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因应当代中国发展难题的破解,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题中之义。绿色发展理念的确立及其系统展开,标志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历经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而跃升为成熟形态,集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彰显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的最新成果和崭新境界。
一、生态兴则文明兴: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新概括
生态环境作为人类持存和进步的物质源泉,其变化与文明的兴衰演替息息相关。在人与自然系统中,生产劳动的对象出自生态环境,人的活动需要消耗生态环境的有序结构和有效能量,会使生态环境付出“代价”。但这并不是说,人类为了自身社会文明的发展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虐待自然、戕杀动物、毁坏植被,相反说明人类在社会文明的过程中要合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优选优化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压低对自然有序结构和有效能量的消耗和污染物质的排放,将生态环境的代价降低到最低限度。而且,“植物是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者,深刻影响着地球的生态环境”,这也要求人类保护好自然,尤其是要努力使地球植被得以生息和演进,以通过其光合作用补充人类社会文明对有序物质和有效能量的消耗,抵偿生态环境所付出的代价,从而保证人类社会文明与生态环境演进的协同一致。这就是说,如果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推动社会文明的过程中所消耗的自然物以及所排放的污染物一旦超出当地生态环境的承载和恢复能力,其结果必然是生态环境的耗竭,陷入劳动对象的空场,最终导致当地文明的衰落。
马克思恩格斯曾对历史上波斯、美索不达米亚、阿尔卑斯山等地区文明由兴到衰的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其文明的衰落主要是人为肆意破坏生态环境所致。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接力探索中,始终包含了对生态环境与文明发展关系的认识。延安时期,植被遭到战火的严重破坏,“陕北的山头都是光的,像个和尚头”,影响经济生产和百姓生活,毛泽东当时就提出“我们要种树,使它长上头发”,意即通过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产增收。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在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富有远见地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充分肯定了优化生态环境对社会主义文明发展的重要作用。文明只有在可持续发展中才能走向辉煌,为此“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决不能“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鉴于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低碳发展、节能减排的内在关联,我们必须“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增强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通过科技和生产力的绿色发展、地球植被的保护和修复、节能与减排的协同推进,平衡生态环境有序结构和有效能量的消耗与合成以及废弃物的减少与消解,日益彰显出生态文明的现实性。
习近平总书记以其深邃的历史思维,放眼人类文明演变的历史长河,拓新马克思恩格斯等关于生态环境与文明演变关系的思考,概括了生态环境在社会文明兴衰中的作用规律,提炼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新论断。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发源地无不水丰林茂、土肥地沃,它们之所以走向衰落,其重要原因就是生态环境衰退特别是严重的土地荒漠化;我国古代楼兰文明曾经一度显耀于水草丰美之间,后来则被埋藏在万顷流沙之下。从更广阔历史考察,“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工业文明中人与自然对立冲突,使人类备受自然“报复”之苦,生态文明切合人类追求更好生存与发展的心声,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昭示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建设生态文明、推行绿色发展是遵循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知古可以鉴今,亦可启示未来。建设生态文明、实行绿色发展“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关涉到“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使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容易反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为求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这道关口势在必行、行则可成。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倘若由于经济发展遇到难处,我们就去开口子铺摊子,为保经济增长而牺牲环境,那就会惜指失掌甚至前功尽弃,以后再要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就会更为困难、付出更大代价。我们必须坚定决心、爬坡过坎、保持定力、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断取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最新提炼者,而且是遵循这一规律的实践引领者。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自然观和价值观的新意境
生态自然是一个系统整体,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基本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两者的和谐共生是人类永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因而也就是应有的价值追求。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不仅生态自然是一个相互作用、有机关联的整体,而且人与自然也是一个相互作用、有机关联的整体。“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二者相辅相成,通过交互作用,形成永恒的依存关系。自然生态孕育了人类并哺育着人类,是人类产生与发展的物质前提,它作为资源宝库彰显出对于人类的多重价值意义;人类通过劳动实践进行着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调控,转化循环是自然运动发展与人类实践活动的规律,人类在劳动实践中对生态自然的改造利用一旦突破生态自然的限度,就会断裂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酿成生态自然报复人类的苦果。因此,人类应当尊重、善待自然,“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在生产劳动中应当充分循环利用自然力,“把生产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和把一切进入生产中去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直接利用提到最高限度”;在消费上应当合理适度,“奢侈是自然必要性的对立面”,消费也要遵循自然规律。
毛泽东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对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及其解决之道进行了理论思考。他指出:“人去压迫自然界,拿生产工具作用于生产对象,自然界这个对象要作抵抗,反作用一下,这是一条科学。”人对自然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而“自然科学是人们争取自由的一种武装”,也就是说,人们欲在自然面前争取自由,就得通过自然科学把握自然规律。邓小平从建设现代化和让人民富起来的历史重任出发,指出:我们国家“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其题中之义就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须高度关注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及其关系的协调。江泽民针对我国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所遭遇的自然灾害,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他多次引用和阐述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灼见,强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在于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战略选择在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胡锦涛面对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中“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状况和新世纪人民群众愈益强烈的生态环保需要,明确提出绿色发展的概念和要求,并将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在他看来,“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绿色发展概念的明确提出及其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容关联和展开,标示着绿色发展自然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展开深刻理论思考。在他看来,不仅生态自然本身是生命共同体,而且“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亦构成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它们既相依共存又交互作用。山水林田湖草作为生态屏障保护着人类的永续发展,“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类伤害大自然终将伤及自身。因此,人不能只从自然界中索取而忽视对自然界的投入,不能只求对自然界的利用而忘却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人类唯有对自然予以尊重、顺应和保护,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发展自身、造福自身。习近平总书记还以其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素养,在其系列重要讲话中引用、阐述古代哲人含有绿色发展思想基因的经典名句,诸如“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等,说明欲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不能对自然取之违时、用之失度,而要以时取之、有度用之。
有鉴于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重要一位的同时,进一步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定为新时代十四条基本方略中的一条,指明中国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内在地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遵循生态系统的本性及其内在规律,谋划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绿色思路,实行污染防治、自然保护、生态修复,运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系统思维,见缝插绿、治山理水、显山露水,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看法和价值取向上,不仅将两者“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表述变成为“和谐共生”的新话语,而且将其上升到“基本方略”的高度,对其理论内涵加以丰富和创新,突出新时代人与自然之间应然的旺盛活力和绵延生命走向,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绿色发展自然观和价值观论断的新意境。
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产力观和经济观的新突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上的逻辑展开,指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新路径。就其鲜明绿色生态标识而言,可以称之为绿色生产力观和绿色经济发展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述中都肯定了生态自然对于人类的资源价值。在他们看来,生态自然物不仅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且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为劳动提供材料”。人的生产劳动以生态自然物为材料对象,使其向生活资料和物质财富转化,同时使生态自然物的资源价值得以彰显。生态自然物主要充当着劳动对象的角色,是生产力的实体要素之一,离开了生态自然物,人的劳动便是无米之炊。在商品经济阶段生态自然物作为劳动对象被劳动者转化为商品,其资源价值便展现于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中。资本主义一味逐利本性决定它反生态性,为求最大利润而肆意挥霍资源能源、排放污染物,不惜断裂生态系统物质变换、破坏自然生产力,结果与自然生产力紧密关联的社会生产力也被殃及。因此,马克思主张在人的生产劳动过程中要延续生态自然转化循环,依靠科学进步、机器和工艺改良,“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料投回到再生产过程的循环中去”。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观点具有绿色生产力和循环经济意味。
中国共产党人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开展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孕育了绿色生产力观和绿色经济观的种子,并逐渐发育成型。毛泽东始终重视生产和生活中的厉行节约。他在《一九四五年的任务》一文中就提出要大规模恢复和发展生产,强调“和生产相辅的是节约,必须尽可能地减少浪费”,将发展生产和厉行节约看作是两个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整体。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特别关注增产节约,提出要“着重节约那些本来可以减少的开支”。在他看来,“增产节约”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康庄大道”。节约资源是绿色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此而言,毛泽东的增产节约主张可谓是质朴形态的绿色经济思想。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之际,邓小平不仅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而且深刻认识到科学技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发展生产力、推进经济建设不能危害环境,要防害于先、厉行节约,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效益,邓小平曾举例来说明这一点:“水杉树好,既经济,又绿化了环境,长粗了,还可以派用处,有推广价值”。这些观点包孕着绿色生产力观和绿色经济观的胚胎。世纪之交,江泽民在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基础上,将“先进生产力”提升到中国共产党始终必须代表的发展方向的高度,并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视角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相关联,提出“破坏资源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资源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点,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依靠科技创新,改造传统产业,推进清洁生产,着力新型工业化,建立“资源节约型经济”,展现出绿色经济的意指,给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增添了绿色色彩。进入新世纪,胡锦涛在科学发展观的框架下,提出“绿色增长”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和路径。他认为,绿色增长是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的体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要实行绿色增长就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发展绿色产业为重点,“加大循环经济试点力度,努力提高生产活动的循环化、生态化水平”。而发展绿色产业离不开绿色技术的创新驱动。只有将绿色技术渗透到生产力诸要素,实现生产力的绿色化,才能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的科技研究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依靠科技创新,做强循环经济,升级发展方式,实行绿色增长,勾画出胡锦涛绿色发展思想的逻辑主线,这直接趋向于绿色生产力观和经济观的应有之义和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生产力观和经济观进一步发展,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观点。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普遍、愈发强烈,“金山银山”是保证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社会财富、经济财富,而“绿水青山”则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如果说在“求温饱”的境遇下,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因条件的限制而难以两者兼顾,我们优先选择金山银山还情有可原,那么在“求生态”日益普遍的新时代,当两者难以兼顾的特殊情况发生时,从长远发展考虑,我们“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更为根本的是,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是辩证统一的。绿水青山的葆有,意味着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之间的循环不已,自然生产力的绵延不竭和自然价值的生生不息,它进入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感性生活和理性世界,便成为利人、惠人的自然财富和生态财富。就此而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生产力。着力绿色科技创新,实行生产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就能在创造社会财富和经济财富的同时葆有绿水青山,从而使社会财富和经济财富得以持续创造。这种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持续转化,彰显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在机理,说明保护生态环境既是对自然生产力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生产力的保护。而且,“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绿水青山的诱人景象及其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特征,不仅会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生态产品,而且会赢得游客、人才和投资者的青睐,成为引来“金凤凰”的“梧桐树”和盘活土地、劳动力、资产等要素的推进器,从而优化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变,促进社会生产力的绿色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实践中推行的关键在于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以求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致力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构建及其对落后高碳产能的替代,从源头上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绿化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化美化生态环境,绵延自然生产力的生机;在生活方式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优化消费者需求,倒逼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从而将生产系统、生活系统、生态系统链接为超循环系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阐明了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平等地位以及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和持续机理,破解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两难”悖论和实践偏误,展现了我们党对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创新认知和卓越实践,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和经济发展观的新飞跃,为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
四、共建共享美丽中国:人民立场的新论述
生态文明的生态环境标识是国土空间的美丽。现实的国土空间是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交相镶嵌的复合体,从生态环境向度考察,国土空间的美丽主要展现为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在外在形式、内在作用、文化意蕴上的和谐。建设美丽中国,就是将祖国大地建设成外在形式协调、内在作用互利、文化意蕴相洽的美丽国土,使之成为天蓝水清、绚丽多彩、物产优特、舒适宜人的美丽家园,显示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马克思恩格斯确认生态自然是“自然科学的对象”和人的生产劳动对象同时,还指出生态自然也是“艺术的对象”和人的审美对象,于此生态自然作为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提供人“精神食粮”。毛泽东对美丽生态环境偏爱有加,他曾从植树造林和农业生产相结合角度提出大地园林化构想,“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要达到园林化,到处都很美丽,自然面貌要改变过来”。而美化生态环境归根结底是为人民谋幸福,就是“美化我国人民劳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邓小平沿着毛泽东的思路,将生态建设提升到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高度,广泛动员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他认为植树造林一方面会使生态环境优化,让人民富裕起来,“给人们带来好处”;另一方面又是一项庞大长期工程,需要依靠广大人民,“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江泽民将“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纳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出要“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生活环境”,并以人民为依靠力量在全国开展植树造林,既满足当代人对改善生活、生态环境条件的需要,又给后代人留下优美资源和资产。胡锦涛从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出发,将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纳入科学发展观,并明确提出绿色发展的概念,强调以人为本的生态福祉的共建共享,在他所作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阐述了“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和“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发展要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基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与美丽中国的内在关联,将建设美丽中国视为全面推动绿色发展、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作为建设现代化强国、复兴中华民族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人民群众是美丽中国的认识、实践、价值和享有主体。共建美丽中国必须以民智民力为依靠,以人民生态福祉为旨归。
共建美丽中国的要义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凝聚共建美丽中国的磅礴力量。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激发人民群众共建美丽中国的智慧和力量。“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广泛听取民意、汲取民智,将共建美丽中国的真谛入心见行,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落在实处。倘若领导干部不能牢固树立与共建美丽中国相切合的政绩观,而对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呼声和智慧充耳不闻、熟视无睹,那何以动员和激发人民群众共建美丽中国的创造力量。进而言之,领导干部还要善于通过具体建设项目,将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为共建美丽中国的磅礴合力。如果这些具体建设项目因地因时制宜,能让当地人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享有怡人环境,就可以使他们焕发出的创造力量协同作用于美丽中国建设。如果这些具体建设项目能与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一以贯之、相互衔接,那么就能形成政府、市场、企业、社会、居民各方高度协调、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格局,从而在整体上凝聚起共建美丽中国的合力。
共建美丽中国的要旨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在新时代的体现。共建美丽中国就是从外在形式、内在作用、文化意蕴等诸层面优化美化生态环境,将中华大地建成景象万千的美丽家园,彰显生态惠民、利民、为民价值。这就要求我们直面生态环境状况与老百姓生态环境需要之间的矛盾,通过污染防治攻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的绿色转型以及美丽城乡的打造,攻克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态安全、生态消费和生态审美需要,让人民群众普遍置身于绿水青山,共享美好自然、生命和生活。
共建共享美丽中国意味着全体人民都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和受益者。“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这也就要求加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人民美化优化生态环境的主体意识,营造共建美丽中国的社会氛围,引发共建美丽中国的普遍行动,让大家自觉从爱惜每滴水、节约每粒粮食、保护好每寸绿色、减少每点污染做起,用自己的双手为祖国播种绿色、增添美丽。
习近平总书记将“以人民为中心”与“共建美丽中国”相贯通,论述了共建美丽中国的人民主体观、民生福祉观和全面行动观,充分体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创新发展,标志着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美化国土在依靠力量和价值旨归上的理论跨越。
五、实行最严格生态文明制度:生态环境法治观的新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涵盖管理者、生产者、消费者、资源开发者等,其对象涵盖山川河流、森林湿地、水土大气、矿藏资源以及海洋生态等。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使生态环境保护有依据、有动力、有支撑;只有构建起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才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主体多元参与和对生态环境保护对象的全面覆盖,从而彰显协同效能。
毛泽东1930年完成的《兴国调查》就关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问题,提出:“山虽分了,树木只准砍树枝,不准砍树身,要砍树身须经政府批准”。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则明确提出环保事业法制化的主张,要求集中力量尽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使我国环保事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他的主导下,我国先后制定了森林法、海洋保护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全国性、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标志着我国环保事业开始转向法制化。江泽民立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要切实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并认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要有法可依,而且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大对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法审批、处置、占用土地和其他资源的,都要依法查处”。他还从促进发展和保护环境相统一的角度主张环境保护制度的改革,要求探索实行资源有偿利用制度和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以集约高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胡锦涛基于保护生态环境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体推进,提出“要抓紧完善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依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在他所作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等。这不仅拓展我国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内容,而且凸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政府管理与市场运行互补结合和制度优势。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共产党人针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体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以及效果不明显诸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和诸环节把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创新、供给、配套和执行加以优先考虑,强调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只有建立起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并使其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才能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
对于“四梁八柱”的内容,习近平在其系列重要讲话中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要重点建立八项制度。针对自然资源产权边界模糊、权能不完整等问题,“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针对耕地过度占用、国土无序开发等问题,要建立“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针对空间规划重复抵牾、地方规划变化反复等问题,要建立“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针对资源浪费、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要建立“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针对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等问题,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针对监管交错、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要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针对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等问题,要建立“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针对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损害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建立“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关涉生态文明的源头处置、过程控制、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和对象,并在各种规划、制度、法律、规章、条例和标准的制定及修订中得以具体体现,展现出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创新。
制度效能彰显的关键在于执行。我们“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要用法治手段保障生态文明制度富有实效,特别是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巡视,对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反面典型要严加惩处。“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因此“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终身追责,对“生态无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绿色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激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制度的力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保护制度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前提,其“最严格地实行”必须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全过程加以贯穿;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抓手,其“全面建立”必须在自然资源产权、自然资源监管和绿色经济发展诸领域加以覆盖;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是葆有绿水青山和生态生产力的基础,其“健全”必须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及国家公园保护等为指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是上述制度彰显效能的保障,其“严明”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全程监督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诸方面的加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界定划分的这四大类基础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仅体现了对我国既有实践成效显著的生态文明制度的坚持、巩固和定型,而且展现了检视和弥补既有生态文明制度缺环及短板、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取向和系统性思维,还突出了构建生态文明制度的执行机制、化解生态文明制度效能转化的障碍因素、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优越性等目标意旨,融汇着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瞄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制度创新、完善和执行问题,拓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谋划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推动生态文明制度系统化、法治化和效能化,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及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态环境法治观创新发展。
六、携手共建地球美好家园:全球合作共赢观的新开拓
地球是全人类的共有家园,当代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将人类的利益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构成了现实的命运共同体。人类欲求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就得立足全球视野,合作保护生态环境,携手共建地球美好家园。
邓小平在1982年会见美国驻华大使德科克时就谈到:“我们准备坚持植树造林,坚持二十年、五十年。”这向国际社会表明了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强烈意愿、坚定决心和广阔视野。江泽民在论及全球环境保护时提出:“我们愿为保护全球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但是不能承诺与我国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义务”,客观公正地表达了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地球家园的诚恳态度。胡锦涛在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上表明,中国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增强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并认为各国应“根据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能力水平等具体情况自主选择绿色增长道路”。这些主张和观点,指明了各国选择生态文明道路中自主性与国际性相统一的原则,说明了中国绿色发展与全球生态文明的必然联系和价值意义。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在优美地球家园中更好生存与发展,是世界人民的期盼。“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在当今“地球村”,生态环境问题常常会跨国界蔓延,而气候变化问题对人类存续挑战已成为不争事实。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累积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必须偿还历史“欠账”,承担历史责任,兑现减排承诺。而且,若没有发展中国家发展与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就不具有广泛而坚实基础。因此,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资金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发展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其责任所在,也利于其长远发展;发展中国家则应立足本国实际,努力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尽其所能缩减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这就是国际社会所倡导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国际社会只有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共建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生态体系,才能有效解决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建设地球美好家园,享有清洁美丽世界。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将其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共赢观辐射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拓了全球合作共赢的新视野,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理念。
在实践层面上,习近平总书记主张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形成环境利益共同体。在他主导下,中国将绿色发展纳入“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等加以实施,推动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将绿色发展列入中非合作计划,2018年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携手共命运同心促发展》的主旨演讲,提出要重点实施包括绿色发展行动在内的“八大行动”,帮助非洲增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能力;设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援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高度评价,给世界上解决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新的战略启示和方案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携手共建地球美好家园的理论阐述与实践引领,为全球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方案,做出了中国贡献,体现了全球合作共赢观在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上的新开拓。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经从世界生态环境保护的接受者、响应者、跟随者变成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国际环境治理地位进一步提高,国际环境话语权得以增强。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针对生态环境问题接续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不断推进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环境思想的中国化,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日益丰富。习近平总书记立足破解新时代中国绿色发展的难题,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接力探索的成果予以深化、贯通和创新,最终集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现出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建共享美丽中国、实现最严格生态文明制度、携手共建地球美好家园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标志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的成熟。其主要特点有: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因应当代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核心,贯通中国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历史观、自然观、价值观、经济观、人民观、法治观、合作观,彰显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二是生态观与方法论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思想的阐述,蕴含了深邃的历史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不仅讲是什么、怎么看,而且讲怎么办、怎么干,体现了思想观点与思路方法的统一。三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绿色发展自然观和价值观、绿色生产力观和经济发展观、美丽中国共建共享观、生态环境法治观、全球环境合作共赢观的科学论述,均立足人民立场,充满人民情怀,强调绿色为民、利民、惠民的根本价值取向,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初心使命。这不仅为新时代中国绿色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而且为世界绿色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简介:黄志斌。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慧林,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