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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列宁《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系统阐释

发布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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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革命》是列宁于19178月至9月间,在俄罗斯、芬兰边界的芬兰拉兹里夫车站附近的茅草棚中完成的重要著作。19185,该著作出版。《国家与革命》科学回答了国际无产阶级革命和俄国革命提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直接指导布尔什维克和俄国无产阶级顺利地进行武装夺取政权的斗争,取得“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推动和指导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的蓬勃发展,对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写作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种种矛盾日益尖锐化。一方面,高速发展起来的社会生产力和高度集中的垄断经济形式,为社会主义的到来创造了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为了重新瓜分世界,争夺势力范围,1914年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给各国经济造成严重破坏,更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战争引起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反对垄断资本主义统治和帝国主义战争的斗争迅速高涨,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反战运动和罢工运动,欧洲许多国家出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形势,东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也蓬勃发展。革命高潮的到来,把革命的根本问题——国家政权问题提上了日程。

在这种形势下,无产阶级革命对待国家的态度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正如列宁在《初版序言》中所指出的:“国家问题,现在无论在理论方面或在政治实践方面,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然而,19世纪以来,国家与革命这一重大问题被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机会主义者搞得面目全非,混乱不堪。特别是以伯恩斯坦、考茨基为首的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为了迎合资产阶级的需要,极力歪曲和篡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鼓吹“议会道路”“和平进入社会主义”,反对暴力革命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美化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用“保卫祖国”的口号煽动本国无产阶级参加残杀别国工人兄弟的战争,引诱人民群众离开革命道路,成了帝国主义的帮凶。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思潮,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在国家问题上反对机会主义偏见,就无法使劳动群众摆脱资产阶级影响,走上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国家与革命》的写作是恢复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正确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客观要求。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沙皇俄国既是帝国主义各种矛盾的集合点,也是世界帝国主义链条中的薄弱环节。19173(俄历2),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俄罗斯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利用帝国主义战争所造成的革命形势,发动武装起义,推翻了沙皇政府,成立工兵苏维埃,这就是俄国历史上著名的二月革命。二月革命后,俄国形成了工兵代表苏维埃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两个不同性质的政权并存的局面,革命出现了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设想通过“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途径,积极争取革命的和平发展。但是7月间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发动事变,结束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全部政权落到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手中。鉴于俄国革命的形势发生了急剧的逆转,革命的和平发展已不可能,无产阶级只有直接举行武装起义,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这样,怎样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就成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问题。

为了恢复和捍卫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肃清第二国际机会主义的影响,从思想上教育和武装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向他们说明在即将到来的革命中应当做些什么,列宁在艰苦的匿居条件下写成了《国家与革命》这部不朽的名著。

 

为了撰写《国家与革命》这一著作,列宁于1916年秋和1917年初在苏黎世精心研究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学说,翻阅了伯恩斯坦、考茨基等人的书籍,并把收集到的材料汇集成了一本笔记,取名为《马克思主义论国家》。因笔记本封面为蓝色,通称“蓝皮笔记”。按原定计划,本书共7章。列宁写完了前6,拟了第7章《1905年和1917年俄国革命的经验》的详细提纲和《结束语》的提纲。最后一章因十月革命迫近列宁没有来得及写。列宁曾写信告诉出版者,如果第7章完稿太晚,或者分量过大,那就有必要把前6章单独出版,作为第1分册。因此,《国家与革命》最初就是作为第1分册出版的。

《国家与革命》出版时,列宁在第一版跋中还专门谈到最后一章即第7章为什么没有完成的原因,他说:“这一章除了题目以外,我连一行字也没有来得及写,因为1917年十月革命前夜的政治危机‘妨碍’了我”。列宁还非常幽默而深刻地指出:“对于这种‘妨碍’,只有高兴。”“看来只好长时间拖下去了;做出‘革命的经验’是会比论述‘革命的经验’,更愉快、更有益的。”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基本内容

()关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列宁根据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对国家起源和本质的论述,论述了剥削阶级国家必然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镇压被压迫阶级的工具。也就是说,国家的性质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哪个阶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它必然在政治上也占统治地位,并借助国家获得镇压和剥削被压迫者的新手段。虽然也有例外的时期,即当互相斗争的各个阶级达到势均力敌的时候,国家权力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暂时独立于两个阶级之外,但是,这决不是说此时国家已不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了,而是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两个阶级的调停人,实质上并非如此。

列宁深入分析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实质,论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更可靠的政治形式,指出:“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1]P120。在封建制国家里,财富是直接运用它的权力的,人们的政治地位是按照地产来排列的,这种统治形式,形成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但是,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内,财富是间接的统治。资产阶级国家与以往的剥削阶级国家有一个不同特点,即它善于用“民主”的外衣进行包装,标榜自己是全民利益的代表者。列宁引证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揭露资产阶级议会民主本质的论述,指出:“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立宪君主国内是这样,而且在最民主的共和国内也是这样”。列宁还明确指出了西方民主受财富所左右的情况:“在民主共和国内,‘财富是间接地但也是更可靠地运用它的权力的’,它所采用的第一个方法是‘直接收买官吏’(美国),第二个方法是‘政府和交易所结成联盟’(法国和美国)。”

在帝国主义新形势下,列宁结合俄国二月革命的实践指出,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部长们,竭力帮助资本家掠夺人民和借军事订货盗窃国库,资本家对此则给他们高额“奖赏”,这是直接收买官吏,还是间接收买官吏,已难以区分了。可见,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其实质仍然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有力工具。但是,机会主义者却迷信资产阶级普选制度和议会,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普选制及其民主共和国,真正能够体现劳动者利益,能够改变国家的本质。

西方民主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了列宁论断的正确性。美国明尼苏达州前州长、《美国阴谋》一书的作者杰西·文图拉谈到美国选举制度时说:“整个选举过程已被金钱所扭曲,因为大公司通过政治献金操控了美国政府。”[2]就连美国前总统卡特也不得不承认:“美国政治体系已经扭曲成为一种基于庞大资金支持的‘寡头政治’体系。”

 

()关于无产阶级用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

实行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在国家方面的任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颂扬暴力革命,指出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列宁指出:“这种颂扬决不是‘过头话’,决不是夸张,也决不是论战伎俩。必须系统地教育群众这样来认识而且正是这样来认识暴力革命,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

虽然暴力革命或武装夺取政权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但是,马克思主义在承认武装夺取政权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形式的同时,并不排除在一定条件下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能够通过和平发展的道路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减轻旧社会转化过程中的“阵痛”。不过,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至今还没有无产阶级采用非暴力的道路取得政权的先例。

列宁引证了马克思总结1848年至1851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经验所写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揭示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演变的趋势和实质的论述,来进一步说明无产阶级武装夺取政权后对待旧国家机器的态度。资产阶级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后,主要利用议会这种形式来进行阶级统治,于是先加强和完备议会权力。其后,随着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尖锐化,资产阶级便加强行政权力,使其行政权力臻于完备,这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演变的一般情况。

历史上剥削阶级的革命,除奴隶主阶级是用私有制代替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外,都是一种私有制度代替另一种私有制度。在那里,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经济基础相同,它们的目的和任务相同,都是为了维护剥削制度、巩同剥削阶级专政。因而,一个剥削阶级在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而夺取政权后,就把旧的国家机器视为战利品,不需要打碎它,即可以继续运用。无产阶级革命则是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必须彻底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这是由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产生和演变过程的论述,指出打碎旧的国家机器,首先必须消灭资产阶级的常备军和官吏。它最能表现国家机器的特征,同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资产阶级镇压人民的最重要的工具,所以无产阶级在革命中一定要将力量集中在打碎它的军事官僚机构上。列宁还进一步论证了马克思关于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理论具有普遍意义。马克思这一理论的提出是从法国资产阶级1848年革命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到了帝国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演变的特征,和法国1848年至1851年间国家机器发展的过程基本相同,先形成其“议会权力”,其后资产阶级政党和小资产阶级政党为瓜分官吏职位和争夺政权而进行激烈斗争,随即加强其行政权力,使其官僚军事机构日益完善起来。列宁总结说:“现在,全世界的历史无疑正在较之1852年广阔得无比的范围内,把无产阶级革命引向‘集中自己的一切力量’去‘破坏’国家机器。”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民主

列宁批判了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的谬论,揭示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进而分析了无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的辩证关系,阐发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及民主制消亡的途径。

列宁指出,资产阶级民主实质上始终是少数人的即只是有产阶级的、只是富人的民主制度。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包括普选制、代议制、二权分立等主要内容。资产阶级民主制是封建专制制度、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特权法的对立物;它比起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主义,无疑是一大进步,在历史上起过相当革命的作用。但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由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反映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特点,代表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为了进一步揭示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实质,列宁结合资产阶级民主制的现状,剖析了资产阶级的选举制度和议会制度。列宁指出,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时,政治权力要求高度集中,许多国家不是议会监督政府,而是政府操纵议会,议会从属于政府。据此,列宁认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因为这样的共和国虽然丝毫没有消除资本的统治,因而也丝毫没有消除对群众的压迫和阶级斗争,但是,它必然会使这个斗争扩大、展开、明朗化和尖锐化,以致一旦出现满足被压迫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必然通过而且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对这些群众的领导得到实现”。

对于无产阶级民主的实质,列宁作了极深刻的剖析,指出无产阶级民主是第一次使广大劳动人民群众享受的民主,不是供富人享受的民主。但是,无产阶级专政决不能简单地只是扩大民主,还要对剥削者、资本家实行专政,剥夺他们的自由,用强力粉碎他们的反抗。无产阶级民主归根结底是由它所建立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任何一种国家政权都是由专政和民主两个方面构成的,二者缺一不可,剥削阶级国家是对剥削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被剥削阶级实行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历史上一种新型的国家制度,专政与民主同样是对立统一物,是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相互结合,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就不巩固。其次,列宁又强调,除了把民主大规模地扩大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对其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这样,无产阶级和人民的民主才能有保障。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

1871年巴黎无产阶级建立的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以暴力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在马克思的论断的基础上,列宁对巴黎公社的实质及其政权组织形式,作了更深刻的阐发。

第一,用人民的武装代替资产阶级常备军。列宁认为,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资产阶级军队是资产阶级国家权力的主要的强力工具。因此,彻底消灭资产阶级的反动军队,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巩固自己的政治统治所必需的。

第二,用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来代替资产阶级官吏。列宁认为,公社的这些措施看起来似乎仅仅是更完全的民主,但其实质却是国家本质的改变,“事实上意味着两类根本不同的机构的大更替”。这是一个量转化为质的实际例子,是资产阶级民主变成了无产阶级民主,即由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变成了一种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列宁又指出,由于资本主义文化的发展,“国家政权”的绝大多数职能已经变得极其简单,每一个识字的人都能够行使这些职能,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这些职能,只付给其“普通工人的工资”是可以做到的。列宁又进一步认为,上述这些措施是关系到社会的国家改造即纯政治改造,但是这些措施只有同剥夺剥夺者的经济措施联系起来,也就是同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变为公有制的措施联系起来,才会显示出全部意义来。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民主永远不会是“单独存在”的。它总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影响经济、推动经济的改造,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等等。这是活生生的历史的辩证法。

第三,用议行一致的工作机关代替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列宁根据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有关论述,揭露和分析了资产阶级议会的本质。资产阶级议会制国家,标榜“三权分立”及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制约,其目的不过是把议会装扮成表达全民意志的代议机关,用议会民主来掩饰资产阶级专政。列宁还论述了建立新的管理机关的必要性,即取得政治统治的无产阶级还需要有管理机关,需要有服从、监督、“监工和会计”,需要建立新的管理机关。

第四,用无产阶级民主集中制的统一的全国政权代替资产阶级官僚集中制的国家。巴黎公社反对官僚集中制,主张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的指导下,建立民族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列宁认为,官僚集中制和民主集中制是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组织原则。官僚集中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组织原则,它适应于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无产阶级国家的组织原则,它适应于无产阶级对少数剥削者的统治。无产阶级不能运用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样也不能使用资产阶级国家的组织原则来建立自己的阶级统治。无产阶级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也意味着取消其组织原则。无产阶级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把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十分自由地组织在公社之内,统一为一个民族。

()关于社会主义阶段的“资产阶级权利”

列宁根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论述,进一步发挥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学说,指出了这两个阶段的共同特征以及两者之间的差别。列宁认为,在经济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是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不论其区别怎样,共产主义是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经阶段。

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在生产资料方面取消了资产阶级权利,但在消费品分配方面,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对资产阶级按资分配、劳而不获的剥削制度的彻底否定,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可是它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存在“资产阶级权利”。按劳分配的原则是以劳动作为同一尺度,运用在不同等的人身上,看起来似乎是平等,但是在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因为各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相同的,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那些劳动能力强的,就会比劳动能力弱的分得多些,在领取同等数量消费品的情况下,家庭负担轻的,就会比家庭负担重的富裕些,这就是不公平、不平等。

列宁指出,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脱胎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经济方面,社会主义还不能为立即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种变革创造经济前提。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和前景,但是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那样高的水平,还不能提供丰富的产品来实现“按需分配”;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别必然要反映在分配方面。在道德和精神方面,在推翻资本主义之后,人们还不能立即学会不需要任何权利规范而为社会劳动。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思想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尽管无产阶级革命废除了剥削制度,但是剥削阶级思想不可能很快消失,还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因此人们还不能完全摆脱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这虽然是一个“缺点”,但它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分配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不仅指出了它存在的必然性,也分析了它的必要性,资产阶级权利在社会各个成员间分配产品和分配劳动方面,依然起着调节者和决定者的作用,需要它迫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按照社会的劳动分工,完成一定量的劳动,然后才能领取一定量的报酬,归根结底是因为还不具备“不需要任何权利的经济前提”。

()关于国家的自行消亡

国家的自行消亡是专指无产阶级国家。资产阶级国家是镇压和剥削无产阶级的工具,是不可能自行消亡的,需要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它。无产阶级国家如何自行消亡?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深刻论述了过渡时期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特征,论述了未来社会的发展与国家消亡的关系,阐明了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他还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劳动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和经济管理对于国家消亡的重要意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民主起了本质的变化,也就是说,它已由资产阶级少数人的民主转变为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民主。这种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愈完全,它就成为多余的时候就愈接近。正如列宁指出的,“由武装工人组成的、‘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国家’愈民主,则任何国家就会愈迅速地开始消亡。”

列宁在国家消亡问题上对布哈林进行了批评。尼古拉·伊万诺维奇·布哈林是联共()党和共产国际的领导人之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经济学家,曾任联共()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和政治局委员,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委员、政治书记处书记,《真理报》主编,曾经被誉为苏共“党内头号思想家”。列宁一再指出,在国家问题上,布哈林存在着一些小错误,这表现为对国家问题理解上带有某种形而上学的色彩。布哈林在引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关于国家阶级性的论述时,就忘记了引用恩格斯关于国家社会性的论述;他在谈到未来社会要炸毁国家时,也忘记了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时期要利用国家。列宁指出:“我们同无政府主义者的区别是:我们主张(α)现在利用国家,并且(β)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利用国家(‘无产阶级专政’),——这两点现在就对实践极其重要。”列宁紧接着马上明确指出:“布哈林正是忘记了这两点!”这种忘记恰恰是缺乏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造成的。

 

三、《国家与革命》的现实意义

今天重温《国家与革命》,至少有三点重要意义。

第一,对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主观,破除一切有关西方民主国家、西方民主制度的迷信,切实防止误入西方的民主化陷阱,正确认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性质和作用,科学把握无产阶级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更好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同当代中国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深刻指出,没有考茨基所谓的“纯粹”民主,只有阶级民主。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以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为经济基础,是靠资本的乳汁喂养的,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保障的只是少数人的民主权利,维护的只是少数人的利益。西方民主制度虽然从法律上规定人人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民主权利,但又总是在宪法和法律上对广大人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留下许多后路或保留条件”,加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诸多限制。这诸多的限制,使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对广大人民来说,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民主权利或者说程序民主权利,他们事实上被排除在民主权利之外。比如西方舆论鼓吹的“平等的”选举权,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体现所谓“天赋人权”“权利平等”,恰恰相反,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权力与金钱的结合。巨额选举经费使西方的民主选举成为富人垄断政权和限制人民权利的无形手段。不仅如此,世界还普遍认为,西方民主通常意味着争论不休,举棋不定,经济效率下降,等等。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等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等诸多优势。实践一再证明,它们是人民当家作主、掌握自己前途命运的制度保障。

第二,对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共产主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提出过一些重要观点,但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周详的理论。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同时深化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学习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关于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这种艰巨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还面临很多没有弄清楚的问题和待解的难题,对许多重大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还处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之中,这一点也不容置疑。对事物的认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对社会主义这个我们只搞了几十年的东西,我们的认识和把握也还是非常有限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发展”[5]P60。实现共产主义的长期性决定了,“想一下子、两下子就进入共产主义,那是不切实际的”[6]P115。邓小平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这样看问题,充分说明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政治上的清醒。

第三,对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有重要意义。自从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学说以来,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一直把共产主义说成是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苏联东欧剧变的历史悲剧使乌托邦论再次抬头。有些鼓吹“社会主义失败论”的西方学者提出所谓的“乌托邦社会工程与复杂的人类环境水火不相容”之类的观点。美国学者布热津斯基在《大失败》一书中则把共产主义说成是“一个犹太血统的德国移民知识分子在大英博物馆公共阅览室中苦思冥想出来的”。“它企图把彻头彻尾的理性强加于社会生活。”一些西方学者还宣扬“历史终结论”。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深刻分析了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学说的科学依据。指出:“马克思丝毫不想制造乌托邦,不想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问题,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1]P187还有人担忧一旦实现了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人们就会失去奋斗的动力,也就不可能“各尽所能”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都对这类观点进行过分析和批判。这类观点的存在只是说明一个事实:人们囿于几千年来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影响,尚未摆脱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列宁在谈到共产主义社会“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制度时指出:“从资产阶级的观点看来,很容易把这样的社会制度说成是‘纯粹的乌托邦’,并冷嘲热讽地说社会主义者许诺每个人都有权利向社会领取任何数量的巧克力糖、汽车、钢琴等等,而对每个公民的劳动不加任何监督。”[1]P198列宁对这种看法的回答是:“伟大的社会主义者在预见这个阶段将会到来时所设想的前提,既不是现在的劳动生产率,也不是现在的庸人。”[1]P198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随着生产力的增长,人的精神世界也将逐步进入一个全新的境域,资产阶级权利对人的影响将消失,劳动将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人们对公共生活基本规则从必须遵守变为习惯遵守,“到那时候,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它的高级阶段的大门就会敞开,国家也就随之完全消亡”。

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统一起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像马克思那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当然,《国家与革命》对我们的启示和意义远不止这样几点,这部著作是一个储藏量极其丰富的理论宝库,值得我们反复认真阅读,我们也相信,只要认真阅读,肯定能常读常新。

 

网络编辑:保罗

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101年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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