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正在持续推进。在此过程中,教育的一体化也应充分发挥带动和促进城市群经济、人力资源发展,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现的核心功能。
回顾过往,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充分的指导、统筹和引导功能——2003年,江浙沪三省市签署《江浙沪三省市教育合作协议》,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序幕开启,同时也标志着政府推动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初见端倪。至本世纪初,长三角地区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府间交流合作工作机制,并由政府牵头,定期举办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这种力量的推动下,各区域内高校纷纷主动作为,参与长三角教育合作。
应该说,政府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对长三角地区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协同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布局的结构性调整、高校自主权的下放,由于政府间协同保障机制的缺失和长效性协同政策的欠缺,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困境。比如,在一体化的进程中,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高校自主、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机构、省域与区域、集聚发展与整体提升、区域化与国际化等重大关系问题,有效整合区域教育规划,这些都是长三角教育一体化面临的新问题。
在这方面,政府统筹、顶层设计加强一体化的战略布局是应对教育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实现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
基于此,笔者建议应设立专门的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委员会,构建政府驱动的一体化教育发展模式,并由委员会制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整体架构,构建兼容并蓄、资源互补、利益同构的教育一体化政策。同时,定期召开三地不同类型、层次、领域的委员长会议、校长会议、学校联盟会议、第三方教育咨询会议、教育与市场对话会等,从多维度展开政府间的定期协调、磋商。
在此基础上,为保证区域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施,政府还应牵头制定实现愿景规划的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并为实现阶段性目标制定、完善相应的教育一体化政策方案。一方面,由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委员会牵头,协同教育、文化、科技等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纲要,谋划实现目标的方式、方法和协同机制,形成教育资源积聚、区域连接性强和政策协同度高的一体化局面;另一方面,由长三角地区的三省一市联合制定三年规划,对一体化进程中的各项数据和具体工作进行监测和反馈,形成各个阶段的一体化进展报告和区域教育一体化进程总报告。
此外,还应制定促进战略目标实施和阶段性任务完成的教育政策方案,其中涉及三省一市学分转化和累积系统的建构、区域内资格框架的认同机制、人才流动的长效机制等。保障年轻人,特别是接受继续教育的青年不因为在三省一市工作的调整而影响进修和学习,为青年提供更多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
除方案和政策的制定外,在实践中,政府还应联合高校、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科研机构等,搭建一系列长三角一体化教育的合作平台。如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共用共享平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区域性平台、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平台、师资与学生交互平台,以及长三角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平台等,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服务业对话机制、教育项目协同创新机制、科学研究区域共研机制,以及长三角校企合作区域联动机制等运行机制,从而保证长三角教育一体化的稳步推进。
(作者:yl23455永利副研究员)
网络编辑:彩虹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21年8月24日 第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