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孙秋鹏:两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的比较
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当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全会决定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全会决定对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部署,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与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有本质差别。详细分析有以下五点。
第一,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唯市场化,否定必要的政府干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在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有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观臆断市场能够自发地完成一切资源的合理配置,当出现供求不平衡时,市场的自发力量就能很快使供求趋于平衡,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不能起到预想的效果,只能使经济变得更糟糕。这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通过否定总需求不足,不会出现长期的就业不足,失业率与通货膨胀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理性预期使得宏观调控政策失效等方式来否定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这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认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并不能起到平滑经济波动的效果,相反,正是因为政府频繁干预经济,影响了经济自身的调节功能,增加了经济的不稳定性,使得宏观经济波动更为剧烈。各国和全球经济实践表明,宏观经济运行并不是像新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是无摩擦、无成本和参与主体完全理性或者具有理性预期的,而是具有较高的成本并且充斥着大量的非理性行为。所以,迄今为止凡是采用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论的国家,没有一个不产生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的。正如“首届世界马克思经济学奖”获得者刘国光所说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事后性等特点,它对于保证经济总量平衡,防止经济剧烈波动,对于合理调整重大经济结构,对于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对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等等,所有这些,市场调节或者是勉为其难的,或者是无能为力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首先要求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并存。“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大国,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配置资源的两种手段,是相辅相成的,即国家宏观调控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之上,而市场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运行”。例如:虽然市场可以通过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达到资源一定程度的优化配置,但是有时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并不是全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结果,因为企业和市场可能只着眼于当前和本位的经济效益,而缺乏对长期和全局的综合经济社会利益的谋划和行为;单纯依赖市场配置,便会出现凯因斯所指出的“有效需求不足”和就业不充分的严重状态;市场经济自身缺乏稳定性,不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或决定性作用,就需要克服市场自身具有的盲目性;社会所有制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合理性需要国家来适度调节,因为财富和收入分配调整是国家调节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微观调节或微观规制,不是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中的的微观管制,而是为了保证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微观经济主体能够采取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符合全社会福利的经济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不能取代微观规制,因为宏观调控“不是为了解决微观层次上的市场失灵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宏观层次上的市场不稳定性问题,……至于微观层次上的市场失灵,则要求政府采取相应的微观经济政策”。微观规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单纯依赖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起到指挥市场配置资源方向的作用,但是在某些领域并不能保证市场更为合理的配置;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些经济行为或者引导资源配置需要微观规制,某些战略性领域,目前投入不会产生经济效益,但能够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未来竞争力,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安全或者产业安全,如对某些金融行业的微观管制等等;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相对平等,如对某些垄断行业和外部性较强的行业实行的微观管制,对劳动者基本权益保护包括,基本生产条件、基本社会保障待遇、最低工资和维护劳动者集体谈判的权利等等。
第二,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一切资源的长短期配置均由市场决定,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限于一般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的短期配置为主,而非指地下资源等重要物质资源配置和许多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
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是通过市场主体的自利行为,即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完成的,这容易导致市场主体着眼于短期利益和自身利益,不易将长期利益和公共利益纳入决策考虑因素之中,因而不宜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范围无限化。譬如,“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某些高新技术领域,由于研发成功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资的长期性,会出现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在国防、金融和信息安全等领域,如果单独依赖市场,也会出现各种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由于市场的趋利性会导致某些违反法律、法规和具有负外部性的领域出现过度配置资源的情况。因此,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单纯强调依赖市场调节,是不利于各种资源的高效配置效应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指出:只有“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才能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即通常说的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尤其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与世界发达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尽快走完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必须积极发挥国家的作用。在一些具有战略重要性,但短期内并不带来经济价值和对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起到关键作用的领域优先配置资源。对我国长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发挥关键性作用的石油、煤炭和矿产等地下资源和土地资源,也需要国家战略角度进行整体、统一的规划和调控。我国既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要想保持经济数十年的持续快速发展,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国家必须要在某些高新技术领域进行提前投资,投资的高风险性、收益的长期性导致只能由国家来承担。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需要基础设施投入先行,并且要保证基础设施公益性的特点,也只能采取主要依赖于国家投入的方式。诚然,在国家调节的同时,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重要作用,而且要发挥市场在宏观经济领域的必要作用,因为宏观经济领域也不只是单纯的国家调节。
第三,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市场在文化、教育、医疗等某些非物质资源配置领域也起决定作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只主张需要引进适合这些领域的市场机制,而非大都由市场决定。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要求政府只承担“守夜人”的职能,对于众多关乎社会发展、人民福利的文化、教育、医疗领域,也要坚持主要依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如果上述三个方面主要依赖于市场来配置资源,便不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文化领域就会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是图和低级趣味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所占领;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教育领域就会成为只有富人阶层和权力阶层的子女才能享受到的特权,普通百姓的子女将很难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将会加剧其他方面的不平等,并且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教育资源,也会导致全社会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如果完全依赖市场配置医疗资源,必然只会配置给富人阶层和权力阶层,普通民众将很难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会被排斥在享受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之外。
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或市场决定的方式,而只能引进适合本领域的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文化领域要实行国家引导下的市场取向的改革,要保证文化领域中主旋律是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文化思想的腐蚀,同时也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产品,采取市场化的运营方式,以便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正如《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所明确指出的:文化领域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教育资源配置应当引入市场机制,但要坚持国家主导、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纲要》中进一步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医疗领域资源配置也应当主要以政府支出和公益性为主,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建立公平合理,覆盖全民的公共性、公益性医疗体系,是关系到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医疗领域并不是要排斥市场,而是要引入适合本行业和本领域的市场机制。如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在加强国家监管条件下,可以让市场承担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而在医疗服务领域则需要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作为公立医院和公益性医院的合理补充。虽然目前我国作为医疗主体的公立医院还存在着逐利性的特征,但是医疗服务领域如果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就会加剧医疗服务的严重不均等。由于医疗行业中医生和医院具有更强的信息优势,如果主要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将会导致诱导性医疗服务的过度使用和医疗服务不足情况并存。《“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并且指出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医疗服务的建设之中。
第四,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并体现在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市场活动之中。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不认可公有制存在的合理性,政府原则上不能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来参与经济活动,政府的职能仅限于维持经济运行的最低规模。该理论以公有制存在着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内部人控制等为借口,认为公有制不能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所有制形式。新自由主义不仅认为竞争性领域不能采取公有制,就是在存在严重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甚至在国防等领域,也不能实行公有制。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没有认识到政府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公有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经济基础的重要性,其对待公有制的观点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更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对市场经济的更高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十分强调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在质上和量上占优势的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中,对公有制有特殊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公有制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如果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再具有主体地位,那么国家调控能力和效果便会大大削弱,便会严重影响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便会使国家缺乏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因此,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强调主要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
第五,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完全由市场决定,再分配的力度越小越好,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强调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再分配中国家作用大些。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认为,完全依赖于市场进行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最符合经济效率和人的自私本性要求的,也是最为公平、最为符合经济主体利益的分配方式。通过市场竞争,资本、土地和劳动者分别获得利润、地租和工资,分配的多寡取决于所谓的各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或边际产品价值。如果国家介入到市场分配中,即一次分配之中,就会导致要素价格扭曲,直接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效果。该理论认为,由于存在着失业救济和各种补助,使得工人工作的动力下降,致使劳动供给不足、劳动成本上升,政府旨在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措施,只会起到降低全社会生产能力的作用。因此,中外新自由主义者反对最低工资法、劳动合同法、较高收入累进税和移民税,反对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和缩短劳动时间,只主张重点减少私有企业的税收、越低越好的收入累进税和无利息的银行存款政策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强调,在广义的财富和收入分配领域,市场和国家都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在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发挥主要作用,再分配中国家发挥主要作用。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机制之一是通过分配收益的方式完成的,要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就要保证市场在财富和收入分配中发挥一定的决定性作用,但是,这不等于国家不参与到市场的初次分配之中。市场决定的收入分配结果是否合理和有效率的前提条件,是各要素所有者处于大致对等的市场地位,但与私人资本所有者相比,劳动者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因而需要国家主导下的多方协调制度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谈判地位,尤其是要通过国家立法来实行职工收入与企业高管、劳动生产率、利润率和当地物价房价的变动挂钩,即“同步四挂钩”。在某些领域如垄断领域、严重信息不对称领域、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领域,需要国家介入调整各要素的总收入和内部份额。在再分配中,国家通过收入税、财产税和社会缴款的方式参与社会初次分配获得的收入,再将此部分收入以社会福利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支付给需要救助的群体。在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多层次多种类双重调节下,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资分配为辅体的多要素分配结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能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产生更高的公平与更高的效率。
网络编辑:岚河水
第一,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唯市场化,否定必要的政府干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在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有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观臆断市场能够自发地完成一切资源的合理配置,当出现供求不平衡时,市场的自发力量就能很快使供求趋于平衡,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不能起到预想的效果,只能使经济变得更糟糕。这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通过否定总需求不足,不会出现长期的就业不足,失业率与通货膨胀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理性预期使得宏观调控政策失效等方式来否定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这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认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并不能起到平滑经济波动的效果,相反,正是因为政府频繁干预经济,影响了经济自身的调节功能,增加了经济的不稳定性,使得宏观经济波动更为剧烈。各国和全球经济实践表明,宏观经济运行并不是像新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是无摩擦、无成本和参与主体完全理性或者具有理性预期的,而是具有较高的成本并且充斥着大量的非理性行为。所以,迄今为止凡是采用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论的国家,没有一个不产生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的。正如“首届世界马克思经济学奖”获得者刘国光所说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事后性等特点,它对于保证经济总量平衡,防止经济剧烈波动,对于合理调整重大经济结构,对于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对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等等,所有这些,市场调节或者是勉为其难的,或者是无能为力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首先要求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并存。“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大国,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配置资源的两种手段,是相辅相成的,即国家宏观调控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之上,而市场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运行”。例如:虽然市场可以通过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达到资源一定程度的优化配置,但是有时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并不是全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结果,因为企业和市场可能只着眼于当前和本位的经济效益,而缺乏对长期和全局的综合经济社会利益的谋划和行为;单纯依赖市场配置,便会出现凯因斯所指出的“有效需求不足”和就业不充分的严重状态;市场经济自身缺乏稳定性,不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或决定性作用,就需要克服市场自身具有的盲目性;社会所有制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合理性需要国家来适度调节,因为财富和收入分配调整是国家调节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微观调节或微观规制,不是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中的的微观管制,而是为了保证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微观经济主体能够采取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符合全社会福利的经济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不能取代微观规制,因为宏观调控“不是为了解决微观层次上的市场失灵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宏观层次上的市场不稳定性问题,……至于微观层次上的市场失灵,则要求政府采取相应的微观经济政策”。微观规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单纯依赖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起到指挥市场配置资源方向的作用,但是在某些领域并不能保证市场更为合理的配置;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些经济行为或者引导资源配置需要微观规制,某些战略性领域,目前投入不会产生经济效益,但能够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未来竞争力,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安全或者产业安全,如对某些金融行业的微观管制等等;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相对平等,如对某些垄断行业和外部性较强的行业实行的微观管制,对劳动者基本权益保护包括,基本生产条件、基本社会保障待遇、最低工资和维护劳动者集体谈判的权利等等。
第二,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一切资源的长短期配置均由市场决定,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限于一般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的短期配置为主,而非指地下资源等重要物质资源配置和许多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
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是通过市场主体的自利行为,即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完成的,这容易导致市场主体着眼于短期利益和自身利益,不易将长期利益和公共利益纳入决策考虑因素之中,因而不宜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范围无限化。譬如,“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某些高新技术领域,由于研发成功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资的长期性,会出现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在国防、金融和信息安全等领域,如果单独依赖市场,也会出现各种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由于市场的趋利性会导致某些违反法律、法规和具有负外部性的领域出现过度配置资源的情况。因此,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单纯强调依赖市场调节,是不利于各种资源的高效配置效应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指出:只有“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才能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即通常说的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尤其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与世界发达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尽快走完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必须积极发挥国家的作用。在一些具有战略重要性,但短期内并不带来经济价值和对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起到关键作用的领域优先配置资源。对我国长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发挥关键性作用的石油、煤炭和矿产等地下资源和土地资源,也需要国家战略角度进行整体、统一的规划和调控。我国既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要想保持经济数十年的持续快速发展,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国家必须要在某些高新技术领域进行提前投资,投资的高风险性、收益的长期性导致只能由国家来承担。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需要基础设施投入先行,并且要保证基础设施公益性的特点,也只能采取主要依赖于国家投入的方式。诚然,在国家调节的同时,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重要作用,而且要发挥市场在宏观经济领域的必要作用,因为宏观经济领域也不只是单纯的国家调节。
第三,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市场在文化、教育、医疗等某些非物质资源配置领域也起决定作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只主张需要引进适合这些领域的市场机制,而非大都由市场决定。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要求政府只承担“守夜人”的职能,对于众多关乎社会发展、人民福利的文化、教育、医疗领域,也要坚持主要依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如果上述三个方面主要依赖于市场来配置资源,便不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文化领域就会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是图和低级趣味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所占领;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教育领域就会成为只有富人阶层和权力阶层的子女才能享受到的特权,普通百姓的子女将很难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将会加剧其他方面的不平等,并且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教育资源,也会导致全社会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如果完全依赖市场配置医疗资源,必然只会配置给富人阶层和权力阶层,普通民众将很难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会被排斥在享受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之外。
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或市场决定的方式,而只能引进适合本领域的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文化领域要实行国家引导下的市场取向的改革,要保证文化领域中主旋律是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文化思想的腐蚀,同时也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产品,采取市场化的运营方式,以便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正如《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所明确指出的:文化领域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教育资源配置应当引入市场机制,但要坚持国家主导、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纲要》中进一步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医疗领域资源配置也应当主要以政府支出和公益性为主,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建立公平合理,覆盖全民的公共性、公益性医疗体系,是关系到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医疗领域并不是要排斥市场,而是要引入适合本行业和本领域的市场机制。如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在加强国家监管条件下,可以让市场承担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而在医疗服务领域则需要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作为公立医院和公益性医院的合理补充。虽然目前我国作为医疗主体的公立医院还存在着逐利性的特征,但是医疗服务领域如果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就会加剧医疗服务的严重不均等。由于医疗行业中医生和医院具有更强的信息优势,如果主要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将会导致诱导性医疗服务的过度使用和医疗服务不足情况并存。《“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并且指出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医疗服务的建设之中。
第四,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并体现在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市场活动之中。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不认可公有制存在的合理性,政府原则上不能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来参与经济活动,政府的职能仅限于维持经济运行的最低规模。该理论以公有制存在着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内部人控制等为借口,认为公有制不能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所有制形式。新自由主义不仅认为竞争性领域不能采取公有制,就是在存在严重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甚至在国防等领域,也不能实行公有制。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没有认识到政府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公有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经济基础的重要性,其对待公有制的观点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更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对市场经济的更高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十分强调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在质上和量上占优势的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中,对公有制有特殊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公有制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如果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再具有主体地位,那么国家调控能力和效果便会大大削弱,便会严重影响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便会使国家缺乏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因此,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强调主要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
第五,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完全由市场决定,再分配的力度越小越好,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强调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再分配中国家作用大些。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认为,完全依赖于市场进行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最符合经济效率和人的自私本性要求的,也是最为公平、最为符合经济主体利益的分配方式。通过市场竞争,资本、土地和劳动者分别获得利润、地租和工资,分配的多寡取决于所谓的各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或边际产品价值。如果国家介入到市场分配中,即一次分配之中,就会导致要素价格扭曲,直接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效果。该理论认为,由于存在着失业救济和各种补助,使得工人工作的动力下降,致使劳动供给不足、劳动成本上升,政府旨在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措施,只会起到降低全社会生产能力的作用。因此,中外新自由主义者反对最低工资法、劳动合同法、较高收入累进税和移民税,反对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和缩短劳动时间,只主张重点减少私有企业的税收、越低越好的收入累进税和无利息的银行存款政策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强调,在广义的财富和收入分配领域,市场和国家都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在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发挥主要作用,再分配中国家发挥主要作用。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机制之一是通过分配收益的方式完成的,要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就要保证市场在财富和收入分配中发挥一定的决定性作用,但是,这不等于国家不参与到市场的初次分配之中。市场决定的收入分配结果是否合理和有效率的前提条件,是各要素所有者处于大致对等的市场地位,但与私人资本所有者相比,劳动者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因而需要国家主导下的多方协调制度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谈判地位,尤其是要通过国家立法来实行职工收入与企业高管、劳动生产率、利润率和当地物价房价的变动挂钩,即“同步四挂钩”。在某些领域如垄断领域、严重信息不对称领域、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领域,需要国家介入调整各要素的总收入和内部份额。在再分配中,国家通过收入税、财产税和社会缴款的方式参与社会初次分配获得的收入,再将此部分收入以社会福利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支付给需要救助的群体。在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多层次多种类双重调节下,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资分配为辅体的多要素分配结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能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产生更高的公平与更高的效率。
网络编辑:岚河水
发布时间:2014-10-20 20: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