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杭生:学术话语权与中国社会学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3-11-09
学术话语权是中国社会学“理论自觉”深层要求之一。探讨学术话语权及其在中国社会学百余年发展历程中的体现,对进一步提高学术话语权意识,构建中国气派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推动中国社会学从世界学术格局的边陲稳步走向中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学术话语权的实质和类型
“学术话语权”,简而言之,就是在学术领域中,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话语资格和话语权威的统一,也就是“权”的主体方面与客体方面的统一。权利着重指行动者作为主体所具有的话语自由;权力则着重指主体作为权威话语者对客体的多方面影响。
作为“权利”的学术话语权有不同的形式和类型,其中主要有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和学术自主权。
第一,创造更新权。创造和更新被视为最能够体现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的一种不同寻常的能力。它们依赖于长期的知识积累、深入体验和反复实践,需要艰苦卓绝的探索。学术话语的创造和更新,要有特殊的学科专业基础,主要以学者和学术团体为主体。谁把握了这一权利,谁就有望使自己处在思想、知识和行动的引领地位上。
第二,意义赋予权。在学术话语权中,意义赋予权发挥着独特作用,是学术话语权的一个重要体现。人们所赋予的意义总是指向事物或现象的深层次,是蕴含其中而尚未展开的基础性、原则性的判断和解释。这类论断往往构成对事物或现象隐性特征的核心论断。因此,意义赋予对于思想、理论和行动不仅具有前提性意义,而且以隐性的、“形而上”的、“演绎的”方式引导了一个社会所倡导的价值体系和制度体系。
第三,学术自主权。可以将学术自主权理解为特定的学术主体在话语行动中的主体性、自主性、自抉性和能动性等资格或能力。
首先,主体性及主体性意识是学术自主权的基本要素,它是自我作为利益主体的自觉化,从而使主体自我利益转变为自觉的利益意识并通过话语行动进行表达。其次,它保证了学术话语在社会行动的关系网络中的自主展开,并与不同主体互动,从而形成了话语行动的框架及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说什么”、“谁来说”、“怎样说”由这一框架来确定。第三,自抉性及自抉性意识亦是学术自主权不可或缺的构成。当今,话语资源的库存迅速增加,对各种话语进行甄别、选择和使用显得尤为重要。学术自主权作为一种以“学术方式”进行的话语实践,也体现为对话语的自抉意识和驾驭能力。最后,能动性意识决定学术自主权的可持续性。学术自主权是与话语的生产、创新和传播能力相联系的,这不仅要求通晓既有的话语库存资源,也需要对之进行积极、能动的反思,调整和修正其中的不适、偏见或谬误,以更新旧的阐述和解释,提供新的话语文本和系统。
作为“权力”的学术话语权体现了权力的非强制性特征。其传递符号、思想、知识、信息,以柔性、无形的方式来弱化强制和压力,消解权力可能引发的反感和敌意。这一过程提升了权力的吸引力、降低了权力的代价和成本。作为权力的学术话语权主要有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等类型。
第一,指引导向权。指引导向权是指运用学术话语对思想和行动予以制约和规定,从而有效影响行动的取向及过程。其关键功能就是将思想付诸行动,使话语进入实践,将最初的假设、预言演变为符合话语主体意愿的行动取向,使学术话语的“自我实现”得以完成。
指引导向权的运用前提,在于建构起一个因果性的逻辑链条。这一过程至少包含两级建构:初级建构是通过学术的生产和制作,概念、命题、象征符号和系统阐述等,形成学术话语体系;次级建构也就是学术话语通过传播、复制以及再生产,使社会成员认可、接受之,并引发共鸣,由内在的思想外化为态度和行动等实践形态。两级建构的方向是相逆的:初级建构为由下至上的过程;次级建构为由上至下的过程。上述建构过程既使指引导向权获得了必要的前提,也使指引导向权的作用得以实现。在学术话语的指引导向权方面,西方经济学提供了一个典型。早在古典时期,经济学就通过对经济现象的理论构想来影响和建构现实的经济过程,这也就是将“述”(阐述)转变为“行”(行动),使“述”与“行”合为一体,也可称为“述行性”(performativity)。当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对国家、市场、社会生活的“述行”和“嵌入”已大大超越了古典时期。事实上,整个西方社会科学都有很强的“述行”和“嵌入”能力。相对而言,中国文化和社会思想注重自然、自在和自足的品性,崇尚“贵无”,“以无为本”,因此侧重于初级建构,而失之于次级建构,思想被视为“在于”社会之中,而不是“嵌入”社会之中。这就弱化了学术话语的指引导向能力。
第二,鉴定评判权。鉴定评判权是指运用学术话语形式进行价值性判断,并将判断结果予以发布的权力。它表达了话语主体对实际影响的诉求。通过这一过程,话语主体确定了肯定与否定、赞成与反对、倡导或批评的判断,传递了“应当如此”或“必须如此”的信息,因而达成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效果。
由于鉴定评判权涉及到对被评判对象的优劣、是非、利害等作出评判,为使评判结果获得合法性和正当性,这一权力及其运用过程的权威性非常重要。主要体现在:主体权威性,即实施鉴定评判的主体具有权威身份;话语权威性,即鉴定评判过程应使用权威性的学术话语;机构权威性,即组织实施鉴定评判的机构应具有权威性的社会地位,等等。
第三,行动支配权。这里的行动支配权是指通过学术话语,对社会生活领域形成无形的渗透性影响,从而达到对社会行动过程支配和控制之效果。话语主体以学术的方式对行动作出概括和解释,区分了社会行动的合理类型与不合理类型,明确了哪些做法是“应当的”和“必须的”,哪些则是“不应当的”和 “要避免的”,从而引导出了一种结果:“‘让’什么‘发生’,‘让’什么‘不发生’”。
同时,学术话语的行动支配权具有持续性特点。因为“让”什么“发生”和“让”什么“不发生”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多次的、不断的过程。社会行动是一个“绵延的流”,源源不断的行动结果汇成社会现象的持续系列。也可以说,行动支配权的持续性能力正是来自社会行动的这种质性,对行动的可持续控制保证了行动的可预期结果。
这些话语权类型,也体现在中国社会学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
二、中国社会学百余年争取学术话语权的历程
从严复初译述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开始,中国社会学已经走过一百多年曲折之路。在中国社会学前、后两个发展时期,各派中的代表人物都曾大力推进社会学本土化,在创造学术话语、把握学术话语权方面,走过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长期探索之路,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
(一)中国社会学前期发展进程
中国社会学发展的前期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大体可以分为引进初创阶段和本土发展阶段。
在中国社会学引进初创阶段,严复和章太炎等在社会学本土化和学术话语创新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以严复为例,他把斯宾塞《社会学研究》创造性地翻译为《群学肄言》,开创了以“群学”来命名社会学的历程,他将群学看成是一门研究社会治乱兴衰原因,揭示社会何以达到治的方法或规律的学问(学科)。严复对“群学”的命名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经世致用”学术传统。所谓“故学问之事,以群学为要归。唯群学明而后知治乱盛衰之故,而能有修齐治平之功。”第二,严复力图为社会学在中国的生长寻找思想基础,这个基础主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荀子关于群体的思想。第三,严复强调,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与中国的《大学》、《中庸》有相通之处。严复将社会学视为对社会治乱兴衰的探讨,既兼顾了社会变迁问题又涉及了社会秩序问题,使之发挥了意义赋予、指引导向等作用。
然而,严复以“群学”一词代替“社会学”的做法在他之后并没有流行开来,他力图使社会学思想与儒家文化相融合的做法也未获得其后社会学者的普遍认可。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以后的中国社会,现代因素不断增加,白话文得到大力推崇,文言文表述方式日渐式微,从日文版翻译过来的以“社会学”命名的著作日愈增多。“群学”一词因其古典味太浓,严复的译著又是以文言文写成的,加之中文中“群”一词与西方社会学所使用的“社会”一词含义上存在着一定差异,故“群学”一词难以流行开来。更重要的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转型,千百年来对中国社会产生深刻影响的儒家文化不断暴露出其缺陷和不足,其主导地位开始动摇,尤其是五四运动后,儒家文化遭到了学术界的猛烈批评,严复的做法也就很难得到中国社会学界的认同。今天我们也看到,严复看重传统,开发传统,但未能真正超越传统;他力图站在时代前列,也曾引领时代潮流,但未能真正与时俱进。
在1919年后的本土发展阶段,中国社会学逐步形成了四个学派:以李大钊、毛泽东、陈翰笙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学派;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的乡村建设学派;以孙本文为集大成者的综合学派;以吴文藻、费孝通为代表的社区学派。他们对社会学本土化作出了各自的贡献,费孝通经历了中国社会学早期的发展阶段近20年(1930-1949),又经历了后期50多年(1949-2005)的发展,其个人学术历程具有典型意义。
费孝通创作了影响深远的有关社会学中国化的成果:《江村经济》(1939)与《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与《乡土中国》(1948)等。正是在这些著作中,他提出了一些有原创意义的学术话语:“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生育制度”等。这成为今日中国社会学界的学术资源和集体记忆。《江村经济》将社会人类学“文野之别”的界限相对化,把原来以“初民社会”、“野蛮社会”为对象的研究推广到对“农业社会”、“文明社会”的研究,受到马林诺斯基的肯定和赞扬。由于上述著作很早就有了英文版,其表达的学术话语也很早就有了国际影响。
当然,由于时代和个人学术背景等方面的局限,上述著作也存在一些缺陷。对中国社会近代以来所发生的变迁,《乡土中国》显然反映不足。同时,《乡土中国》采用功能学派的观点和方法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剖析,缺乏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因而难以揭示乡土中国社会结构的本质。同时,由于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现在中国早已不是1930-40年代的“乡土社会”了。“乡”和“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今天,我们应该关注的是费孝通观察问题的理念和方法,而不是他关于彼时社会现象的具体论断。
(二)中国社会学后期发展进程
费孝通在1949年后,曾为呼吁恢复社会学学科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在社会学学科被取消的27年中,他仍然在民族学和人类学的名义下,默默地为社会学工作着。在1979年社会学恢复重建之时,他作为领军人物,发挥了无人可以替代的历史作用。可以将费孝通之社会学恢复重建以来的历程,以1995-1997年间其正式提出“文化自觉”概念为界,分为前15年及后10年两个阶段。前15年是一种自发的“文化自觉”阶段,后10年则是自觉的“文化自觉”阶段。
1.自发的“文化自觉”阶段
第一,“小城镇理论”话语的意义赋予。社会学恢复重建后,费孝通身体力行他所倡导的调查研究。他四访江村时,特别看到了农村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的密切关系。1982年他决定调查研究作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集镇。在他的论证下,“江苏小城镇研究”被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六·五重点课题。通过实地开展小城镇研究,费孝通写出了《小城镇大问题》、《小城镇苏北初探》等一系列论文,形成了又一个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小城镇理论。
第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的指引导向。1988年秋,费孝通发表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这一论文。关于此,费孝通把主要论点概括为三条,其中第一条是: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而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成分都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具有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这个观点被陈连开引申为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论。在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这些内容可以看作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意义赋予,是费孝通“半个多世纪以来研究中华民族结构的一个高度概括”。这个理论至今仍然是我国民族工作的框架,具有指引导向作用及行动支配作用。
2.自觉的“文化自觉”历程
第一,“文化自觉论”话语的多重作用。费孝通正式提出“文化自觉”是在1997年。费孝通85岁(1995年)后,写了大量回顾、反思文章。从这些文章看,费孝通事实上那时就已开始了自觉的“文化自觉”历程。这些文章是他一生经验的总结,对我们后学来说,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此后,费孝通多次论述并不断强调“文化自觉”。他集中指出探讨“文化自觉”不可或缺的几个主要方面,即 “文化自觉”的内涵、使命、目标、其艰巨性、重要性以及达致“文化自觉”的途径。这对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提供了多重启发。正是在文化自觉论的总题下,费孝通进一步提出了 “社会学传统界限扩展论”、新型文化文明观等学术话语。
第二,“社会学传统界限扩展论”的震撼作用。费孝通在肯定“社会学是具有‘科学’和‘人文’双重性格的科学”的大前提下指出,社会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由科学性决定的“工具性”,“社会学的人文性,决定了社会学应该投放一定的精力,研究一些关于‘人’、‘群体’、‘社会’、‘文化’、‘历史’等基本问题,为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一个更为坚实的认识基础。”社会学传统界限扩展论,可以看作是费孝通回应世界社会学反思、重建的潮流,所做出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贡献。保持“科学”与“人文”适当的平衡,相互借鉴,对一国社会学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费孝通的观点,对于将社会学视作经验科学、以某种实证社会学为主流的中国社会学界,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第三,“新型文化文明观”的巨大活力。费孝通在《重建社会学与人类学的回顾和体会》等文章中谈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提出了一种有中国气派、符合时代精神的文化文明观。它蕴含了和谐对话、双赢互利之意,表达了不同于西方的文化文明观念。随着现代性全球化不可阻挡之势,随着我国综合实力之增强以及不断扩大的影响,它将会成为文化文明关系中的主导话语。
费孝通的学术历程表明,中国社会学在推进学术本土化、把握学术话语权方面是有作为的。
三、在理论自觉基础上达致学术话语制高点
历史和时代给学界提出了要求,即更好地掌握学术话语权,并在理论自觉基础上达致学术话语权的制高点。这是中国社会学从世界学术格局边陲走向中心的一条必由之路。为此需要进行建设性的反思和批判。
我们需要认真总结中国社会学百余年历程的重要启示。中国社会学百余年发展历程表明,凡是在学术话语权上有所创造更新的,大体有三方面:首先,有正确路径。这就是“立足现实、开发传统、借鉴国外、创造特色”。处理好其中包含的三种关系,即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现实的关系、社会学与中国传统学术的关系、社会学与国外主要是欧美社会学的关系。其次,有广阔视野,即立足本土,超越本土;看重传统,超越传统;汲取西方,超越西方;把握时代潮流,坚持与时俱进。第三,有理论自觉:虽处边陲,不甘边陲;主动担当创新责任,而非被动地亦步亦趋;力争成为理论创新者,而不甘只做西方理论的掮客。中国社会转型的广度、深度,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这样的现实条件促使我们在新历史条件下承继并超越前辈社会学家的学术遗产。
另外,要充分认识学术话语权对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学术话语权的实际作用是多方面的,如对社会发展的引领、社会现象的解释、社会实践的建构、判断标准的制定和学术规则的设置等,其具体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对社会发展起引领作用。社会科学家以科学和理性语言阐述社会蓝图,并对社会现实进行批评和引导。自西方启蒙运动以来,依托于生产力、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的领先地位,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西方知识分子——勃然而起,迄今已历数百年。他们以明确的使命感生产和阐述西方的社会理想,发布和传播西方学术话语,论证其价值的创新性、进步性、“普适性”。这是西方学术话语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主要原因。这一过程确立了西方学术话语的强势地位,从而在学术话语方面逐渐形成了一种东西方间结构性的不均衡格局。对西方学术话语的崇尚也成为较为常见的心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了对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学习、引进和移植的进程,社会科学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在学术话语方面出现了盲目“与国际接轨”的倾向,是否接受和使用西方学术的新话语是对一个学者学术能力进行评定的尺度,也成为对其学术观点是否正确、合理和具有权威性进行鉴别的尺度。这种倾向严重抑制了我们学术话语生产、创新和确信的能力。
第二,对社会现象予以解释。通过学术话语的解释,特定社会现象的意义、价值以及真伪等显露出来。这一过程可以产生不同的结果:它既可以使某一对象获得真实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也可以揭示或说明另一对象的虚假性、不合理性和不正当性。不仅如此,学术话语也巩固了其本身的真实性或真理性地位。相对于自然科学,对社会现象的解释更为复杂。在社会现象方面,话语主体的学术能力和技巧,对概念、命题、方法的把握和运用,对专业信息和文献的掌握,对特定对象的研究和阐述等等,都会影响到学术话语的使用效果。学术话语对社会现象的解释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第三,对社会实践进行建构。社会实践可以有多种建构结果,既可以是对立、冲突的,也可以是和谐、合作的。学术话语权对社会实践的建构性表现在三个层面:社会层面、个体层面和心理层面。与此相应,学术话语权对社会实践的建构机制分别是制度化机制、社会化机制、心理偏好机制。从社会角度,学术话语通过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建构,形成社会行动的秩序体系,与此同时,学术话语通过对社会价值体系的合法化作用,推进思想导向与行动过程的反馈和互构,从而促成对社会生活的安排。从个体角度,学术话语向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共通资源,如话语、符号、象征系统等,这些共有知识传递了共同行动的指令,这些无形的资源融入到个人内心,成为人格系统的组成部分,使得遵循和服从成为自然的过程。从心理角度,学术话语在人们的内心偏好、心理定势、行为倾向方面的影响是无声的、渗透性的。借助话语、符号、象征系统等的广泛传播和复制,形成了社会性的内化过程,逐渐培育起习惯性的心理定势和行为倾向,这能增进人们对某类信息的偏好和亲和感,从而影响人们对知识和信息的选择和过滤。偏好机制是一种持续的心理机制,在特定的时空条件、社会情境和信息源的刺激下,偏好机制会自发启动,对特定的刺激源主动地作出选择或排斥。
第四,提供价值判断标准。学术话语权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它所确定的学术研究和对话框架,也体现在它所提供的评判标准。可以说,学术话语权本身就内含了价值判断标准诉求。一方面,学术话语权必然表达肯定的意见,譬如对于某类话语或社会现象的肯定,确定其具有的真实性、合理性。另一方面,学术话语权也表达了否定的意见,即认定另一些话语或社会现象等的负面性质。这种否定性的价值判断将产生排斥后果——这意味着某些话语或社会现象是不符合价值尺度的,是不可以说或做的,因为它们不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没有使自己得以成立的理由和依据。学术话语权的价值判断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上很广泛,比如,对真与假、是与非、对与错、科学与非科学、先进与落后等的判断。在这方面,我们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接受西方学术话语权导引出来的标准,而很少问“为什么”。
第五,制定学术活动规则。学术话语权实质上也关系到学术活动的规则以及体制、秩序等问题。学术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中展开的,其体现了学术共同体作为集体性的活动规则。学术话语权对于学术活动规则的形成和制定有重要作用,是对学术活动进行 “立法”。学术活动规则的功能和范围是很普遍的,还涉及到对正常的与不正常的、规范的与失范的、健康的与病态的等的界限划分。在学术领域中会涉及这样一些判断,即所谓真问题与假问题,即哪些问题是真实的、有意义的,因而是可以成立的、可以研究的,哪些问题是虚假的、无意义的,是不成立的、没有必要研究的。这一讨论实际上设置了学术门槛,也是一种研究的可进入性,将影响到后续的学术活动——提出概念、划分类型、命题陈述、方法运用、理论阐述,以及话语和文本等能否被认可、被接受。所以,规则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软实力。奈认为,如果一国能够建立与其社会一致的国际规范,它就有可能更少改变自己,而且无需使用强制性的硬权力从而降低自己的代价。因此,规则本身十分重要,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战略性资源。学术话语权涉及的学术活动规则,有着明确的现实含义。中国学界在制定学术规则上的影响还不是很大。
可以看到,学术话语权是一种无形的实力,是非常珍贵的社会资源。没有学术话语权的学术,注定是平庸的没有强大生命力的学术。
在把握学术话语权方面,还要深刻领会学术话语权与理论自觉的正相关性。理论自觉是学术话语权的前提。争取学术话语权的问题与提升理论自觉度的问题是正相关的,可以说,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提升到什么程度,中国社会学对学术话语权的把握和争取就会到什么程度。过去我们往往是自发的理论自觉,2009年笔者正式提出自觉的“理论自觉”。现在,甚至可以说,中国社会学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新阶段,即自觉的“理论自觉”阶段。因为“理论自觉”范畴一经形成和提出,就有这样或那样的方法论意义,其中之一就是为回顾、展望、观察中国社会学的成熟度,提供新概念工具和理论视角。
理论自觉是将费孝通的文化自觉从一般的文化领域贯彻到特殊的社会学理论领域。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理论自觉”同样也有自己的内涵、使命、目标、自身的艰巨性、重要性以及达成“文化自觉”的途径。正是在费孝通的启发下,笔者相应地对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做了一些说明;另一方面,与“文化自觉”相比,社会学理论自觉的内容、实现途径又不是完全相同的。首要的理论自觉是将我们的目标定位为世界眼光、中国气派兼具的中国社会学,而不是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中国版。应该对“传统资源”做出自己的理论开发;对“西方学说”做出自己的理论借鉴;对“中国经验”做出自己的理论提升,等等。
学术话语权与理论自觉度的问题,在当代中国尤其重要。这是因为,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现代社会科学及其教学机构,基本上都是 “西学东渐”的结果。在从鸦片战争开始的中国社会的被动转型中,在西学中学的对阵中,主动进攻的西学越来越占优势;被动应战的中学,可以说是节节败退,地盘越来越小。在现代社会科学的世界格局中,欧美社会科学处在中心地位,垄断了学术话语权,中国则处在边陲地位和被支配地位。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社会科学“专家”是学习西方社会科学出身的。20世纪前半期的“专家”还有深厚的中学基础,留学归来后,他们中很多人成为学贯中西的大师级人物。现在出现了一代对中学知之甚少、处在文化断层边缘的社会科学专家。他们往往养成一种根深蒂固的“边陲思维”,即对国外理论照抄照搬、亦步亦趋,拔高甚至神化之,还自以为站在社会学前沿,习惯用西方概念来裁剪中国社会现实,而不擅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现在,确实到了该大声疾呼“争取学术话语权、提升理论自觉度”的时机了。
需要破除学术话语权长期被西方垄断的局面。中国社会学自恢复重建以来,一方面引进西方社会学,另一方面也积极推进社会学的中国化。这个调子是当年费孝通定下的。他在《建立我国社会学的一些意见》中,十分明确地指出:“恢复社会学这门学科在中国社会科学里的地位和重新在大学里设立社会学课程和社会学系,并不等于恢复这门学科旧有的内容。就这门学科的内容来说,还有待于努力、创建,使之成为一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密切结合中国实际,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社会学。这是在本质上有别于中国旧时代的社会学和西方各国的社会学的。”社会学的发展方向是中国社会学恢复之初就遇到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中国社会学发展的基础。
不可否认,西方社会学学术话语权对中国社会学产生了很大影响。1980年代,“价值中立”被看做普遍的方法论原则,用来规定整个社会学的性质,社会学被说成一门“价值中立”的学问。1990年代到21世纪初,在后现代的解构性话语下,提倡“个人述说”、反对“宏大叙事”的极端观点,对有些学者影响颇深,有些人甚至盲目地以为所谓“个人述说”就是“正确”的。现在,上述情况已大为改观。在当代中国,各种思潮集聚,代表各自思潮的学术话语,都在顽强地表现自己,争夺话语权。对此,需要相应的学术话语加以破解。
中国社会学达致学术话语权制高点的进程,与打破西方学术话语权垄断局面的进程是联在一起的,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都不容忽视。
网络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