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6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必须掌握的思想指引和工作遵循。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放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个科学体系中来认识和把握,自觉做到“六个必须坚持”。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本刊编辑部邀请了三位专家笔谈,交流学习体会。
一
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最新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坚持“两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在担负和完成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出了极富开创性和引领性的精辟论述,充分反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深邃思考和精准把握,成为集中代表习近平文化思想战略性、系统性、前沿性重要理论品格的里程碑式标志。“第二个结合”的思想也由此成为习近平文化思想宝库的核心内容之一,或者说,是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磅礴而出贡献了点睛之笔。
“第二个结合”的思想理论对于做好我国宗教领域的工作同样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一点,完整显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宗教中国化”理念的提出和践行上。其中,经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功用发挥得如何,对于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得失成败,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度量标准。换言之,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不断推进,必须依靠“第二个结合”为之开辟道路;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最终实现,必然属于“第二个结合”的历史性成果。因此,从“第二个结合”作为“又一次思想解放”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史和精神文化史上的高度而言,从“第二个结合”的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于新时代“宗教中国化”理论架构及全部内涵的地位而言,“宗教中国化”理念的创新推出,不但是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带有突破性的发展,而且通过完善提升宗教领域工作的新格局,鲜明地体现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广阔覆盖力和深厚建构力。也就是说,习近平文化思想绝不仅仅是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纲领,也堪称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指南。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引导和“第二个结合”思想方针指引下的“宗教中国化”进程,乃是我国宗教遵循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理性、规定性和开放性逻辑,开始着力分担“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的过程。由是,“第二个结合”赋予今天的“宗教中国化”深沉而稳固的文化主体性价值,“宗教中国化”的时代命题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之中找到了连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亦即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解答方案。
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确定了“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努力方向。笔者以为,“五个认同”从现实的社会人的行为属性维度上,都是政治认同,更是文化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如果说“五个认同”中的“中华文化认同”最直接地属于最深层次的文化认同,那么身处当代中国的历史条件下,中华文化认同内在的包含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这些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不是固定的层次递进关系,而是相互激发、相互促进、相互交融的同步化合反应,反应的结果将统归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宏伟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的塑造。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认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对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出一系列高屋建瓴、细致周全的安排部署,开拓了“第二个结合”指导引领宗教中国化实践的具体路径和具体方法。这里面,最关键的路径是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最主要的方法是潜移默化、分类推进。
人们耳熟能详的“五大宗教”在我国都有悠久的历史,除了道教,其他“四大宗教”是外来宗教,但都走过了长期的“本土化”“处境化”历程,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条件下,形成了相对于当前的“宗教中国化”而言的“宗教中国化前现代态势”。但是应该承认,这些外来宗教的“中国化”程度还存在很大差异,“逆中国化”“去中国化”现象在它们的中国传播史上也屡见不鲜,在如今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依然暗流涌动,而且更加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相比之下,以汉传佛教的整体定型为代表,佛教“中国化”的历史成绩最为显著,并用契合华夏民族信仰心态和思维方式的智识论、方法论资粮,丰富、扩展了中华传统哲学思想的结构与规模,以至终于使自己嬗变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和中华传统宗教的一员。因此,对我国佛教特别是汉传佛教来讲,现在的“中国化”任务,毋宁说是在宗教领域新形势新格局面前的一次“再中国化”要求。如果我们同时认为土生土长的道教是古代中国社会“中国化”成熟度最高的传统宗教,并且当前也和佛教一样面对“再中国化”要求,那么就意味着二者在同样要进一步萃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来浸润自己的时候,必须更多地从历史上成功建立与国家政治制度和正统意识形态的主辅关系中汲取经验、得到启迪,创造性地应用于借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自身信仰体系充实更多时代内涵。对于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则更为聚焦在不断趋近、贴合中华主流文化传统,加强“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运用,增进对“人间佛教”思想的理解与共鸣,推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信仰素质、信仰水平的提高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频谐振,相得益彰,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进步和宪法法律尊严。
我国的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历史上接受中华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也分别达到了一定深度,但以中华文化的特质来衡量,还不能说已经从“在中国的宗教”成为了完全意义上的“中国的宗教”。囿于某些教义信条人为的、惯性的制约,再加上近代以来西方势力利用基督宗教推行政治文化强权直至现时的“思想渗透”“和平演变”攻略,以及伴随当代世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扩张而在我国伊斯兰教领域滋生的“阿化”“沙化”乃至极端化倾向,不能不使中国土地上的这些外来宗教在中华民族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今天,面临无可回避的内卷型自我挑战。应对此等命运攸关的挑战,对我国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界爱国力量来说,需要有自主变革的紧迫感,有坚持变革的决心和行动。决心来自于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意识和对本宗教健康传承的情感寄托,行动则是要自觉投入“中华文化大怀抱”,主动寻求并持续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传统价值、传统美德、传统智慧的浸润,学习和增长同中国社会主流政治、主导思想和谐相处、密切呼应的能力,在信仰观念、信仰形态方面与既有的中华传统宗教实现某种涵化、共构,最终从文化特征、表现方式、社会功能上演进为彻底中国化的宗教。
有鉴于此,如果用“宗教比较”的眼光对承载民众圆满现实诉求的中华传统多神信仰加以观察,不难发现,来源俗世化、功能世俗化的所谓“功利主义”的多神崇拜模式,与西方一神教虚幻的、异化的“神本主义”排他性精神寄托大相径庭。这实际上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本主义”“人文主义”特质在中华传统信仰中的显现。在把“宗教中国化”与巩固文化主体性的长远设计联系起来的时候,重新对多神信仰传统作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内容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中的存在价值———包括中和一神教文化张力的独特意义———进行全面评估,应该有助于从中华传统宗教文化的角度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同时从学理上为宗教中国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
一部中国宗教史,在很大篇幅上是一部外来宗教坚持“原教旨”及其在中华传统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影响干预之下不得不逐步“中国化”或不得不退出社会舞台的历史。各宗教的有识之士应该深刻回顾并吸取历史上“原教旨主义”“异质文化保守主义”同“中国化”之间矛盾斗争的过程和教训,包括实事求是看待某些宗教人物的教内地位同其在“宗教中国化”历史定位之间的落差,而不应沉浸在自我欣赏式的“历史记忆”当中,过于偏重彰显某个宗教在古代封建社会的“中国化”成果,以至遮蔽对其中局限性、反复性的认识;回避其历史上也曾经存在的“非中国化”“逆中国化”与真正“中国化方向”的分野,甚至把本来不属于“中国化”的历史现象也说成是“中国化”的图景,反而转移、冲淡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应该实现什么样的“中国化”、如何实现这样的“中国化”等问题焦点的探讨和认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宗教中国化,是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旨归的“中国化”,有着以往任何时代都不能比拟的政治取向、价值引领、文化标准,也面对前所未有的国际国内复杂社会政治局势和思想文化环境。在这条道路上,即使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果不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和二十一世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结合,不实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也不可能自动成长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更何况包括中华传统宗教在内的现存各宗教,如果不能进一步浸润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获得融入“第二个结合”的新鲜活力,就无法完成新时代所赋予的“中国化”或“再中国化”使命。因此,今天的伟大时代所要进行的“宗教中国化”,同样属于“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一部分,是一项前接古人又前无古人的壮举。中华大地上的各种宗教,包括中国原生宗教和曾经写下“本土化”“处境化”历史篇章的外来宗教,都需要全方位设定“中国化”的创新目标,逐步推进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内生性变革,并且要在广大信教群众中产生直接影响,使“宗教中国化”日益成为信教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迎来新时代宗教中国化热潮的时候,也有必要清醒认识到,如同“宗教信仰自由”不是鼓励人们盲目信仰宗教一样,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也不是为了吸引更多国人追求宗教信仰。宗教中国化的实践主体和接受主体是基本一致的,主要就是我国各宗教的实时既有成员。要防止有人接过“宗教中国化”的口号,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的名义,在社会上变相扩大宣教途径和传教规模,或试图实施新一轮“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文化搭台,宗教唱戏”的联合行动。还有,有的外来宗教为我国若干少数民族的多数人口所信奉,并在历史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民族特色,但这并不等于已经自然实现了“中国化”。要防止将一些少数民族中的宗教信仰形态原封不动地视为“宗教中国化历史典范”的苗头出现,阻碍他们把精神家园汇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流和当代中华优秀文化的脚步。这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环节之一。
最后,我们应当切记: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更多的是一个做的事情,而不是一个说的事情。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加以推进,而不是到处喊口号,或者搞成“面子工程”。学术界作为宗教工作“第三支队伍”,应该时时自我提示,力戒浮躁学风,大兴实际调查,荟聚创新思维,统筹开展对于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历史过程、典型经验、学理依据、目标任务、实现路径等问题的攻关研究,在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指引下,不断为宗教中国化的迎难而进增添实实在在的智力支持。
(作者简介:张新鹰,《科学与无神论》杂志社社长)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