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西方一些国家的领导人频繁使用“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并非真正担当国际规则的守护者,实则有深厚的价值观意涵和精致自私的利害考虑。
近现代以来,西方国家凭借率先工业革命积累的力量优势,对全球各地实行“降维打击”,或是殖民占领,或是间接统治,终将整个世界逐步纳入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从17世纪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到19世纪的维也纳体系、柏林体系,再到20世纪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雅尔塔体系,西方国家主导建立的国际秩序具有明显的“基于实力”特征。大国依据实力对比划分势力范围,国际政治盛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战争成为惯用的乃至被认为是“合法的”解决分歧的手段。
人类社会总是在发展进步。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提速升级,不同国家、民族交往增多,战争破坏作用增大,正反两方面合力推动国际社会逐渐建立起一些规范国家行为的规则、制度。二战结束以后,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逐步建立,成为推动各国对话合作的国际制度主平台。这些虽然不足以改变国际秩序“基于实力”的决定性影响,但还是极大拓展了国际秩序的边界,丰富了国际秩序的内容,闪耀着人类文明之光。
冷战结束后,美国和西方国家一度沉浸在“历史的终结”神话之中,图谋建立所谓“世界新秩序”,其核心要义即是以自由市场、民主政治为标准的“华盛顿共识”为模板,将此套规则推向全世界。彼时的西方战略精英,对于使用规则改变他国颇具信心,“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逐渐流行开来,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主流话语。从一开始,“基于规则”都是特指基于西方认可的政治经济规则,虽然较之“基于实力”显得悦耳动听、含蓄委婉,但其背后仍然是以西方的实力优势为根本支撑。
可惜“事与愿违”。冷战结束30多年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又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其核心是国际权力从西方、北方向东方、南方流散转移。东升西降、南升北降是长时段的发展趋势,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日益崛起,美国及其核心盟友愿意让渡或分享的权力和资源极其有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的份额改革难以推进可见一斑。
国际法是各国普遍认可、接受的行为准则,具有明显的国际合法性和正当性,中国等很多国家都倡导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规则,这才是真正的国际规则。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却舍此不用,大谈“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为什么?
相比国际法,美国刻意使用“基于规则”这种意涵并不明晰的话语,解释的模糊性恰恰符合美国的工具性需要。一般而言,“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当然包括国际法,诸如《联合国宪章》及其宗旨原则、多边条约和国际规则等,美国国务卿布林肯等人在公开讲话中承认了这一点,2023年7月北约峰会联合公报也宣称“恪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致力于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但这只是说在具体情形下,美国等西方国家支持其可以操纵的“国际法”,整体上仍然强调国际法从属于“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而不是主张“基于国际法的国际秩序”。不仅如此,“规则”并不是相对中性中立的国际法,而是特指符合美国利益和价值观偏好的国际规则。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是以“华盛顿共识”为标准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强调自由市场、民主政治、保护人权等;近年来美国又根据形势变化对其阐释发挥,提出所谓“新华盛顿共识”,强调政府干预市场、新型产业政策以及民主政治、保护人权等。可见,美国的“规则”并非一成不变,遵循的是实用主义,在使用“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时,拥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如果将“规则”替换成国际法,美国反而受限,且其本来就不是遵守国际法的“模范生”。其一,美国不是若干重要多边条约的缔约国,没资格拿国际法说事。其二,美国很多的官方主张、政策举措与通用的国际法原则相悖。其三,美国以“基于规则”为名对国际法进行“裁剪”。美国惯用“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标榜合法性,将自身以及盟友的行为称为“符合规则”“捍卫规则”。总之,“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实质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倡导的霸权秩序观,它们对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合则用,不合则弃”,完全是以自身利益为取舍。
美国等西方国家动辄声称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并以此向别国施压,把自己的意志和标准强加于人,用少数国家的“帮规”取代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则,是强权政治的翻版。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曾评价说,西方国家主张“以西方为中心、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作为国际法的替代品”,其目的是“绕过国际法、取代国际法”。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的研究报告也称,美国违反国际法的种种行为,对其宣称“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投下了“长长的阴影”。
各国在适用国际法方面各有依归、各有特点,但这不会伤害国际法的普遍性。反倒是美国等西方国家主张“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以模糊的“规则”代替了明确的国际法,破坏了国际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实际掏空了国际法的价值基础,使之任由美国主导。从这个角度讲,美国才真正是国际规则的“头号破坏者”。
美国还以“规则”话语拉拢盟友、打击异己,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霸凌霸权。美国以是否认同和遵守其“规则”划分敌友、拒斥异类,将中俄称为“修正主义”“秩序挑战者”,这种做派破坏了主要大国之间关于国际秩序开展对话的价值基础,无益于大国合作达成共识,开展全球治理。
中国是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国际规则应以国际法为基础,由大家一起制定,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和特权;国际规则应体现公共产品价值取向,不能偏向某个国家或某些国家集团利益;国际规则应由各国共同遵守,不能有例外主义和双重标准。这些原则体现了真正的多边主义,从规范的意义上否定了少数强国对国际规则的控制权,应当成为各国“秩序对话”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回归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各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推动国际法革故鼎新,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世界才能迎来持久和平、发展、安全、进步。
网络编辑:保罗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