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杭生 杨敏:社会和谐的深层时代内容
来源:2006年08月07日 《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3-08-29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最近,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深层的时代内容和深刻的理论蕴意。从社会学的视角予以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实现社会和谐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意义。
和谐社会目标和任务的提出符合社会生活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
“和谐社会”概念有其特定的时代含义,它不同于传统社会中那种原生性、自发性的和谐秩序,它的提出符合社会生活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即从前现代性向现代性的转变:自然习俗秩序不断向人为理性规范转变,原始性人类集群被人工性社会组织所取代,多种选择的可能使生活方式变得异质多样,传统信条的粘合力也日渐离散消解,多元价值观之间既相互排斥也彼此包容,等等。在这个过程中人与社会、自然共同经历着空前巨变。
其一,个人从循环往复的因果命定锁链中获得解脱,在主体化进程中普遍成为行动主体和权益主体,个人化推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疏、类别划分、行动方式的殊异不同,个人丛化促成了新的集体合作形式,并使人对社会的积极建构成为可能,个人层化标示出社会不平等,个人间性表征着人在越出传统互识性狭小空间时,也遭遇了交往的区隔和理解的困境。其二,社会成为日益分化和专业化的劳动分工体系,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与合作,社会开放和流动趋势的不断增强,使得对主体行动的反应、调节、制导也愈加必要,这构成了人为规划的社会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一系列技术化、符码化、计量化、标准化程式,个人被教化和社会化,成为角色人、组织人、法人、公民、国民,纳入到社会的秩序体系之中。这也是社会组织模式和秩序规范体系的现代性转型过程。其三,自然的自在平衡被打破。在旧式现代性的指向下,自然不再是人的家园,而是攫取和聚敛财富的物质来源。这导致了社会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失谐,也加剧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恶化。直至今天,我们仍在为这种盘剥自然的行动付出代价。
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不可能不对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的内容和性质产生重大影响。首先,现代性完全改变了个人、社会和自然及其相互关系,原生性、自发性的和谐秩序不复存在。社会挣脱了自然生长、徐缓进化的缰绳,在跌绊震荡中向未来疾驰。现代社会面对着种种悖谬:困境与希望同在、风险与机遇共生、毁灭与创造相互轮回。显然,对于现代社会,和谐的意涵远远超越了传统的范域。其次,现代性不断再生出个人的原子化、碎化与社会的一体化和整合的巨大矛盾。个人自由因而成为社会秩序的理由,社会秩序也提供了个人自由的根据。现代社会生活因这双向轨道而分离裂变、顾此失彼。正因如此,和谐社会成为一个现代社会所特有的焦点论题。无论是古典现代性阶段的财富分配,还是现时现代性阶段的风险配置,都没有离开过这个中心论题。它牵引着对现代社会发生重大影响的各种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的分歧、对立和论争,也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智慧、能力、信心和韧性。在这个意义上,对和谐社会的追求能够标示出历史、实践和经验的进程。再次,现代和谐社会是社会学理路的聚汇点。孔德和马克思对社会和谐的思考,给后继者开辟了不同的探索空间。在当代,坚持正统立场的现代主义者的忧思,具有前卫意识的后现代主义者的想象,以及“第二次启蒙”(U•贝克)的设想,“第三条道路”(吉登斯)的尝试,对人类“解放旨趣”(哈贝马斯)的再度疾呼,还有百多年来中国社会学在经验与理论、日常与专业、公共与学术领域的垦拓,对社会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理论的构建和阐扬等等,都一再说明了这一论题是社会学理路的聚汇点。在这个意义上,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想也展示了理论、逻辑和知识的轨迹。
可以说,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概念是一个富于创意的表达,它准确地把握了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把握了现代性至今难以化解的矛盾,也显示出社会学中的一条基本思想脉络。
和谐社会目标和任务的提出符合现代性从旧式到新型的发展趋势
所谓旧式现代性就是那种以征服自然、控制资源为中心,社会与自然不谐调,个人与社会不和谐,自然和社会付出双重代价的现代性。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全球社会生活景观呈现出重大转折的种种迹象:人类对自然的倒行逆施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绿色惩罚”;人欲的激发和资源的匮乏所引发的对资源控制权力的争夺,导致了价值尺度的扭曲、伦理准则的变形。于是人类“向地球发动的战争”变成了人类“走向自我毁灭的战争”(参见诺曼•迈尔斯:《最终的安全:政治稳定的环境基础》,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旧式现代性已经进入明显的危机时期。
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盛、人和社会双赢,两者关系协调和谐,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当代国际社会的一系列巨变,进一步推动了对旧式现代性的质疑、批判和反省。人们越来越省悟到,人类对自然的掳掠和人类的自相奴役,是与人类的自我解放不相容的;现代性就其实质和目的而言,不是科学技术的解放而是人类自身的解放,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巨大的生产力,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要手段;科学技术之所以在现代性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只取决于它能够服务于人的完善、社会的进步和人类解放目标的实现,否则,它的任何成就都是可疑的。这样,探索新型现代性便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世界性潮流和趋向。
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出,不仅符合现代性在当代进展的趋势,而且也是对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中精华的继承和弘扬。中国有着世界上最为丰富的文化学术遗产,其中关于“和谐”、“和合”的思想同样十分丰富。张岱年先生指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两个最主要的基本思想:一是人伦和谐;二是天人协调。人伦和谐是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天人协调是说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文教授创立的“和合学”,在全面总结、提升古代的和谐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化解冲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文化、人与心灵和谐的战略构想。
总之,新型现代性标志着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提高社会的和谐度;而旧式现代性则意味着人与自然的不协调、人与社会的不和谐。这是两种现代性的本质差别。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新型现代性的日益自觉。
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出是对新型现代性的积极回应
应当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对以往的历史和知识问题的简单回复,而是反映了我们党对现代性过程的实践和理论,以及中国社会的经验现实提出的根本性问题,所作出的积极回应。
现代性过程正处于历史性的转折时期。在西方古典现代性阶段上,前现代社会的余韵启发了西方社会思想家的一个质朴的信念,即社会有如一种生命体,通过自然的生长和进化,可以向理想社会稳步推进。但是,旧式现代性的实际过程,使个人、社会和自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世界大战、奴隶制、贫困、集中营、核武器、种族灭绝、文明冲突、世界的东西隔离、南北分野等等,颠覆了这种历史进步信念的脆弱基础。西方社会学也一再对这些畸形的社会事实进行审视、反思和批判。然而,迄今为止,这类思考还不足以对和谐社会的问题给出睿智的回答。这也说明,如果我们仍然依循旧式现代性的路向,以“人”和“社会”的满足为目的继续掠夺自然,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最终是无法弥合的。
马克思当年立足于西方现代社会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事实,揭露了异化社会的实质,指出“本真劳动”向“雇佣劳动”转变的结果,使资本具有了生命,人却丧失了尊严,并形成了恢复劳动的本真性和向人的自我状态回归的宏伟构想,阐述了人类解放和社会变迁的历史趋势。在这种革命批判型社会学理论指向下,涌起了社会主义运动的世界波澜。苏联建立了以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发达的行政官僚体系的经济基础。集权、强制和压制性的社会结构瓦解了社会行动主体多元并立的利益格局,摧毁了真正的社会公共生活,也在事实上虚化和消解了人的解放。这一模式重演了西方旧式现代性的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失谐。苏联的解体使我们必须弄明白和谐社会的理念究竟是什么。
和谐社会,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的,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运行论的术语来说,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当代中国社会来说,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些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贯穿和谐社会的理念就是双赢互利。因此,也可以通俗地说,和谐社会就是双赢互利的社会,也就是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方、参与我们社会发展的各方,都能获得双赢互利,而不是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双赢互利,这是和谐社会的要旨,同样也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旨。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则是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是不可能达到社会和谐的,同样它也是社会发展问题上的“零和游戏”,是片面的、不协调的、不可持续发展的旧式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现在,实践已经表明,我国经济转型兼具双重使命,即从前现代性社会向现代性社会的变迁,和由旧式现代性向新型现代性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多种因素同时并存、相互交织,形成了种种复杂的社会效应。随着社会风险化和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的扩展,我国社会中各种不和谐因素也进入了新的活跃期。种种问题对我们现行的政策、体制、服务和管理系统构成了挑战。因此,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达到“社会更加和谐”,也就成了向新型现代性转变的必经之途。
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包含了对西方旧式现代性弊端的深刻检视,表现了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学理论发展趋势的现实预感,以及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社会变革经验事实的概括总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场促进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伟大实践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思想,把理论的可欲性与现实的可行性融为一体,将和谐社会纳入了可行化过程。“可行化”意味着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和谐社会的构想成为一种社会事实。应当看到,社会的风险化会形成更多的非预期性后果。这需要我们对现实中的多重事实做出权衡,提高社会结构的自我耦合、调节和矫正的能力。
其一,奠定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要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依靠科学技术,以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就要进一步深化对旧式现代性的反省。如果任凭人的欲望的驱使,继续将自然当作手段和工具,就无法摆脱来自绿色的诅咒,也无法避免遭受来自绿色的惩罚。应当认识到,社会是人文系统和自然系统的整合体,必须以此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程的一个基点。
其二,形成和谐社会的学习特征。今天,重构传统已成为一种“传统”,社会纽带不再取决于承袭。现代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在社会学视野中,学习型社会意味着学习型主体的普遍化,是社会行动主体(个人以及集体、社会和国家)的自我更新。这种更新将体现在主体行动意义和生活实践方面,最终将体现在社会制度和结构之中。所以,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推进人的对话和沟通、共识和信任,从而使社会制度和结构的创新资源得到扩展。学习将促成主体行动与社会结构的胶着、互生,也必将构成向和谐社会趋近的实践。
其三,把握和谐社会的工程指向。现代性是人类型塑历史的工程。新型现代性意味着与旧式现代性不同的工程指向,要求我们对社会工程采取积极反思和能动创造的姿态,进行新的规划、设计和运作,以及社会生活的重建���民主制度的民主化、法律秩序的法治化、社会管理的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公共化,等等。这些重建应广泛地涉及市场、婚姻、家庭、社会群体和组织,旨在修复和巩固社会团结,为和谐社会铸就坚实根基。
其四,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现代性是人的自我更新、自我造就、自我解放的时代,人的主体化意识和行动是现代社会工程的基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和新型现代性的重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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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07日《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丁杰静(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