (3) :20-22.
[4] TERRANOVAT.Free labor: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J].Social Text, 2000, 18 (2) :33-58.
[5] FUCHSC.Digital labour and Karl Marx[M].London:Routledge, 2014:1-2.
[6]蓝江.数字异化与一般数据:数字资本主义批判序曲[J].山东社会科学, 2017 (8) :5-13.
[7] PERELMANM.Class warfare in the information age[J].Capital&Class, 1998, 23 (3) :187-190.
[8] CONSIDINED.An introduction to media literacy:the what, why and how to[J].The Journal of Media Literacy, 2005, 42 (2) .
[9] 马克思, 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571.
(作者单位: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编辑:张剑
来源:《沈阳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