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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盛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何以可能

发布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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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1]。这一重要论述是对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七一讲话”)的新推进新发展。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七一讲话”首次从“两个结合”角度论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2]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此基础上强调由此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在这个维度提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七大思维能力),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显然,围绕其中的主题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作出不同的回答。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典思想家关注中国问题的社会正义性为视角,从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的需要性之统一去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下简称“二者相结合”)何以可能。
一、“二者相结合”正义语境的确立
  正义语境是指对理论的社会正义内涵进行反思。社会正义或非正义,主要是基于过程的考量与评价,可以针对事件、人物,也可以是重大理论和实践。确认一种观点符合现实并大力倡导和践行,这是一种正义性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建立在理论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并在生活中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断定一种见解为“歪理邪说”,必然是指这种思想观点违背了公理常识和事物内部的规律性,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符合主观取向。对理论观点进行社会正义性反思,在一定意义上体现出学人、学界、学术的理论品格与道德良知。
  (一)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观念层面的感悟源于现实层面的触碰,理论只有被群众所掌握所运用并增添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实现理论的生命力和价值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普遍的适用性离不开特殊的需求性,只有“适用”与“需求”契合相融,才能帮助人们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能更好地得到人们的接受、运用和发展。
  目前学界关于更好地推进“二者相结合”有关注、有疑虑。其一,“变质”疑虑。这种疑虑认为,马克思主义学说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指导各国无产阶级开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思想武器,如果只是与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刻意结合”,就可能会造成基本原理囿于地域文化而故步自封,使“马克思主义”失去原有的革命本性。其二,“变味”疑虑。这种疑虑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源于西方的外来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内在基因和元素,将二者“简单结合”可能造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失去独具特色的中国味道和应有的中国风格。其三,“变谱”疑虑。这种疑虑表示,坚持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才能让马克思主义富有生机和活力,如果仅仅只是从理论上注重结合,可能会造成重视观念变革而脱离现实的误区。“变质”疑虑的核心在于怎样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革命性;“变味”疑虑的核心在于怎样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家国性;“变谱”疑虑的核心在于怎样更好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使马克思主义学说既能体现中国特色又能展现新境界。这些疑虑体现出人们对于理论的科学性与实践的需求性之间是否相宜相称的正义反思。
  因此,在理论是否符合现实的社会正义性这个问题上,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行过各种探讨,这种讨论并不是要简单否定“二者相结合”,恰恰相反,而是要促进马克思主义更加有效实现中国化时代化,推动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内在要求制约“二者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深刻基础在于中国具体实际。这一点在学界关注马克思、恩格斯认识中国的方法论中也能得到印证:“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的认识,首先源于当时欧洲对中国的基本了解,潜移默化地受到这些知识、观点和评价的影响。他们的知识范围和价值取向,不可能完全脱离这个基础。此其一。其二,是在从事研究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广泛查阅了有关中国的书籍、资料,从而逐步丰富了对中国的知识,形成了自己的很多重要见解,并以时事评论的方式表达出来。”[3]也就是说,离开中国具体实际(无论直接实际抑或间接实际)这一支撑,马克思主义学说关于中国问题的讨论就不可能获得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厚实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创造性转化也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一,理论研究的启发。近年理论界关于如何关照中国具体实际而实现“二者相结合”的研究逐渐得到推进和拓展,其中,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历史语境论。这种观点指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党的辉煌历史就是最好的证明。二是天然相通论。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具有天然的契合相通之处,前者是后者的指引,后者是前者的根基。三是主体推动论。这种观点提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是单纯客观需要的结果,而主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提升文化自觉的过程。四是实践发展论。这种观点强调,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奋斗实践,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是守正创新论。这种观点指明,需要全面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内涵,坚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形态。
  第二,文本内容的规定。基于学界已有共识并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不难发现,关于“二者相结合”的论述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思想:一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不断走向成功的理论指引和思想保障;二是始终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三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在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四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4]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百年奋斗实践历程所验证了的事实;五是一以贯之坚持“两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实现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把握及引领时代,才能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其中,“两个结合”命题是核心命题,不仅揭示了理论和实践内在关联的规律性,而且昭示出历史逻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逻辑(中国具体实际)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关系。
  第三,正义相通的范式。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是简单的“A与B”可以结合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要突出“A”之所以为“A”、“B”之所以为“B”以及“A”与“B”能够结合的内在依据。其中的正义相通需要我们以“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5]肩负使命和人民嘱托的时代责任感付诸实践,需要具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浩然正气,并由此坚持好马克思主义、发展好马克思主义。
  进一步而言,“志气”在于坚持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走适合自己国家和民族实际情况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骨气”在于不畏艰难困苦、不畏风险挑战、不畏各种挫折,依靠人民的万众一心、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坚持符合党和国家事业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气”在于踏踏实实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建功立业,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思想火炬,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三)正义规定引领“二者相结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就“二者相结合”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共识,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思想资源以及其价值理念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马克思主义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才能根深叶茂。马克思主义的“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之间具有相映生辉、相互促进的会通路径。
  第一,中国人民是满怀正义感的民族。善良、真诚、团结、勤奋等这些植入中华民族血脉的优良品格,涵养了中国人代代相传的善于在实践中改变自身命运的美好操守。努力用勤劳的双手改变自己、改变世界,这是中国人最重要的生活哲理。马克思主义学说主张人们不仅要去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要去改变世界的理论旨趣,符合中国人民的价值期待与生活取向。
  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具有丰富正义内涵的理论。人民大众的立场,显示马克思主义学说致力于实现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意识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矛盾观、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剧作者的历史观、有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的社会观等等基本观点,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引导人们和谐处理自身与他人、自然与社会、自我意识与外在世界的有力武器,理论的感召与行为的效能相符合,思想的引领作用与生活的前进步伐相匹配。
  第三,理论的正义性最终在伟大实践中得到证明。正义的呼声是改变现实的前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呼声迎来马克思列宁主义,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建党至今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推进的伟大变革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是实现“二者相结合”的成功典范,既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滋养作用,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指导意义。
  第四,理论的正义性在学术传承中得到鞭辟入里的彰显。马克思主义的“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会通相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发展,在人们的反复学习和研究中起到感化心灵、深化思想、启迪智慧进而达到砥砺奋斗的积极作用。这正是满腔热血的中国人品读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时能够感到亲切自然的重要原因,说到底是由于理论的科学性与感染力、文化的魅力与伟力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和深远影响。
  因此,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正义”语境比比皆是,有多少具体行为就有多少社会正义标尺的考量,有多少希冀愿景就有多少社会正义言说的呈现。同时,关于如何有效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各种疑虑提示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具体分析科学理论与民族文化有效结合、汇合、契合、融合的问题,“二者相结合”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必须的。 
二、“中国问题”昭示“二者相结合”的正义相通性
  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结合,是因为其理论本身具有亲和性和关照性。“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6]马克思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的论述表明,理论本身是实践生活的沉淀,理论的生命力唯有回到实践生活才能得到彰显。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生命力体现在各个无产阶级国家需要和实践的过程之中。马克思、恩格斯关注中国问题的系列文章主要有《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写于1853年)、《俄国的对华贸易》(写于1857年)、《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写于1857年)、《波斯和中国》(写于1857年)、《鸦片贸易史》(写于1858年)、《英中条约》(写于1858年)、《中国和英国的条约》(写于1858)、《新的对华战争》(写于1859年)等。这些文章犹如马克思《莱茵报》期间的政论文章那般犀利精辟,针砭事实中有矛盾分析、有历史叙事、有舆情描述、有主客对比。同时这些内容又与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有很大不同,此时的马克思、恩格斯已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者了,他们讨论中国问题不再单纯寄寓于私人领域情怀、民族国家情怀,而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具有更多更深厚的国际人民情怀。
  (一)正义的民族必然发出正义的呼声
  不忘本来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近代中国遭受英帝国主义的鸦片战争入侵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的国家蒙辱史、人民蒙难史、文明蒙尘史。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那时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7]马克思通过英国传教士的文字记录,对当时的中国人民予以高度关注。其一,强权力量干扰正常发展。马克思指出:“历史好像是首先要麻醉这个国家的人民,然后才能把他们从世代相传的愚昧状态中唤醒似的。”[8]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历史是过去的当下,当下是未来的历史。如果没有外部势力入侵,当时名震世界的东方大国——中国也会按照自己的历史轨迹正常行走。其二,民族国家需要自立自强。一旦英国用大炮强迫中国输入鸦片,那么清王朝“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就破了产,蒙昧的、落后的、闭关自守的状态就被打破了。无疑,马克思在这里对民族国家与世隔绝的夜郎自大状态也表示了深刻的担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如果民族国家未能发展掌握当时先进的生产力,那么迟早是要被打击和淘汰的。其三,社会发展遵循自身规律。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英帝国主义发动的鸦片战争促使积贫积弱、封闭自我的晚清中国很快走向“山雨欲来风满楼”境地。民族国家的历史既不欢迎封闭落后状态,也不接受别国任意改写的蹂躏行为。因此,面对非正义的侵略与掠夺,民族国家必然发出正义的呼声,“中国革命将把火星抛到现今工业体系这个火药装得足而又足的地雷上”[9]。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为普遍性开辟道路。马克思所关注的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具有内在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系,尽管当时的中国山河日下,但是中华民族向来是一个敢于抗争的民族,觉醒的猛狮的反击威力代表了对所有非正义侵略的最顽强抵抗,随即会带来世界民族革命的共同兴起,形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
  (二)正义的人民必然谋求正义的事业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文本中直接提到“中国”有200多处,他们更多地把中国问题和中国人民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没有人民性的民族不是真正的民族,没有人民性的国家也不可能成其为国家。中国人民(诚然,不同具体历史时期“中国人民”的内涵不同,但在世界其他民族面前,“中国人民”的历史内涵差异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在最危难的时候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其一,不会轻易投侵略势力所好的立场。诚如马克思所指出,中国人“愿意将他们手上全部的大批存货卖给外国人……非付给现金现银是不大肯卖的”[10]。中国人民内心憎恨掠夺别国的非正义战争,不会因为短暂的眼前利益而改变自己的立场。其二,不会陷于盲目贸易往来的原则。对此,马克思深刻揭示出,从历史上来看,中国人就反感从海上来到中国的外国人,“并非毫无根据地把他们同那些看来总是出没于中国沿海的海盗式冒险家相提并论”[11]。在马克思的视野中,中国人的家园情结是深厚而又稳固的,不会因为眼前利益而放弃甄别和警惕,因此,一切非正义的行为从一开始就会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其三,不会听从谣言而放弃反抗的风骨。马克思愤慨地指出,英国政府报纸和部分美国报刊大量报道批评、指责中国人,但是“除了亚罗号划艇事件以外,它们举不出一个明确的罪名……英国人控告中国人一桩,中国人至少可以控告英国人九十九桩”[12]。中国人民面对外敌能够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坚强决心和大无畏气概。因此,恩格斯进一步强调,正是因为中国人的反抗精神以及特有的对抗方法,以至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乃至别的入侵战争不可能像第一次鸦片战争那样得逞,中国人用自己的方式对抗外来侵略,所以“就不会再有第一次英国对华战争那种节节胜利的形势出现了”[13]。
  (三)正义的实践必然需要正义的理论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视野中,中国人民的反帝反侵略战争毫无疑问是正义战争。在与压迫和邪恶的较量中,中华民族没有理由停留于道义论的德性谴责上,而必须从隐忍走向理性反思再走向智慧的选择,这是近代中国付出血的代价以后的历史教训。近代中国面对外敌入侵所表现出的精诚团结、众志成城精神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内生动力。但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一个民族国家仅仅做到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清醒的自我认知和深刻的国际分析以及人类共同发展的美好未来谋划。这些在他们关注中国问题的文本中或多或少得到了诠解和体现。其一,道德修养无法抵御歪理怪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价值理念深深浸透于中国人的骨子里。“海军将军态度蛮横,大肆恫吓,中国总督则心平气和、冷静沉着、彬彬有礼。”[14]马克思、恩格斯感叹中华民族的忍耐、礼貌与胆小。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把帝国主义入侵者的狂妄、肆意、残暴揭露得淋漓尽致,鸦片贸易摧残人命、败坏道德,常常发生和出现外国人欺负中国人的情形以及带到通商口岸的弊病。其二,东方宿命论无法屈从外敌入侵暴力理论。“天生我材必有用”“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等,这种命定论长期左右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深表同情,另一方面从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而是存在决定意识”的基本思想出发,揭露了人性的弱点、思维的惰性以及常识性判断之不足与危害。在经历现实的惨败之后,中国人终于逐步懂得内心世界的强大和外在行为的果断同时发力才能真正抗衡压迫与剥削。因而,恩格斯指出,现在中国人的情绪不像鸦片战争那时保持平静,而是“至少在迄今斗争所及的南方各省,民众积极地而且是狂热地参加反对外国人的斗争”[15]。恩格斯后来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对杜林提出的社会发展动力源于战争的“暴力”予以深刻批判。应该说,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整体性主要反映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很多核心观点在文本中的前后一致、相互贯通。因此,对于“入侵有理”“暴力革命促发展”的论调,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必须予以辩证看待,不能简单照搬,更不能以之蛊惑人心,甚至作为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幌子。其三,生活需求素朴不代表思想因循守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根基,中国人勤劳、艰苦、朴素、坚韧,这些在长期劳动中锻造出来的美好品质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主张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需要的再生产、意识的产生乃至人口自身的生产相互作用的关系思想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对华贸易中的强盗式行为和贬损中国人民优良品行的作为表示抗议和抨击。因而,马克思在引证英国官员米切尔的言论,米切尔指责中国人因循守旧,“他们除了必不可少的以外,不论卖给他们的东西多么便宜,他们一概不要”[16]之后,诘问道:“没有需要以及对传统服式的偏爱,这些是文明商业在一切新市场上都要遇到的障碍。”[17]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意识是生命之树上最美丽的花朵,但是社会意识受社会存在决定,不能任意拔高意识的能动反作用,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势必遭遇失败。
  可见,作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不曾来过中国,但他们对于中国问题一直很关注,他们针对中国问题揭示出民族国家应有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等精神状态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作为植根于西方文化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不曾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但这一学说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实现解放的安身立命旨趣与中国文化“人杰地灵”“天人合一”理念有自然的亲和性。概言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张世界美好的精神与马克思主义的人类解放学说相通相融。
三、“二者相结合”的正义相融性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追求人类解放、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中对中国问题高度关注,其社会正义思想内涵和启发意义在当代中国具有直接引领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中国问题的“一系列科学判断和精辟论述,对于我们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中国近现代史的主流和本质、经验和教训,从而全面理解中国人民在艰辛探索中所作的历史选择,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8]。中国人民之所以能够创造和实现美好生活,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以及促进“二者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扎根中国及其发展规律的深入认识、深刻把握,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发展的经验总结,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法论,更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根本体现。为此,在“二者相结合”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初级产品供给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碳达峰碳中和等关乎当今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9],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做到三个“着力于”。
  (一)着力于中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最终是为实践中的人民服务的。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得到满足。中国人民不会忘记历史,更应牢记迈向美好未来的使命。因此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用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指导实践,理论才会受到人民的认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体现了“二者相结合”的目标正义。
  第一,目标正义的实现需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社会正义性相融。这种相融是在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前提下不断促进社会正义性发展,“既要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也要对经济基础发挥反作用”[20],还要做到与时俱进。社会正义性既受到社会生产方式的制约,又要随着时代发展,超越于生产方式并引领生产方式革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对资本主义国家生产方式剥削的实质进行了批判,深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缺乏社会公正性,这与当前中国社会发展有本质区别。今天,我国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将不断得到满足。这个过程既需要马克思社会公平正义理论引领共同富裕的实践方向,也需要不断赋予公平正义时代特色和时代内涵[21]。
  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当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正处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向新征程提供精神动力,这是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命运和当代价值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息息相关”[22]。一方面,只有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与活力才能得以充分展现,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实现从“一个结合”到“两个结合”的根本所在;另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也息息相关。说到底,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让人民看得见、摸得着、能够切身体会得到,没有伟大复兴进程中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就没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生活、丰富的精神生活、美丽的绿色生活。
  (二)着力于文化自觉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民的精神家园,“回归”“回家”“家的味道”“家的牵挂”等情感纽带和价值归属只有不断顺应时代发展、有效融入现代生活,才能显示出亘古绵延的生命与活力、真正成为中国人民接续传递的内生力量。这种力量展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正义内涵。
  第一,文化自觉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发展的需要。创造性转化要求把握时代特点与现代化的表达方式,更好地激发文化活力;创新性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文化内容,展现时代特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要坚持社会正义,着力解决实践发展中的中国问题。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需要扎根中国沃土,结合中国实际,获取文化滋养,创造具有民族特色、本土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要与时俱进,既要具有时代特点,又要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可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分不开,规定于它们的正义相融性。这样既保证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国味”,也保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革命性,彰显了中国特色,回应了“变质”“变味”“变谱”的疑虑。
  第二,“二者相结合”促进人民的文化自觉并增进人民的文化自信。首先,“二者相结合”不是偶然的,二者具有价值契合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科学社会主义扎根中国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2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天人合一、自强不息等社会正义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的精神特质融会贯通,成为人民日用而不觉的文化自觉即共同价值观念。其次,中国共产党人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二者相结合”的政治优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都注意汲取其中积极的养分”[24]。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能够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增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内涵,增进人民的文化自信,增强人民用中国理论解决中国问题的行为自觉,进而筑牢全体人民精神家园的根与魂。
  (三)着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为此,需要精准把脉,因地制宜找到解决问题的分层分类对策与方法,展现出马克思主义的“真行”、中国力量的伟岸、中国精神的果敢与睿智。理论科学性要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并在“化中国”的过程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凸显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展现为“二者相结合”的正义道路。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需要审视中国问题的社会公正性。首先,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这就需要马克思主义推陈出新,用新思想新理论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直面经济结构体制性矛盾,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解决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其次,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解决需要从实践逻辑上以中国问题的社会公正性为导向,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来审视,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正义观念“辩证的转化”[25]。基于中国问题的社会正义性,是正义观念对理论假设的超越,以问题的现实性为依据,通过实践,推动问题解决。这就是说,中国问题需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最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需要把握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重维度把中国经验、中国精神融入马克思主义,进而用发展的理论指导实践。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解决中国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关键靠党领导下的制度完善。制度的完善,离不开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二者相结合”的正义相融性既总结了经验,又给出了方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明确方向、指明道路。为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既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形成科学的制度体系来应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又要坚持分配正义和共享发展理念,注重效率与公平,防止两极分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具体实际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总之,理论的社会正义性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视角。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注中国问题,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揭示出正义的民族必然发出正义的呼声、正义的人民必然谋求正义的事业、正义的实践必然需要正义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普遍的适用性离不开特殊的需求性,一旦“适用”与“需求”契合相容,基本原理便得到人们的接受、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契合融通及其相互作用,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刻领会并付诸实践。
  (作者简介:汪盛玉,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广西社会科学》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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