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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俞良早: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

发布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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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重视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理论的研究,但现有成果对于列宁以社会主义的观点论证新经济政策和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推进新经济政策的思想重视不够,缺乏对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深刻探讨。从转变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推进政策的全过程、全链条中明确列宁在其中坚守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进一步彰显新经济政策的社会主义立场,形成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正确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列宁以社会主义的观点看新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和正确性
  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文献》《十月革命四周年》《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在莫斯科苏维埃全会上的讲话》等文献中,以社会主义的观点对转变政策,以及制定和实施新经济政策的必要性与正确性进行了深刻论析。
  (一)着眼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出转变政策和制定新经济政策
  列宁在实践中反复强调,苏俄转变政策和制订新经济政策,是因为其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有自己特殊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国内战争时期的经验教训表明,过激的政策和措施即应对战时形势的政策和措施,无法正常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国内战争结束后,必须转变政策,制订适应苏俄国情的新政策,才能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为阐明转变政策的理论意义,列宁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指出:“在一个小农生产者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这些办法在工农业雇佣工人占大多数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是完全不需要采用的”。在工农业大生产占优势地位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工人阶级十分成熟,这样的阶级状况为从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但在小农生产者占优势地位的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则需要采取一系列不同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特殊的过渡办法。为了适应这一需要,俄共(布)十大作出了转变政策和制定新经济政策的决定。
  列宁在报告中进一步论证,在苏俄这样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及时得到一个或几个先进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支援。”“另一个条件,就是实现自己专政的或者说掌握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和大多数农民之间达成妥协。”从苏俄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看,苏俄虽然就第一个条件做了一些工作,但要使之成为现实还需要付出诸多努力。基于这一客观实际,列宁在报告中强调:“在其他国家的革命还没有到来之前,只有同农民妥协,才能拯救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他看来,工人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态度,或者说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关系是左右苏俄能否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任务的关键因素。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向农民让步,采取有利于建立和巩固工农联盟的新政策,这就产生了转变政策和制定新经济政策的需要。列宁十分清楚,苏俄关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探索没有任何可以参考的先例和经验,而正确评估现有的工农关系,并以此为根据调整现行政策,是苏俄根据国情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突破口。1921年6月,列宁在全俄第三次粮食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新经济政策“能建立作为苏维埃政权支柱的两个基本阶级即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而只有这一经济联盟才能保证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列宁在这里讲明了新经济政策与建立新的工农关系、巩固工农联盟、推进社会主义事业之间的关系,并基于这一认识将新经济政策明确为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殊办法。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列宁是立足苏俄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提出转变政策和制定新经济政策,这其中蕴涵着列宁明确且坚定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
  (二)认为新经济政策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迂回”前进方式
  列宁领导俄共(布)在实践中探索出的适合苏俄特殊国情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是新经济政策,该政策呈现出“迂回”前进的特点。在列宁看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取决于国内是社会化大生产关系占优势,还是小生产占优势。小生产占优势的苏俄在工业和农业方面都不具备大生产基础,因此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不可能的,需要采取“迂回”的办法。他在总结苏俄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时进一步指明了苏俄应该采取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正面攻击失败了,那我们就改用迂回的办法,采用围攻和对壕战。”这里的“围攻和对壕战”即通过新经济政策“迂回”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国内战争时期,无产阶级采取了诸如禁止自由贸易、国有化等直接“强攻”的方式对抗资本主义。实施新经济政策,则转变了以前直接“强攻”的态势,转而恢复自由贸易和容许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从本质上讲,这种“迂回”前进的方式只是为达到向社会主义过渡条件采取的“战略退却”。列宁在1921年10月的多个会议讲话中就该问题作过具体阐释。他说,1904年日军攻占旅顺口的战争先后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采取猛烈攻势,未取得胜利,第二个阶段采取较长时间包围,攻克了要塞。列宁用此历史事实说明,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也可以由“强攻”改变为“围攻”,特别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强攻”以后,为取得更大胜利或者为使自己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可以改“强攻”为“围攻”。苏俄实施新经济政策,是无产阶级审时度势后以“围攻”代替“强攻”的“战略退却”,但这种“退却”只是退回到自己已有的阵地上,积蓄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力量,准备以后的战斗,以争取更大的胜利。
  同年10月,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中客观地指出,苏俄在为社会主义大厦奠定经济基础的探索中遭受过失败,犯过错误。但他同时指出:“我们现在正用‘新经济政策’来纠正我们的许多错误,我们正在学习怎样在一个小农国家里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大厦而不犯这些错误。”1922年2月底,列宁在《政治家札记》中鼓舞大家不要因暂时的困境而沮丧,“因为我们虽然处于经济破坏、贫困、落后和饥荒的情况下,但是,我们毕竟在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的经济领域内开始前进了”。列宁认为,必须敢于承认工作中的失误,认可必须进行“战略退却”,但不能灰心失望,应坚定信心,通过实行新经济政策,为以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大厦奠定经济基础。1922年11月,列宁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指出,苏俄“不得不用迂回的方法”进行经济建设,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通过苏维埃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可见,新经济政策只是在“用‘新的迂回方法’实行整个过渡”,不但未改变苏俄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而且呈现出一种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发展趋势和美好前景。显然,列宁在阐述苏俄的新经济政策及其“迂回”前进的方式时,十分肯定地、清楚地表明了其社会主义价值取向。
  (三)充分相信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
  1922年11月,列宁在莫斯科苏维埃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已经争取到一个十分确定的外交局面,这就是为全世界所承认的外交局面”。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不仅领导俄共(布)以革命手段对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苏维埃政权的军事进攻,而且以和平方式积极与它们进行外交斡旋,与一些西方国家签订了贸易协定。如1921年3月,苏俄同英国签订《临时贸易协定》,这对于苏俄发展对外贸易、恢复国内经济、改善国际环境等都具有积极意义。1922年4月,苏俄政府派代表团出席了在意大利热那亚举行的国际经济会议,会议期间,苏俄代表团同德国代表团签署了《拉巴洛条约》,与德国实现外交正常化,坚持在经济上互惠互利,打破了西方帝国主义阵营对苏俄的孤立和封锁。列宁基于以上事实在莫斯科苏维埃全会上判定这一外交局面为苏俄继续实施新经济政策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此次全会召开,该政策在苏俄已实行一年半有余,国际经济环境的利好转向进一步促进了苏俄的对外贸易发展,为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注入了新活力,有利于其在苏俄的继续推行。
  从国内看,社会主义被工农群众的实践“拖进了日常生活”,社会主义的因素日益活跃。人民生活在新经济政策实行一年多后得到了较大改善,人民群众参与苏俄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凝聚力由此被调动起来。列宁根据新经济政策为苏俄带来的这一经济政治新形势指出:“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是一个遥远将来,或者什么抽象图景,或者什么圣像的问题了。”其意思是,苏俄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有了社会主义的因素。他的这一认识,是对实施新经济政策带来的苏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盛况的肯定和赞扬。列宁由此得出结论:“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不是在明天,而是在几年之中,无论如何会解决这个任务,这样,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可见,列宁基于转好的苏俄国际经济环境为新经济政策实施创造的条件和国内新经济政策实施取得的实效,展望了社会主义在苏俄的光明前景,表达了继续实施新经济政策的决心和走向社会主义的信心,体现出其坚定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
二、列宁以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思想推进新经济政策的实践
  列宁不仅以社会主义的观点论证了新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帮助全党形成了对新经济政策的正确认识,而且将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思想贯彻到了新经济政策的各项举措中,不断推进新经济政策的实践。
  (一)把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放在首位
  在推进新经济政策的具体举措中,列宁要求俄共(布)把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放在首位。关于提出这一要求的缘由,1921年4月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有详细阐释,他指出这是巩固工农联盟和苏维埃政权、推进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需要。列宁强调:“要增加粮食的生产和收成,增加燃料的收购和运输,非得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产力不可。”列宁的逻辑是,国家建设需要粮食和燃料,这些条件离不开农民的劳动,通过改善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能够激发其投身农业生产的热情和主动性,从而有利于解决国家建设面临的原材料短缺问题。列宁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领导阶级、统治阶级,应当善于指导政治,以便首先去解决最迫切而又最‘棘手的’任务,现在最迫切的就是采取那种能够立刻提高农民经济生产力的办法。只有经过这种办法才能做到既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又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在他看来,作为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必须要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问题,将巩固工农联盟和苏维埃政权视为首要政治任务,这就要求必须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
  实行粮食税和允许自由贸易作为新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具体方式。列宁认为:“在小农国家内实现本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其正确政策是要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适应无产阶级的任务,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基础,才能使社会主义取得完全的胜利。”实行粮食税就是向这种粮食政策的过渡,不仅使农民手中有了可供日常生产生活的粮食,也有了可以用于交换的余粮。同时,实行粮食税“是与交完粮食税之后的贸易自由,至少是与地方经济流转中的贸易自由相联系的”。列宁提出应该允许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流转和自由贸易,使之与粮食税的推行形成良性互动。实践证明,实施粮食税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提高了他们劳动的积极性,确保了苏俄国家工业发展所需的粮食和燃料供应,在巩固工农联盟和苏维埃政权、促进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实施全俄电气化计划和实行租让制
  列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高水平生产力的原则,从苏俄生产力落后的现实出发,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重要位置,探索出实施全俄电气化计划、实行租让制等提高苏俄社会生产力的具体途径。全俄电气化计划于1921年12月经第九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上升为国家法令。1921年6月,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但是不能停留在这个一般的原理上。必须把它具体化。适应最新技术水平并能改造农业的大工业就是全国电气化”。他的意思是,在苏俄这样一个小农国家,大机器工业是社会主义唯一可能的经济基础,而现代大机器工业的具体化即全俄电气化。此外,列宁对实现全俄电气化计划的长期性有着清醒认识,他在俄共(布)十大时就提出:“要实现一个大国家的电气化,无论如何要有几十年的时间才行”,主张以渐进的方式推进实施全俄电气化,反对急躁冒进。
  实行租让制是列宁和俄共(布)探索的发展生产力的另一途径。苏俄的工业大生产原本就较为落后,加上战争的破坏,许多承担社会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已经暂停生产。为促进生产力发展,列宁和俄共(布)决定实行租让制,把苏维埃政府暂时无力经营的一些企业租给外国资本家。1921年4月,列宁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关于租让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在资本主义包围中利用资本家对利润的贪婪和托拉斯与托拉斯之间的敌对关系,为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生存创造条件”。他在这里阐明了实行租让制的初衷,即为创造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生产力条件,可灵活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大生产。随后,列宁在《论粮食税》中说道:“由租让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由一种大生产形式向另一种大生产形式过渡”。他认为,制订和实行租让制政策,使国内一些原本无力支撑的大型国有企业重新恢复生产,有利于推动大生产,进而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这是以小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和创新性举措。
  (三)主张苏维埃政权发展商业
  列宁在持续推进新经济政策的实践中形成了关于发展商业的思想,主张苏维埃政权通过发展商业实现苏俄城乡之间正常的经济联系和苏俄同西方国家正常的经济交往,以奠定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1921年10月,消费合作社的直接交换被私人之间的买卖和货币流通所取代。这使列宁意识到:“现在我们处于必须再后退一些的境地,不仅要退到国家资本主义上去,而且要退到由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他认为,面对私人之间的买卖和货币流通的极大发展,只有由苏维埃政权调节和发展商业,才能在掌握主动权的基础上恢复苏俄正常的经济关系,并为发展大工业创造条件。列宁在1921年11月的相关讲话中还指出:“在历史事变的链条中,在1921—1922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过渡形式中,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他认为,在苏俄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进程中,要善于根据历史的阶段差异性抓重点工作,在1921—1922年这一历史发展阶段,应该抓住的重点工作就是发展商业,因为对于小生产占很大比重的苏俄而言,发展商业不仅能够使苏俄在加强城乡间经济联系的基础上瓦解原有小农经济的分散状态,进一步激活农业,为建立起能够满足广大农民和工人群众需要的大生产、大工业创造条件,而且能够为苏俄与西方国家之间的正常经贸往来搭建桥梁,在促进正常经济交往关系建立的过程中进一步打开对外贸易的局面,这两方面的进展将奠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进而达成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
  需要强调的是,苏俄发展商业的前途和方向是社会主义。《共产党宣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商业活动对人的奴役和异化。列宁和俄共(布)以此为警示,在新经济政策初期审慎地控制苏俄商业因素的发展,以防其破坏苏俄的社会主义事业。随着新经济政策在苏俄的持续推进,列宁深化和发展了对商业及其在奠定社会主义物质基础方面的作用的认识,提出苏俄必须发展商业。他在纪念十月革命四周年时指出:“批发商这类经济界人物同共产主义似乎有天壤之别。但正是这类矛盾在实际生活中能把人们从小农经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引导到社会主义。”列宁在这里实际上指明了发展商业的前途和方向——社会主义。他认为,正是看似与社会主义距离遥远的商业,推动着苏俄向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这是列宁根据苏俄的国情和人民的实践得出的结论。
  (四)提出在苏俄开展一场文化革命
  列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需要高度社会文明的原则,提出在苏俄开展一场文化革命,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和社会整体文明程度。1921年10月,他在《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中将提高文化水平作为苏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提出:“应当用读和写的本领来提高文化水平,应当使农民有可能用读写本领来改进自己的经营和改善自己国家的状况”。列宁认为,要通过提高工农群众的文化水平,提升其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能力。次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说道:“新经济政策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充分保证我们有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问题‘只’在于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的文化力量”。他在这里着重强调了文化建设在苏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性,尤其是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文化素养的重要性及其对苏俄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列宁还在《日记摘录》《论合作社》等文献中深入阐述了其对苏俄文化建设的认识。1923年1月,他在《日记摘录》中专门就文化任务和文化条件等进行了论述:“我们没有关心或者远没有充分关心把国民教师的地位提到应有的高度,而不做到这一点,就谈不上任何文化,既谈不上无产阶级文化,甚至也谈不上资产阶级文化”。列宁指出,应该通过提高教师的地位,发挥教师在提升国民文化水平、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列宁还主张增加初级国民教育经费在整个国家预算中的比重。同年,在《论合作社》中,列宁将其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观点明确为文化革命理论,认为要使苏俄居民具备参与合作社所需要的文明水平,“需要有全体人民群众在文化上提高的一整个阶段”。在他看来,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由于文化水平低,难以对社会主义产生正确的认识,更不懂得如何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所以必须开展文化革命,这是苏俄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在文化领域完成的任务。
  (五)加强俄共(布)的领导及其自身建设
  列宁主张加强俄共(布)的领导及其自身建设,以巩固俄共(布)的执政地位,保持其先进性,保证新经济政策以及苏俄的各项事业前进在科学社会主义的轨道上。列宁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一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苏俄实际加强俄共(布)的集中统一领导。俄共(布)十大通过的《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提到:“目前许多情况正在加剧国内小资产阶级居民的动摇,在这个时候特别需要保持党的队伍的统一和团结,保证党员相互之间的完全信任,保证在工作中真正齐心协力,真正体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列宁在这一决议中,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俄共(布)自身建设的基本内容,主张在领导苏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践中坚决维护俄共(布)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地位,坚决解散削弱党、破坏党的统一的一切派别集团,以俄共(布)的集中统一领导应对国内小资产阶级居民的动摇,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此外,列宁还积极推动民主集中制在苏俄的落实,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
  俄共(布)要始终保持先进性、巩固其执政地位、发挥其领导作用,就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此,列宁领导俄共(布)围绕党的建设进行了一些探索,特别是就党内官僚主义问题,形成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见解和措施。如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强调:“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他认为,作为无产阶级政党,要密切联系群众,克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倾向,这是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1923年3月,列宁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明确提出改善党的机关和国家机关的一项准则,即“宁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高些”,并提出真正建立社会主义的、苏维埃的机关,需要吸纳“一心为社会主义奋斗的工人”和“有知识的、受过教育和训练的人”。前者拥护社会主义、忠诚党的事业,但文化知识和管理知识相对不足;后者在当时的苏俄则相对缺乏。因此,他在上述著作中进一步提出,要通过加强学习和注重实践运用等方式革新国家机关。总之,列宁关于加强俄共(布)的领导及其自身建设的思想和实践,为新经济政策以及苏俄的各项事业始终在科学社会主义的轨道上前进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三、列宁关于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思想与实践的现实启示
  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领导中国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奋力前进,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关于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思想与实践,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依然具有穿透时空的借鉴价值。
  (一)坚持党的领导,重视思想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注重加强俄共(布)的集中统一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确保了新经济政策以及苏俄的各项事业朝着社会主义方向稳步前进。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政治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彻和体现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具体实践中,始终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加强党的建设是党保持自身先进性和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促进全党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一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在苏俄出现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的关键时刻,列宁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帮助俄共(布)全党统一了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坚定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信念,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强大的感召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党都要从思想上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补足精神之“钙”,在新的赶考路上永葆清醒和坚定,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支撑,持续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能。
  (二)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
  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把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放在首位,并根据人民群众的实践说明何为社会主义,体现了俄共(布)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担当。这启示中国共产党人要牢记初心使命,铭记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国共产党要在新发展阶段稳步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使人民在享有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的基础上不断满足自身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列宁领导俄共(布)推动苏俄各项事业朝着有利于人民利益、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前进,提出了一系列原则要求,如要求俄共(布)关注人民生计,改善人民生活;高度肯定人民通过实践在日常生活中创造的社会主义因素;认为俄共(布)采取的一切政策都必须经过广大人民的检验等,都体现了列宁对人民主体性地位的尊重和引导。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将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标准。
  (三)坚持“两个结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局面
  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政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的思想武器,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将其与苏俄实际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俄国化,领导苏俄完成了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并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丰富其内容体系,创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方式,使苏俄各项事业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推进。这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2023年6月2日,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深刻揭示了“两个结合”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意义。只有坚持“两个结合”,发挥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回应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料,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新时代的理论指导和价值引领作用;要将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融会贯通,推进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局面。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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