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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我们为什么要坚持阶级斗争理论?

 

 

网编::大家好!这里是《马克思主义大讲堂》栏目,我是主持人张建刚,欢迎大家收看本期节目。

近来,舆论界围绕要不要坚持阶级斗争理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抛弃阶级斗争理论,这种理论导致人类相互残杀,违反人的理性。坚持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应该受到谴责。大家知道,阶级斗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核心观点之一,所以,这场争论实际上涉及要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问题。这是一个原则是非问题,兹事体大,必须分辨清楚。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著名学者周新城教授作客《马克思主义大讲堂》栏目。周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取得极高的学术造诣。下面,我们就阶级斗争相关话题对周教授作一个专访。

网编:周教授,您好!最近,舆论界关于要不要坚持阶级斗争理论的争论很激烈,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阶级已经消亡,阶级斗争也就不存在了。您认为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您认为现阶段我国是否还存在阶级斗争?

周新城:无数事实表明,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国家里阶级斗争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这是因为,第一,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即使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基本上消灭了剥削制度以后,敌对势力仍然会利用一切机会、尽一切努力制造政治动乱,推翻社会主义的政权。近年来出现的《零八宪章》这一类颠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纲领,以及最近有人想把东欧、中亚、非洲的“颜色革命”引到我国来制造街头政治,就是一个证明。意识形态领域中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斗争还相当激烈,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宪政民主”等等各种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潮,轮番登台。“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此外,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人民内部的阶级矛盾也有所发展,处理不当,也会尖锐化。第二,由于在历史发展的实际进程中,社会主义革命是在一个或几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里首先发生的,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世界上出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的局面,而且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科技上、政治上、军事上乃至意识形态上处于优势,社会主义国家是在被资本主义包围的环境下存在和发展的。国际垄断资产阶级出于阶级本性,总是想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处心积虑地要恢复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国际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必然反映到国内来。也许只有到了国际上阶级斗争的力量对比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主义拥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势,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才会从根本上消除。

网编:周教授,您刚才提到由于国内国际的原因,阶级斗争在我国还确实存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好“阶级斗争”的“度”呢?您认为,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和“阶级斗争熄灭论”哪一个正确?

周新城: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实事求是的估量。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1]

我们党总结国际国内历史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方面,阶级矛盾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不能把阶级斗争形势夸大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再以阶级斗争为纲;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2]因此,“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3]这是科学的论断。两方面一起讲,才能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状况。

不能不看到,这个结论,是我们经过长期探索才得出来的,来之不易,应该倍加珍惜。在阶级彻底消灭之前,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这一论断,不能动摇。当前,理论界弥漫着一种否定阶级、阶级斗争的氛围,我们更应该重申这一科学的结论,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来观察和分析有关的政治生活现象。

网编:周教授,既然在现阶段,确实存在阶级,存在阶级斗争,中国共产党在阶级斗争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周新城任何政党都是一定阶级的根本利益的集中代表。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开展反对资产阶级压迫和剥削、争取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斗争,只有组织成为独立政党(这个政党是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政党相对立的),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无产阶级组织政党是为了“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革命的最高目标——消灭阶级”。[4]列宁有过一句名言:“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5]共产党是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的工具,从理论上讲,否定了阶级斗争理论,也就否定了组织共产党的必要性。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之所以还需要有共产党的组织,还需要有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国际国内依旧存在阶级斗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谁胜谁负”的斗争仍未最终解决。粉碎国内敌对势力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粉碎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战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最终战胜资本主义,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能实现的。

网编:近年来,我们主要专注于搞经济建设,不太谈“阶级”,您认为“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否已经过时?阶级的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还有帮助吗?

周新城只要存在阶级斗争,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就是研究一切重大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抛弃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就不能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预见未来的走向,提出正确的对策。然而近年来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念淡薄了,理论界几乎无人提起,好像这一原理过时了,不应该再讲了。“阶级”两个字成了犯忌的字眼,更不用说阶级斗争了。有的人明明知道阶级斗争理论的重要性,但不敢触及,仿佛一提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是要搞“文化大革命”因而超阶级的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泛滥起来,甚至把“和合哲学”、“普世价值”作为分析问题的指导思想,抹杀客观存在的矛盾和斗争。例如,只讲发展生产力,不问姓“社”姓“资”;只讲国内多种经济成分的合作,不讲它们之间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只讲科学技术进步、知识经济等等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而不讲生产关系(尤其是所有制)的作用;只讲各种资源的流动和配置,不讲它们背后的阶级利益的驱动;只讲各国之间的对话、接触、经贸往来,不讲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如此等等。更为可怕的是,有人炮制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概念来取代清晰的阶级分析,例如笼统地讲阶层,回避阶级这个概念;笼统地讲财产性收入、按要素贡献分配,回避剥削这个概念;笼统地讲劳动关系,回避劳资关系这个概念。结果模糊了阶级意识,阶级界限、阶级关系看不清楚了,人们的思想也就搞乱了,长此以往,是会误大事的。这种理论动向,应该引起我们重视。

网编:很多人把坚持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同“以阶级斗争为纲”混为一谈,您能否谈谈什么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它与我们所讲的坚持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有什么不同?

周新城不能把坚持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同以阶级斗争为纲混为一谈。首先要搞清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含义。“纲”是指党的中心工作,通过抓中心工作来带动其他工作,这就叫“抓纲带目”、“纲举目张”。这是一种工作方法。“以阶级斗争为纲”,说的是把抓阶级斗争作为党的中心工作,通过抓阶级斗争来带动其他工作。

选择什么作为党的中心工作,取决对什么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综合体,党在任何时候都要善于找出并抓住主要矛盾,只要抓住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与日本侵略者之间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的中心工作就是抗日,那是“纲”。当社会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的时候,党的中心工作应该抓住阶级斗争,通过解决阶级矛盾来带动其它矛盾的解决。但是,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基本消灭,大规模阶级斗争已经过去以后,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阶级矛盾,而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了,这时,党的中心工作就应该转移,即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在此基础上才能解决其他社会矛盾。我们的失误在于,当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党的中心工作却没有随之转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仍然以阶级斗争为纲,甚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发动了“文化大革命”,这就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完全正确的。

坚持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是另一回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尽管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在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矛盾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一定条件下还会激化。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就一个例子。只要还存在阶级、阶级斗争,我们就必须坚持用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来研究和处理有关问题。总结近年来的教训,恰恰是由于淡化了阶级观点,不善于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许多明明是阶级斗争的表现,却看不清楚了,处置不当。

江泽民明确指出:“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6]这一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网编:周教授,前段时间,我读到美国最后一任驻苏联的大使马特洛克写的一本回忆录《苏联解体亲历记》,他在书中提到的一个观点是,苏联之所以解体,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苏联放弃了阶级斗争,您是否同意他的观点?您认为,如果我们抛弃阶级斗争理论会给我们的党和国家带来什么的危害?

周新城资产阶级学者敏锐地觉察到,抛弃阶级斗争理论可以导致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演变。值得注意的是,垄断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以他们特有的政治敏感性,对阶级斗争理论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和平演变过程中的作用,有着十分明确而清醒的认识。美国最后一任驻苏联的大使马特洛克写的一本回忆录《苏联解体亲历记》,就是一个证明。

马特洛克当然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他的这本书中有一个小标题叫做“阶级斗争与历史‘垃圾箱’”,这就表明了他对阶级斗争理论的厌恶。这是很自然的。承认阶级的存在,承认阶级斗争的不可避免性,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固来说是可怕的噩梦,因为这会启发、动员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来反对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进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马特洛克是懂得这一点的。

然而马特洛克的高明之处并不在于他反对阶级斗争理论,而在于他把是否坚持阶级斗争理论看作是判断苏联是否改变政治方向的标志。他提出,考验戈尔巴乔夫的,最重要的莫如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了。他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一书中说:“阶级斗争理论是列宁主义者的国家结构演进观及同西方发生冷战所依据的中心概念。没有它,冷战的理由就不复存在,一党专政的理论基础也就随之消失。”[7]他进一步指出:“我注意到了逐渐修正或废除这一理论的种种迹象。在这一理论真正由官方抛弃之前,表明我们之间关系好转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是虚幻的,最多也是暂时的,只要共产党坚持阶级斗争不放,就很难想象共产党会轻易放弃政权上的垄断地位,或者容忍党内派别羽翼丰满。因此,改变苏联国内政策的风险很大。”[8]正因为这样,他密切注视着苏共内部有关阶级斗争理论的争论,哪怕是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信息也不放过。而且他通过外交活动,含蓄地表示:“继续坚持阶级斗争理论会使两国之间的关系改善变得步履艰难。”[9]他公开支持像谢瓦尔德纳泽、雅科夫列夫这样一些主张抛弃阶级斗争理论的人。马特洛克明确表示:“如果苏联领导人真的愿意抛弃阶级斗争观念,那么他们是否继续称他们的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也就无关紧要了,这已是一个在别样的社会里实行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别样的社会则是我们大家都能认可的社会。”[10]所以,当尔巴乔夫198812月在联大发表讲话,宣布把全人类共同利益作为其外交政策的基石后,马特洛克放心了,因为他完全确认:戈尔巴乔夫已“明确无误地抛弃了阶级斗争观念”。[11]

马特洛克的确抓住了一个要害问题: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就从根本上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抛弃了马克思主义,从而必然导致向资本主义演变。他准确地把握了阶级斗争理论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他一看到戈尔巴乔夫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就预感到苏联很快就会变成另外一种社会,即美国可以认可的社会,这当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只要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再谈什么马克思主义,也就无所谓了,因为那已是别样的马克思主义了,这当然已是修正主义了。事实证明,马特洛克的这一预感的理论逻辑是对的。

网编:周老师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想请教您,在现阶段,我们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周新城:这个问题需要说一下。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我们在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同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区别时,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绝不搞三权分立,明确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就政治制度来说,国体是第一位的,政体是第二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形式,相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民主专政更是带有本质性的东西。从当前斗争的实践来看,国内外敌对势力不仅反对人民代表大会制,要求搞三权分立,而且把矛头指向人民民主专政,并为此炮制了种种似是而非的“理论”,搞乱人们的思想。因此,联系近年来敌对势力制造的一系列事件,加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宣传和教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网编:谢谢周老师。经过您的讲解,使我们对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也使我们明白,放弃阶级斗争会给我们党和国家带来多么大的危害;还使我们懂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和“阶级斗争熄灭论”都不可取。在现阶级,我们必须在坚持一个中心的同时,要坚持两个基本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确保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变色、变质。再次感谢周老师,感谢您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祝您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各位朋友,感谢您收看“马克思主义大讲堂”,下期再见!

 



[1]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 《列宁选集》,第1卷,5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3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7] []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第162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8] []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第164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9] []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第167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10] []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第169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11] []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第176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发布时间:2014-12-01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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