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甄陶:论人与自然界之间的适应关系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13-11-08
一
人是有生命有意识的存在物,是由许多复杂的因素构成的存在系统;就其实体性存在的基础来说,是一个由物质、能量、信息之流构成的有机系统。然而,人作为一个有机存在系统,其构成因素,特别是作为基础性因素的物质、能量、信息,并不是一从母胎分化出来就是封闭性地自满自足的,而是天生注定在其后天生命活动过程中,必须不断从外部自然界获取和补充自身所匮乏的因素,必须不断同外部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以充实和更新其生命活动所必需的要素,保持其生存所必需的内部环境的积极平衡或稳态。人是“资于外以养其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诸言》卷下)的存在物,因而人是有需要的。
需要是人的必然本性。人的需要是对象性的、开放性的,也是自为性的、为我性的,是对自然界、对外部对象世界的一种对象性的为我关系;是人作为开放性的有机生命系统,是维持其积极的内稳状态和生存发展所表现出来的补充、充实和更新生命活动的要素,获取和占有生存发展条件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就作为需要决定着和制约着人对自然界和外部对象世界的对象性和为我性相统一的关系。
从系统论的观点看,每一个生命有机体在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系统,它在连续不断的“流入与流出之中”,在其“组分的不断的构成与破坏之中”维持自己的“稳态”,这是新陈代谢这种基本生命现象的真正本质。[1]人同其他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本质上也是一个开放系统。一个开放系统也必然是一个适应系统。因为一个生命有机体作为开放系统总是意味着对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的开放。只有这样,它才能与外部自然界进行连续不断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在其生命活动中才有连续不断的“流入与流出”,才有其“组分的不断的构成与破坏”,才有生命活动的新陈代谢;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和保证生命有机体内部的积极平衡或稳态。而这一个开放性的生命活动过程,本质上就是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的适应过程,表现、实现和确证了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的适应关系。没有适应,就无所谓开放,生命有机体就不能同外部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当然也不可能生存。说生命有机体是开放系统和适应系统,正是从生命有机体同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有机的相联系的关系上说的。这种关系就是生命有机体同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的开放性适应关系。以这种开放性适应关系为基础,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对生命有机体来说就不再是直观性地外在的,而是达到了一种一体化的生态统一,从而构成了所谓的生态系统。
开放性的适应关系表现了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的需要关系(对外部自然界的依赖)。正是由于生命有机体维持和保证其生命活动的需要,才有它对外部自然界的开放性适应关系;而生命有机体的生命活动的需要,就是在它对外部自然界的开放性适应关系的展开中得到满足的。可以说,对外部自然界的开放性适应是生命有机体满足其生命需要的方式,因而也是其存在或生存方式。“适者生存”,这是生命有机体得以生存必须服从的绝对命令。但是,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的适应,同人这种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的适应,是两类根本不同的适应。它们是两类不同的满足需要的方式,因而也是两类不同的存在或生存方式。
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是以自然工艺为基础来适应外部自然界的。因为它们在生命活动中只能以自身机体的器官为工具来适应现成的能适应它的生存的外部自然界。这表明,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同外部自然界的适应关系必然是一种双向适应,即:外部自然界---自然生存环境适应生命有机体的生存,而生命有机体则适应客观上适应它的生存的外部自然界即自然生存环境。这种双向适应就构成了生命有机体自己的世界。因此,正如恩斯特·卡西尔所说的,每一种生命有机体都“有它自己的世界”。[2]但是,这种双向适应关系,完全是一个自然形成的自然工艺过程。生命有机体自身的器官是由自然工艺形成的,它们有稳定的结构、稳定的功能,能适应本来就适应其生存的稳定的自然环境。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在机体适应稳定的自然环境的过程中经由自然选择而形成和巩固下来的,自然能适应它们赖以形成的外部自然环境。反过来说,稳定的自然环境也能使生命有机体本身器官的结构、功能和它的行为模式、生存方式保持稳定。这表明生命有机体同其外部自然生存环境之间具有生态同一性。只要这种生态同一性具有稳定趋势,就能保持机体器官的结构及其功能的稳定,保持机体对自然生存环境的适应模式(行为模式)的稳定。但这种生态同一性不是绝对的。因为生命有机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是绝对稳定的。一旦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不能再适应原有生命有机体的生存,而原有生命有机体自身器官的结构和功能如果不能相应地改变,就不能再适应已经变化了的自然环境,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生态同一性就会破裂,从而产生适应危机和生存危机。
生命有机体自然器官的结构和功能是由自然工艺形成的,机体不能主动地改变自身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不能自觉地创造能适应变化了的环境的新的器官的结构和功能。只有在与改变了的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机体器官的结构和功能发生了适应性变异,才能与改变了的自然环境发生新的适应关系,形成新的生态同一性。这样就会产生生命有机体的新的行为模式和生存方式,甚至导致新的物种从旧的物种中分化出来。由于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对给定环境的适应和对改变了的环境的变异性适应,都是以自然工艺为基础的,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而它们都是自然的生物性适应。这种适应的基础(适应工具)不能与生命有机体分离,也不能实现对自然的超越。虽然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也都有自己的世界,但它们本质上都是属于自然生物世界,并没有从自然界提升出来。
诚然,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对自然生存环境并不完全是消极被动的。一切生命有机体都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趋利避害包括对外部自然环境的反抗、选择和改变。比如,动物为了生存就必须反抗环境中对它有害的、危及其生命安全的敌害力量和因素,必须朝着有利于生存的方向选择环境,甚至还要以不同的方式改变其直接生存的小环境(如营造巢穴)等等。有些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还能利用某些自然物作为工具来获取能满足其某些自然需要的目的物。动物的这些行为都属于自然的生存斗争。通过自然的生存斗争,动物能够更有效、更合目的性地适应那些适应其生存的自然环境。但是,动物的适应行为不管多么机敏灵巧,多么强劲有力,都是以自然工艺为基础的自然生物行为。它们毫无例外地只是体现了按照它们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自然需要而趋利避害的本性;除了因适应性变异而导致生物自然进化以外,在同一个物种的自然延续中世世代代都是如此。这是一种通过自然生物遗传方式所表现出来的自然延续,不能产生进步,不能主动自觉地改进它们适应自然生存环境的机能结构、行为模式和生存方式,当然更不能使其生存从自然状态中得到提升和超越。而自然的适应危机所引起的生存危机甚至还会导致物种灭绝。
二
如果说动物是以自然工艺为基础的自然生物行为来表现其与自然生存环境的适应关系的话,那么,人则是以人工技艺为基础的自由自觉自为的实践活动来表现其与自然界的适应关系的。这种适应关系是一种按人的方式实现的、以人为本的双向适应,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语言来说,就是“天人合一”。
应该指出的是,天人合一在这里不是人心意念中的事,也不是通过人心意念活动所能实现的。它首先是一种实践关系,并且只能通过以人工技艺为基础的自由自觉自为的实践活动才能表现和实现出来。马克思在批评那种认为“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的学究式观点时指出:“人们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正如任何动物一样,他们首先是要吃、喝等等,也就是说,并不是‘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他们是从生产开始的。)”[3]也许有人认为,谈吃喝,谈生产,是浅薄的日常生活问题,只有在心灵意念中体验天人合一,才是高明深刻的哲学思想。但是,人们正是从开始生产满足自己吃喝等等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时候,才与动物相揖别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4]这一事实表明,人是从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起,才开始真正按人的方式展开自己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实现“天人合一”的,因为只有在这种实践领域才表现了人的肉体生活同自然界的联系并进而形成了人的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的联系。离开了这种联系而空谈天人合一就毫无意义。
其实,天人合一并不只是哲学家心灵意念中的境界和事实,它首先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一种实践的适应关系。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他的生命的肉体组织决定了他必须参与自然界的生活,同自然界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关系。这种变换关系不是实现在心灵的意念活动中(心灵的意念活动只是这种变换关系的必要的精神因素),而是通过现实的感性的和自由自觉自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但是,这里的辩证法是,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参与自然界的生活,实际上是要在实践领域(即通过实践活动)使自然界成为人的生活和活动的一部分,使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5](P95)。
人不能像动物那样,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以自然生物方式来享用现成的自然物,而必须按照人与自然物相统一的尺度,以人的方式实践地改变自然物,生产和创造可供人享用的对象。这种实践领域的生产和创造,就其功能特性来说,是一种人工技艺活动,体现了真善美相统一的原则,体现了使自然界人化的人文精神。它不单纯是自然主义的,也不单纯是科学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因为人在实践领域懂得按照任何一种事物的尺度来生产和创造,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而也是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生产和创造的。[5][P97]这种体现真善美相统一的原则的生产和创造,就从根本上超越了动物对自然界的单纯自然生物学意义的适应方式,而成为一种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具有文化的性质和内涵的双向适应方式。
应该指出,人直接地也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是有生命、有肉体组织的机体,因而同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他与自然界之间的适应关系有自然适应的基本层次。一方面,就人们目前所知道的情况来说,地球是惟一已知的能适应人类生存的自然界。地球在其漫长的自然演化过程中,形成了适应于产生生命、促使生命进化,并最后产生人类的极其复杂的综合自然条件。这表明,地球是自然地适应人类的产生和生存的自然界。
另一方面,人类也适应着地球在其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自然条件,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工艺而形成了能适应地球自然条件的机体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从而使自己得以在地球上生存。这是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关系的自然的方面,也是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关系能够发生和能够持续地存在的最基础性的层次。如果这个基础性的层次破裂、崩塌,比如,地球上适应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被破坏了,乃至逐渐消失、不能再生了,地球不再适应人类生存了,人类就将失去可以适应的自然界。这就是人类生存的自然适应危机。因此,高度自觉地保护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的这个基础性的层次,是人类可持续地生存必须服从的绝对命令。
但是,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的根本方式不是自然的适应,而是按人的方式实现的、渗透人文精神的、具有文化的性质和内涵的适应。当然这种适应要以自然适应的层次为基础,并且必须和只能在自然适应层次的基础上展开。
人不仅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而且是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人的实践活动也是有意识的自由自觉自为的对象性活动。人为了要把自然界的自然物变成人的生活和活动的一部分,首先必须适应自然物本身的性质和规律(这是自然物对人说来所具有的有用性和价值的客观根据),以自然物的尺度来规定自己的对象性活动。这不是对自然界的本能的适应,而是同人的意识活动相联系的自由自觉自为的适应。只有基于这种自由自觉自为的适应,才可能产生积极的效应和肯定性成果。荀子说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篇》)这也是强调人的行动必须正确地适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否则就会招致灾祸。
但是,仅仅是人适应自然,还不能实现把自然物变成人的生活和活动的一部分的目的,还没有达到以人为本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单是人适应自然,就只能是像王夫之所批评的那种“过持自然之说,欲以合天”(《读四书大全说》卷十)的自然主义的天人合一。尽管地球有适应人的生存的自然条件,因而是适应人的生存的自然界,但是,它不会也不可能自动地按照人的方式来满足和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
因此,人必须在适应自然、遵循自然物的尺度的前提下,又根据人的本性和需要,在实践的对象性活动中把人的内在尺度运用到自然物中去,赋予它们以能满足和适应人的需要的形式和意义。这样才能真正按人的方式把自然物变成人的生活和活动的一部分,使它们成为人的物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工具、装置、装备、设施、衣着、食物、房屋以及人化的园林、生态环境等等)。它们是由人生产和创造的对象与对象世界,表现了人在对象性实践活动中使自然界按人的方式适应人的为我性。这些产品和创造物是按人的方式把自然物所蕴含的对人的有用性和潜在的价值有效地集中起来,并在人的相应的消费活动中,使人的相应的需要得到满足。这就是自然物在经过人工技艺的加工改造和重新创造以后所具有的适应人的需要的形式和意义。这种形式和意义在相应的自然物中虽然有相应的自然根据,但又是通过人工技艺的活动所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它们不仅仅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且是人的历史性形成的本性、需要、能力、经验、知识、技艺、价值观念乃至社会习俗、审美情趣、生活时尚等等的对象性表现。它们体现了人的内在尺度,渗透了人文精神,是“人化了的自然”,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的结晶,是天道与人文的统一,是感性地表现出来的以人为本的天人合一。
三
因此,人在实践领域处理自己同自然界的关系的过程,就是按人的方式、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人与自然界之间实现双向适应的过程,是在天人相分之中实现和达到天人合一的过程,因而这也是人类物质文化的生产和创造过程。其结果就是具有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广泛深刻的意义的物质文化产品的形成与产生,并由此而构成了历史地进步和发展着的人类文化世界的基础。
对于通过以人工技艺为基础的实践活动所生产和创造的形形色色的物质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不能把它们仅仅看做是一些感性的有效用的物质产品,不能认为它们不在文化之列,而把它们排除在文化领域之外。它们不同于单纯的自然物,是经过人工技艺的加工改造和重新创造的人工创造物。它们凝聚着人的本质力量,积淀着人文精神,因而是人化了的自然;它们具有人与自然界之间(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的双向适应的形式和意义,因而最现实、最直接、最具体地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文化。按照文化人类学家的看法,文化是一种属人的适应方式。从基础性的意义上说,一种文化就是一种人对自然界的适应关系系统,而人对自然界的适应,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适应。对于物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我们不仅不能把它们从文化领域排除出去,而且还应该把它们看做是人类文化世界的基础领域。通过它们所蕴含的人工技艺的信息,可以认识和了解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历史条件下,人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方式。这种变换方式也就是人同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方式,并且还可以据此区分人类进步和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文化历史时期或不同文化历史阶段。还应该看到,正是实践领域的物质文化生成着和制约着观念领域的精神文化。正因为这样,才有“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的同一性关系(天人合一)。
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实践领域的物质文化,也就根本不可能有文化,更何谈观念领域的精神文化。然而,物质文化并不只是单方面地生成和制约着精神文化,它也要接受精神文化的作用和影响。物质文化总是渗透着和积淀着精神文化,并且也是精神文化具有普遍性的对象性表现形式和存在形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尽管各自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地统一的。它们都是植根于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关系,都是天人相分之中的天人合一的表现。正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统一,构成了整体性的人类文化世界。我们不能设想一个没有物质文化的文化世界。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统一的基础和根据就是文化的规定性和本质---人与自然界之间以人为本的双向适应(方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只不过是文化的规定性和本质在实践领域和观念领域的不同表现形式和存在形式而已。
马克思认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但是,对这种心理学,人们并没有从它同人的本质的联系上,而仅仅从外表的效用方面来理解;似乎只有宗教、政治、艺术、文学等等,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性和人的类活动”。在马克思看来“,通常的、物质的工业”,是“人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如果心理学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即历史的这个恰恰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那么这种心理学就不能成为内容确实丰富的和真正的科学。如果科学从人的活动的如此广泛的丰富性中只知道那种可以用‘需要’、‘一般需要’的话来表达的东西,那么人们对于这种高傲地撇开人的劳动的这一巨大部分而不感觉自身不足的科学究竟应该怎样想呢?”[5][P127]
人们在劳动实践中生产和创造的各种物质产品,当然都是能满足人的需要的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只知道它们有满足需要的效用,那样就将使“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因为“,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惟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5][P94]对人来说,一切满足其“作为人的人”的生命活动的需要的对象,都是具有文化的性质和内涵的。不仅在劳动这种本质的生命活动中有历史的进步和发展着的极其丰富多样的工具文化,而且在表现为日常生活的生命活动中,也有形式和内容具有极其广泛的丰富性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居住文化等等。因此,文化决不能高傲地撇开人的实践领域的物质文化这一巨大的部分。
人们通过人工技艺性的劳动,实践地对自然物进行加工改造和重新创造,赋予它们以体现真善美相统一的丰富的形式和意义,从而生产和创造出多姿多彩的人化了的物质产品。它们都是人的真正具有普遍性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通过人的劳动实践地实现了的人与自然的本质的统一,是在实践领域达到的以人为本的天人合一,因为它们都在相应的范围内按人的方式实现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这是实践领域的物质文化。毫无疑问,这是人类文化世界中感性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因而也是最容易感知、最容易理解的部分,并且是具有广泛丰富性和真实普遍性的巨大部分。它们又是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关系的支柱,也是整个人类文化世界的基础。我们不能把这一巨大部分从人类文化中排除出去,否则,人类文化就将失去其丰富的内容和真实的基础,并且对其他文化现象(如精神、观念文化)的形成和存在,也将无法揭示和理解。
四
人在实践领域所达到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天人合一),是实践理性的机巧和力量所产生的肯定性效应。能产生这种效应的实践是理性的,理性的实践体现了实践的理性。实践的理性即行动的理性,它的动态表现就是黑格尔所说的“行动的推理”[6]。在实践领域所达到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就是“行动的推理”的效果。“行动的推理”之所以能产生这种效果,是因为它所体现的实践的理性同作为自然界的“普遍性的形式”的“理”(规律)具有一致性。但是,这种一致性不是绝对的。尽管理性是人的具有普遍性的本性,但由于受到其主体存在的个别性、短暂性及其活动的独特性、分散性等等的限制,其普遍性不可能是完满的,并且总是滞后于自然界的“理”的普遍性。因此,人的理性与自然界的“理”的一致性总是必然地存在着破缺,特别是在实践领域,这种破缺还会导致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相互不适应。这一事实表明,天人合一也不可能有绝对、终极的境界。
同时,人还是有欲望、追求利益的主体。可以说,人是为了满足欲望、实现利益而从事活动的。有欲望、追求利益,也是人的普遍的本性,是人的活动的一种动因、动力。但是,欲望、利益是有两重性的。合乎理性、合乎“仁道”的欲望、利益,可以激发人的意志的努力,激活人的理性的机巧,推动人们去追求和创造理想的对象与对象世界。这种积极的能动作用能够不断提高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的层次和水平,使天人合一进入一种更具有普遍性的境界,使人类文化世界具有越来越广阔、越来越厚实的基础。
然而,如果人们极端地把欲望只看做是一己之私欲,把利益只看做是一己之私利,为了私欲私利,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顾他人,则这种极端的私欲私利是反理性、反“仁道”的。反理性、反“仁道”的极端的私欲私利,也能激发人的意志的努力,甚至使这种努力发狂;但这种私欲私利及其所激发的发狂的意志的努力,却是遮蔽人的理性、遮蔽自然界的“理”的屏障,并将成为破坏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关系、破坏天人合一的异己性力量。有的人为了满足和追求暂时的一己之私欲私利,不顾广大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共同的长远的利益,必然不能按照普遍的理性要求从事活动,违背自然界事物之间普遍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之理。例如,对森林资源滥砍滥伐,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对矿产资源滥开滥采,对废气、污水、垃圾滥排滥放,等等。这些反理性、反“仁道”的行为,可能使某些人的私欲私利得到暂时的满足,但却使自然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使生命赖以存在的空气、水、环境遭到污染,使自然界的再生产能力日益萎缩,不少生物物种遭灭绝之厄,可利用资源有日趋枯竭之危,甚至还人为地引起各种自然灾害和传染病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是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人也能够适应的自然界,反而成了不再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人也不能再适应的自然界。这样的自然界正在退出人与之间双向适应的范围。这表明,在实践领域,人们既可以通过合乎理性、合乎“仁道”的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以人为本的双向适应,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也可能由于人的反理性、反“仁道”的活动而破坏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关系,造成人的适应危机和生存危机,导致天人对立的困境。
在这里,我们再次重温一下荀子所说的警世的语言是有益的。他说:“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于大理。”(《荀子·解蔽篇》)根据事物的“大理”及其与人的欲恶利害关系,荀子认为:“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所以“,见其可欲也,则必前后虑其可恶也者;见其可利也,则必前后虑其可害也者;而兼权之,熟计之,然后定其欲恶取舍。如是则常不陷矣。凡人之患,偏伤之也:见其可欲也,则不虑其可恶也者;见其可利也,则不顾其可害也者;是以动则必陷,为则必辱,是偏伤之患也。”(《荀子·不苟篇》)荀子的这些话是在两千多年前说的,但时至今天仍然有现实的启迪意义,因为“蔽于一曲,而于大理”的“偏伤之患”,在今天仍然普遍存在,甚至成为损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关系、威胁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从人的“行动的推理”的一般过程来看,首先是运用理性的技巧和力量,通过人工技艺利用自然物的属性和规律来发明和制造工具,使自然物成为服务于人的手段;然后又通过使用这种人化了的自然物,在实践中作用于其他的自然物,生产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对象和对象世界。这种“行动的推理”就是在实践领域使自然界人化,实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达到天人合一的根本途径。因为只有通过这种“行动的推理”,才能实现由本然的自然事实向对人说来是应然的价值对象的过渡、转化。没有这种“行动的推理”,本然的自然事实是不可能自然生成对人说来是应然的形式和意义的。这里的必要前提是人的实践(“行动的推理”)必须是适应自然之“大理”的理性活动。只有适应自然之“大理”的理性实践活动,才能使自然界接受人化,由本然过渡、转化为应然,按人的方式适应人。如果人的实践活动不能适应自然之“大理”“,行动的推理”是违反自然之“大理”的,自然界就会反抗,抗拒人化;这样,人的实践活动、“行动的推理”不但不能产生使自然界适应人的肯定性效应,而且还会招致自然界对人的报复、惩罚,使自然界成为一种对人说来是疏远化的异己力量。
还应该指出,人运用理性的机巧和技艺所实现的一切技术的发明创造,都有两重性,都是双刃剑。一方面,它们都是人与自然界之间按人的方式实现的双向适应的理性成果,在实践的合乎理性、合乎“仁道”的使用中,它们可以放大和强化人们适应自然界的能力,从而也可以扩展自然界适应人的范围,扩展自然界人化的范围;这样就会发展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关系的普遍性和人类文化世界的丰富性。这是技术发明创造在合乎理性、合乎“仁道”的使用中所产生的造福于人类的积极文化效应,充分体现了技术发明创造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创造价值。
但是,在实践活动中对技术发明创造的使用如果不合乎理性、不合乎“仁道”,那么,作为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的理性成果的技术发明创造,也可能成为损害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关系的异己力量。它不但会引发自然界对人化的抗拒、反抗,不能产生使自然界按人的方式适应人的积极文化效应,而且还会破坏自然界适应人的自然基础,从而造成人类生存的适应危机,其中也蕴含着人类文化存在的危机。因为不能适应人类生存的自然界,当然不可能适应人类文化的存在。人们不能忘记,过去有些曾经是适应人类生存并孕育过人类灿烂文化的自然界,后来变成不再适应人的生存,甚至成了埋葬文化的坟墓。这是技术发明创造不合乎理性、不合乎“仁道”的使用所造成的祸害人类的反文化效应,是对技术发明创造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创造价值的残害。
当然,造成人类生存适应危机的元凶并不是技术发明创造本身,而是对技术发明创造的反理性、反“仁道”的使用。技术发明创造本身不是有自己的目的的独立人格主体,它们本身不会兴风作浪,不会为追求自己的(并不存在的)目的而损害人。但它们既可以为善人所用,也可以为恶人所用,既可以被合乎理性、合乎“仁道”地使用,也可以被反理性、反“仁道”地使用。不同主体和不同性质的使用所产生的效应是不同的。
人类关于技术的发明创造,本身是一种文化性质的发明创造。它们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按人的方式实现的双向适应的结果,是自然界的人化的结晶;它们既具有自身的文化的价值,又具有对象性的文化创造的功能和价值。对于技术的发明创造,人们不仅应该在直观中珍视和享受其文化价值,更应该在合乎理性、合乎“仁道”的使用中发挥其文化创造的功能和价值。只有这样,技术的发明创造才能成为扩展和优化人与自然界之间双向适应、扩大和顺通自然界的人化、发展和巩固体现着天人合一的文化世界的技术的支柱和基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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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客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