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人工智能时代劳动价值论再审视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运用,人类已然步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既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整体跃升,又促进了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机器换人”的加速、“无人工厂”的扩张,给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带来了一些新的质疑,诸如:人工智能时代如何重塑劳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工智能时代是否还具有适用性?人工智能时代如何践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立足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主动回应人工智能时代给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的理论与实践之问,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重塑与价值变迁
历史上,人类社会先后经历过三次科技革命,且每次科技革命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人工智能作为“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1](P119)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过程,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变革和升级,促使世界从后工业时代逐渐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技术进步带来了劳动方式的深刻变化,使价值创造模式和实现形式获得新发展。
第一,人工智能时代推动劳动重塑。人工智能技术使机器拥有“类人”的智慧,对于人的脑力替代作用更为明显。一方面,过去一些信息收集、传递、简单加工和反馈的“人类专属岗位”,如电话客服、信息检索、收银记账等工作逐渐被机器代替;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造就了如人工智能训练师等一批新职业,同时催生了人与智能机器相结合的劳动方式,使劳动模式发生划时代的变化。
一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关系更为复杂。在马克思生活的机器大工业时代,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区分是明确的,即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消耗与生产资料的消耗之间存在着清晰的界线。劳动者通过自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利用劳动工具将原材料加工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形成环节完整的生产流程。生产过程结束后,活劳动以一种特殊形式即物化劳动存在,其中,劳动产品的一部分作为生活资料被消费,用以补充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另一部分则以工具和材料等形式保存下来,参与下一次劳动。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2](P156-157)机器的出现使生产对于活劳动的依赖程度减弱,“省力”效果增加,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功能则出现了一定的“重叠”。人工智能的出现形成了以智能机器为主导的自动运行生产系统,在诸如“智能车间”“安保监控机器人”“自助收取款结账机”等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下,几乎可以实现无须劳动者参与的自主运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出现逐渐从弱人工智能向强人工智能、专用人工智能向通用人工智能转变的趋势,能够承担更为丰富、更为高效的工作任务,使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物化劳动在二者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二是数据与数字劳动新形态得以产生。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加持下的数字经济形态的产生,标志着数字劳动成为新的劳动形式。数字劳动是指数字劳动者运用手机终端、平板电脑、计算机等劳动工具,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出具有使用价值的数字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作为人工智能时代形成的一种新的劳动形态,数字劳动新形态的产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数字劳动者在对原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后得出的多种多样的信息,生产单位借此大幅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在数据要素化和技术数字化的生产模式中,劳动对象不再是有形的现实载体,而是经过高度抽象化的数据信息。数据的产生、收集、整理为人工智能提供计算、分析、决策和自我学习的原料,最终实现机器的“自动”决策,构成数字劳动的运转逻辑。大量劳动者从传统行业脱离,在生产上游通过研发、编程等形式将具象化的产品性能转化为数字化的操作程序。劳动产品从物质形态逐渐向非物质形态转变,虚拟商品和虚拟服务日益成为新的劳动产品,这些非物质形态的劳动产品既可以更高效地传递和共享,也易于被数字化和自动化处理。
三是劳动时间延长和空间延伸。人工智能技术对于劳动的时空条件造成一定的冲击。从劳动的时间层面来看,一方面,人工智能造成劳动时间的延长。早在机器大工业时代,马克思就发现了机器甚至成为“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一切自然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3](P463)现阶段,人工智能已渗透到人类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其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使用性使劳动者可以灵活运用更多碎片化的时间,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闲暇时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尽管人工智能极大提升了生产效率,但是现代劳动者并没有享受闲暇,相反劳动时间不断延长。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使劳动的总体时长延长。人工智能的设计目的在于服务生产实践,人工智能从算法编写、模型创制到运用于实践的整个过程才能称得上完整的劳动过程,相当于在原有的生产过程中增添了设计、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劳动环节。由于人工智能可以替代部分活劳动的具体功能,使得大量活劳动转移至生产上游,即人工智能产品的数据准备、模型建立、模型评估、行为训练等环节。因此,劳动总时长的增加使活劳动转移与产品产出之间存在较大的时间间隔,形成活劳动延迟生效的结果,容易产生活劳动不参与生产劳动的错觉。从劳动的空间来看,劳动空间不断延伸,更多劳动者的价值创造环境从工厂流水线转变为办公室,劳动者亦可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在一个新的空间维度进行工作。劳动空间的延伸实现了劳动者在场向“无人化劳动”的转变,也会造成无须劳动者参与劳动的假象。
第二,人工智能时代推动价值变迁。人工智能机器对人类劳动所展现出的显著的替代效应[4]带来了价值实现的巨大变化。人工智能促使资本有机构成进一步提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进一步降低,价值实现方式发生转变。
一是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技术构成决定价值构成,价值构成反映技术构成,马克思将价值构成和技术构成两个概念及其相互作用关系统称为资本的有机构成。随着生产力的提升、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单位劳动量所使用的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导致不变资本的价值量相对不断增加、可变资本的价值量相对不断减少,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意味着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可变资本将不断缩小,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下降,部分劳动者如产业工人等面临着与人工智能竞争工作岗位的危机,形成数量庞大的产业后备军,劳动者将处于更不利的地位。
二是单位商品价值量减少。尽管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但两者并非完全同向变化。随着生产力的提升,在单位商品所蕴含的使用价值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生产单位商品所需的时间减少,导致单位商品所含有的价值量下降。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对劳动生产率有着明显的提升作用,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从而造成单位商品价值量明显下降。因此,人工智能时代,使用价值与价值体现为逆向运动,揭示了在科学技术推动下人类劳动逐渐被先进生产工具所替代的趋势,也因此引发了一些人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三是价值实现方式发生变化。马克思就商品与货币的交换过程指出:“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3](P104)人工智能技术渗透商品的价值实现过程,对商品交换环节产生重要影响。传统的商品交易主要是在市场、店铺等实体场所进行的,商品交换必须支付物质和时间成本。而数字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逐步塑造“不在场”的交易场景,还能以算法推荐的方式精准匹配供需,为买卖双方节省时间和精力,缩短了交易周期,使交易更加透明化。在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力大幅提高,智能支付和数字货币的普及使得货币形态逐渐摆脱了物质形态的束缚,日益抽象化、符号化。
二、人工智能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澄清
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改变了生产方式,突出表现为人工智能在多个生产领域对于劳动者的取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受到理论和现实的挑战。围绕价值源泉的唯一性、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资本属性,产生了一些质疑的声音。因此,有必要对人工智能时代如何认识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澄清。
第一,关于价值源泉唯一性问题的认识澄清。价值从何而来的问题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问题。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指出,“存在着一种积蓄的劳动,它把这种劳动叫做资本”,“资本这种东西,由于里面包含有辅助的资源,可以使活劳动的生产率增加几百倍、几千倍”。[5](P80)活劳动就是活的劳动能力发挥作用的劳动,它不仅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论断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根本立足点,也是破解剩余价值从何而来的关键所在。只要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的论断成立,剩余价值由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创造这一事实就不会被掩盖。
在19世纪中后期,活劳动主要指的是在机器大工业生产过程中产业工人所付出的体力劳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应用,西方学界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之声不断,比如以博当为代表的意大利自治主义学派否认物质劳动的作用,认为当今的价值创造来源于智力、发明和创造性劳动。[6](P55)还有部分学者认为知识价值论可以替代和证伪劳动价值论。[7]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工厂几乎不需要劳动者参与直接生产过程,从而造成活劳动“离场”的错觉,以致引起“活劳动不再是商品生产的必需、不再是价值唯一源泉”的认识误区。
事实上,马克思对于生产过程的考察,总是从一种抽象的、整体的视角进行,而并非从某种具体劳动中探寻价值的来源。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一个总体,是各种劳动的结合体”,[8](P120)不能将劳动看作是单个工人的事情,即使将其看作是工人整体的事,也只能从独立于每个工人的劳动结合体来看待。“这种劳动就其物质的统一来说,则从属于机器的,固定资本的物的统一。”[8](P120)马克思的上述论断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不能将单个劳动与总体劳动割裂开来,应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观察、剖析;二是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并不体现为活劳动在劳动中的主导地位。因此,考察人工智能时代生产过程时,不能将无人工厂当作孤立的存在,而要将人工智能的研发、工厂的组装维修、产品运输销售等多个流程纳入考察范围,正是在这些上下游环节中,活劳动的消耗为产品增添了价值。尽管人工智能在这一过程中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活劳动仅仅为辅助甚至不在场,但也不能将人工智能机器与价值画上等号。有学者认为这一争论的核心在于物化劳动和科学技术能否自行创造价值,而事实证明脱离活劳动的物化劳动和科学技术都无法独自创造价值,因此,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是必要的。[9]即使进入高度智能化和自动化的人工智能时代,生产依然无法排除活劳动要素的参与,相反对于活劳动的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要求更高,复杂劳动的价值倍乘效应更加明显。
第二,关于劳动者主体地位问题的认识澄清。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3](P207-208)劳动的前提是人与自然的互动,因而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具有主体地位。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充分肯定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强调劳动者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批判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以及机器生产对劳动者的异化现象。
囿于对活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质疑,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模糊。假如知识、智力、发明等非物质劳动能够独立成为价值的来源,那么,从事物质劳动的劳动者将难以找到立足点。尤其是人工智能这种知识和智能的结晶对劳动者有着较为明显的替代作用,人工智能技术赋予了机器某些“超人类”的智慧属性,从AlphaGo击败围棋世界冠军李世石再到ChatGPT的横空出世,个体人类在特定领域已经难以与人工智能抗衡。因此,在未来人是否会被机器取代,劳动者是否还能占有主体地位,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
尽管部分劳动者被人工智能排挤出劳动市场的情景真实存在,但不能因此推断人工智能可以取代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一方面,人工智能并未超越马克思的机器体系理论,依然是人类劳动的“技术存在物”。马克思曾对机器展开过论述:“它们是人的产业劳动的产物,是转化为人的意志驾驭自然界的器官或者说在自然界实现人的意志的器官的自然物质。”[8](P198)从人工智能的发展历史来看,尽管人工智能技术从模仿人脑的生理结构转变为模仿人脑的学习行为,但归根结底人工智能依然是“人的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8](P198)是人的智能在自然界的延伸。因而,对象化的人工智能仍然无法脱离主体化的人类,只能成为人改造自然的先进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无法完全抛开人的因素,它本身就是劳动的产物。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3](P208)合目的性是劳动的必要属性,劳动的出发点不仅在于要获得满足生产、交换的需求,而且要获得满足消费的需求,甚至要获得满足人的发展的需求。哪怕是再发达的人工智能也无法代替人的意志为劳动创造需求,通过一系列指令帮助人达到目的。从这一点看,哪怕仅是提供劳动的目的性和最终享受劳动成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然起到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
第三,关于资本属性问题的认识澄清。马克思在考察机器生产时提出,“加入资本的生产过程以后,劳动资料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形态变化,它的最后的形态是机器,或者更确切些说,是自动的机器体系”。[8](P184)马克思认为,机器的发展过程与资本的生产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本使生产资料演化为机器形式,逐步向生产自动化的方向演进。
人工智能的应用体现了资本生产的更高级阶段,它对于生产效率的巨大提升作用,可以不断丰富社会物质财富。通过对人类劳动的部分替代,机器逐渐把人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人的生活更加富裕和自由。基于现实中的这一巨变,技术加速主义者强调,要利用数字技术革命效应重建后资本主义,以重构智能算法、数字自动化技术与资本的关系,从而建构一种超越资本积累和剥削的算法自动化的政治集合,[10]试图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挽救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危机。技术加速主义者认为,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加快资本的增殖速度,解决社会诸多发展问题,从而将人工智能视为弥补资本负面作用的技术。上述观点具有明确的偏颇性,必须予以澄清。
一方面,人工智能强化了资本的积极作用。在人工智能的辅助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逐渐形成,智能规划可以使资源配置更为合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衔接更为流畅紧密,且生产力的跃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存在的不少社会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推动了资本的快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资本快速增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一是人工智能加剧资本与劳动的对立。马克思注意到机器在资本生产过程中的使命“成了与劳动相敌对的资本形式”。[8](P300)人工智能的出现会进一步巩固资本的统治,不断削弱劳动者在劳动中的主动性,使其成为智能网络的“神经末梢”,任何劳动个体不再具备不可替代性,只能以降低自身劳动成本的形式换取劳动机会。二是人工智能加剧资本的垄断。人工智能技术会极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优势企业以“免费”“补贴”等方式迅速在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且通过技术垄断、数据垄断、平台垄断等方式巩固其垄断地位。三是人工智能加剧资本的剥削。人工智能无法消除资本的剥削性质,只是将剥削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在人工智能时代,由于信息生产和劳动者生活之间存在时空融合,数字劳动者的劳动力交换行为变得十分隐蔽。[11]大量平台用户以免费应用体验的形式交换了自身的数据,在使用产品的同时也在培养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这种“非雇佣劳动”让使用人工智能的平台公司获得高额利润,成为它们攫取剩余价值的重要来源。
三、工智能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践行
如前所述,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改变了社会生产劳动的内容和形式,影响着价值的生产和实现过程,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巨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凭借其强大的劳动能力,将人类从繁重枯燥的机械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人类从事其他职业提供动力与空间,给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带来新的机遇。因此,要以唯物辩证的方法、历史发展的眼光,积极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给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与时俱进地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尽管使无人化生产成为可能,但是依然需要劳动者维持劳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环节的畅通,这也印证了人工智能的出现并没有使价值范畴成为历史概念。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参与价值创造的生产要素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技术、数据等非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在生产劳动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凸显。[12]但从各个生产要素来看,每一种生产要素的产生都离不开人类有意识的劳动。因而,人工智能将取代人类活劳动的主张不攻自破,活劳动依然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依然是人工智能时代的科学指南。一方面,要重视劳动的重要作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劳动无用论,相反,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了劳动的更新迭代。高新技术取代和淘汰了过去简单、重复的低技术含量劳动,对复杂的高技术含量劳动提出了新的需求。借助人工智能,人类可以实现高难度、高技术、高价值含量的劳动,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劳动效率,极大丰富物质财富。另一方面,要深化对于活劳动概念的理解。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力的发展使活劳动的形式发生了诸多变化,产生了数字劳动等新的劳动范畴。应从当前的生产力条件出发,剖析现实经济发展的新现象,丰富活劳动概念的理论内涵,从而增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性。
第二,毫不动摇地坚持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在关于人工智能时代劳动价值论的各种争论中,核心问题是人工智能能否取代人类劳动、劳动者该何去何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为劳动者寻求解放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理顺人工智能与劳动者关系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指出:“发展人工智能,将为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为民生改善提供重要保障。”[1](P140)人工智能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取代人类,而是要更好服务人类,在新时代则是要将落脚点放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一方面,要发挥好劳动者的主体性作用。一是要突出人才在技术创新中的关键作用,着力培养创新型劳动者,让劳动者群体向创新型行业流入,让劳动者成为推动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要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要求,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形成大中小学一体化的智能教育体系,提高人们学习和掌握人工智能的能力,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相对于人工智能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一是要用好人工智能技术,努力将劳动者从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二是要抓住人工智能时代带来的机遇,重视并采取措施推动劳动者发展,如拓展新时代“职业版图”、 鼓励劳动者选择有发展前景的职业等,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重构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方式。
第三,辩证认识资本与人工智能技术之间的相互作用。当人工智能技术与资本相结合时,资本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推动者,而人工智能技术则是资本扩张的推动者,二者相互推动。在以资本为主导的技术创新模式中,人工智能技术得到飞速的进步和发展,但是,过快的技术进步因缺少相应的制度保障,有可能对人类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在资本逻辑主导下,人工智能成为加强对劳动者剥削、获取市场垄断地位、追求资本增殖最大化的手段,引发资本与劳动者之间更加激烈的矛盾。这启示并要求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把握好资本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双重作用,以制度形式遏制资本无序扩张,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具体地说,一是要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基本经济制度的框架下规范资本的发展是遏制资本无序扩张的根本手段。要使人工智能重新回归促进劳动生产率的工具的本质,服务于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找准人工智能的定位。二是要保障分配公平。要防止对人工智能的运用造成贫富悬殊扩大,平衡不同劳动者之间的收入水平,以待遇公平促进劳动平等。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收入标准,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的收入差距,推动劳动待遇公平。三是要健全监管机制。要采取严格的反垄断措施,打破大型人工智能企业的垄断地位。加快完善数据信息分类保护的法律规范,构建与数字平台特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坚持鼓励技术创新与推动技术向善并重,依法规制算法滥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权益。(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合对本文亦有重要贡献)
(作者简介:李楠,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