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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俊杰:加快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有力举措,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顺应历史潮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大战略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贸易强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拓展外贸发展空间,积极扩大进口”。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提出,“逐步变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贸易强国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贸易大国地位不断巩固,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正在向贸易强国迈进。未来贸易仍将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加快建设贸易强国,需要理论指导和前瞻谋划,也需要精准布局并扎实推进。要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布局数字贸易等新领域、新赛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守牢安全底线和防范化解风险,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话语权,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开放水平提高有利于增强贸易综合实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求我们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贸易规模稳定、结构优化、质量提高。

  一是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基于我国现有经济体量和制造业规模,以及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需要开拓更多市场。高水平开放要求充分运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使国内外市场更加联通,增强全球资源整合配置效率和能力,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就是要构建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规则和制度体系,其开放的水平和程度决定着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全面、深入、持久的水平和程度。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能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稳定投资预期、降低投资成本。要从制度、规则、标准等方面打通各种壁垒,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提高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随着我国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重不断上升,在货物贸易方面,要更注重贸易结构优化,实现货物贸易提质升级;在服务贸易方面,要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持续推进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在数字贸易方面,要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打造建设贸易强国的新引擎。

  四是优化国内区域布局,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要将不同地区开放进程与区域重大战略联通起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并形成相互支撑,共同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东部沿海地区要持续巩固开放领先优势,迈出高水平开放新步伐;中西部地区继续拓展开放的广度和纵深,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五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搭建开放新平台。共建“一带一路”为世界经济增长拓展了新空间,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了新平台。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以共建“一带一路”为抓手,推动中国同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进一步拓展“一带一路”向西新通道,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

  六是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贸关系,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对外开放,对更好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通过共建“一带一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和平台,进一步完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比较优势体现为较低的要素成本,如低廉的劳动力、土地和环境成本等。随着劳动力成本持续增加,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开放型经济传统竞争优势受到削弱,传统发展模式遭遇瓶颈。但也要看到,我国人力资源丰富,拥有超大规模的市场、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结构完整、配套齐全的产业体系,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在持续完善,开放型经济仍然具备显著的综合竞争优势。在新形势下,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是促进我国实现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的重要抓手。

  一是为推动扩大开放提供制度保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认真履行降低关税承诺,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完善基于规则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构建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法律体系,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建设贸易强国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开放中不断加快自身制度建设、法规建设,通过破除相关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同时,还要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增强贸易发展新动能,牢牢把握发展和安全的主动权,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二是巩固并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依靠低成本优势参与国际分工,逐步嵌入全球制造业价值链的加工环节,推动了工业化进程,并成长为世界制造中心。当前,我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规模分别跃居全球第一位和第二位,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但也要看到,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很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既要努力突破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低端锁定”,又要积极应对发达国家制造业回流以及发展中国家制造业追赶等带来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巩固并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对更好融入国际经贸体系、汇聚全球优质资源至关重要。要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内市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是准确预判未来发展趋势并进行科学布局。受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价值链重构、国际经贸规则调整等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短链化、区域化、本土化趋势明显。当前,国际贸易正由传统贸易和全球价值链贸易进入数字贸易发展的新阶段,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塑全球经贸格局。此外,近年来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不断增长,这将改变传统的国际分工模式。为适应全球生产体系和国际贸易体系的新变化,要提前谋划、精准布局,积极扩大外贸“朋友圈”,持续稳链固链强链,加快相关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为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下好先手棋。

  布局数字贸易新领域新赛道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技术日益成为推动全球经贸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将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驱动力量和决定国际经贸格局的关键变量,其广泛应用会对贸易模式、要素禀赋、成本结构、规模效应、贸易政策与规则等产生巨大影响。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贸易领域的数字化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贸易全链条的数字化赋能,二是贸易主体的数字化转型。贸易数字化发展改变了贸易交易方式、标的、主体和时间等。当前,我国在该领域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数据确权、跨境流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数字贸易产品的分类和界定尚不明确、不统一等,这些制约了数字贸易的发展。

  数字化对推动贸易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信息共享以及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稳定等具有巨大推动作用。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数据在各部门间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数字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促进传统服务贸易的全方位数字化改造和转型,为贸易数字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和数字相关学科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推进数字网络建设,大力推动信息网络、大数据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符合各地发展实际的数字贸易规则,完善数字服务贸易交易体系和平台功能;促进数字货币与数字贸易联动协同发展,创造与拓展数字货币应用场景,提升跨境数字消费便利化水平。

  此外,要加强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平台企业,促进资源汇聚和产业聚集,构建良好的数字生态系统;优化发展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聚焦数字相关领域试点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如数据确权、价格评估、流通交易、跨境流动、隐私保护、数据安全、贸易仲裁、数据监管和治理等进行改革创新和压力测试;积极参与制定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打造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过去几十年全球产业链分工活动大多按照这样一条路径开展,即在国际贸易规则和体系下,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利用品牌、资本和技术优势,从事全球产业价值链上游或下游的高附加值生产活动,同时通过外包、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将中游的制造、加工等环节布局在发展中国家。从微观层面看,一国的贸易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贸易主体的国际竞争力。对我国而言,以往参与国际分工的产业很多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要想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一条重要途径。

  聚焦这一目标,要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构建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不断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探索实施“链长制”和“链主制”,加快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推动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要素,鼓励打造国际化品牌,并以品牌资源整合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培育世界级企业。此外,企业家精神是推动价值链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的重要力量,要重视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纵观主要发达经济体的成功经验,发展国际贸易是企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不但可以提升本土直接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生产效率,也可以通过国际贸易中间要素的使用,提升本土间接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生产效率。因此,我们应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国际经济循环,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和能力。要破除阻碍资源要素在行业内和行业间自由流动的障碍,促进跨产业特别是上下游产业的资源整合,鼓励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使优质资源流动到生产效率更高的企业中,提升行业生产效率。

  防范和化解贸易领域风险

  统筹好开放发展和经济安全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遵循。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够促进各国经济互利共赢和共同繁荣,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安全格局正经历重大调整的背景下,一国经济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国家安全形势变得更为复杂,没有安全保障就难以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过程中,要深刻把握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在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还要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准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特别是要对大宗商品进口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问题予以重点关注。

  目前,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7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40%;铁、锰、铜等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较高,且上游供应源和运输通道集中度很高,定价上缺少话语权。总体来看,需要采取举措积极应对大宗商品和重要中间品在进口安全问题上面临的挑战。

  首先,优化进口布局与供给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一方面,大力支持国际产能合作,降低上游垄断程度;另一方面,着力延伸本土大宗商品产业链,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拓展与沿线国家大宗商品的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欧盟、东盟、金砖国家等的经贸往来,帮助企业有效嵌入海外大宗商品的生产和创新网络。其次,加快大宗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布局战略运输通道。提高航运管理服务效率,高效开发港口战略资源,全面增强港口国际竞争力,提升海运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构建完整的大宗商品物流供应网络。同时,全面强化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地区沟通合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等,加强海外利益安全保护。重视矿产资源战略运输通道建设,完善跨国、跨区域企业协调机制。再次,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夯实经济安全根基,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定价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所谓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指在全球产业分工中,一国产业链供应链在受到外部冲击后仍能保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畅通,保持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环环相扣,供应链前后端供给需求关联耦合、动态平衡的状态。产业链供应链是工业经济的命脉,对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要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同时,在受到外部冲击时能够保持韧性、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基本稳定。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价值链面临加速重构。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巩固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中的地位。要在高水平开放中打造新优势,主动适应全球分工体系调整重组,打造更加稳定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共建共享;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国际经济循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科技创新力的头部企业;积极扩大进口,特别是要扩大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优质消费品进口和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降低进口关税以及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来源地,优化进口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此外,还要加大力度开拓新兴市场,加强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和金融等领域合作,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保障国际大宗商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增强国际贸易领域话语权

  拥有国际市场议价能力和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是贸易强国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近年来,国际经济格局深度调整。一方面,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合作数量、质量、范围发展迅速,在一些领域的规则制定权、话语主导权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一些西方国家加快推动产业链区域化、本土化布局。作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引领者、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我国应在应对全球性挑战中承担更多责任,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努力提升在全球和区域贸易体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世界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

  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能够有效推动国家间相互支持、团结合作、应对共同挑战,切实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为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福祉提供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要积极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主动应对国际经贸规则调整,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倡导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共同推动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话语权的重要途径。要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利用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峰会、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结合各自特点和优势,全面深入参与相关领域议题谈判,促进在数字贸易、劳工保护、跨境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跨境投资等方面的规则更好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普遍诉求。此外,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全球战略出发,要在促进高水平开放与深层次市场化改革更好融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方面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以高水平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

  网络编辑:张福军

  来源:《经济日报》2023年9月21日

发布时间:2023-12-04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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