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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雪松 冯修青: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

发布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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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科学在19世纪末叶成为独立学科与研究体系,作为政治科学重要分析领域的制度研究也逐渐成熟完善。政治制度是人类经由政治实践形成的稳定、可重复的行为模式,通过对政治权力的结构性安排来约束与引导人类行为,为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政治生活确立了基本的秩序状态。政治学者广泛讨论政治制度发挥作用的诸多路径,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标志着旧制度主义政治学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分野,也明确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内部派别的多重取向。旧制度主义学者设想制度会按照预先设定的理想目标来组织社会生活,侧重静态化地描述制度形态与法律文本,表现出显著的结构主义与规范分析倾向,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制度运行的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的差异。新制度主义学者探究制度生成、维系、变迁的动态过程,关注制度安排的形态存续、功能发挥及其与现实因素的复杂互动。依据对结构与能动关系的不同阐释,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衍生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与社会学制度主义三个经典流派。这三个经典流派较为看重结构性因素的框架性作用与决定性意义,忽视了制度约束下的政治行动领域与行动者能动面向,以观念研究、能动分析、渐进演化分析见长的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随之诞生。受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的强烈影响,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聚焦制度的社会建构属性,强调行动者在结构约束下识别、分解、重塑意义框架的自主性,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发展演进中开拓出能动性的研究范式与分析视角。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发生建构主义转向的过程中,通过整合国际关系、公共政策、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借鉴话语理论、诠释学、修辞学等领域的方法工具,发展出观念制度分析、话语制度分析、修辞制度分析的研究路径,展现了围绕非物质因素进行因果推论的优越性和不断提高理论解释力的自觉性。
  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广泛探讨观念、话语等能动性因素如何塑造个体偏好、行动策略与政治结果,但目前研究成果在如下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就驱动力量而言,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不仅反映了制度研究领域内部的资源整合与议题扩展,而且深植于社会科学范式更迭与理论创新的学理脉络,探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动力机制需要尤为重视社会科学的整体“语言学转向”和建构主义倾向;二是就发展逻辑而言,观念制度分析、话语制度分析、修辞制度分析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基本路径,但三者不只是简单并列的研究路径而是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相关研究需要进一步阐明三者的联系与区别。从社会科学整体脉络和制度理论演进的角度把握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产生背景、内在原因与推动力量,考察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研究路径与深刻启示,不仅能够丰富制度分析的概念范畴、研究议题与方法工具,而且可为本土政治制度研究提供必要借鉴。
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背景、原因和动力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流派,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制度研究传统中汲取养分,呈现一致性学术旨趣和多元化研究路径并存的发展趋势。相关学者围绕制度的概念界定、类型划分、变迁路径等议题提出分歧观点,创设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三个派别。然而,由于缺乏内生性的制度变迁解释机制,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流派难以充分回应后行为主义的理论挑战,无法解释特定制度变迁模式。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者结合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的学术态势,将观念因素嵌入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和方法模型,在制度理论内部催生出注重能动性因素的建构制度主义研究路径。从社会科学整体学术脉络审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需明确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基本定位,分析既有制度研究路径的内在不足与整合困境,从外部资源借鉴和内部理论建构两方面,阐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内在原因与推动力量。
  (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社会科学背景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社会科学知识生产与多个学科交融互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反映了社会科学研究背景所蕴含的现实主义取向的理性与经验、实证主义取向的解释与诠释、个体主义取向的结构与能动的三种张力。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三大主流学科的制度理论与研究方法影响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形成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身份认同,持续从社会科学主流学科的范式更迭、议题拓展与方法革新中获取理论演进动力。
  作为当代社会科学的主要阵营与主流学科,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结合各自研究旨趣、分析重点与学科视域发展出多样化制度理论,制度分析位于三大学科理论建构与方法凝练的核心地带。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受到三大学科制度理论研究成果的启发,在共享制度旨趣基础上发展出各异的分析范畴和多重研究取向,展现了研究领域的多学科融合性与研究方法的跨学科共通性。一般认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奠基者詹姆斯·G·马奇(James G. March)与乔罕·P·欧森(Johan P. Olsen)发表的《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标志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正式诞生。擅长历史制度分析的学者彼得·A·霍尔(Peter A. Hall)和罗斯玛丽·C·R·泰勒(Rosemary C. R. Taylor)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划分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三个派别。从整体性层面审视这三个流派的产生过程,可以发现其演化发展始终嵌入宏观的社会科学背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资源并反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还原主义本体论,强调制度要素在行动者效用计算与理性选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从结构性角度完善理性选择理论。历史制度主义在历史社会学、比较政治经济学的影响下,借鉴结构功能主义分析工具和新国家理论关于制度自主性的研究成果,在过程性维度揭示制度约束社会互动的具体机制。社会学制度主义从社会理论特别是组织理论发展而来,以文化因素和适宜逻辑解释组织形式与制度模板的扩散,关注文化背景对社会成员认知的塑造过程而非社会规范的单方面作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命名方式大致对应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三门学科,这表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复兴运动不只是政治科学内部的范式转换,而是集中体现了社会科学多学科交融贯通的学术倾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发展必然受到社会科学研究趋势的直接影响并从中获取研究资源。
  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受到后现代主义社会思潮的强势冲击,“语言学转向”与建构主义倾向逐渐渗透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多个研究领域。后现代主义作为全新的文化运动和社会思潮,重新界定了行动者体验与解释世界的方式,从本体论层面挑战了既有理论关于社会实在独立于行动者互动之外的看法。在相近时期,社会科学兴起的“语言学转向”与后现代主义思潮相互交织,为社会科学的建构主义取向提供诠释学的方法论支持。诠释学者运用文本阐释方法研究社会行为,考察文本随着言谈者语境变化存在的多重阐释的可能性,促使社会科学多个学科重视建构主义取向的研究路径和行动者的能动性。越来越多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强调,人们在共享观念(shared ideas)的基础上建立关系结构与建构自身利益,在自我体验与社会结构的互动中形成身份认同。在社会科学整体建构主义转向的背景下,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开始拓展建构主义研究路径。经济学者阿里尔·鲁宾斯坦(Ariel Rubinstein)结合“语言学转向”的知识版图,批评博弈论过于依赖数理分析而忽视语言阐释问题,营造精确性假象却无法针对个体日常实践提出可靠的行动指南。受“语言学转向”影响的社会学者承认符号意义塑造的动态过程,创设现象学社会学与符号互动论的研究路径。这些研究取向不再局限于客观描述社会现象及其背后的结构性因素,而是将人际沟通的意义共享作为研究对象,探索社会互动模式的多样性。后结构主义学者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对符号权力与符号资本的关注,后现代主义学者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对话语实践与知识权力关系的探讨,均表现了语言分析对社会学研究的实质性介入。建构主义取向的政治学者在本体论层面赋予“观念”以核心地位,侧重文本分析与沟通互动的建构研究取向,重新思考制度研究中结构与能动的二元关系。公共政策学者探析观念在政策选择、制定、实施等过程中的因果作用,提出观念不仅以政策范式的形式影响政治问题的界定与解决,还能规范政治事务的价值排序以调整公共政策的议程设置。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将理念、信仰、价值等因素作为解释国际政治现象的关键变量,揭示了国家的主导性观念在国际互动模式选择与外交政策变迁中发挥结构性作用。总体而言,语言学方法和后现代主义社会思潮对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三大学科的渗透,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提供了丰厚理论资源和学理素材。
  (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内在原因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解释效力与精致方法提高了政治研究者的分析水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共同深化又持续分化、互相借鉴又彼此批评,围绕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形成身份认同。然而多样化的研究方法与理论构建使各流派难以在新制度主义的身份共识下充分融合,部分研究者敏锐地察觉到,三个流派由于过分看重制度分析的结构性面向,无法有力揭示政治现象所蕴含的能动性维度。关注观念和话语等非物质因素对政策制定与改革的独特影响,有助于完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制度分析框架并整合内部理论分歧。
  首先,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个经典流派因缺乏观念研究维度而面临解释困境,推动流派建构主义转向成为弥补研究不足的必要选择。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学者致力于预测行动者在特定规制性因素约束下的策略行为后果,但该流派预设行动者偏好的既定性,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经济决定论色彩,无法合理解释偏好生成问题。这是因为在信息不完备的世界中,行动者无法确定自身利益的实现机制,甚至对利益的界定也是模糊的,只有通过观念性因素才能更好解释偏好生成与行为选择。历史制度主义学者聚焦关键节点出现的历史时机与结构背景,旨在论证时间次序与政治结果的因果关联。尽管霍尔和戴斯蒙德·金(Desmond King)等历史制度主义学者试图以观念变量解释国家制度与政策的差异,作为历史制度主义先驱学者的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与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仍然因观念研究的循环论证取向而明确否认观念变量的解释性地位,这种过于强调关键节点作用的观点使该流派招致历史决定论批评。社会学制度主义学者将制度与更具广泛意义的文化要素联系起来,侧重于考察文化、规范、意识形态等要素如何影响组织结构趋同化以及政治生活符号秩序对行动者偏好的影响。这一研究路径虽然将文化与观念因素视作组织结构趋同化的社会基础,但认为观念仅仅是由文化背景决定的非正式制度,未能意识到观念不仅构成行动者的认知框架,而且是行动者解构与重塑意义图式的动力来源。
  其次,理论前提与问题领域上的巨大差别导致制度分析难以形成连贯融洽的解释逻辑,这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赋予必要契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流派在发展过程中借鉴多元繁杂的学术观点,三个经典流派的分野凸显了制度理论内部的本体性争议。霍尔和泰勒致力于回应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融合需求,在回顾新制度主义各流派优势与劣势的基础上,阐明制度理论内部各研究路径彼此对话的必要性,以及历史制度主义所具备的推动学科融合的潜力。长期关注观念要素的制度主义学者科林·海伊(Colin Hay)质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流派融合的可能性。他认为不同新制度主义流派建立在互不相容的社会本体论基础上,片面追求理论综合可能加剧制度理论的结构决定论问题,过分看重制度对行动者的约束力则会导致制度理论难以把握制度变迁的全貌。部分制度研究者据此指出,新的制度或政策无法从旧的制度或政策的结构性矛盾中派生出来,政治科学需要一种内生性的研究路径来解释制度变迁。这需要将能动因素作为结构与能动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方面与关键分析要点,承认观念所发挥的因果效应和构成性作用。
  最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一定程度上忽视制度分析框架中的能动性因素,难以从内生性角度解释制度变迁,探索建构主义的研究路径可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内生制度变迁研究提供深刻启示与丰富素材。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社会学制度主义关注制度维持社会秩序的实现机制以及制度存续的可能性条件,社会生活中的行动者或是遵循算计逻辑,在工具性的利益计算与博弈中达到力量均衡状态;或是遵循适宜逻辑,在规范和习俗影响下达成基本共识。历史制度主义虽未提出融贯的主体行动理论,但主张行动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算计逻辑和文化逻辑的复合影响。三种理论均从静态化的角度看待结构性要素与能动性要素的关系,认为制度是一种外在于行动者的力量,行动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各种预先设定的约束性条件,行动者的偏好是既定的、所处的文化规范结构是不变的、制度会沿着既有路径自我强化。然而政治生活的实际运行并不完全符合三个制度分析路径的理论设想,制度通常会在观念、话语等非物质因素与行动者的持续互动下发生变迁。为了回应结构决定论、静态化、过于外部性等批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需要吸纳话语理论与后结构主义等学理资源,聚焦制度结构与行动者的动态互动,从观念与话语等微观角度探索连续性和内生性制度变迁的发生机制。
  (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推动力量
  随着社会科学诠释主义传统的复兴以及社会心理学、知识社会学、文化社会学、分析哲学、认知科学成果深刻影响政治科学,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为弥补自身研究计划不足,愈益重视观念与话语等建构性因素在解释制度现象上的分析效力。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主义学者开始反思观念、话语、理念等概念在实证研究中的可操作性,致力于将观念从组织模式、文化规范、集体身份等概念中分离出来,考察非物质因素与复杂政治现象的因果关联。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者赋予观念以本体性地位,为开创独立的制度研究派别与拓展制度分析领域提供推动力量。
  首先,政治科学的分支学科普遍承认观念因素的分析效用,观念因素作为能动性要素嵌入现有的制度理论。在新制度主义理论发展的整体脉络中,历史制度主义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学者均试图将观念纳入各自研究框架。历史制度主义学者为了以一种更具说服力的内生方式解释制度变迁与行为模式,认为观念不仅可以激励行动者推进制度改革以满足公众利益表达需求,而且可影响行动者的利益认知方式并在新的利益共识下促进政策范式的连续性变迁。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学者为了增强理论模型的动态解释效力,运用观念共享模型来减少多重博弈中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均衡分析。他们认识到制度并非中立的激励结构,而是承载着特定的价值观念,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均衡结果。尽管这两种新制度主义流派没有赋予观念以本体性地位,也未将观念视作解释政治现象因果关系的独立变量,但均促进观念变量回归政治科学的前沿议程。这些研究成果使观念成为制度分析的关键变量,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转向提供必要的学理支持。
  其次,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者对观念的科学内涵进行初步界定,为发挥观念因素的因果作用创造具体条件。20世纪80年代后,“观念重要”的认识逐渐反映在政治科学的研究进程中,一部分研究者意识到,阐明社会关系网络结构的偶然性与建构性,需要关注宏大历史进程中行动者的微观互动与观念的细节变化,确立了观念因素在解释政治现象方面的强势地位。但观念概念本身具有不易界定和难以量化的特性,无法满足社会科学实证分析的严格要求,“以观念的名义提出的笼统主张太多,而对思想制度化的具体机制的检验却太少”。比较政治经济学者约翰·L·坎贝尔(John L. Campbell)对观念界定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他从认知与规范两个维度划分观念类型,提出观念以程序、范式、框架、公众情感四种方式影响政策,这在本体论意义上改变了以往制度研究中观念对物质利益的附属状态。话语制度主义的奠基者维维恩·A·施密特(Vivien A Schmidt)致力于改造制度研究中的话语与观念等范畴,认为话语概念涉及观念的实质内容与传播交流过程,“有效地将话语限制在一个传达实质性思想的交流容器中”。在此基础上,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者逐渐就政治科学语境下的观念定义形成共识,即观念是通过在行动者与事物之间建立联系以指导行动者行为的因果信念。
  最后,部分学者以观念为本体性要素开展因果机制研究,这不仅使观念术语变得更具操作性,而且意味着相关学者增强了建构主义取向制度研究路径的身份认同。随着观念概念成为政治科学的研究范畴,观念的因果机制研究如火如荼地开展。建构主义取向的国际关系学者否定政治科学分析中观念作用的随机性,指出在特定场域下恰当的观念可协调不同行动者的期望和行为。比较政治学者谢利·伯曼(Sheri Berman)较早直接以观念因素解释政治进程,提出了判断观念因果效力的具体标准,即如果行动者在特定时间持有的观念不能被简化为系统中的其他变量,且这一观念随着时间推移影响事态变化,那么便可证明这一观念产生了因果效应。在长期研究基础上,伯曼进一步总结出观念的两种因果机制,其中纵向路径的因果机制关注行动者在制度环境变化中所持有的稳定信念,这些信念维持制度存续且不能被还原为物质因素;横向路径的因果机制研究同时代背景下不同社会行动者的主观态度,倘若不同文化背景的行动者倾向于按照同一套信念行事,那么可以认为这种观念具有因果效力。这些概念构建与机制分析将观念和话语纳入政治科学的研究范畴,推进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产生与发展。
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研究路径
  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大流派相比,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在处理结构与能动的关系时更加重视能动要素,在共享相似的本体论基础上衍生出各异的学术旨趣、研究重点和分析方法。其中国际关系、社会心理学、传播理论等领域的成果引导政治科学的“观念转向”,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开辟观念分析和话语分析的研究路径,诠释学与文化人类学关注符号的微观互动,为修辞分析的制度研究积累有益资源。尽管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涉及观念、话语、修辞等多元学术立场与研究取向,但观念制度分析、话语制度分析、修辞制度分析实际上体现了建构制度分析学者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答案。这三种路径从不同角度阐释制度分析的能动面向,均致力于更为动态地解释行动者与结构的关系。其中,观念制度分析路径的能动性研究将观念与承载观念的行动者纳入制度分析的完整框架;话语制度分析路径的能动性研究侧重于多个观念的互动过程,关注观念的内容及观念表达的方式、地点、时间以及主体,强调话语的沟通说服作用;修辞制度分析路径的能动性研究则聚焦行动者在沟通过程中的能动性,从符号的策略性使用角度揭示观念与话语影响行动者行为的权力面向。这三种研究取向的发展演进呈现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总体轨迹。
  (一)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利益建构、内在因果、观念塑造
  在建构主义取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谱系中,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具有基础性地位。从内生性角度解释长时段制度变迁一直是制度理论的棘手难题,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者通过阐述观念的本体地位与分析潜力,塑造了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建构制度主义学者马克·布莱斯(Mark Blyth)在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的学科领域,考察特定观念如何在制度变迁的危机时刻(moments of crisis)诱发政策范式转换,循此思路揭示观念对20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质影响,这通常被视作观念制度分析路径的研究起点。观念制度主义学者海伊在布莱斯的分析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制度研究倘若未能清楚捕捉制度变迁中的观念变化,便无法呈现完整的因果叙事链条。海伊综合历史分析与话语分析,追踪复杂制度变迁中的观念变化,在提出观念独立发挥因果作用的同时整体阐释制度变迁过程,观念制度分析路径的研究论纲由此创设。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将观念与承载观念的行动者纳入分析框架与议题领域,从认识论层面反思并重构了制度研究者对因果关系的看法,观念由此成为解释制度变迁和改变制度变迁轨迹的最为重要的内生性变量。
  首先,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强调行动者与观念居于制度分析框架的中心地位。既有制度理论较为侧重从制度环境的结构性要素直接推出行动者的行为逻辑,这些静态化的理论设想一定程度上过于看重结构性要素的预测价值,对行动者改造自身所处制度背景的能力视而不见。在观念制度分析学者看来,行动者具备识别自身利益与克服结构约束的能动性,能够综合审视所处制度环境的各种条件来权衡行动方案,在过滤与编码制度的背景信息中不断调整目标设定与策略选择,因而构建完整的因果解释链条需要重视行动者及其观念的连接作用。在政策分析领域,既有研究所侧重的制度结构仅仅为行动者提供思维框架和意义语境,至多能够解释特定政策未被采纳的原因,文化背景、规范习俗等非正式的结构性要素虽然可缩小预期结果的可能性范围,但仍然无法解释行动者在特定时刻的关键选择。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发现了观念的动态变化对制度变迁路径的约束和引导,确证了完整的政治现象因果叙事需要全面考虑并整体串联制度、利益、观念等要素。
  其次,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在认识论层面重新阐释因果关系,使观念成为政治科学的关键范畴和独立变量。长期以来,社会科学研究者较多从线性因果角度探讨变量之间关系,无法真正理解和解释决策过程的动态性与发展性。在观念制度分析学者看来,同行动者决策密切相关的认知、情感、态度各环节并非单向的线性递进关系,而是在相互反馈中不断加强。观念影响行动者对物质利益的认知界定,人们的利益认知导致特定的情感反应,而情感态度会进一步巩固其对政治世界的认知,这些因素共同左右政策制定。在此过程中,观念的自变量性质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观念能以世界观的形式使行动者认识到自身所处的宏观结构,行动者对事物的相互联系有着持续而稳定的理解,更容易接受一些政策安排而非其他替代选项。其二,观念可产生逆时间的因果效应,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构成当前行动的发起缘由。例如反恐政策是将预防威胁作为政策制定依据,以政策在未来的效果证明当下政策制定的合理性。观念倾向于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self fulfilling prophecies),这一特征使其在政治决策中具有独特的因果效力,原因与结果的双向互动重建了政治科学的因果推理思路。
  最后,观念制度分析路径围绕观念在政策制定、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等方面的因果效应进行议题设置。观念制度分析学者通常从认知与规范两方面,讨论观念影响政策制定的作用机制。观念既可作为系统性的思维框架,为问题界定、行动规划、方案采纳提供一整套认知资源与脚本线索,也可规范与约束政策制定者的能动性,使特定政策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取向与社会成员的情感认同。海伊进一步将观念制度分析的研究议题扩展到制度变迁领域,提出多种政策范式相互竞争的危机时刻是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成功取得主导地位的政策范式会重构制度演化叙事,使行动者重新在共享意义框架的情况下互动并信仰特定规范。在此意义上,只有聚焦观念因素才能把握制度变迁中行动者利益界定的转变以及制度构成要素的重组。尽管观念制度分析学者格外重视观念在制度分析中的能动作用,但同样意识到观念可长期约束行动者决策,观念的路径依赖效果成为制度得以维系的原因之一。
  (二)话语制度分析路径:主体间性、话语阐释、意义框架
  话语制度分析路径遵循独树一帜的沟通逻辑,在阐释主体能动性时侧重不同观念的互动过程,重视话语沟通对特定行动者的说服效果。制度理论的话语分析最早出现于2001年,相关学者在社会科学话语分析方法的影响下,发现制度相同的国家在实际运转中倾向于采取不同公共政策,政治共同体会根据制度的某些特征进行话语建构,从而影响政治行动者的政策选择。这些成果更多是从宽泛的观念范畴理解话语的内涵,并未突出话语分析路径的鲜明研究取向。2008年,施密特运用公共政策学的前沿成果并从话语理论中提炼出制度分析的沟通逻辑,提出话语制度分析路径的核心特色在于其独特的议题领域与研究方法。施密特认为,话语作为一种动态因素可解释制度存续与制度变迁,这从行动者能力的角度阐明了制度的内生变迁过程,标志着话语制度分析路径发展的成熟化与规范化。与观念制度分析相比,话语制度分析路径同样承认观念是制度变迁解释模型中的核心要素。但在话语制度分析学者看来,观念并非以静态地左右利益界定的方式影响政策选择,而是以更加复杂的话语互动机制汇聚共识性理念并进一步催生集体行动,即话语互动构成观念影响制度的中介性机制,话语同时作为研究主题与研究方法而存在。
  首先,话语制度分析路径重新阐释话语、制度、行动者等制度分析的核心概念,将制度研究的本体论建立在主体间性的维度。话语概念更富全面性与概括性,其不仅包含观念的实质内容,而且涉及行动者观念生成与话语交流的互动过程。话语作为观念的集体知识形式,赋予观念以社会维度。话语制度分析学者认为,政治行动者具备背景性观念能力与前景性话语能力,在特定制度提供的意义语境下进行话语互动,制度既是塑造行动者思考与言说范围的结构性因素,又是由行动者话语实践所创造和改变的产物。制度与行动者不存在完全意义的单向因果关系,始终处于双向互动的动态建构中。在共享意义语境的情况下,政治行动者通过协调话语与沟通话语来影响政策的制定实施,其中协调话语涉及政策制定者的相互交流,相关行动者分享彼此想法、调和多样观念,形成支持特定政策的“话语联盟”;沟通话语则指政策制定者与受政策影响的民众的观念互动,政治行动者将协调话语达成的政策共识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向民众传播,最终在全社会成员中确立有关特定政策范式的稳定信念。
  其次,话语制度分析路径围绕话语分析展开制度化研究,改变了以往政治理论对经验数据的理解。制度化意味着社会成员在实践互动中共同接受特定约束性规则,在此过程中,话语要素规定了人们谈论具体话题所能接受的交谈方式并以“知识”的名义排斥其他选项,稳定而持续地构建特定行为的意义。以往制度理论研究过于片面地预设经验数据是纯粹客观的信息,话语的建构性本质与社会语境的动态性特征恰恰表明,可观察到的经验材料和数据实际上具有建构属性。话语不仅可在研究中以认知框架的形式,改变人们理解与构建经验材料的方式,而且能在研究后以固定文本为基础,揭示经验数据的特定含义,政治现象始终处于有待话语阐释的开放状态。在此基础上,话语制度分析学者认为政治科学的研究设计应该在更加丰富的意义语境中理解经验数据。社会实践的复杂性决定了经验数据呈现意义的多重性,把握经验数据的丰富意涵不仅要关注特定变量在长时段政治变迁中的因果效应,更要从空间角度着眼于固定场景的微观互动,尽可能阐释经验数据在特定情境的完整内涵。
  最后,话语制度分析路径聚焦利益界定、制度变迁等制度理论核心议题,解释观念影响政策变化的具体机制。利益是客观福祉与主观观念相结合的产物,政治行动者会根据内在观念与话语互动来建构其利益范围,特定的话语结构能塑造行动者的利益认知,也能影响其理性计算的策略选择。话语制度分析学者认为,稳定的话语体系可保障制度连续运行,当原有价值体系对行动者失去吸引力,行动者不愿意服从现有规范并试图在新的话语范式中强化身份认同、调整制度规则时,制度变迁便随之发生。另外,话语制度分析路径将话语作为观念表达合法化的过程,阐明了观念变迁的具体机制。一方面特定观念从属于系统性的观念集群,以话语逻辑的有效推演可证成其正当性地位,另一方面观念需要适应特定情境,既能被政策制定者接受,又需通过话语传播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
  (三)修辞制度分析路径:修辞策略、符号互动、叙事结构
  修辞制度分析路径更为具体地反映了制度理论的“语言学转向”和能动性分析,认为行动者可在沟通互动中根据符号价值灵活安排沟通策略。为了有效整合组织分析流派的学术成果,制度研究者聚焦于更具能动性的分析概念,侧重制度过程分析的修辞学研究范式从诸多知识理论中脱颖而出。麦茨·艾维森(Mats Alvesson)是最早将修辞学引入组织分析的学者,指出修辞因素可维持制度动态运作,这奠定了修辞制度分析路径的根基。修辞取向的公共管理学者小桑迪·爱德华·格林(Sandy Edward Green Jr)与李媛(Yuan Li)在2011年明确提出修辞制度分析路径,认为制度变迁研究不应一味关注物质变化情况,更应探索制度变迁中的符号改变过程,“说明符号实践的策略运用如何实现和约束能动性”。这意味着当行动者根据制度的符号意义解释自身行为时,结构可约束行动者的能动性;当行动者使用修辞手段解构制度符号并创造制度意义时,能动性可改变新的制度结构。修辞制度分析学者强调一切互动都是基于符号的互动,这可说明特定制度背景下人们的话语互动机制,揭示观念与话语影响行动者行为的权力面向。
  首先,修辞制度分析路径旨在说明符号的象征运动对行动者能动性的使动与制约。由于人类社会的模糊性与人们注意力的有限性,行动者需要利用知识来优化管理自身的认知资源。话语分析虽重视语言对现实的表征功能,但忽视了话语实际创造的多重效果,修辞实践可通过令人信服的叙述结构形成有关“知识”的稳定信念,修辞制度分析关注修辞与制度的结合可更加能动地阐释行动者的符号操纵与意义塑造。一方面,能动性的使动机制体现在行动者可运用说服技巧,促成集体行动并实现政治性目的。行动者在认知受限的情况下,能够凭借修辞手段改变符号的象征性价值,据此影响他人的判断与选择。修辞表达与主体利益的实现程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个体影响力的差异集中体现为行动者在制度分析中的能动性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制度化的修辞实践制约了行动者的能动性。修辞实践对意义的编码具有相对稳定性,能够在一定时间段内限制人们的符号互动模式。行动者不可避免地嵌入修辞方式所创设的意义网络,行动受限的行动者不具备唯意志论意义上的完全能动性,而是在制度约束下进行实践与互动。
  其次,修辞制度分析路径从语义与语用相结合的角度看待话语在制度分析中的作用。修辞制度分析路径反对实证主义的认识论倾向,主张话语对社会实在的建构意义,提出了语义分析和语用分析两种话语研究路径。一方面,语义分析路径侧重语词相对于语境的独立性。分析哲学的奠基者弗雷德里希·路德维格·戈特洛布·弗雷格(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认为人类的话语表达总是有着清晰的指称对象,指涉范畴的差别使不同概念相互区别,因而关注语言的内涵与外延能够赋予符号互动以确定性。语义分析能够说明语词的意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相对固定的方式反映人类生活的社会结构与认知背景。另一方面,语用分析路径探讨了语词对行动者互动过程的依赖性。语词的能指可以在不同文化氛围中与特定的所指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这表明语词的指称关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其内涵随着具体社会情境中行动者的互动模式变化而调适。因而语用分析可以阐明行动者的能动作用和话语意义的生成。修辞制度分析路径对语义和语用两种话语分析方式的使用,揭示了人们总是处于“使用”已有符号系统与“发明”新符号之间。
  最后,修辞制度分析路径运用话语分析、类比分析、叙事分析等语言学方法,围绕制度维系、制度变迁等经典议题贡献新颖观点。在制度维系方面,特定制度约束下的话语文本与特定权力支配下的政治行为具有同构性特征,通过阐释意义、合法性等内容如何塑造社会结构,修辞制度分析的话语研究可揭示宏观社会学视角下制度维系所依赖的权力关系。修辞制度分析的类比研究将人类社会的组织安排与自然世界的形式结构联系起来,从稳定的自然秩序角度看待人类的规范化互动,也可为制度设计的合法地位提供正当性说明,“群体共享的类比是促使一系列脆弱的制度合法化的工具”。在制度变迁方面,叙事分析根据特定时间序列的叙事逻辑将行动者的经验组织起来,制度变迁通常发生于制度故事内部各要素无法再以连贯的方式建立联系,以及故事本身与人们的信念不再契合等关键时刻。修辞制度分析的叙事研究强调行动者的观念与行为背景的协调性,围绕身份认同的消解与构建,从内生性的视角解释制度变迁。行动者对修辞方式的选择同样存在路径依赖现象,人们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修辞方式会呈现出“黏性”的结构性特征,限制后续修辞方式的选择范围。
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启示
  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从多个学科板块和议题领域获取发展动力,凭借内生性与动态性的研究特色,在制度分析领域展现了出色的理论解释力。系统总结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启示意义,既要梳理和概括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理论贡献,反思和认识其在研究视野与方法应用上的局限性,也要从概念更新、方法创新、议题扩展的角度考察其对本土政治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启示作用与借鉴意义。
  (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理论贡献
  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具有鲜明的分析特色和独特的研究逻辑,其突出贡献集中表现在,以动态视角揭示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为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提供本体论和认识论双重支持,探索观念要素塑造政治现象的因果机制。
  首先,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关注观念和话语等非物质因素对政策制定、策略调整、方案实施的关键影响,开拓出富于动态色彩和协商导向的制度变迁研究模型,在解释政策变化方面具有论证优势。与建构主义取向制度研究的动态性风格相比,理性路径、组织路径、历史路径的制度研究侧重共时性与静态性的均衡分析进路,分别预设外生性的主体偏好、固定的文化规范结构、自我强化的制度变迁路径,三者的理论假设是行动者只能被动接受结构预先设定的约束性条件。建构主义转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将此前制度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的“观念”因素置于逻辑框架的核心地位,阐明制度变迁实质上是新旧话语体系的更替。从观念与话语的角度来看,制度惯性会在政策观念相互冲突时失去效力,持有不同观念的政治行动者以各自方式过滤与编码环境中的信号。在观念竞争中取胜的观念范式能够阐释制度背景信息与重构危机叙事,为行动者再次确立合法化的认同对象。在此意义上,观念制度分析与话语制度分析构建了兼具渐进性与连续性的制度变迁解释框架。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实际上反映了制度研究者反思既有制度理论不足、检视制度与行动者动态互动关系、促进政治科学实证研究精细化的学术抱负,推动了社会科学整体学科领域的“观念转向”。
  其次,建构主义转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注重内生性的制度分析,从本体论与认识论角度为政治制度变迁的内生性方式提供正当性证明,丰富和发展了制度理论关于制度变迁动力来源的观点。从本体论角度来看,建构主义转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反对以外生性方式界定制度概念,既有制度理论通常将制度理解为博弈后的激励结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文化规范与认知框架,忽视了制度是一种无法脱离行动者而独立存在的社会事实。制度不只是人类认知的背景性材料,而且是由行动者的观念与话语构建的社会关系,是被“资源配置与规则所维系的重复性实践”,行动者的稳定互动和集体共识可确保制度的客观性与实在性。从认识论角度来看,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者认为制度内化于行动者的认知过程,制度既可作为给定的背景结构,约束行动者行为选择的可能性范围,又呈现建构性特征,在行动者观念互动和话语沟通的过程中固定下来,制度的功能作用取决于行动者在特定语境下开展的阐释活动。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关注结构与行动者的互动关系,从内生性角度解释制度存续与连续性制度变迁,进一步提高了制度分析的解释力。
  最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在结构决定论与利益决定论之间开辟出注重能动性的观念解释路径,观念要素成为因果分析链条中的独立变量。一部分政治科学研究者虽注意到观念分析模型可弥补制度理论的解释局限,但未赋予观念因素以本体地位,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从两方面推进了政治科学研究者对观念的理解。一方面,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揭示了观念的主体间性面向及其在制度分析中的能动属性。以往制度研究或是将观念视作降低信息不确定性的决策工具,或是将观念归纳成同规范、传统、文化等概念类似的塑造行为意义的结构性框架,这些界定适用于解释制度稳定而非制度变迁。以能动性角度看待行动者与观念的互动,可发现特定制度背景下行动者会依据自身观念对信息作出个体化解读,观念模型由此可对行动者的沟通互动以及制度重组进行连贯一致的理论分析。另一方面,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使观念要素成为制度分析的独立变量。“观念重要”已经成为多数制度研究者的普遍共识,政治科学研究者意识到人们不只是按照利益计算的原则采取政治行动,规范价值与自我实现等非物质因素同样构成政治行动的推动力量。但政治科学的过往研究或是完全忽略观念因素,或是将观念简单化约为行动者的工具理性行动与制度的结构性要求。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并未仅仅将观念视为政治行为的背景性因素,而是通过识别观念变量的特定功能,将观念与政治行为联系起来,彰显观念要素在因果分析中的解释性力量。
  总体而言,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更加重视制度变迁的内生性与连续性而非外生性与断裂性,这使其特别适用于阐明社会、政治和经济等领域的宏观变革与重大变迁背后的微观机制,充分说明政治行动者为何在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选择特定行动方案进而决定制度变迁方向。与其他制度主义理论相比,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关注制度化、去制度化和再制度化的过程,而不是关注制度本身”,揭示制度再生产和制度变迁中的行动者如何与权力、观念等结构性因素互动,体现了更具开放性的政治研究风格,是比较历史分析、国际关系研究等领域至为关键的研究取向。
  (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研究局限
  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具有明显的动态分析优势,但也存在研究定位模糊、忽略时间维度、主观性太强等不足,推进政治理论研究应认真审视这些局限并予以弥补。
  首先,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并非一种高度同质化的学术范式,观念路径、话语路径、修辞路径三种研究视角在核心概念使用与方法模型构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增强建构主义取向制度理论的解释力需要促进其内部有机整合。观念、话语、修辞等概念在实证研究中的内涵界定与使用方式并不明晰。倘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完全借鉴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资源,将观念、话语、修辞置于本体性地位,认为话语互动本身构成行动者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便可能陷入“唯意志论”。倘若彻底摆脱后现代主义的概念负累,在更加现实的层面强调制度结构的社会实体性,坚持制度的运行无需以行动者观念互动为中介机制,便可能导致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面临“能动性嵌入的悖论”(the paradox of embedded agency),即嵌入社会环境的行动者如何摆脱并改变赋予其行为意义的文化框架。施密特也清楚地表示话语概念含混且复杂,其构建的话语制度分析路径作为统摄性范式,致力于拓展制度研究的话语向度,鼓励持有不同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学者共同反对静态性的研究观点。而为观念、话语、修辞等范畴注入过多内涵则会加剧概念应用的难度,例如观念与话语的概念融合会导致本体论的二元性问题,即观念由个人承载,话语却存在于多个行动者之间。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由于借鉴了不同学科、领域与观点,难以整合为内部一致的学术流派。对此,不同学者可进一步加强交流对话,明确概念界定与方法运用的适用范围,提升建构主义取向制度理论的自洽性与融贯性。
  其次,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主要关注能动性因素发挥作用的关键节点,忽视了不同时间结构中行动者与制度互动的表现形式,动态地阐释制度理论需要从过程性维度理解结构与能动的关系。建构主义转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从能动性角度解释制度变迁,认为人们在相对流变的观念和话语结构中采取政治行动,揭示了制度对行动者的影响实际上表现为行动者观念与行为的变化,但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理论仅仅从主体性维度考察行动者与制度双向互动。与即时性的思想或行动不同,制度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制度总是作为背景或框架塑造人们的观念与行动。因此,在任何确定的时间节点,即使是在奈特式不确定性(Knightian uncertainty)的制度解体时刻,结构性因素在分析的本体性上均优先于个人,这在一定程度决定了制度理论必须首先关注赋予政治行为以意义的“构成性规则”。只有将制度与行动者的关系置于长时段分析中,行动者才能同制度相互影响并具备改变互动规则与制度结构的能动性。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忽视时间特征的情况下片面强调能动性因素,可能得出有所偏颇的结论。这是因为行动者既不完全被制度所决定,也无法在制度真空中作出策略选择,进一步提高制度理论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力需要从过程性维度审视结构与能动的互动机制。
  最后,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过分看重观念、话语、修辞等能动性要素在制度分析中的地位,其完善发展需要克服主观主义的分析局限。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者旨在将政治现象的产生与发展均归因于能动性因素,观念、话语、修辞作为制度分析的自变量,可从内生性角度解释政治制度变迁机理。然而,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将利益视为行动者所建构而非由结构所派生。这在事实上模糊了观念与物质的二元界限,倘若利益的生成与维护仅仅是依赖于行动者的感知,那么利益将变为毫无实在根基的纯粹想象物,制度理论也会面临从制度决定论滑向观念决定论的危险。此外,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认为话语实践可将彼此没有必要逻辑关系的异质元素结合在一起,形成具有因果效应的连续性叙事结构,这种能动性设想可能忽略了话语互动的权力机制以及政治事件背后的权力逻辑。通过反对理性选择理论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政治科学谱系中确立范式地位,但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所体现的主观主义倾向有可能破坏新制度主义学者的努力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理论需要弥合制度与行动者能动性之间的张力,合理看待结构分析中能动性因素发挥作用的空间与限度。
  综括而言,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致力于细致考察行动者的观念、话语因素与结构性因素的互动过程,提高制度理论的解释力,但其学术旨趣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其理论研究应用于实证分析的难度。这是因为观念、话语等因素本身具有模糊性,难以转化为直观的、可观察的量化数据来检验社会现象的相互联系。客观来看,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试图通过关注观念、话语、修辞等微观因素,以弥补既有制度理论对行动者能动性关注不足的缺陷。但与制度相比,观念本身存在的问题可能更多,这种以观念解决制度研究难题的方案只是将问题进行转移而非真正解决问题,制度研究陷入新的困境。
  (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本土意义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发端于社会科学板块交接地带,在建构主义与制度分析交织融合下发生建构主义转向,在整合政治科学内部资源过程中实现创新发展。这一学术范式的调整可为中国政治学的自主性学科建设与本土性知识生产提供有益启示,从概念构建、方法运用、议题扩展的角度促进本土政治理论发展。
  首先,基于中国经验构建本土性政治概念是中国政治学学科自主性的集中体现,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可启示中国政治学在概念产生方式上兼顾一般性与情境性,在概念塑造过程中关注连续性与动态性。一方面,建构中国政治概念可以在概念内涵方面提炼特定政治实践的具体特征,在概念外延方面注重其解释政治现象的普遍效力。中国话语体系中的概念构建需体现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与独特情境,关注中国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以及特殊文化背景下行动者与结构互动的意义框架,在广泛适用的发展规律与普遍追求的价值原则中探寻本土概念构建的持续动力,在同历史过往与国际社会的互动交流中增强概念解释力,“在超越本土经验的更大范围的学术体系中寻找自己位置”。另一方面,构建中国本土政治概念应从政治变迁角度揭示特定概念的内核稳定性与外延可变性。中国的政治生活既展现了连续性、整体性的历史本体特征,在推动政治体制积极稳妥式改革中实现良善发展,也会在内外动力机制的影响下围绕特定目标改革制度体系。因而相关本土政治概念同时具有相对稳定的所指范畴和易于改变的具体形态,会随着时空转化展现出不同的侧重点。在界定本土政治概念时要将历史性、时序性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不断丰富和扩展特定政治概念在时代变化中的具体内涵,适时阐释概念内涵与外延并使之适应特定的制度情境。
  其次,构建中国特色的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需要批判性借鉴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话语分析、修辞阐释方面的方法论优势,更为科学地运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阐明了结构与能动的互动方式,但观念需以行动者为载体才可产生因果效应。本土政治学理论研究应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反对“观念决定论”的研究倾向,客观衡量各种变量的因果效应,综合看待利益、权力、决策等物质性因素与观念、话语、修辞等非物质因素在理论建构中的解释性地位。本土政治学学术体系构建也应关注制度结构背后交错的权力因素,分析权力关系要素对制度过程的构成性作用,更好理解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还可进一步发掘非物质因素的理论潜力,合理看待观念阐释与实证研究对理论发展的完善意义。观念与修辞在话语互动中具备充足的阐释活力,行动者可利用修辞手段在不同的范式话语与制度背景中转换分析视角,修改或重构对其施加约束或引导的制度性要素。本土政治研究可探索修辞手段与特定情境的契合性,聚焦修辞表达与观念重塑的因果联系,运用语言学工具创造新的制度分析模型,在缓解能动与结构的张力中凸显本土研究特色。相关学者还需更加关注经验研究,从充实客观的经验材料中提炼理论构建与创新的有益素材,揭示结构与行动者在长时段制度变迁中的互动机制,在对政治制度变迁进行复杂性评估基础上促进中国特色政治理论框架的完善。
  最后,中国政治学的学科体系建设可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主义转向的发展脉络中吸取合理经验,提高本土政治学内部逻辑的融贯程度来推进学科理论的系统整合,关注中国社会科学的整体发展来促进各学科的交叉融合。一方面,可从梳理内部学理资源的角度提高本土政治学学科体系的逻辑融贯性。追求普适性、科学化的西方政治理论虽然针对西方社会实际情况提出诸多解释模型,但这些方法工具难以解释中国的经验事实和指导中国的政治实践发展。在中国政治学的本土化建设进程中,诸多学者立足中国国情,开拓出田野政治学、历史政治学、责任政治等反映中国现实的研究成果。但中国的政治学一定程度上容纳了多种难以通约的学术概念与理论框架,多种研究路径在概念体系和方法工具存在较大差异,既有注重案例导向、总结模式化经验的实证因果分析,也有关注整体性话语演变的历史叙事分析。中国政治学的不同研究路径应从彼此发展经验中获取发展动力,在兼容互补基础上提高流派内部的融贯程度。另一方面,中国的政治学学科建设需加强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对话交流。社会科学的发展进步呈现整体性特征,学科的交叉边缘地带容易碰撞出灵感新意,跨学科的综合性视角可催生深刻新颖的学术观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修辞学等学科的学术观点,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同样需要关注不同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合理吸收不同学科的理论创见,在理论融合的过程中破除学科的研究壁垒,筑牢中国政治学学科发展的理论根基。
  总而言之,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可启发本土政治研究结合独特的本土情境与地方性知识,合理借鉴观念制度分析、话语制度分析与修辞制度分析的研究思路,阐释具有本土特色的结构与行动者互动模式。然而,将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模型应用于本土政治分析时,也需认识到相关实证研究与本土实际情况的适配性,特别是相应经验材料的获取难度。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往往根据政策行动者的变化来间接推论观念变量的变化,如有学者在研究铁道部体制变迁时,通过追踪铁道部部长的更替过程,探讨指导制度发展方向的观念的变化,再如马克·麦克亚当(Mark McAdam)在考察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贸易政策时,揭示了经济一体化政策与当时总统顾问观念倾向的一致性。这类实证研究尤其需要搜集和掌握关键政治行动者的资料,但客观来看,“国内在政治和政策领域的资料收集存在着巨大障碍,如何搜集到一手信息和资料将是学者们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四、结语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自产生伊始,围绕制度的微观基础、制度变迁的路径、制度对社会行动的影响等方面不断发展,持续产出新的理论成果。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建构主义转向不仅发生在政治科学内部范式的新旧嬗变之中,而且产生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更新的广泛背景之下,通过将观念视为因果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理论促使观念、话语、修辞等因素突破认知背景或行为框架等解释思路,获得更加实质性的分析地位,体现了制度研究在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中的范式调整。客观来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过分依赖经济学、社会学的学科议题与研究方法,历史制度主义体现政治学学科特色却在本体基础上持有折中立场。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将因果分析的解释变量限制在政治分析的场域范围,明确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学科身份归属,在学科发展意义上可被视为“学科自主性”的产物。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重新阐释观念与制度的关系,围绕行动者、非物质要素、制度构建了独特的分析框架,以注重话语叙事与动态建构的路径塑造逻辑,创造性解决非均衡条件下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问题。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以微观层面的观念与话语因素解释内生性制度变迁,可为比较政治、国际关系等学科的实证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
  建构主义取向的制度研究反对预测性的政治研究,弥补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经典流派的研究局限,在演进过程中确立了相对稳定的本体论、方法论与认识论基础。尽管建构主义取向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理论构建的逻辑融贯性与概念的完整性方面依然存在不足,但建构主义的制度研究路径的强大解释力证明了观念在政治世界中具有真正的力量,其解释力的限度则恰恰说明观念必须且仅能在制度和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中发挥因果效应。就推进本土政治学的学科发展而言,本土政治学的概念构建、理论创新与议题扩展需要立足中国社会基本国情与历史文化传统,运用中国本位的价值与立场来看待本土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经验,要意识到中国的政治叙事在中国独特的历史与现实交织过程中生成,中国自身的文化与传统为理解中国经验提供了结构性的话语模式和意义框架。同时,本土政治学也可批判性吸收建构主义转向的制度理论的分析成果,关注中国语境下制度与行动者的互动方式,从实践层面的制度创新经验中提炼出富于中国特色的制度概念,使之成为构筑学术体系与创新话语体系的研究基础,用独特的制度概念解释中国制度运行机理、调整理论与实践适配度。(注释略)
  注: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源流与方法变革研究”(19BZZ013)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中国式民主: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研究”(2022CXTD07)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马雪松、冯修青,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政治学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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