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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筠泉: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唯物史观的基石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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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4日,当代中国研究所举办国史讲座第二十七讲,由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哲学研究所原所长陈筠泉研究员作了题为“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唯物史观的基石”的学术报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兼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朱佳木主持了讲座。

  陈筠泉研究员主要讲了五个问题。

  第一,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陈筠泉研究员在回顾了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后指出,唯物史观第一次用社会存在来解释社会意识,用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为人类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提供了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方法,从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所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贡献之一。

  第二,实践观点是唯物史观的基石。陈筠泉研究员指出,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最基本的范畴,也是唯物史观的基石,主要是:(1)从世界观来说,人是通过实践活动来把握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的,人的世界观是在实践中形成的。(2)从认识论来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基础,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惟一标准。(3)从历史观来说,实践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依据,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实践的观点贯穿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离开了实践,就不能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质。

  第三,实践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作用。陈筠泉研究员指出,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实践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所构成。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实践的主体是实践活动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因素,其能力结构包括人本身的自然力、智力和情感、意志力,其社会结构有个人、集团、阶级、社会和人类等形式。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活动领域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有自然、社会和精神三个领域。连结主体和客体的中介是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及运用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以主体、客体和中介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人类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这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就是在物质生产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主体和客体(人和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意识关系或观念关系、价值关系的相互制约、互为媒介而形成的一个复杂的系统。

  第四,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陈筠泉研究员指出,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侧重点是不同的:(1)真理原则体现客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在认识真理时按世界本来面目及其规律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价值原则体现主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要体现主体需要和利益的满足。(2)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的客观制约性;而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的目的性。(3)真理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原则,价值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多样化原则。他说,从辩证的实践观看来,价值与真理不仅应该统一,而且能够统一。列宁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即思想正确与否)的标准,也作为价值关系的实际确定者。这就意味着,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衡量价值评价是否合理的客观尺度。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与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第五,唯物史观是学术研究的科学指南。陈筠泉研究员指出,唯物史观是关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对于历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唯物史观发现后的实践证明:是唯物史观破天荒第一次把历史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为历史学成为科学提供了实际的可能。

  

  

  网编:客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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