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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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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系统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高等教育是提供科技、人才、文化支撑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办学方向上的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灵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法治教育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根本保证。
  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高校治理的具体体现,从制度层面为高校“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提供了根本保证,也为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提供了机制保障,确保高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高校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党对学校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机制和制度,通过法治保障党的教育方针在高校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也是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解答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及制度优势。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法治来保障人民行使各项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我们各项工作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并以法律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高等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和社会事业,作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注重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要突出教育公平,这是中国教育的本色和底色。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评判高等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一个也不能少的教育理念,这是我国高等教育与西方国家教育体系的本质区别。
  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和公平并重,注重内涵建设,坚持教师主体、学生中心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法治意识的新时代青年,培养凝聚中国精气神、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办学目标上的指引,建设中国特色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体系,培养具有现代法治思维的高素质人才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高校不仅要培养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还要培养具备现代法治思维的各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培养什么人,关乎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复兴大业。有什么样的教育体系才能培养什么样的人,因此建设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尤为重要。
  (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同样,没有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就无法培养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各类人才。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丰富的法学教育理论,凝聚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是现代中国法治文明自觉、法律文化自醒的原动力,对教育大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法律文化观、确立文化自信尤为重要。当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高校在构建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时,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起具有中华法律文化鲜明特征和社会主义突出优势的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理论和法律文化体系,将青年大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是高校的重要使命。高校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把这一使命作为基础工程抓细抓实,系统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推动法学与政治学、社会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把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体系建设与法治人才培养统一起来,健全高校与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协同发展的联系合作机制;要以科学的法学理论为指导,为有效解决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数字安全、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实践新难题,不断提供制度供给和政策建议。
  (二)培养具有现代法治思维兼具中国气派和世界格局的时代新人
  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有中国情怀,而且要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中国情怀体现的是家国情怀,是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内在要求,展现的是中国的自信与气度,是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在当代青年身上的传承与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支撑。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展现的是人类情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胸怀天下、天下为公的理念在当代中国青年身上的集中体现,是以中国智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力量。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高校要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和世界眼光并兼具现代法治思维的时代新人,一方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为指引,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正确政治信仰,不断强化大学生的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另一方面,要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具有中国特质、中国格局、中国话语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体系中,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中国法律文明智慧和法治文化魅力,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习惯、民间文化、传统道德与法律规范之间的罅隙,科学辨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培养出具有现代中国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又兼具国际视野、懂国际规则的高质量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办学路径上的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较于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现代化而言,中国高等教育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这也为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增加了难度。要解决好这一难题,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同向同行,让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具有法治品格。
  (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是高校治理方式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路径。
  高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保障制度、监督制度等制度体系,划定权力界限,提升高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和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注重和运用法治方式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高校各项工作中去,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优化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核制度,落实学法、知法、用法清单制度,健全部门职责清单制度、协调沟通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纪检监督制度等,不断完善高校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等,保障高校管理各环节规范有序,开辟高校良法善治新境界。
  (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高校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并不能自然转化为高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二者之间还需要有效的转化和衔接。高校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之一,制度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是重要环节。
  制度建设是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向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制度建设要立足促善治,突出党的领导和学生中心、教师主体理念,体现开放办学思想。法治文化建设为治理体系向治理能力转化营造良好环境,高校在治理实践中要注重“德法合治”的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律规范和价值引领双重功能,实现“德法兼修”教育模式和高校治理模式。干部队伍建设是治理体系现代化向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化的关键,特别是一支具有现代法治思维、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是高校治理体系有效运转、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
  干部队伍是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少数”。只有干部队伍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做到示范引领,带动更多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从而做到依法办学治校、依规依策治理。这需要广大干部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高校改革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在制度执行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维护师生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提供不竭动力。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2024年第6期
  网络编辑:静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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