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是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1],与纯粹的社会空间不同,它由携带不同资本的行动者之间以“斗争”形式出现的关系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场域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参加者、教育环境、教育载体、教育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等,构成的一定的关系网络。互联网的崛起由空间和时间交互作用构建出新型的社会时空结构,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场域。在互联网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场域的虚拟转换亟待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教育模式、教育资源和管理机制的重塑。
一、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场域的转换
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格局、主客体范畴和教育资源是思想政治教育客观存在的结构性要素。互联网创设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虚拟场域,时空格局转换引发了主客体身份、教育资源效能的转化与重构。
1.时空格局:现实场域向虚拟场域的转换
互联网技术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应用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场域边界,构筑起虚拟、动态且声像兼具的教育场域。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现实场域的具体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即时性,教育行为不可复制和重构。从受众群体而言,现实场域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受时空格局影响,受众具有局限性,教育场域之外的客体无法直接接受教育。互联网构建起一个虚拟的、抽象的、流动的社会化空间格局。在这一空间格局中,信息呈现扁平化和流动性状态,信息的传播方式由纸质传播向数字时代的几何级数式传播模式转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也突破了现实场域的限制,构建起虚实并构的场域。现实场域的教育活动通过数字化信息复制、加工呈现在网络、多媒体等社交媒体上,或者直接创设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了教育资料的可视化、可复制性和多维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的受众呈现倍增。
2.主客体范畴:单一主体向多元身份的转换
虚拟场域解构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意义上主体、客体的身份表征。互联网传播重塑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间的交互关系和秩序,创造出“单一主体的多元身份”。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通过网络授课、参与网络互动、发表言论等方式表达主体意愿、传播思想观念、实施教育活动。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范畴被无限拓展,每一个运用网络的人都是潜在的受教育主体,同时也是潜在的施教主体,施教者和受教育者在网络互动中产生思想碰撞和道德共鸣,并将其转化为自我认知,而后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进而教育受众。思想政治教育施教者,同时也是受教育者。“网络传播通过打破信息传递通道中的既有秩序重塑了话语权分布格局,使得传统教育模式中主、客体泾渭分明的格局被突破”,[2]以某个教育主体发起的教育活动为媒介,触发和引起新的话题和讨论,并有更多的网络主体参与其中,首次教育活动的发起者此时就成为了引起新的教育活动的介体,“单一主体的多元身份”是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现实表征。
3.教育资源:从数量向效能的转换
互联网视域下,虚拟场域衍生了新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形态——互联网教育资源。互联网教育资源具有多源性、易获取、及时性特征,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获取资源的方式和路径。虚拟场域内每个主体都是网络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享用者。不同主体在使用和分享资源的过程中实现对原有资源的加工、完善,原初资源将再生为新的资源,并不断累积和丰富。虚拟场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丰富是资源存在的表象形态,资源在教育中发挥作用的优劣、强弱依托于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质量和效能。虚拟场域超越了现实场域的空间界域,为多维教育资源的自由重组提供了场域,突破了现实场域下不同空间内教育资源的碎片化和模式化,提升了不同教育资源的整合作用。虚拟场域内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传递和使用具有便捷、快速和可复制的特点,教育资源通过主体间的交互作用瞬间达到数量的激增。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丰富和易获得性,为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提供了可筛选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尊重了受教育群体的主体性和个性,为实施有的放矢的教育提供了可能。
二、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场域转换的困境与挑战
1.虚拟场域的共时性,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力
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共时场域为多元、多样的思想提供了共存、交流、交融和交锋的空间。西方国家凭借网络的数字优势,以物化的影视作品、广告、产品为载体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包装,为其披上了伪善的外衣,将其夹杂在错综复杂的难以分清的文化系统中,借助网络平台兜售给受众,旨在实现对我国主流价值体系的消解。例如,故意将“普世价值”同“共同价值”混淆,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进行非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借以主流价值观念隐蔽错误思潮,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性、时代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3]虚拟场域下,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时空格局下的“地点”意义已经消解,网络生活和网络语言表达是人类新的交往形态。网络空间的乏约束性和主客体的匿名存在方式,消解了主客体的责任观念和法律意识,创造出更加自由和充分的情绪表达平台,构建了虚拟空间下的网络话语体系和表达路径,但一旦突破理性的藩篱,芜杂的意见和情绪表达就会演变为一场非理性的网络狂欢。
2.权利场域的失范,弱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制规范力
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利场域是国家行政权力和国家精神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具体反映。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场域中,国家通过规范性法律法规和制度引导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的颁布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供了制度规范。
互联网视域下,现实场域的法规、制度对虚拟场域教育运行的规范力不足,导致了虚拟场域下教育监管、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执行等权利场域的失范。如何实现权利场域同虚拟场域的统一是掣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关键。从技术哲学的视角分析,网络执法的直接对象是各式各样涵盖技术命令的数字和编码,而执法的有效主体是隐藏于数字和编码程序之后的个人。但是,按照互联网的空间运作逻辑,编制程序的个人和其编码的程序是割裂的两个主体,可以从属于不同的国度,这为网络执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此外,互联网立法进程一定程度地滞后于网络发展速度,国家权利场域难以全面、全方位覆盖互联网空间,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性、规范性监管和引导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互联网行为有法可依的制度构建有待完善。
三、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机制的完善与重构
教育场域中教育活动的改变不仅依赖于教育主体意识的转变,更依赖于宏观教育体制机制的重构,因此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场域的转换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的完善与重构。
1.以制度为核心,优化思想政治教育权力场域,重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
制度为某一场域下的行为主体提供行为准则,以保证场域活动的规范性;行为主体通过观察和效仿同一场域下其他主体的行为而获得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因此以制度为核心优化互联网权力场域是重构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有效路径。
首先,完善网络立法,建立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权利场域。在有关教育和网络监管的部门法、监管法中增加对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监管的条款。从可操作性的角度,完善对条款所涉及的权利人与义务人的权益保护,弥补现有法律体系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监管的不足。其次,要建立行业自律制度,规范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协同主体的行为。互联网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已超越单一性的学校教育的范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出现了多维的交互关系,政府、组织、媒体、社会和公众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共同参与主体。各行业应该根据自身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厘清责任边界和义务范围,主动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业自律和文化建设的管理制度。多维组织要协同发挥网络舆论引导、教育活动组织、媒体舆情管理和文化引领的作用,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第三,网络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责任,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惩处,形成网络违法必究的震慑力,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权利场域的强制规范力。
2.以技术为手段,优化思想政治教育语言象征性权力,重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
互联网语言的资源要素、语言的象征性权力和语言的传播方式是考察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语言象征性权利的三个基本维度。技术文化是人类控制自然(包括自然人)的信息控制系统,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创造的物质文化基础上,依靠程序性、规范性、仪式性的技术手段,将社会生活场域改造为仪式场域的文化活动。虚拟场域下,要以技术文化为手段重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重构要借助技术文化手段,实施“清网”和“净源”工程,清除西方价值观和西方话语体系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影响。互联网语言具有多样性,从语言内容的构成而言,有直接来自于西方的话语体系,也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从价值立场而言,有西方价值观的直接输入和渗透,也有国家政治话语的表征和传导。在虚拟场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构建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清除西方话语体系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方式、路径的影响,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其次,语言不仅仅是一种沟通的手段,也是权力关系的一种工具或媒介,具有象征性权力。在虚拟场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语言的构建要充分发挥主流价值体系的引导作用和主体性呈现方式。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精髓,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用人们听得懂、好理解、易接受的语言表达传递思想政治教育语言的象征性权力。第三,构建主流话语体系的多模态呈现方式,实现主流话语体系模态的曲线型多向度传播。主流话语体系话语权的彰显要以其内容被接受为前提。互联网场视域下主流价值体系传播要超越“声像”范式,选择文字、图像、声音、视频、动画、图表、色彩等交叉作用的模态,发挥视觉、听觉、触觉等多感官的互动,扩大主流话语体系的语言传播影响力和受众接纳度。
3.以精神文化为要义,优化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惯习,重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场域环境
“惯习”是从实践出发的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分类图式系统,既有一定的稳定性,又有一定的自我延展性,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存在于个体之中。简而言之,“惯习是社会规则”,是为人们所践行、为某个群体所遵循的规范性存在,这种规则在法律规制范围内运行,与道德规范相交织。
首先,要以精神文化为要义加强网络主体责任惯习培养,构建虚拟空间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内心图式。作为习得的生成图式系统,习性使在习性的特定产生条件之固有范围内形成的各种思想、各种感知和各种行为的自由产生成为可能,而且只能使这类思想、感知和行为的自由产生成为可能。[4]参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个体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参照系,以网络规则和社会公德为基础,生成自身以思想、情感为要素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惯习,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范式。其次,要以精神文化为要义完善网络社会责任惯习培养,重塑虚拟空间思想政治教育治理的外部结构。人类社会的惯习化现象还有另一个广义的概念,即社会习俗,当个体参与集体活动时,他们会形成共同目标和联合体,单个主体在集体中的角色定位和立场也会明确,不同主体在共同实践中形成协同范式。重塑虚拟空间思想政治教育治理外部结构的关键是以精神文化为要义,重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多元主体科学性的共同目标和文化资源。一方面,要以中国精神为内核,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蕴含。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国精神的核心要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整合有效资源,发挥网络教育资源的辐射性和扩展性,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主义教育,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网络阵地,让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发展成为虚拟社会空间的共享意图,引导多维主体构建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习俗,重塑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整体环境和氛围。另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向度,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之维。价值向度是对社会群体信仰向度和意识形态属性的概括和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反映了社会主义本质的我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这些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衡量人们价值行为的重要标准和依据。[5]因此,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群体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对网上信息进行价值判断,符合的就坚持,不符合的摒弃。此外,要把现实场域中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引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体系范畴,将虚拟空间的道德认同与现实场域的社会道德紧密结合,构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要义,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关键要素的网络惯习,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 [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 实践与反思 反思社会学导引[M]. 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133-134.
[2] 蒋广学,徐鹏.全环境育人视角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方位、现实意义与实践路径[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6).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4
[4] [法]皮埃尔·布迪厄. 实践感[M]. 蒋梓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76。
[5]骆郁廷.吸引、判断、选择: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词[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11).
(作者:yl23455永利副研究员)
网络编辑:彩虹
来源:《思想政治教育导刊》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