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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也论实践唯物主义

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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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要运用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中国的问题”,而实践唯物主义涉及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认识和判断,它的提出与改革开放之后某个时期的现实形势密切相关。今天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解决中国的问题,有必要对实践唯物主义进行再探讨,真正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到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
  “实践唯物主义”一词最早出现于李孝尘在《南都学坛》1983年第1期上发表的文章《实践唯物主义的胜利——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李孝尘根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的观点,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说是实践唯物主义。”无独有偶,马诚在《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中也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把自己的哲学唯物主义称作‘实践的唯物主义’。”但是,马诚没有提出实践唯物主义这个名词。
  此后,郑一明在《yl23455永利研究生院学报》1987年第5期上对“实践唯物主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郑一明不仅提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就是实践唯物主义”,而且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以社会的现实的人为主体,自然和历史相统一的,关于人和外部世界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但是,这一方面夸大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畴,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全部包含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之中,另一方面,“人和外部世界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并不是实践唯物主义就能够全部表达和概括的。大概也是因为意识到这样提出的研究范畴过大,郑一明最后将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论大厦的中心内容缩减为“社会存在论”“实践思维论”和“历史逻辑论”。
  在这之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988年,学术界突然开始较为广泛地关注实践唯物主义,大多数哲学界的人士都表示或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例如,李景源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命题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看法。”黄楠森认为,“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称为实践唯物主义还是可以的,而且是恰当的。实践唯物主义包含了世界观(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反映论)、历史观(唯物史观)等内容。”陈先达表示,“我赞成实践唯物主义的提法,但非辩证唯物主义、非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其科学性是十分可疑的。”宋周尧则进一步提出“变革现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构造实践唯物主义的科学体系,是哲学改革的必然。”并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体系应包括三大部分:实践本体论、实践认识论、实践历史观。”而他在这里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三大部分与郑一明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的三个中心内容的分类以及黄楠森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的三个内容都是相一致的,都是在哲学的三个方面把实践的观点加进去进行改造。
  在肯定(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前提下,有人探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的一些人如毛泽东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发展的贡献,甚至有人认为,“中国道路实际上就是在实践唯物主义的理念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是,这些进一步的探讨和阐发是以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存在并且人们已经意识到它的客观存在,而且它还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前提的,如果前提不成立,这些进一步的探讨和阐发也就站不住脚了,而这个前提却恰恰受到了一些研究者的质疑。事实上,如果毛泽东本人并没有意识到实践唯物主义,没有提到过实践唯物主义的概念,就不能说他本人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发展有什么贡献,更何况实践唯物主义是否存在还不确定。
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争论
  1988年之后,一些不赞成实践唯物主义的争议开始出现。例如,汪信砚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不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内蕴!”[ 汪信砚:《“实践唯物主义”内蕴的欠缺》,载《哲学动态》1989年第1期。]黄枬森(黄楠森)则否定了他早先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认同,认为“‘实践唯物主义’这一名称完全是后人的错误引申,绝非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从道理上讲,绝不能把实践的唯物主义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 黄枬森:《重谈我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看法》,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第10期。]段忠桥也对俞吾金的两个说法即“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本人提出来的”和“实践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提出质疑,认为它们都是不能成立的。
  彭维民认为,“哲学,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代表和反映着人的自我意识中超验性思维的那一面。用‘实践唯物主义’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在方法上是片面的,——即忽视哲学的一般特点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难以区别于实证科学,或者会以对待实证科学的方式来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容易给唯心主义观点以可趁之机,给唯心主义者贬低或反对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以口实。”[ 彭维民:《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几点质疑》,载《求索》1990年第1期。]但是,他强调超验性思维恰恰背离了唯物主义而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不是在实践中被证明为真理,不是被实证科学所证实,就像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指出的那样,又怎么可能成为全世界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呢?
  朱德真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忽视客观规律、夸大实践主体能动性的哲学观点”,并认为它与“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的“精神万能论”“唯意志论”“是很一致的,毋宁说‘实践唯物主义’正是上述‘左’的错误的理论表现。”但是,既然这些“左”的错误没有称之为“实践万能论”“唯实践论”,而是“精神万能论”“唯意志论”,那么历史上的那些蛮干的错误至多只能归之为“实践唯心主义”,而不能当成实践唯物主义,它们与郑一明所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更是存在极大的不同。
  安启念认为,“我国的实践唯物主义思潮对人的受动性关注不够,这是它的重要不足。”但是,他没有表明,如果加上人的受动性,也就是克服这一不足,是否就能够把实践唯物主义建立起来,从而我们并不清楚他到底是要否定实践唯物主义思潮,还是要完善或丰富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相比之下,仰海峰提出了超越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论任务,其依据是,“实践唯物主义建立在生产逻辑的基础上,以劳动本体论与主体性为其基本特征,这一思路在资本逻辑中被颠覆了。”这是因为,“在资本逻辑中,物变成了资本增殖的工具,人变成了资本逻辑的承担者。”于是,“实践唯物主义所依赖和确立的主体消失了。”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拜物教的批判,恰恰否定了仰海峰的这一依据。
  尽管存在不赞成的争议,但是仍然有人力挺实践唯物主义。陆剑杰坚持“实践唯物主义”是最能说明马克思哲学真正实质的名称。卜祥记和刘雅兰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本质性地超越了认识论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之争,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真理”。他们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折中的做法,以及他们关于“实践唯物主义不再是恩格斯曾经赋予内涵的唯物主义”的观点,恰恰推翻了他们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辩护。也许他们能够构造一种所谓的实践唯物主义,但它决不会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唯物主义。
  郝立新和王永昌则直接构造了实践唯物主义。他们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探讨世界统一性的根本目的,是要揭示出这种统一过程的规律性,从而为人类创造一个更和谐、更美好、更理想的统一世界提供哲学的方法论指导。”他们的这种构造是带有唯心主义的性质的。他们企图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勾勒出一个理想的未来社会(世界),而没有把未来社会看成是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发展的结果,从而他们构造的实践唯物主义更像是实践唯心主义,如果在那里还谈得上实践的话。
  另一方面,在实践唯物主义者内部也存在着争论。例如,郝贵生不同意李景源提出的“实践原则集中地体现了主体性原则”的观点,而认为“马克思的实践原则是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辩证统一”。他还认为,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三个基本内容分别是关于实践的本质、实践任务和实践形式的学说,明显地与郑一明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的三个中心内容是不同的。这些内部的争论也是以实践唯物主义的存在为前提,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这些争论也就没有意义。而这些争论恰恰表明实践唯物主义的存在性是可疑的,否则也不至于主张实践唯物主义者的学者们都不能在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的问题上取得一致或相近的意见。
  从这些争论或争议中,我们发现这里其实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是否存在实践唯物主义的问题;如果这第一个问题回答为是,那么第二个问题将是实践唯物主义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如果第二个问题也回答为是,那么第三个问题将是能否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或者说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视为实践唯物主义的问题。这三个问题是递进的。在进一步分析这三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对所有这些争论或争议的起点,即《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一词,做一个拆分的分析,把它拆分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
三、“实践的”“唯物主义”“者”
  实践唯物主义是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中提取出来的。但是,除了“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外,马克思还提到过“实践的资本家”。他在没有公开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曾经写道,“对真正的经济学家来说是价值的东西,对实践的资本家来说就是市场价格”,并在公开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跋中写道,“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分成了两派。一派是精明的、贪利的实践家,他们聚集在庸俗经济学辩护论的最浅薄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巴师夏的旗帜下。”可见,除了“实践的资本家”外,还有“实践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
  因此,如果人们可以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中提取出“实践唯物主义”,把前者作为后者的依据,那么,人们同样应该从“实践的资本家”和“实践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中提取出实践资本主义和实践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实践资本主义和实践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可见“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一词不足以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依据。而且在人们看到“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一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我们看到还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一词,人们也没有从中提取出“共产主义唯物主义”,没有说什么“马克思哲学真正实质的名称”是共产主义唯物主义,那么又怎么能说“马克思哲学真正实质的名称”是实践唯物主义呢?
  陈先达指出,“1844年马克思把主张扬弃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称之为实践的人道主义;1845年把主张实际改变事物现状的共产主义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的’这一定语同样是行动的意思,即这种唯物主义主张通过实际行动改变世界。”他把从“实践的唯物主义”拆分出来的“实践的”解释成“行动的”是正确的,在马克思的认可下,恩格斯曾经写过《行动中的巴枯宁主义者》,就是讲的巴枯宁主义者在实践中的表现。但是,陈先达认为存在“实践的唯物主义”,甚至把它与共产主义或某种共产主义等同,则是不成立的。尽管《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到“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时写的是“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这里的“即”似乎就是划等号的意思,但是,既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提到“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因此,如果非要划等号的话,与“实践的唯物主义”相等同的只能是“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换句话说,就是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才可以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认为,不存在“实践的唯物主义”,更不认为它代表了马克思哲学。
  众所周知,马克思有句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也许哲学家们包括马克思可以去做并且也确实做了一些改变世界的事,但是,他们的哲学,甚至物理学家的物理学,都只是在解释世界,尽管这些哲学或学说能够成为行动的或实践的指南。事实上,在这里,马克思也不是要求哲学家们都去改变世界,否则他也不会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理论掌握群众的问题。改变世界的主力是人民群众。所以,马克思在这里只能是隐含地提到,哲学家们要与群众结合的问题。后来他也的确和恩格斯一起参与组建了工人阶级政党。他还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哲学(思想)本身不是实践的,不存在实践的“哲学”,只有实践的“人”或“实践者”。既然不存在实践的“哲学”,而只可能存在实践的哲学家,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实践的“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一词的后面不能不紧跟着决不能切割掉的“者”字。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意味着全部社会生活中的人的活动自然也都是实践的,从而实践者众多,不仅有称得上是共产主义者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者,还有实践的资本家和实践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等等。在众多的实践者中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唯物主义者,从而这一部分人也算得上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尽管在这些“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中并不都是共产主义者。
  例如,马克思在《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指出,“妨碍德国资产者追求工业财富的一个巨大障碍(干扰),是他迄今信守的唯心主义。这个‘精神’民族怎么突然想到要在布匹、纱线、自动走锭精纺机、大量的工厂奴隶、机器的唯物主义、工厂主先生满满的钱袋中寻找人类的至善呢?德国资产者……追求财富而又否认财富。他把无精神的唯物主义装扮成完全唯心主义的东西,然后才敢去猎取它。”他还指出,李斯特的学说“不过是以理想的词句掩盖坦率的经济学的工业唯物主义。”由此可见,资本家为了赚到实实在在的钱,即便在唯心主义的面目下,也不得不是一个实际上的唯物主义者。而为资本家效力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有些人也不得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
  从而,前面提到的“实践的资本家”和“实践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都可以说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因此,如果非要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一词中提取出实践唯物主义,那么它也很可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哲学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概正因为如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再也没有把“实践的”一词与“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者”联在一起使用了。而恩格斯在应马克思的要求而写作的《反杜林论》中,提到了应当归功于马克思的两个伟大的发现,其中与唯物主义有关联的伟大发现,恩格斯写的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而不是“实践唯物主义”。
四、“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
  张一兵提出,实践唯物主义是一个新的哲学框架,并肯定它能“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总体改革的方向”。但是,如果实践唯物主义是一个新的哲学框架,为什么提到了“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马克思本人和他的同道者恩格斯不阐释这个新哲学,反而要留给后人来改革他们提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呢?
  郑又贤承认,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把自己的哲学体系直接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但他认为,“这不意味着后人就不能做这样的概括。”这样就支持了张一兵的观点,把实践唯物主义作为新的哲学概括(框架)。但是,郑又贤又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角度的概括,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不应把它们对立起来。相比较而言,前一种概括更能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这意味着他要用新瓶装旧酒,也就是说用实践唯物主义的这个新名称来代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杨耕也同样打算新瓶装旧酒,他认为,“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三个不同的‘主义’,而是同一个‘主义’,即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三个不同称谓,是从三个不同维度反映了同一个世界观,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特征。”然而,尽管我们可以说“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者”和“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者”,就像马克思说“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一样,但是我们却难以说“实践的实践唯物主义者”,正像我们不会说“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者”和“辩证的辩证唯物主义者”一样。
  一些人打算把马克思关于实践的观点,例如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提到的那些与实践有关的观点,概括为实践唯物主义。如果这个做法成立,那么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的观点如认识论、关于世界的观点如世界观等,也要称为“认识唯物主义”和“世界唯物主义”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撇开马克思关于实践的观点或实践观,那么我们只能根据一个出处来分析或概括实践唯物主义,那就是马克思在提到“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时,这些“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在主张什么或在干什么。
  我们看到完整的涉及“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句子是这样的:“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这也就是说,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是要实际地做些事,从而,如果存在实践唯物主义的话,那么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所要做的那些事就应当是实践唯物主义的主张或内容,也就是说,任何人概括出来的实践唯物主义,如果不是主张革命,不是要求否定或扬弃现存的事物,那么这样的实践唯物主义就决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而是别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的主张恰恰是辩证法的主张。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跋中写道,“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因此,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主张实际上是辩证法的主张,他们要做的事,是辩证法指引他们去的事。恩格斯所著的《反杜林论》也证实了这一点。在那里,恩格斯写道,“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因此,如果要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提取“实践唯物主义”,那只不过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已。而与实践唯物主义的概念相比,“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的辩证唯物主义更适合作为“马克思哲学真正实质的名称”,尽管它还不是最适合的。
  既然我们经过论证表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所主张的其实是辩证唯物主义,那么,我们自然不认可一些人认为“实践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要求“实践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还原”的观点。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92年英文版导言》中曾经阐述过“历史唯物主义”,他指出,“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显然,他的这一论述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时的论述有很大差别。因此,不能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地方所涉及的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
  前面我们看到,一些人在谈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时提到了三个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虽然我们否定了实践唯物主义或者说把它归入辩证唯物主义,那还有两个主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这样也会产生一些分歧,即这两个主义的哪一个主义更能代表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或现代唯物主义,而且在允许两个主义存在的情况下,难免不会再出现第三个主义。为此,笔者认为,这两个主义其实是可以继续合并的,而且已经把它们合并为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不称它为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更强调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而且新唯物主义或现代唯物主义是要代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而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之间,辩证唯物主义相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更倾向于方法论一些。所以,代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新唯物主义更适合表达为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它才是最适合的马克思哲学即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名称。
  这样一来,在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及其实践者面前,实践唯物主义就完全可以像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做过的那样不(再)提了。
五、小结
  按照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理论是对现实的反映。一个学说或一个学术观点的提出,如果只是个别人的行为,那可能来源于自由的学术研究;而一旦这个学说或学术观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那么它一定与某种现实的因素或事物产生了很大的关联。实践唯物主义在1988年受到普遍关注,就与当时的现实形势有着密切的关系。
  1988年,在意识形态领域,以电视政论片《河殇》为代表,出现了一股否定中华文明和宣扬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思潮,这种思潮自然也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即在实践中则是进行了以西方货币主义学说为指导的、影响深远的价格体制改革,号称价格闯关。其后果是引起巨额的通货膨胀,并在第二年引起了社会动荡,所遗留的通货膨胀问题耗时数年才得以治理。因此,在1988年的情况下,一些人产生“突破”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束缚”,对其进行改革的想法,就是很自然的事情,是对社会现实状态的一种自然反映。实践唯物主义因为方便以实践的名义排斥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因此就成为这种思想上的突破口而受到关注。而随着1989年事态的发生和过去,现实反转了,思想上自然也会有所反转,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争论也就兴起了。
  但是,以往的这些争论由于缺乏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只限于哲学领域,而没有注意到政治经济学领域里的“实践的资本家”和“实践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从而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分析和批判并不彻底。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人在信奉和传播所谓的实践唯物主义。
  实践唯物主义的发展历史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和创新需要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要像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那样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科学反映现实需要,才能避免在发展和创新中出现偏差。
  网络编辑:保罗
  来源:《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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