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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布时间: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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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并多次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民族工作的创新理论,运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的是世界各民族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历史逻辑,总结的是世界各国和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揭示的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主线,彰显的是团结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实现伟大梦想的决心和信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一、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指导无产阶级政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遵循和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民族统一和民族融合。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多民族国家要尽可能建立单一而不可分的民主共和国,要争取民族的统一,而不是瓦解民族的统一;在共产主义社会各民族差别最终要归于消亡。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指出:“民族在共产主义制度下还将继续存在吗?答:按照公有制原则结合起来的各个民族的民族特点,由于这种结合而必然融合在一起,从而也就自行消失,正如各种不同的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由于废除了它们的基础——私有制——而消失一样。”列宁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的现象,消灭一切民族隔绝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正因为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一方面应当向群众说明伦纳和奥·鲍威尔的所谓‘民族文化自治’这个主张的反动性,另一方面应当要求解放被压迫民族,不是说一些泛泛的、模棱两可的言词,不是唱一些内容空洞的高调,不是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到实现社会主义的时候再解决,而是明白确切地规定政治纲领”;“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它支持一切有助于消灭民族差别、消除民族隔阂的措施,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不这样做就站到反动的民族主义市侩一边去了”。
  民族问题错综复杂,历史上的民族问题与当今的民族问题,国际上的民族问题与中国的民族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与其他社会制度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遇到的民族问题与中国共产党人遇到的民族问题,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民族问题与今天新时代的民族问题,既有一致性又大不相同。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民族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判断和解决民族领域的实际问题,同时又要避免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具体问题的具体提法。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形成了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他强调各民族地位平等、团结一致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根本原则,将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基本原则;系统提出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并推动使之成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进程,奠定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正确审视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着眼于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观点新方法,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了一系列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发展新时代民族事业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强调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既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必须正确处理好“多元”和“一体”的关系,坚持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这一论述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民族理论方面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原则性论述精神上来,必须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是相互贯通的,与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初心使命是相互贯通的,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而确立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相互贯通的。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整体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的民族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不断开创中国特色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运用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
  和方法厘清民族工作的一些重大认识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运用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厘清民族工作的一些重大认识问题。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着一些重大问题,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赓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各民族在历经迁徙、交往、交流,甚至冲突和碰撞的过程中,交往范围不断趋广,交流内容不断趋全,交融程度不断加深,逐步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中华各民族的发展演化都是在既保持自己特色,又不断地吸收、容纳其他民族成分的过程中完成的。费孝通先生说,“过去对于历史上民族之间互相渗透和融合研究得不够,特别是对汉人融合于其他民族的事实注意不够”。汉族以华夏民族为起始,不断吸收、容纳其他少数民族,才逐渐发展成为人数最多、文化资源相对丰富的民族。历史上也曾有相当多的汉人融入少数民族、壮大了少数民族并由此产生一些新的民族的事例。以我们常说的“大唐盛世”为例,隋朝的统一为大唐盛世奠定了基础,但隋朝杨家与唐朝李家都不是单纯的汉族,他们都曾是受过北朝统治者赐鲜卑姓的大臣,并且隋唐的统治者都有与鲜卑人通婚的历史。陈寅恪指出:“若以女系母统言之,唐代创业及初期君主,如高祖之母为独孤氏,太宗之母为窦氏,即纥豆陵氏,高宗之母为长孙氏,皆是胡种,而非汉族。”也就是说,无论血统上还是文化上,汉族是“少数民族化的汉族”,而少数民族也是“汉化”的少数民族。
  有的观点把中国历史等同于汉族历史,把中华文化等同于汉族文化,对少数民族的贡献以及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评价不足甚至歧视、抹杀;还有的观点把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描述为同中国历史不相干的、完全独立的过程,认为少数民族历史“在中国历史之外”。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必须坚决驳斥、讲清道理、明辨是非。持这些观点的人是少数且多为认识问题,需要对其进行耐心的正面引导教育。同时,确有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所谓“人权”的幌子,怀着企图破坏中华民族大团结、分裂祖国、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狼子野心,制造事端、造谣惑众,对此必须坚决斗争、绝不手软。
  (二)坚持共同性、一致性是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基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中华文化是生活在中国广袤大地上各族人民共建共有共享的文化。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各民族文化交融汇聚,相互吸收借鉴,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兼收并蓄的中华文化。我国文化宝库中的诗经、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既有大量反映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作品呈现,也有大量少数民族作者的书写创作。顾颉刚曾说,一般认为汉族的文化承接商周的文化,其实不对,早因各种各族的混合而渐渐舍短取长,成为一种混合的文化了。汉人的生活方式所取于非汉人的一定比汉人原有的多得多。这不能称为汉人的文化,而只能称为“中华民族的文化”。
  中华民族内部共同性、一致性的增强,不是同化、不是汉化,而是各民族团结一心,一起走向现代化。从新文化运动到现在,汉族经历了一个移风易俗的过程,现在的婚丧嫁娶、礼仪习俗、生活习惯、穿衣戴帽、饮食娱乐等,与100年前相比,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走向现代化、移风易俗,引导和推动是必要之举,《李双双》《小二黑结婚》等文艺作品就反映了当年推动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新疆塔城的一所清真寺内有这样一条标语:“团结就是力量,进步就是方向。”这个导向就非常好。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各民族生产方式的趋同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生活方式和文化表现形态的趋同,这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既不能随意强制改变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也不能以保护传统文化为名阻碍少数民族接受现代化的文明成果,更不能要求其所有文化习俗都原封不动地保持。要深入挖掘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文化因“交融”而体现出的丰富色彩,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因“兼收并蓄”而形成的各民族共同文化产品,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文化的进程中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多样性和共同性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决反对“民族自决”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绝不等同于“民族自决”。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就确定要建立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统一国家,并在1984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我们的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在新中国国家建构问题上,我们没有接受苏联的民族自决、民族自治共和国、联邦制模式,而是根据中国国情,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就指出:“苏联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一半,他们实行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办法。我们这里少数民族人口占百分之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有些人想援引苏联的办法,在中国成立加盟共和国或自治共和国,这是不对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多次强调,我们坚决不搞任何形式的“民族自决”。民族自治与“民族自决”有着本质的区别。“民族自决”理论的产生、演变和实践极其复杂,它曾经在摧毁国际殖民体系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今天它已被绝大多数主权国家全盘否定。
  我国所有民族自治地区都是党领导下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的因素,又包含了区域的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区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否则就会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我们所有的理论研究、政策制定、文化宣传、实际工作,必须始终强调全国各族人民都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调所有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要警惕和反对打着“完善”的旗号,粗暴否定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贡献;警惕“民族自决”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源流的“源流说”,由“民族自决”发展演变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说”,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决”的变体的“变体说”等形形色色的理论谬误。
  应当明确,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决”的反面,必须彻底与任何形式的“民族自决”“自主分离权”“自治权高于国家主权”等划清界限,不给分裂主义势力任何可乘之机。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几对关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我们民族工作的主题和主线,也是我国民族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个领域、各项工作共同推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中华民族的“一”和各个民族的“多”的关系
  有人错误地理解中华民族和各个民族的关系,认为提中华民族就不能再提各个民族,再提各个民族就等于否定了中华民族。这样的错误理解就是没有从本质上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和各个民族的关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要人为取消民族特色、消除民族特点,而是要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族人民更加团结一致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的“民”和汉族的“汉”的关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同胞,也要教育引导广大汉族同胞,不能错误地认为只有少数民族群众才可能存在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问题。少数民族群众只认同本民族而不认同中华民族,汉族群众只认同汉族是中华民族而忽视其他民族,都是极大的错误。我们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本身也是一种狭隘民族主义的表现。
  我们在研究和分析问题时,不应刻意把汉族和少数民族对立起来,而应该统筹考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都必须首先明白自己是中华民族,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清楚认识中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华文明和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扎扎实实地、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正确处理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虚”和经济工作的“实”的关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重视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又要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族平等是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一员。必须明确民族地区在发展问题上存在的差距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的一种体现,民族地区的大多数问题是地区性的共性问题,而不是某个民族的单独问题。城市少数民族面对的困难和问题,有相当大部分是因为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交通、环境、公用设施、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有限,公共服务难以全面覆盖而出现的问题,是在城市生活的各族群众面对的共同困难和问题,而非政治意义上的“事实上不平等”。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把蛋糕做大,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经济基础。必须在持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各民族一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中华各民族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要加强思想上的教育引导,讲清讲明中华民族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是共同体,把道理讲清楚,宣传到位。二是努力营造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让各民族更好地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逐步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形成密不可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三是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反对美西方对党的民族政策的攻击和抹黑,打好民族工作中的意识形态争夺战。面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西化、分化我国的意识形态挑战,我们要积极应对、敢于斗争、敢于胜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题和主线,具体涉及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各项工作,绝不是一项单纯的民族工作,更不是民族工作部门一家的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关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未来,涉及面广、群众性强,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共同责任,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只要我们始终坚持理论上与时俱进、工作上开拓创新、政策上发展完善、思想上凝聚共识,就一定能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简介:王伟光,yl23455永利大学教授,南开大学终身教授、21世纪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本文系王伟光同志2023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学举办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论坛上的演讲,载于《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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