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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柱: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研究

来源:《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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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在社会主义时期,党要正确把握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首要的问题仍是要认清中国的国情。所谓国情,既包括一个国家的国土、人口资源和历史传统,又包括经济、文化发展的状况,而更重要的则是它的社会制度及其发展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就是对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了更加清醒更加自觉的认识,这就为改革开放一系列新方针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立足点。3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符合现阶段国情的方针政策所具有的威力;同时也说明,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研究,对于继续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帮助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把握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的辩证统一关系,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提出的一个新课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为研究这个课题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而对它的正确认识,则要靠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积累而不断地深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考察和分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并在原则上描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其他一些著作中,探讨了未来社会的发展问题,预见到未来社会将经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而在1875年所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首次提出了共产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学说,分析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区别与联系。这是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飞跃。但马克思这里主要是针对《哥达纲领》所宣扬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公平分配”和“平等的权利”与拉萨尔的“空洞的废话”,着重在分配原则上研究了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区别,而没有专门阐述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一般特征特别是当时还缺乏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对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将会经历哪些发展阶段,还不是当时面临的现实问题,这自然在经典著作中是找不到现成答案的。

  列宁完全赞同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并明确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称为“共产主义社会”。这时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初步积累,列宁开始意识到社会主义也将是一个多级发展的历史过程,他曾用“完全的社会主义”、“达到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等概念来描述不同阶段。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还用“最初阶段”、“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概念来说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同时,列宁还认为,社会主义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但由于列宁过早离世,也没有对上述思想作过充分的论证。

  1936年,苏联完成了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斯大林依据这个事实,宣布苏联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但限于经验不足,加上这时苏联在认识上陷于形而上学,不对国情作具体的分析,简单地认为建成社会主义后就可以向共产主义过渡,因而斯大林在1939年联共(布)十八大的报告中就提出“向共产主义前进”的冒进口号。反法西斯战争爆发中断了这一进程。但1952年苏共十九大又重提“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任务。这种违背具体国情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口号和做法,使苏联的政治经济体制更加僵化和脱离实际,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进而宣布苏联要20年建成共产主义,更加搞乱了苏联的政治、经济生活。之后,从勃列日涅夫提出“发达社会主义”的口号到其继任者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的“发达社会主义入口处”的提法,名为纠正赫鲁晓夫关于“共产主义建设任务的途径和期限的轻率概念”,但都没有对国情进行深入的研究,实际上都没能解决苏联发展阶段的准确定位及相应的政策问题。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则完全放弃社会主义原则,并最终导致苏联解体。

  二

  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对社会历史发展这一准确的定位,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

  最初,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是毛泽东从5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同这个时期的历史特点一样,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但就其探索的意义及所取得的理论成果来说,具有开创性的作用,对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有积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将“进入”社会主义和“建成”社会主义加以区别。1956年党的八大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建立起来了。这期间毛泽东不只一次地指出:我们已进入社会主义,进入是进入了,但尚未完成,不要说已经完成。他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了,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同时,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也存在着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只有不断地解决这些矛盾,社会主义制度才能逐步巩固和完善。随后,他又明确指出,之所以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没有建成,重要的原因在于“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毛泽东强调:“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现在还未建成,还差十年至十五年时间。”这里时间的估计虽还过短,但他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完善要有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要有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这无疑是一个十分深刻而重要的思想。

  还需指出,毛泽东所说的建成社会主义,主要是指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建立起较充分的物质基础,使社会主义在相对巩固的基础上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毛泽东在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说:“我们可能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要建成为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可见,毛泽东提出的建成社会主义,大体相当于后来他用更加准确的概念所表述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

  第二,指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将经历许多不同的发展阶段,并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个阶段。1955年10月,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是会有缺点的,将来还要发展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要分阶段。生产力总要向前进,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次年11月,他在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话时,又一次发挥了这个思想。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200年或更长时间之后,生产力总有一天会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经济基础变化了,上层建筑也就会不相适应,一部分进步的人要求改变,另一部分保守的人不愿意改变。这样就会发生革命。共产主义社会可分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等。这里所说的革命显然不是本来意义的政治革命,而是泛指社会的进步和变革。后来在起草《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他又提到:“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场斗争,是一个革命。进到共产主义时代了,又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发展阶段,从这个阶段到那个阶段的关系必然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在这里,毛泽东主要从量变必然引发质变的哲学角度,阐发了他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看法,这时虽未直接涉及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但有助于对它的理论思考。

  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定位问题,特别是当时超越阶段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更增加了正确认识这个问题的迫切性。这也是引发毛泽东深入思考的重要背景。如1958年11月毛泽东召集的第一次郑州会议,初步纠正了“左”的错误,专门讨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有关理论问题和人民公社的性质问题,提出要区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不能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更不能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强调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相当复杂的发展过程,而在这整个发展过程中,社会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并提出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而在1959年初召开的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出究竟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他指出,中国到达建成社会主义要经过一系列阶段:完成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国家工业化等任务,还只是第一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三个提高的阶段,逐步建成社会主义。这里虽然还不是就整个社会主义的发展来划分阶段的,但仍坚持以生产力发展的程度来考察建成社会主义的阶段性,是很有意义的。

  毛泽东在1959年12月到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进一步探讨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以及我国所处的阶段问题。他明确提出,要通过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富裕程度的定量考察来研究建成社会主义的“边”,即阶段性特征问题。他据此认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毛泽东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个阶段的观点,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很有创见的丰富和发展,对实践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他还指出我国现在是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这一重要观点,不仅有效地指导了6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而且也为党在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供了理论依据。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探索,既体现了一个历史时期的成果,又不能不带有那个历史时期的局限。因而在探索中往往是成功与挫折、正确与失误相交织。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上的错误,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急于求成的冒进情绪,导致了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的超越阶段的错误;二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导致了混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大过渡论”。这表明,我们党对还处在“不发达的”即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认识,还不是成熟稳定的、完全清醒自觉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总结建国以来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和国情再认识的理论升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概念的形成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叶剑英国庆30周年讲话稿中,初步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指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1980年4月邓小平同外宾谈话时说:“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三十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第一次提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随后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都对初级阶段作过一定的分析。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肯定“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当时这个论断主要是针对有人企图否认我国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否认坚持社会主义必要性的错误观点,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十二大报告是在“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讲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并强调这个阶段的根本特征是“物质文明还不发达”。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则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决议主要从意识形态、道德观念同经济基础的关系上,论述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问题。此外,对初级阶段在经济方面的基本特征也作了较多的分析。可见,这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已有了明晰的看法,并提出了初级阶段这一科学概念,但对初级阶段的判断还没有提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的高度上,还没有把它作为制定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的根本依据加以论述。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提出:“十三大报告要在理论上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讲清楚我们的改革是不是社会主义。要申明四个坚持的必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必要,改革开放的必要,在理论上讲得更加明白。”随后在同外宾谈话中他又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这就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党制定路线、政策所依据的基本国情提了出来,并科学地勾勒出依据这个国情所要坚持的基本路线的内容。根据邓小平的意见,十三大报告全篇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并提出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

  这样,经过几十年的曲折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有了准确地把握。这也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认清中国的国情,是认清社会主义建设一切问题的首要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并不是泛指任何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像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科学概念有不可分割的两层含义:其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其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犯超越阶段的错误。前者是指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后者则体现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们必须把两者统一起来,完整准确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经济文化还很落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在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达的阶段实现的。由于近代中国社会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在中国革命的发展过程中又有了相对强大的无产阶级政治力量,加上国际无产阶级的支援,所以具备了跨越阶段的条件。但是,根本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阶段却是不能超越的。应该看到我们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的特殊性,也就是说,中国原是一个资本主义没有充分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新中国成立后虽然仅以三年时间使国民经济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远没有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面貌。以1957年为例,美国、中国的钢产量分别为10225万吨、535万吨,煤产量分别为46997万吨、13100万吨,原油产量分别为35365万吨、146万吨,发电量分别为7164亿千瓦小时、193千瓦小时。我国的科学文化也很落后,据统计,1956年,在农村青壮年中约有80%的人是文盲;在工人中文盲的比例也在50%左右。经济文化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根本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态,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二,建立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不成熟、不完善。这固然有多种原因,但从根本上说,是同生产力还不发达,经济文化还相对落后相联系着的。

  从生产关系看,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不可动摇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根本标志,也是确定社会主义性质的主要根据。但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相对落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还是不成熟,不完善的,这不仅表现在现阶段还不能建立起完全占有社会一切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要采取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合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表现在作为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机制上还不成熟、不完善,需要通过不断的调整和改革使之完善起来。当然,这种调整和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使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和发展,而不是削弱或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这个阶段在分配上还是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还容许剥削现象的存在,而作为主体的按劳分配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

  同样,由于受到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还由于缺乏经验,我国民主政治的发育程度较低,国家制度的某些环节还存在缺陷,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还严重存在。在意识形态领域,封建主义意识、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还有广泛影响,并经常侵蚀干部队伍;妄图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还顽强地表现自己。这一切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不相适应的。因此,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也有一个不断完善和成熟的过程。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将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说,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现代化任务基本实现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100年时间,也就是从1956年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到21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我们在新时期对社会发展阶段有了科学认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依据基本国情制定出党在这个阶段的基本路线,从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可以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他多次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不会变,不能变。他在“南方谈话”中作出了“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的重要论断,并指明:“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后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都重申了这一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体现了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作为旗帜,并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为努力方向。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共产主义理想的确立,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发展的正确选择,但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无论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都要通过不同的发展阶段才能逐步达到。因而如何处理现实的发展阶段同终极目标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深刻理解我们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他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概括,继承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充分反映了他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完全正确的指导思想。正是这样,他坚决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同时又明确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必须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决不能是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在改革开放中必须迈出新的步子,包括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样重大的决策,同时又始终强调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个根本原则;反对思想文化上“万马齐喑”的局面,要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同时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等。这表明,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既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又是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个目的,是为了将来向更高的阶段过渡准备条件。如果离开了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我们就会犯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如果忘记了改革的目的,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那就走了邪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社会主义本质论,是邓小平理论的两大基石。党的基本路线,既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要求,又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才能把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辩证地统一起来。

  四

  由上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一个具有相对稳定性,又是一个过渡性的发展阶段。今天虽然还要继续警惕急于求成、超越阶段的错误倾向,但也要防止把初级阶段凝固化、固定化,而忘记了党的最高目标。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苏共亡党之后,彭真在思考新中国历史问题时讲: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是一个变化中的社会。所以,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要以共产主义为灵魂,为总纲,纲举目张。抓住这一点,社会主义建设就可以搞得好一些,放弃了这一点,就要演变。苏东不就是这样吗?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相统一的实践原则,是很有帮助的。

  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的辩证统一,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实践问题,特别是要体现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政策上。党的十七大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又使之在中国在当代的运用中得到创新发展,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八大在确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时,又进一步发挥了这一科学表述。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研讨班的讲话中,以鲜明而深刻的语言阐释了这一历史定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统一。这个科学定位,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原则,蕴含了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辩证统一的思想内涵。这个科学的表述不仅写在党的旗帜上,而且还贯穿在改革开放以来党所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一系列基本政策上。

  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例,来说明在基本政策的层面上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辩证统一的重要性。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体现了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纠正了过去超越阶段的错误,从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出发,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有效地防止改革开放中的逆向发展,保证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不止一次提出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个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揭示同一个命题: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必须沿着社会主义的轨道前进。在他看来,在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证。而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是因为,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回答深圳是不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时,明确地说深圳是社会主义,因为占主体的是公有制。之所以要坚持这样的标准,是因为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扩而大之,它决定人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势力。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不再成为剥削和压迫的工具,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提供了保证,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也就是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反向的变化。

  应当看到,这些年来有的共产党员置党的纲领和宗旨于不顾,痴迷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思潮,攻击和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主张“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国有制改为私有制”;有的公开提出继续走资本主义道路;有的人为了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竟然提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加市场经济”的公式,用这样连民主社会主义都不主张的模糊话语,来否定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等等,不一而足。而有的担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由于践行党的纲领观念的缺失,受到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误导,不能全面贯彻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而以“改制”为名行私有化之实。不必讳言,当前在我国国民经济的比重中,国有经济下降到不足1/3,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已上升到2/3,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速度之快、比重之大都达到惊人的程度。不但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大批工人下岗,而且严重动摇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和严肃对待。

  所有制格局将决定分配格局,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使公有制主体地位获得巩固、完善和发展,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曾经设想可能导致逆向发展的种种情况,他晚年关于分配问题的六次谈话中都尖锐地提出了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出现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特别是1993年9月,他指出:“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他还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这个忧虑他多次讲过。对于两极分化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他作过深刻的思考和分析。他说:“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所以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这虽是极而言之,但却是基于对历史经验的深刻理解而发出的警示。1992年12月,他看到《参考消息》的两篇外电报道:《马克思主义新挑战更加令人生畏》和《中国将成为最大的经济国》,其中一篇文章提到:西方实行自由市场的自由派所面临的挑战将不仅仅是显示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效率高,而且还要显示资本主义在分配上是公平合理的。当时苏东剧变发生不久,在西方一些学者看来,资本主义社会如果不能解决在财富分配上的公平合理问题,总有一天主张公平合理分配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还会重新高涨起来。这则报道引发了邓小平的深入思考,如果说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决定了他们不可能解决收入分配公平合理的问题,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解决好社会成员收入的公平分配,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此,他专门和身边工作人员谈到:“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

  邓小平对分配问题的思考及其重要观点,为我们树立了在基本政策层面如何正确把握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辩证统一关系的一个范例。他基于对两极分化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深刻认识,强调指出:“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他提出要始终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一定时候就要把共同富裕的问题提上日程,做好调节税的工作,等等。他特别提出要善于回头总结经验,勇于改正缺点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对于我们解决这一难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切实贯彻中央的“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行私有化之实的错误做法,进行政策性的必要调整,逐步完善能够保证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在国有企业中,要建立和完善同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防止盲目和西方资本主义接轨,防止管理层无限制的严重脱离工人群众的高薪制,要使工人群众有权参与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对于私有经济,要积极引导他们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残害工人的违法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企图用西方新自由主义误导改革的社会思潮,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在解决分配中出现的新问题时,要像邓小平那样,不仅要从经济上着眼,更要从政治高度上加以认识。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的出现,虽然根源于经济的原因,但又是由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特别是同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党员干部中理想信念缺失、腐败现象蔓延,社会风气中不健康因素的滋长,政治思想教育不力等有着密切关系。党内腐败现象的滋长和蔓延,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官商勾结,权黑结合,不但使一些人攫取了大量社会财富,加剧了两极分化,而且毒害了社会风气,鼓励了一些人胆大妄为,不择手段,唯利是图,非法暴富群体急剧增加。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人心涣散,失去民族的凝聚力,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严重动摇,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们要牢记陈云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的这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要切实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以力挽狂澜的决心和魄力,惩治腐败现象,树立良好的健康的社会风气,切实保证和维护工农大众的主人翁地位,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弘扬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杜绝一切潜规则,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总之,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基本政策中,更好地体现党的最高纲领和阶段性纲领辩证统一的关系。

  

  网编:客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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