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铭: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统一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第一要义”和“核心”之间的关系,是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围绕这一关系谈几点认识。
一、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规定了发展的性质和方向
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世界各国都在谋求发展。人们共同追求的“发展”,当然有其共同的规定性,或普遍性。但是,事实上又存在着不同的发展,这种不同,就其表现而言,有质量的高低、速度的快慢、近期的和长远的不同后果、对不同社会阶级和阶层的不同利害关系、对环境的不同影响等,而从实质上说,就是存在着不同性质、不同方向的发展和发展观。不同的发展和发展观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从社会客体方面说,决定于不同的社会根本制度;从历史主体方面说,决定于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谋求发展,始终有一个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归谁所有的问题,正是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发展的性质和方向,从而也决定了发展的不同后果。党的十七大在阐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时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明确地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归于谁的问题,从而规定了我们所谋求的发展的性质和方向。
以人为本之所以能正确地规定我国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由它本身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决定的。以人为本的完整的内涵,包含了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类为本,或人人为本,它确认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并为我们坚持作为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提供了根本依据,但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是人民为本。从精神实质上说,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其中包括: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一切相信人民;尊重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一切为了人民;尊重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以人为本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原理和我们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集中表达。正因为如此,它才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同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近代以来西方的人本主义或人道主义之间,既有批判继承、借鉴吸收的关系,又有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区别,也是阶级性质的区别。以人为本内在地包含了对个人的利益、地位和作用的肯定,但不是以个人为本,因为以个人为本正是对以人民为本的否定。以人为本包含了在自然面前要以整个人类为本这层含义,但它要求在自然面前首先也应该以人民为本,所以它同“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的欺人之谈有本质区别。
以人为本之所以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因为它规定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归谁所有,从而也就确认了我们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第一要义是发展”中的“发展”,就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是我们所说的“发展”的题中之意。因为只有科学发展,才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发展。只有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并且处处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处理好发展中的各种关系,遵循客观规律,实现科学发展。
总之,为了人民,发展才有明确的目标和正确的方向;依靠人民,发展才有不竭的动力;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才能造福于社会。离开以人为本,发展就会走偏方向,就会失去动力,就不是科学发展。所以,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二、作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的发展,规定了落实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仅有良好的主观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探寻并确定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途径。在社会历史活动中,人们都在追求自觉的目的,但是人们行动的后果并不是取决于主观的动机,而是取决于实践活动是否符合客观的规律。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是指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不仅是因为它确定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也是因为它用科学发展规定了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途径。
人类解放和人的幸福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的理想。但是,在唯物史观诞生之前,由于不懂得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种追求终究只能陷入种种关于人性、人类之爱、人的价值、人的尊严的空谈,而找不到实现人类解放和幸福的现实途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正义”、“人道”、“自由”、“平等”、“博爱”等“这些字眼固然很好,但在历史和政治问题上却什么也证明不了”,“只能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幻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5页)马克思主义在历史观上实现的变革,就在于它不再是从抽象的人、人性、人的本质出发去说明社会,而是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出发来说明历史,把物质生产看作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把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在阶级社会中作为这一矛盾的表现的阶级斗争,看作历史发展的动力,从而揭示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趋势,找到了一条推动历史前进、实现从阶级解放到人类解放的根本途径。我们党正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实际出发,历尽艰难曲折、流血牺牲,认清了中国社会、中国革命的性质和规律,才领导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又经历了曲折的探索,才开辟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人民生活达到了总体小康,使十三亿中国人民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
人类社会的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只有遵循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发展规律前进,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而又符合客观实际、遵循客观规律的发展。在新世纪新阶段,只有以发展为第一要义,坚持科学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社会发展在不同阶段会提出不同的历史任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集中体现在这些历史任务的实现上。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社会历史条件的基础上,认清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集中表达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提出明确的奋斗目标,并带领人民群众为之奋斗,才能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以发展为第一要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作为根本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符合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深切愿望。而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是符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人的实践活动规律的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正确处理好和快的关系,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地发展。
总之,遵循客观规律,坚持科学发展,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保护和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科学发展是人民根本利益所系,也是人民伟大力量所在。离开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去讲以人为本,就会陷入毫无意义的空谈。坚持科学发展,才能落实以人为本。
三、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统一,是尊重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
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的必然结论
社会历史既是人们自己活动的产物,又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人和社会是在历史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分歧,从对社会客体和对历史主体的看法两个方面表现出来。表现于对社会客体的看法,在于是否承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表现于对历史主体的看法,在于是否承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分别回答了关于社会客体和历史主体这两个根本问题,因而集中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根本观点,反对了历史唯心主义。坚持科学发展,就是确认社会发展有其客观规律,并积极地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推动历史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因此,科学发展观中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统一,体现了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0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这二者的统一,也就是坚持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坚持人的实践中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坚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它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客观真理性和价值合理性的统一。这就表明,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相统一的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科学发展、落实以人为本呢?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我们看到,发展应该是全面的、整体性的,而不能是片面的;应该是协调的、平衡性的,而不能是畸形的;应该是持久的、连续性的,而不能是只顾一时的。因此,“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实现科学发展、落实以人为本还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论原则,“统筹兼顾”就是这样的方法论原则,我们称它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它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各种重大关系,兼顾既对立又统一的每一矛盾的双方,它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运用,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方法论。
由此看来,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四句话”为其总概括的科学发展观构成了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第一要义是发展”和“核心是以人为本”讲的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原则和核心理念,“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是这些根本原则、核心理念的具体化和展开,“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规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原则。因此,“四句话”既集中表达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同时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把握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内在关联、有机统一,才能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深入理解并贯彻落实。
(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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