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永 翁乐苗:究竟有没有绝对真理?
——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真理观的再考察
在所谓后真相的当今时代,真理的话语式微,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下降。社会上出现不再认同某种学说、理论是真理的观念,对真理本身持怀疑态度,对“绝对真理是否存在”更倾向于给出否定的回答。关于真理问题的探讨也一度离开学术研究的视线,对绝对真理的问题近年来少有专门深入研究的成果出现。究竟有没有绝对真理?如何理解绝对真理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相信绝对真理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依然值得深入思考、给予回应,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对其进行再考察,无疑是重要的研究进路。
一、为何从永恒真理走向绝对真理?
是否存在绝对真理?给人的印象是,恩格斯是持否定态度的,在《反杜林论》中,他针对当时英国和法国的社会主义者把社会主义理解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的观点写道,“因为绝对真理是不依赖于时间、空间和人类的历史发展的,所以,它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被发现,那纯粹是偶然的事情”。这里恩格斯所指的“绝对真理”,是一些社会主义者声称的、自己认为的,实际上是由他们的主观知性、生活条件、知识水平和思维模式决定的。在恩格斯看来,依靠这种绝对真理的宣称,只能带来不伦不类的社会主义,而不可能是科学的社会主义,因此,必须把社会主义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对其的正确认识。恩格斯所反对的绝对真理,实际上是从永恒不变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是不依赖于时间、空间和人类历史发展的永恒真理。
针对杜林所提出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思维的至上性”“知识原则的绝对可靠性”的词句,恩格斯从个体认识能力与认识过程的角度进行了批判:“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中实现的;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二者都只有通过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才能完全实现。”这就是说,人类的思维是至上的,但单个人的思维无法企及,其至上性要通过无数单个人非至上的思维才能得以展现。人类社会处在不断发展之中,要求人们不断完善认识。对于现阶段的认识成果,“谁要以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认识,那么,他只是证明他自己的无知和荒谬”。
显然,恩格斯在此并没有否定“思维的至上性”,而是表明个体层面的思维至上性并不存在,个人在特定时代得出所谓的永恒真理是不可能的。杜林的错误恰恰就在于,他试图以“二乘二等于四”“人不吃饭就会饿死”“所有的人必定要死”等公理、常识、事实来证明永恒真理的存在,来证明自身理论的永恒正确性,以所谓预言家的身份塑造出包揽一切的永恒真理。在恩格斯看来,能证明其问题的实例数不胜数,杜林所持的是唯心主义的“一次反映论”,是试图从自然界与人类历史发展中抽象出超历史、超社会的永恒真理,这样的思维逻辑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领域中是行不通的。真理只能在特定的范围限制中存在,不能被抽象地拓展到广阔的认识场地、无尽的认识时域之中。
从永恒性上思考绝对真理,只会得到脱离于现实发展的谬误。恩格斯指出,“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恩格斯就此批判了以往全部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绝对真理,强调了永恒真理意义上的绝对真理并不存在,完成了对不变的、终极的绝对真理的否定。这意味着,如果绝对真理是“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是一旦得到就永恒不变的认识,那它就是不存在的。谈绝对真理,并非预设一个解释万物的先验前提,也不是要为世界找到固定的基础概念,某种在特定阶段被认定为永恒真理的认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证伪。特定时代的少数哲学家以人类幸福为由,可能会将部分陈词滥调和老生常谈的事实抬高至世代不变的永恒真理,并企图将其美化为适用一切时代、一切国家的救世哲学,这恰恰是应该批判的。
恩格斯并没有否定绝对真理,而是重新提出了对绝对真理的理解。对他来说,绝对真理代表的是思维的至上性,是在社会历史之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们所形成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思维的至上性意味着人的思维能够把握自己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主体力量,它要求人的认识随时代发展向着完全把握现实世界更进一步。人类社会的历史不能被一个时代的人或某些具体的人所知,认识按其本性是相对的、趋于完善的,特定时代的主体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取非至上性的认识,但这种非至上性的认识在特定时代又可能会呈现出至上性的面貌,因而被这个时代的人认定为绝对真理。
可以说,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不存在永恒的绝对真理,存在着的是不断靠近人类社会历史及其走向的思维至上性。绝对真理的问题,不是形而上学的元哲学问题,不是一个脱离了社会历史的人直观或理念化外在于自己的世界的问题,不是为了找到外在于人的客观世界的本源的问题。我们不应以本体论、认识论为解释框架来限定绝对真理,而应将其放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把握。绝对真理是服务于认识世界、洞察时代进而改变世界、引领时代的范畴,它是一个社会历史观的问题,是用以认可社会历史中的人们把握世界、洞悉历史的思维能力的问题。只有在历史的场合、在社会的规律、在时代的潮流中,只有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够看到绝对真理的存在,或者说绝对真理才有存在的意义。
二、如何理解绝对真理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绝对真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关于真理,基本已经形成的共识是,“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与客观的符合”。但在今天存在着两种似乎相反的、实际上却都是割裂真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怀疑真理的客观性,把真理看作一种权力的话语表达方式,等同为意识形态建构的工具,有意无意地强调真理主观性的一面;另一种则是在区分真理与价值时,将主观性赋予价值,将客观性赋予真理,似乎一讲真理就要去除所有主观色彩。再加上,“客观真理”与“主观真理”这两个词同时使用,也容易导致人们理解上的误区,产生对真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模糊认识。毛泽东就曾指出,“能从实践中逐步地认识客观真理,变为主观真理,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如何理解绝对真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如何理解客观真理与主观真理的关系,这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列宁在批判波格丹诺夫时对这个问题进行过回应。波格丹诺夫认为,物理世界的客观性就体现在它具有普遍意义,并且由于“‘反映’在多数情况下完全不像‘被反映者’”,所以要通过主体间的共同心理经验而非客观实在来认识被反映者。他因此就通过更改客观性的含义而放弃了真理的客观性,悬置起客观实在,将对真理的思考逐渐引向人们的经验以及所产生的共识。在列宁看来,是先有物理世界,而非先有人的社会性经验,自然科学印证了这一点。被反映者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否则人类经验之外的事物都无法存在,对宇宙的认识更是不可能。理解绝对真理,应该从不依赖于人的客观真理即客观实在出发。主体不一定能够全部地获得客观真理,但这并不影响客观真理与客观实在的存在。
绝对真理首先是客观真理,来源于客观,而非“存在在自身中,或者在存在的深处,或者在生命中逻各斯之光的突然爆发”,或是财富物质利益与权力强迫下达成的主观共识。绝对真理不是大众经验的公约数,不是主观意愿的产物,不是依赖于所有人都认同就能存在的,不能将绝对真理与普遍意义上的主观认识混同起来。从根本上来看,没有客观实在,经验不会存在。只有确证真理客观性后,才有绝对真理。客观真理是对客观实在中不依赖于人的部分的表述,而绝对真理是对于客观真理能否完全表现客观实在的印证。绝对真理孕育于客观真理中,客观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在列宁看来,“当一个唯物主义者,就要承认感官给我们揭示的客观真理。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绝对真理是“这样或那样地”被承认的客观真理,如果缺少了“这样或那样”的限制,便是形而上学,便是以停滞的、永恒的眼光认识绝对真理。
同时,绝对真理也是人的思维能力的现实展现。只有通过人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客观真理才能被获得,绝对真理才能够被部分地认识。人们反映客观、认识真理,是为了超越客体、突破客观,而非停留在机械地描摹反映,仅限于追求认知性的所谓的完全反映客观世界的真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人所追求的真理,在它身上所体现的统一性就绝不只是单纯趋向客观性的那种客体本有的统一性,而应是以人的方式所建立的人与客观、人与对象、人与世界的新的更高的统一性,这样的真理必然是体现着人的理想和追求的真善美的统一体”。虽然我们不一定完全认同真理一定要包含善和美,但应该强调,在追寻真理的过程中,应当展现出作为认识主体的“我们”的地位。世界是我们的活动、我们的关系、我们的观念所构成的统一体,只有将生活中的“我们”纳入认识范围内,以“我们对生活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来确证、检验人的认识能力,才能真正地批驳不可知论。只有通过“我们”的实践活动,才能认识世界。
因此,主体思维能力与主体生活世界的内在规律都要在绝对真理中体现,两者缺一不可,不仅要从与实在物符合的角度上理解绝对真理,而且要看到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在其中的作用。对客体规律的反映是获得客观真理的前提,而主体思维能力的发挥决定着把握认识的程度,即能否在完全把握客体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创生出指引现实的思想内容。由于恩格斯、列宁当时所面对的论战对象忽略了绝对真理的客观性意义,两人的理论也因此更偏重于强调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符合这一个层面的含义。毛泽东面对的是革命现实的紧迫需求与党内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错误倾向,他更为强调的是主体在认识、运用绝对真理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这应该是毛泽东谈主观真理的真意所在,绝对真理不应只是对中国革命现实的真实反映,还应是从实践中上升出的现实“药方”。
也就是说,客观真理将人的认识能力聚焦于具体事物,并未直接触及人能否彻底认识世界这一问题,而绝对真理所面对的是前进中的自然界与社会历史,其所要触及的是人能否最终彻底认识、改造世界的问题。当我们承认能够在具体领域中认识客观真理时,也就是承认了人类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具备窥见世界原貌的思维能力,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的存在。总体上说,绝对真理并非高高在上的信仰,也绝不是主观判断的共识集合体,而是亿万次对象性活动重复积累起来的对客观事物感觉反映的认识成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了真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不仅凸显了绝对真理是对世界原貌的客观性反映这一首要前提,而且突出了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绝对真理,以主体的思维能力、主体预期目的、主体对客体的改造规划等来看待绝对真理的合理性即现实性。
三、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究竟是何关系?
理解绝对真理,还要把握其与相对真理的关系。列宁曾指出两者的关系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毛泽东明确提出过,“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学界有观点认为,并非存在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这两种真理,只存在一种真理,它拥有绝对性与相对性两种属性,如果认为存在两种真理,“这就把绝对真理所具有的内涵——真理的绝对性偷换为人们对无限宇宙的无限层次的完全的、无条件的、最终的正确认识,把任何真理都具有的绝对性特征(绝对真理)偷换为终极真理”。也有学者表示,人们无法在自己的实践中达到绝对真理,“任何具体真理本质上都是相对真理,同时又包含着向相对谬误转化的可能性”,“应该摒弃‘绝对真理’这一提法,在对真理的追求中走历史的必由之路”。应该如何理解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如何理解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之间的关系呢?
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层面来理解。从人类社会的特定历史阶段看,绝对性与相对性是真理的两种属性。在这个层面,只要是真理,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不变的情况下,它就是绝对真理,而在时间和空间改变的情况下,它就是相对真理。真理显示出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属性,关键看时间、空间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没有发生变化,我们所得到的真理就是绝对真理,不容置疑和否定;如果发生变化,我们坚持的真理就具有了相对性,成为相对真理。列宁说过,“‘一粟真理’只有在一定界限内才是绝对真理”,这意味着“一粟真理”在一定界限内其至上性无可置疑;但它也意味着离开“一定界限”,一粟真理就会显示出相对性的一面。真理具有绝对性的属性,意味着人们在一定的时代条件下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中要有共识,要有共同的愿景、共同的奋斗目标,不能以个别之见就否定共同认识和共同理解;真理具有相对性的属性,意味着人们要根据社会的变化、时代的发展创新思维、超越原有的观念。
从人类社会整体的历史进程看,绝对真理由相对真理构成,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相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发展进程中的特定存在状态。由相对真理构成的绝对真理,绝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它“不是无数相对真理简单相加之总和,而是通过历史认识的辩证发展形成‘发展的总体’。这种发展的总体,就是无数相对真理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修改、充实、完善,从而形成绝对真理。”要以发展的思维而非停滞的眼光看待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矛盾的集合体,其中的规律在发展中逐步展开,因而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把握的。因此,特定历史阶段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都是在一定情况下的有限认识,也就是相对真理。正如毛泽东所说,“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相对真理在历史条件的变化下不断前进,通过不断发展完善而通往绝对真理。恩格斯甚至说道,“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这“一系列的谬误”只有在“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中才能转化为真理,也就是说,人们在无限的人类社会的历史运动中才能接近绝对真理,绝对真理正是在无限运动之中的、面向未来的、代表着人类思维至上性的认识。
然而,在特定历史阶段,思维至上性在短时间的无法在场,必然要求着相对真理的存在。“我们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任何单个人都无法达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恩格斯在这里指出了有限个人的认识路径:先探寻相对真理,在有限中认识无限。从相对、有限认识绝对、无限,是受制于时代条件的人们唯一可行的方法,千百年来人们的实践探索活动印证着这一点。但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将其得到的认识认定为相对真理,而是相信自己获得了绝对真理,并且会自觉认识到这里的绝对性将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具有相对性。所以,人类社会呈现的图景是,人们不断得到属于自己时代的“绝对真理”,而又被下一个时代的人们发现有待改进之处因而成为“相对真理”,并被补充成为这个时代的“绝对真理”,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在其中转换,以此类推在无限的相对真理总和中完成向全部的绝对真理靠近。绝对真理并非停滞,而是处在无限运动之中的。如此,每一个时代的人们都可以触碰到“超时代”绝对真理的部分内容,并且随着人类历史的演进,每一次触碰都更为接近思维至上性的认识。
如果仅从绝对性、相对性属性上来理解真理,便无法解释不同历史阶段所得出的绝对真理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当此处具体的绝对真理前进到下一形态的绝对真理之时,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两个绝对真理的关系?如果这些绝对真理在新条件下遭遇了惊人的变故,被迫作全面的修正,我们又如何定义旧的绝对真理,是强调真理相对性的一面将其归为相对真理,还是直接从谬误的意义上重新定义?有学者这样理解,“对于全部绝对真理来说,一切现实获得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虽然后来的较之以往的理论包含着更大的绝对真理成分,它们之间在真理性程度上存在着量的差别,但它仍然是相对真理”,虽然我们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把现实获得的真理完全当作相对真理,但是它指出了当前绝对真理的社会历史性即相对性。我们所能认识的绝对真理都是历史性的存在物,应该从“相对与绝对”的关系上理解真理的发展,正如列宁所说,“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同时我们也要肯定每次认识的绝对性,肯定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我们所生活在其中的世界的必然性,不削弱探索世界的信心。先前历史中探寻到的相对于现在“不成熟”的绝对真理,并非不再有意义而消弭,而是作为新认识的基础继续存在、作为通往绝对真理的环节。因此可以说,从相对真理中认识绝对真理,最终把握人类社会历史整体性的绝对真理,是延续人类认识史、在前人基础上面向未来世界的认识规律。
四、相信绝对真理意味着什么?
绝对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改变世界的新世界观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不仅在广度上面向着世界发展的未来,而且在深度上代表着不断贴近人类社会的原貌。通过绝对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既完成了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认识,又高度肯定了人类思维的至上性与现实性能力。相信绝对真理,代表着坚持可知论,代表着对人把握生活世界的思维现实性的信任,代表着对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彻底认识世界并进而改变世界的信心。
具体而言,相信绝对真理,意味着对每一个时代人们认识成果的肯定和对人类认识能力的信任。如果对于认识对象没有一个客观的答案,如果无法统一人们对人类社会及其规律的时代认识,人们又如何敢相信当前的探索活动是有意义的。要保证不陷入怀疑现实、怀疑历史、怀疑存在的虚无主义之中,这就需要绝对真理的存在为确定的事实提供一个“标准性”的社会历史性答案。思维着的人们在特定条件下能够认识与改造世界,即使在实践中获取的认识会被之后时代的人们所推翻,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前这个时代人们的认识毫无意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所形成的真理性认识的绝对性不容置疑,其对于历史进步的作用不可怀疑。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从人类存在的历史性出发,我们应当这样来理解人类对真善美的寻求,即:人类在自身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关于真善美的认识,既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性,又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性,因而它孕育着新的历史可能性”。能够超越前人认识的必然是之后的时代,但之后时代人们的认识必然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的。绝对真理随着现实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趋于完善,其中需要经历无数的环节,而我们所处的“中间环节”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将上一环节(上一个时代)所取得的真理性认识,在当前新的条件下进行检验,提升到当代的认识高度,取得当代的绝对真理。我们不能以一个时代、一个领域的发现来“预言”人类达到了终极高度的绝对真理,但也不能因为人类认识的发展性而否定我们这个时代所获得的绝对真理。
相信绝对真理,意味着要在敬畏真理的同时不断发展真理,凝聚人类社会的时代共识,站在历史认识的高峰上不断向前发展。绝对真理不是一旦获得就亘古不变的教条,“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今天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认识都有着它隐蔽着的、以后会显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绝对真理存在于认识过程中,这是我们正确把握绝对真理的关键。有学者指出,“知识论上的真理观把真理归结为一个命题或一个固定的结论,使真理成为一种缺乏概念思维的知识:它不需要哲学的辩证思想,亦不需要借助‘思’的过程。然而没有过程的真理,无疑是真理观上的独断论”。这一观点虽然并未强调实践活动对于绝对真理的意义所在,但指出了从“过程”理解绝对真理的思路。绝对真理并非“终极真理”,而是社会历史过程中人们掌握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暂时必然性”成果。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处在发展的过程之中,绝对真理的存在并没有结束人们对世界的探索,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时代的智者群体能够达到全部的绝对真理。可以说,绝对真理的发现与绝对真理的发展同属于一个阶段,因而绝对真理只能被冠以“时代”的名称,当人们发现它的那一刻,它便面临着向前发展或是落后于时代的选择。如果将绝对真理固化为停滞不变的认识基础,其存在合理性很快就会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进步所质疑、推翻。从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辩证运动中理解绝对真理,既要求我们尊重人类已有的认识成果,又要求防止固步自封,保证人们在持续的实践活动中不断见证思维至上性的力量。
相信绝对真理,意味着相信人的思维的至上性以及思维的现实力量,相信人能够在实践中认识世界并不断改变世界。探讨绝对真理,要落脚于实践,要落脚于对人类实践活动的改变、对世界的改变。谈真理,离不开实践,离开实践,就无所谓真理可言。真理来自实践,人的思维、认识是否是真理也要经过实践来检验。只有现实的实践活动,才能告诉人们书本、观念、权威或是口口相传的真理是否为真,以及在新的条件下能否适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此处的实践并非个体层面的经验活动,而是人类层面的对象性活动,“因为个别实践或经验,是我们能够直观到的事物,而总体实践或总体经验则不是可以直观到的事物,它超越了我们的直观能力。但正是这种总体实践能为我们的认识或思维提供现实性前提”,这便使得实践标准确定性的一面得到发扬。绝对真理既是每一个具体认识在当前条件下所达到的“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又代表着真理的前进过程,在其中“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每个时代中的人们只能达到这个时代的绝对真理,然而也正是一个个时代的绝对真理凝聚起了前人与后人的共识,引领着人类向着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终极目标迈进。我们相信绝对真理,归根结底是相信人类社会由人类自己来创造,人的世界要由人们自身来改变。我们正是通过对每一个时代的绝对真理的发现,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变世界,来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离开对世界的改变,探讨绝对真理便失去了价值,也正是服务于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变世界,绝对真理才需要被确认,才因此而存在。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2024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