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拥军 陶恩前:从“新发展阶段”看中国道路在国际共运史上的意义
科学社会主义有两个要点:一是共产主义,二是国际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没有放弃这两点,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只能迂回地向共产主义目标迈进。这让许多人看不清形势。如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真像某些人希望的那样永远不会结束,“左”与“右”或将成为一个在理论上扯不清楚的问题。好在理论自信建立在道路自信的基础上,实践本身对中国道路的社会主义性质给出了回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此后,越来越多人开始在理论上认识到“中国道路”的社会主义性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使“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意义愈加凸显。习近平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进一步为新发展阶段定位,指出新发展阶段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习近平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
“更高阶段”是什么阶段?为什么新发展阶段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研究相关问题有助于人们反过头来更清醒地认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和国际主义性质。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
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究竟是不是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一直是令人们感到困惑的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党的十三大上正式确立的。尽管党的十三大报告对“初级阶段”的含义有明确说明,得到了全党一致赞成,但很多人还是各取所需,撇开报告,从其他地方寻找合意的解释。因此,我们有必要正本清源,回到党的十三大报告,重新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
按照党的十三大报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这是对初级阶段空间范围的明确说明。“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这是对初级阶段时间范围的说明。“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为了解决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这是对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的说明。“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这是对走出初级阶段衡量标准的说明。
上述这些说明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论述显然是不一致的。按照经典作家的论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任务是消灭商品经济,实现按劳分配,为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过渡准备条件。显然,以这样的标准衡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是一回事。
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重申: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两个要点,意味着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但生产力水平很低,仍处于初级阶段。
之所以说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是因为到1956年底中国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而且是因为经过30多年的努力,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的时候,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中国再落后也已经是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有其团结和联合的制度优势;相应地,西方再先进还是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有其分割和对立的制度劣势。中国可以利用资本主义的手段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但不能放弃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能邯郸学步。
之所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因为当时国家经济实力虽然有了巨大提升,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但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的基本国情没有从根本上加以改变。表现在:一是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手工劳动占据主导地位;虽然已经有了一部分现代工业,但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仍大量存在,小生产仍是主流。二是一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整体上仍然贫穷落后;已经具备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但整个国家科技水平普遍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的近四分之一。三是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由此决定了当时分工协作水平不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四是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小生产习惯势力、腐化堕落的剥削阶级思想和封建特权作风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且经常侵袭党的各级组织和国家公务员队伍。这一切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上那个“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是通往那种“社会主义社会”的一条道路。到越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候,以上所有这些表现都将消失。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泛指每个国家都要经历,而只是特指中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基础上为解决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之间的矛盾而建立的,因此,即使其第一阶段,生产力水平也要高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中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甚至没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比较起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可称为“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而中等发达国家进入的社会主义社会,可称为“社会主义中级阶段”。与此不同,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不仅需要经历一个生产力水平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中级阶段,而且需要经历一个生产力水平低于中等发达国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单纯从生产力水平看,只有在经历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以后,中国才能进入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这就意味着,发达国家是通过资本主义道路(和一个过渡时期)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中国则是通过社会主义道路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
既然中国不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也不是在中等发达国家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而是在经济文化极端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那就既不能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也不能照搬照抄外国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通往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一条道路,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事先在地图上为中国人民标出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发现的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往共产主义的道路,列宁试图找到一条相对落后的帝国主义国家走向共产主义的道路,他们都不可能预见中国后来所碰到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自己闯出来的。这条道路与中等发达国家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中级阶段或发达国家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不同,还需要经历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任务是不经过资本主义这一历史阶段而完成资本主义所完成的发展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历史使命。这就需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剥离开,向资产阶级学习如何发展生产力。中国坚持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这一点与资本主义道路有着本质区别;但中国也要通过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手段发展自己的生产力,这一点与资本主义道路具有相同特征。中国既不能排斥资产阶级创造的发展生产力的手段,也不能因为需要学习和掌握这些手段而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相反,中国要努力避免由于采取资产阶级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所可能导致的、对社会主义道路来说是不必要的弯路。
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条道路,那就不能按照书本上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特征作为衡量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区别的标准。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里的社会主义本质,就是按照“道路”原则确定的动态标准:首先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其次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才是“达到共同富裕”。这些本质要在道路的延伸过程中逐步实现。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资本主义道路最终也要通往共产主义;中国不走资本主义道路,并不是因为它不发展生产力或者它不通往共产主义,而是因为资本主义道路导致两极分化,以牺牲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方式发展生产力,相较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言,它是一条弯路。比较起来,经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再到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道路尽管也会有曲折,但它由于内在要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而能够凝心聚力,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是一条最短的路。
第三,从道路延伸的角度看,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同于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对中国而言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将消灭商品生产,消灭要素分配,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并以此为动力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按需分配过渡奠定基础。然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为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生产巨大发展,为向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阶段过渡奠定基础。
必须指出的是,后来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都视为市场主体,把它们都当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并不意味着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正如卫兴华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不容混同。在笔者看来,非公经济特别是其中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固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它们却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异质成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整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也是如此。卫先生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指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中一个特定的阶段,它在逐步发展中会依次上升到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各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特色,不能混淆不同阶段的特点。
这充分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开放”这个基本点不能脱离“四项基本原则”这另一个基本点。按照党的十三大报告的说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新发展,它赋予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不能以僵化的观点看待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怀疑以至否定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也不能以自由化的观点看待改革开放,否则就会离开社会主义轨道。……排除僵化和自由化这两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和影响,将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从后来的发展看,两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始终没有完全排除,不同时期各有不同的表现。
值得警惕的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后,有的学者甚至歪曲邓小平关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十几代人、几十代人才能得到巩固的观点,硬说这是指初级阶段需要十几代人、几十代人的时间。这实际上是混淆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间界限,目的是为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那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辩护。在这种情况下,习近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论述,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发展阶段”标志着“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一方面指出,早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已经进入新时代,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与党的十三大报告讲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是一种鲜明的前后相继关系。同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发展阶段”,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在理论表达上是一种前后相继关系,应当在新时代语境中去诠释新发展阶段。
党的十三大以来,笔者长期关注和研究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限于篇幅,这里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去重述所有的观点,对本文来说,需要指出的是以下三点:第一,初级阶段理论不是为了像研究关于卡夫丁峡谷问题的学者们所希望的那样去“跨越阶段”,而是为了“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第二,一个国家自己的路只能自己走,想重走西方或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老路,结果只能是走进死胡同;第三,为了少走弯路,发挥后发优势,前人走过的路应当作为参考,其他国家的长处必须努力吸取。按照这种曲折发展的“道路”理论,传统的“左”“右”之分已经失去意义。传统的“左”“右”是指激进派和保守派;激进派往前走,是“左”,保守派往回走,是“右”。但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形成了“左派往回走、右派往前走”的印象。这种错误认识导致分歧越来越大,共识越来越难寻找。有些人认为中国在前进,有些人认为中国在后退。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这条道路并非一条直线,而是一条曲线,用传统的说法,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因此用直线标准衡量,短期看来前进似乎本身就是在后退,只有从相对较长的时期考察,才能看到总体的上升和进步。
造成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而不是直线上升或直线前进的原因,在于发展的不平衡。中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而不是由发达资本主义进入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因此,有的方面比资本主义国家先进,有的方面甚至很多方面却比资本主义国家还要落后。从根本制度看,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高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为中国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尤其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使得中国有可能在同国际资本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资本主义之所以必然为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最主要是因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由于总体生产力水平低下,存在大量前资本主义成分,特别是小生产成分。这些成分,凡能够实现生产社会化的,都可以直接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有的尚无规模经营、社会化经营的条件,只能分散经营,因而不得不采取私有制,甚至个体所有制的形式,才能得到发展。它们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非社会主义成分,却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追求所有制和分配方式纯而又纯,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而且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这些方面的改革看起来都是在后退,因为相对于原来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来说,非社会主义成分无疑是落后的经济成分。但是由于它使原来被闲置的不适合集体经营的小生产成分得到利用,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衡量,它既然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又是一种进步。它不仅构成对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有益补充,而且也为发展到适合规模经营的时候转化为公有制奠定了基础,因此在服从和服务于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意义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
这就要求,我们在对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上不能有偏颇。对于公有制成分是在“巩固和发展”上“毫不动摇”,而对非公有制成分则是在“鼓励、支持、引导”上“毫不动摇”。这种提法上的区别极为重要。公有制成分不仅不能削弱,相反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比较起来,非公成分一方面需要“鼓励、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引导”。这就是说,非公成分现在还不到削弱的时候,还需要继续发展,因此要鼓励和支持,但不能放任其自发性;等到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非公经济将不再促进、反而妨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那么消灭私有制的时刻就到来了。
就此而言,中国需要开放,并不单纯是从学习社会化大生产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这些所谓“中性”或“不带社会制度属性”东西来说的;中国也需要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管理和经营小生产的技术、手段等从制度属性上来说属于落后的东西,因为它们是中国发展生产力所必需的。然而,资本主义并不因为我们向它学习,就不再是资本主义。我们需要这些落后的东西,是因为自己有些东西比这些东西更落后。我们学习它,是为了变得先进一些。然而,这种先进并不具有绝对的、固定不变的意义,而只具有相对的、发展中的意义。学习资本主义是为了超越资本主义,而不是为了变成资本主义。需要警惕的并不是开放本身,而是开放过程中失去自主性,不善于鉴别中国需要的东西和不需要的东西,用鲁迅的说法,是误把“拿来主义”和“送来主义”相混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条道路,它的延伸意味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向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过渡。人不可能永远做儿童或少年,中国的社会主义也不可能永远停留于初级阶段。邓小平提出“三步走”战略,设想到21世纪中叶初级阶段结束的时候,中国人均GDP将达到4000美元,那时“在世界上虽然还是在几十名以下,但是中国是个中等发达的国家了”。党的十三大报告把“三步走”战略概括为:第一步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实际发展速度比预想快得多。中国到2010年人均GDP已经达到4000美元,比预想提前了40年。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到2019年底,中国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在此基础上,中国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低生活水平人群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部署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中国将提前15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无论是按照邓小平的设想,还是按照党的十三大的指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将走向结束,在初级阶段基础上向更高阶段迈进的条件正在成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停留于改革开放初期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看不到生产力巨大发展所带来的生产关系变革的要求,看不到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与小生产相适应的非社会主义成分正在走向过时,试图固守已经和正在导致两极分化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关系,那就表明,这些人还生活在20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看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先后由温饱到小康,再到全面小康,正在进入共同富裕的新时代。
有的人富、有的人穷不能称为共同富裕。2020年底,中国宣布消除绝对贫困,共同富裕意味着相对贫困也将被消除。在现代社会,相对贫困集中表现为两极分化。按照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看法,现在到了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时候了。这是一个惊人的变化。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完成了消除两极分化。相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建立了类似中国小康社会的“福利社会”以后,由于新自由主义的影响重新扩大了本已缩小的贫富差异,两极分化的格局再次形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在面临的几乎所有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问题都根源于两极分化。因此,新发展阶段要解决的问题不仅对于中国来说是崭新的课题,而且也是制约发达国家进一步发展的课题。新发展阶段具有极为重要的世界历史意义。
习近平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就意味着,共同富裕不能仅用经济指标衡量。它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精神文明问题,等等。2035年到2050年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走向结束的时期,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时期。遗憾的是,许多人对这一变化尚缺乏足够的意识,更不要说充分估计其潜在意义。
三、“更高阶段”是“赶超”发达国家的阶段
从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看“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这里的“更高阶段”似乎首先应该是“中级阶段”,然后才能进入“高级阶段”。然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本身就蕴含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否则根据中国生产力水平连中等发达国家都没有达到的事实,就不能说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实际上,讲中国在1956年底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这本身就突破了那种直线演进的历史观。所谓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根据正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复杂的结构性关系,在发展中只能采取反馈式调节的策略,而不能按照教条去规划前进的道路。共产主义目标或远大理想已经确定,但当前的道路既不能单纯根据过去的经验,也不能直接根据目标去筹划。目标只是给出一个方向,路是走出来的。对“更高阶段”的规划必须充分估计道路的曲折性,为此必须突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束缚。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把共产主义与“实践的唯物主义”当成一个东西,这本身就是对空想共产主义和狭隘经验论的超越。习近平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单纯从人均GDP的角度看,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认为达到4000美元就算中等发达国家了;但2019年底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0美元,我们并不认为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因为,各个国家都在发展,发达与否的相对程度是在变化的。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中国预计要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人均GDP才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却没有给出具体数量指标。这并不是偶然的。即使不考虑国家之间的对比,按照不同标准衡量,生产力发展本身也是相对的。一方面,中国的GDP总量在2019年刚刚达到美国的三分之二,考虑到中国人口数量是美国的4倍,如果以美元作为衡量标准,中国的人均GDP不到美国的六分之一,照这一标准衡量,中国人均GDP要赶超美国肯定要等到2050年以后了;但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早在2014年中国GDP总量就已经超过美国,照这一标准衡量,中国人均GDP在2050年以前甚至2035年就可能超过美国。与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相比,这样的指标都只不过是参考。重要的是在前进道路上实现自我超越。美国如此先进,可是它却连充分就业都无法保证,以致每一次大选,解决就业问题都成为其竞选纲领的核心内容,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就此而言,确定比较的标准非常重要。
今后30年,中国不仅在经济领域将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也将更加巩固,虽然以人均GDP衡量的物质财富仅是“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社会财富、政治财富、精神财富和生态财富等则将处于世界前列。这是因为,发达国家的“福利社会”几乎都限于物质福利,而社会、政治、精神和生态等方面的福利,则始终未能纳入“福利”范畴。在这一意义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陷入了停滞状态。西方的“新社会运动”正是在经济基础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人们试图追求社会需要、政治需要、精神需要和生态需要的满足的表现。很难设想,一种在经济方面连充分就业都无法保证的制度,能够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条件。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都是行不通的。经验主义行不通,是由于在西方的福利社会和中国的小康社会之前,人类整体上处于短缺经济时代,粮食不够吃,衣服不够穿,房子不够住,因此所有活动都必须围绕物质生活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展开,而现在人类面对的恰恰是过剩问题,因而传统经验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科学已经完全失效。众所周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一个独特现象——经济危机,本身是由相对过剩造成的。“福利社会”或“小康社会”成为必要,主要不是基于道德理由,而是基于“需求拉动”的经济理由。如果说,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不得已的选择,那么,在相对过剩的条件下,“公平”本身就成为“效率”的前提条件。萨伊所谓“供给能够创造自己的需求”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成立,但在过剩经济条件下就不成立了;相反,凯恩斯指出,要保证充分就业,就必须人为创造需求,为此,满足穷人的需要比满足富人的需要更为迫切,因为给穷人增加收入,几乎都转化为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而给富人增加收入,除非投资有利可图,否则就只能转化为闲置的资金。
必须打破旧的建立在短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学教条,创立新的解决过剩问题的经济学。传统经济学要解决的是“稀缺”问题,也就是短缺经济问题。“消灭绝对贫困”使这样的问题不再具有现实意义。具有现实意义的是相对贫困问题或共同富裕问题。但这与资本本性是不相容的,因为资本的赢利是与相对贫困联系在一起的。在资本家眼中,劳动者的工资属于“劳动力成本”,它与利润之间呈现“跷跷板效应”:工资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利润率的降低,反之要想提高利润率就必须降低工资水平。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来说,没有利润的生产不是生产,尽管它能给本企业的工人发工资,能满足购买本企业产品的消费者需要。利润为资本主义生产设置了界限。只有不断制造相对贫困,才能打破这一界限。
随着生产力发展,当一个社会只需要20%的人工作就能养活全部人口的时候,按照短缺经济学的标准,要想保证“效率”,就必须有80%的人失业。反过头来说,如果强行让这80%的就业,那么所有人的工作效率就只能达到20%。资本主义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创造相对贫困,也就是说,让80%的人口继续就业,并命名为“第三产业”,但这80%的人得到的仍只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其货币表现就是“工资”),这80%的人所创造的超过他们全部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则是资本家的利润,即马克思所说的“相对剩余价值”。这样,在所有人口得到生活必需品的同时,80%的工人为20%的资本家创造了相对的富裕,从而为自己生产了相对贫困。
这就意味着,即使单纯从经济学角度看,共同富裕的经济学也不可能是传统意义上的以“稀缺”为基础的“供给—需求”经济学,而只能是一种崭新的以过剩为基础的“生产—需要”经济学。共同富裕的标准不再是资本的数量及其利润率的高低(因为那只是少数人即资本家的财富,而不可能是工人的财富,因而不可能是整个社会的财富),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状况。这与主要矛盾的转化正相适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意识到这里的问题是“需要”和“生产”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时候以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关系为基本问题的资本经济学就完全过时了,如果再不建立“需要—生产”经济学或“需要—发展”经济学,中国将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的发达国家一样陷入泥潭。
共同富裕的财富标准,除满足物质需要的物质财富以外,还有满足社会需要、政治需要、精神需要和生态需要等的其他财富标准如社会财富、政治财富、精神财富和生态财富等标准。这其中,除物质财富以外,其他财富甚至无法以货币尺度来衡量,更不要说资本及其利润的尺度了。正如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国王一样,不可能每个人都做资本家。因此,“共同富裕”意味着资本主义走到了尽头。
共同富裕不是“共同有钱”,而是在所有的人都满足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共同满足更高级的需要。这不仅要求建构一种重置使用价值生产与价值生产关系的经济学,而且要求从货币价值和资本价值观的改变入手,建立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马克思研究了价值对象性和使用价值对象性,认为共产主义意味着价值生产走向终结,但在那个时代,他还不可能对共产主义的发展阶段做出具体设想。马克思在1881年2月22日给斐迪南·多梅拉·纽文胡斯的信中指出:“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而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不着边际的,因而这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应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如果一个方程式的已知各项中不包含解这个方程式的因素,那我们就无法解这个方程式。”现在条件已经具备,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研究比初级阶段更高的阶段究竟是“中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为此,我们必须超越旧的直线论的历史观,把中国重新置入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背景中进行考察。这是因为,如果中国到21世纪中叶在人均GDP指标上超越美国,那么,按生产力标准衡量,从2035年“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50年“人均GDP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这一新发展阶段本身就是中国将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那时中国将面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任务。这意味着,中国不仅将必须解决自己面临的新问题,而且必须解决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老问题。中国将不仅为发展中国家展示另外一条现代化道路即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而且将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展现它们的未来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景。
(作者:马拥军,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陶恩前,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