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编开场白:各位朋友,大家好!这是马克思主义大讲堂栏目。改革开放以来,思想理论界就一直存在着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问题的讨论。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人民民主专政问题的讨论再次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有人认为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的主要矛盾,我国宪法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国体的规定已经过时了;还有人认为民主比专政好,认为“专政”这个字眼,是暴力的象征,极力鼓吹西方的“宪政民主”,主张用“宪政民主”取代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反,还有人则认为,人民民主专政是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它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既集中地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又蕴含着高尚的民主价值,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之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条极其重要的内容,已成为有效地保证国家长治久安、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政治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理解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澄清人们认识上的误区,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需要搞清楚和认真回答的重大原则问题。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梁柱老师,为我们讲解当前人民民主专政讨论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这将有助于我们在理论上澄清疑惑,科学认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家制度。
网编:梁老师,您好!我们看到您在2014年第10期的《红旗文稿》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问题的文章,对我们的思想认识有很大帮助。为了对人民民主专政问题有一个科学理解,能不能请您先给我们讲一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梁柱: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强调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0页)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性任务及其长期奋斗的历史经验,都是为了中国人民翻身解放事业,都是为了建立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国。这就是我们成功运用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所要争取达到的一个重要目的。所以说,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革命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革命成果的结晶。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这是大家熟知的列宁的至理名言。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推翻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摧残人民幸福生活的反动政权,建立人民革命的新政权,作为自己直接的奋斗目标。但是,哪些阶级将成为新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或参加者,而哪些阶级将成为新政权的专政对象,则需要通过革命实践的考察和探索。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在我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中国化的丰硕成果,是中国人民革命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解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担负起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因此,它在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就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在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中,依然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他指出:“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他在提出包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内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时候,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的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
网编: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形成和发展,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涵。那么,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的国体,为什么必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梁柱: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一个国家领导权属于哪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又联合哪些阶级,对哪些阶级实行专政。不同阶级专政的国家,形成不同的国体。所以,毛泽东说的“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新中国的国体。在这里,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掌握国家的领导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列宁指出,只有当一个阶级知道它是独自夺取政权而不用什么“全民的……”政权这类空话来自欺欺人的时候,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才有意义。近代中国经过长期的选择和检验,只有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才能担负起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历史使命。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最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事业,是引导人民走上共同富裕并获得全面发展的唯一康庄大道,而社会主义是自觉的行动,只有工人阶级的领导才有可能实现并取得胜利。同时,也只有工人阶级才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有能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完成民族复兴的任务。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加强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统一的,它既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保证,又是带领人民群众实现自身利益的领导力量,所以,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
网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涉及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民主与专政及其实现形式等重大问题。您认为当前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家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有哪些?
梁柱: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完全新型的国体,这种新型主要体现在是代表绝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所存在的国家政权,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但他们都不敢面对这种阶级统治的实质,而是用种种谎言加以粉饰。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他们是用“君权神授”、“受命于天”这一套封建迷信的说法,来掩盖其皇权专制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则是用民主、自由一套说教宣扬其“全民的性质”、“普世的价值”,来掩盖其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人类社会自从私有制和国家出现以来,进步人类就希望改变这种少数人对多数人剥削、压迫的不合理状况,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斗争。历史上绵延不断的农民战争就反映了这种情况,但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不可能提出科学理论,不可能正确地预见未来并制定出正确的斗争策略,其结果,不是因胜利而骄傲迅速走向失败,就是起了改朝换代的作用。而只有获得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指导的无产阶级运动,才真正实现了把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所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使绝大多数人获得做人的权利和真正的民主权利,这是中国革命的伟大成果,也蕴含了人类对未来合理社会的憧憬和追求有了现实的实现途径,这是值得一切正直的人们珍惜的。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庄严地载入了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这是全国人民团结的基础,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的保证,是决不允许任何人违背和践踏的。
网编:梁老师,下面请您来谈一下,当前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群众基础有哪些?
梁柱:事实表明,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毛泽东曾强调指出,中国革命所建立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就是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存在着两个联盟。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个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一个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可以合作的非劳动人民的联盟,主要是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仍然存在着两个联盟,一个是工农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联盟;一个是工农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与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这表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基础是十分广泛的,广大人民享有法定的民主权利。所以,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越完善,我们政权的基础就会越巩固。当然,为了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为了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不断加强专政的工具。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破坏分子的专政是强制性的,但在我们这样人民民主的国家,在实行专政的过程中,又包含教育与改造的过程,争取把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改造成为新人。人民的范围会越来越扩大,专政对象的范围会越来越缩小,这将是我们这样国家发展的趋势。
网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国家学说告诉我们,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请您谈一下,当前如何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斗争分析方法?
梁柱:当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后,周恩来提出“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的重要思想,正确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社会主义社会所以专政还要继续,不仅因为外部还存在敌视社会主义中国的势力,而且也同国内还存在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紧密相关。这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今天,一些人否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往往是同否认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的存在相联系的,或者说,一些人是通过否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用来企图改变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这是值得我们重视并加以辨析的。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看家本领。我们过去正是依据这一理论进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今天我们也同样要依据这一理论去实现从有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最终达到大同世界的目的。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是不能丢弃或否定的。我们并不否认,过去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作为完整的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的情况下,继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也干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转移,这是值得我们吸取的历史教训。但不能因此否定,在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存在,在一定条件下还有激化的可能,如果看不到这一点,我们同样会犯历史性的错误。现在有些人一听说阶级斗争、阶级分析,就会神经质般的跳起来,斥之为又搞阶级斗争搞扩大化;把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等同于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在历史和逻辑上来说都是错误的。邓小平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是带领我们党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变,但他在论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时候,就批驳了上述错误观点。他具体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的基本特点,他认为,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他指出,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因为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他强调,对于这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这种专政是国内斗争,有些同时也是国际斗争,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的。在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形势和特点深刻认识的基础上,邓小平强调指出,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存在的条件下,不可能设想国家的专政职能的消亡,不可能设想常备军、公安机关、法庭、监狱等等的消亡。它们的存在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并不矛盾,它们的正确有效的工作不是妨碍而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在这里,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形势和特点、民主和专政关系的深刻论述,对我们今天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网编:谢谢梁老师。通过梁老师的讲解,使我们更清楚地知道,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不能把人民民主与对敌专政对立起来,不能放弃国家的专政职能。当前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须臾不能丢掉这个武器。再次感谢梁老师,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马克思主义研究网的建设。祝您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各位朋友,感谢您收看“马克思主义大讲堂”,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