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邹诗鹏:赫斯与马克思思想形成关系再探——赫斯影响马克思的限度与马克思对赫斯的自觉批判

发布时间:2021-06-07
字体: 打印
分享:

 

 

关于赫斯与马克思思想形成关系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国际学界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在此之前,尽管普列汉诺夫等试图通过将民粹主义引入马克思主义传统,从而强调赫斯对马克思的影响,并为一些左翼激进主义者所利用,但马克思主义主流传统,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以及梅林、安年科夫,都是有限地定位赫斯对马克思的影响。在那里,赫斯的行动哲学及其“真正的”社会主义,虽反映了从政治变革到社会变革的论域转变,并影响着青年马克思,但仍然只是德国观念论的表现,并未真正达到马克思的社会革命及其“实践批判”——而且,主流研究传统也很少将赫斯与马克思思想形成问题专题化。西方马克思主义开创者卢卡奇显然注意到赫斯对马克思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影响,并提出赫斯是马克思主义“失败的先行者”,提示将赫斯纳入马克思主义传统研究的限度。至于科尔纽的《马克思恩格斯传》与《马克思思想的起源》,则特别在学术理论方面呈现出赫斯与马克思思想的关系及其限度。一般而言,马克思主义传统越是偏向于激进左翼,偏向于激进民族主义,往往会强调赫斯对马克思的影响,而马克思主义的主流传统则总是要求限定有关赫斯与马克思主义的关联性。但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阿尔都塞及其后学们(巴里巴尔、马泰隆、皮埃尔·马舍雷、奈格里、巴迪欧、齐泽克、瓦伦·蒙塔格)提出并展开激进理论中的斯宾诺莎复兴,随着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考证版的发掘、马克思学的兴起及有关马克思与相关理论关系研究的深入,赫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被陡然抬升。关联于(且不限于)上述背景及其人物,还有以赛亚·伯林、大卫·麦克莱伦、伯尔基、罗森、广松涉、城塚登以及克拉科夫斯基等的研究,也特别强调赫斯对马克思的影响,且多将赫斯视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个别研究还指出马克思对赫斯思想的袭用问题。有关赫斯与马克思思想关系研究的上述逆转,呈现出马克思主义传统在当代理解上的令人不安的症候。近些年来,国内一批学者,如张一兵、侯才、聂锦芳、仰海峰、韩立新、鲁克俭、陈东英、王代月、杨乔瑜、黄其洪等,已不同程度地展开这一方面的研究,并对相关倾向作了一些反思。但问题本身仍值得琢磨和探究。笔者的基本想法是,有关赫斯与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关系,还是应在超越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演进过程中启蒙自由主义向激进主义的自觉转变、尤其是当时激进主义兴起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对左翼激进主义的批判背景中进行把握和定位,并且还应对当代激进思潮通过赫斯从而强化的斯宾诺莎复兴予以自觉反思,使问题本身得到理论史的澄清与辨析。限于篇幅与目前的研究进展,本文重点讨论赫斯影响马克思的限度以及马克思对赫斯思想之决定性的超越及其实践效应。

 

一、马克思思想形成中的赫斯

赫斯主要是在激进主义上影响了马克思。赫斯的激进主义,本身也经历了一个形成过程。在《人类的圣史》中,赫斯描述未来共产主义应通过自由、平等观念,并以和平的方式克服社会矛盾,其希望免于激进的社会革命,但其共产主义还只是宗教意味和圣西门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激进性。赫斯虽性格急躁,但并不主张以简单及极端的方式面对社会实践。实际上,非学院出身但又能兼收并包的赫斯,总是在不同学派之间以及理论与实践之间寻求平衡,麦克莱伦甚至认为“赫斯是一个极端折衷的人物”。在各种激进思潮风起云涌、相互激荡的19世纪40年代初,好学深思且善于宣传的赫斯,其思想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他与马克思、恩格斯等一批人物,经历了从青年黑格尔派向激进主义的转变。在1841年出版的《欧洲三头政治》中,赫斯拿他所肯定的既包含德国宗教改革、也包含法国政治革命的英国来批评德国,包括批评青年黑格尔派,并在切什考夫斯基之后提出了激进的行动哲学思想,为社会主义作了基本的定向。当然,因为应付书报检查制度的考虑,我们需要从赫斯看上去含蓄难懂的行动哲学中区分出激进性质来,但马克思显然以特有的方式把握和占有了《欧洲三头政治》的激进性。同时,马克思也在更大的意义上影响了赫斯。赫斯在1841年秋结识马克思时,即感受到一种强大的思想震撼。在当时给友人的信中,赫斯对马克思钦佩有加,称“他将给中世纪的宗教和政治以致命的打击”,并且其一人将超过“卢梭、伏尔泰、霍尔巴赫、莱辛、海涅与黑格尔”诸人的“合体”,并径直将马克思称为“我的偶像”。赫斯对马克思的评价,主要来自于卓越的启蒙思想,而不是包含激进社会政治思想的共产主义。当时,马克思并不接受赫斯所传播的共产主义,赫斯也清楚这一点。与同时代的思想家相比,马克思很早就表现出一种超越激进民族主义的世界历史视野,对赫斯的《欧洲三头政治》中包含的激进民族主义自不以为然。在送给作为编辑的马克思审读的《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的几篇文章中,却不见包含(也或是赫斯有意隐去了)激进的民族主义,表明赫斯很可能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而且,正是1848年即赫斯与马克思主义分手之后,其激进的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开始全面表现出来。

当然,1842年,赫斯也不赞同魏特林的激进的共产主义,赫斯的自我定位是强调从政治改革转变为社会改革的温和、理智的共产主义。这一定位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费尔巴哈人道主义及其类哲学的影响,但显然不限于费尔巴哈,还有布鲁诺·鲍威尔。在自我意识以及类意识上,赫斯没有超越鲍威尔和费尔巴哈,这意味着赫斯到底没有真正地超越青年黑格尔派并走向马克思主义。

因此,需要清晰地定位赫斯与从青年黑格尔派解体到激进主义再到马克思主义产生这一思想演进过程中的影响。关于赫斯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关系,科尔纽的判断是:赫斯是“青年黑格尔派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赫斯在青年黑格尔运动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并且在这个运动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广松涉则指赫斯乃既往有关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被“过低评价”的“旁系的黑格尔左派”。赫斯本人的确经历了从接受到自觉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再到激进主义的转变。青年黑格尔派受甘斯等的影响,力图将黑格尔国家法哲学自由主义化,通过无原则地接受法国革命而将自由完全看成是政治问题。赫斯指出了青年黑格尔派自由主义的严重局限,并指出法国革命不能解决社会问题。赫斯的努力,连同费尔巴哈与马克思的工作,宣告了青年黑格尔派的解体,其中,赫斯与费尔巴哈均直接影响了青年马克思,而赫斯的影响特别表现在激进主义方面。

赫斯自己从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到激进主义的转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当时诸多激进思想家。赫斯提出诸如行动、实践、经济异化以及共产主义的诸种设想,可以部分地看成是马克思从启蒙自由主义转向社会政治解放的先声。麦克莱伦甚至于断言赫斯的激进主义直接促使马克思走出启蒙自由主义传统。“马克思通过亲自与赫斯交往和研究他的著作,才能使自己摆脱在1842年末所采取的模糊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立场。”赫斯先于马克思提出了社会革命与社会解放问题,并且将法国社会主义资源与德国哲学结合在一起,得到了马克思的肯定:“赫斯把法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德国哲学的发展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把圣西门和谢林、傅立叶和黑格尔、蒲鲁东和费尔巴哈结合在一起。”而且,赫斯在社会实践方面也表现出相当的理论洞察力,科尔纽说:“赫斯的最可贵之处,就是他的不寻常的洞察力,这种洞察力使他能够深入地探索当前的各种问题,能够创造性地揭示各种社会联系。例如,他是第一个在行动哲学中把黑格尔哲学和法国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的人,而且不像切什考夫斯基那样只是隐约地结合起来,而是完全明确地结合起来。”在科尔纽看来,由于赫斯“把共产主义革命看成是行动哲学的顶峰,他便预示了部分青年黑格尔派未来的观点,并且开辟了通向人道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路”。不同于切什考夫斯基的保守以及对革命的拒斥,赫斯明确将激进思想引入社会思想。不只强调社会改革,赫斯还不断强调经济因素高于政治因素,无产阶级如果不从自己的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就不能实现人类解放,这里甚至包含着唯物史观的某些元素。

由此有必要探讨赫斯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史中的位置。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转变的中介不只是费尔巴哈,还应有赫斯。学界之所以不那么重视赫斯对青年马克思的影响,与费尔巴哈对马克思的重大影响以及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决裂有关:前一方面遮盖了赫斯对马克思的影响,而后一方面则使赫斯看上去从属于费尔巴哈。因此,有必要将赫斯纳入到从费尔巴哈到马克思的思想转变过程中予以考察与评估。广松涉曾区分青年黑格尔派及其解体的三种路向,即“施特劳斯、鲍威尔、费尔巴哈的宗教批判系列”、“切什考夫斯基、赫斯的黑格尔历史哲学批判谱系”以及“卢格与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谱系”。广松涉的区分,意在说明一个“撇开经济学体系”的马克思激进社会政治学说的形成(但也暗示马克思在经济学论域内对赫斯的效法)。广松涉的区分,便于察知赫斯的历史哲学批判及其激进性质,但最大的问题在于赫斯到底止步于有限的历史现实(民族、国家以及社会个体),而难以通过“实践批判”真正面对世界历史主体。而仅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上定位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及其批判的做法,也不符合青年马克思思想之实情。在马克思批判的视野中,赫斯仍然属于鲍威尔及青年黑格尔派。“赫斯也像其他青年黑格尔分子一样,在对历史变易的理解上仍然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也和他们一样,在试图克服黑格尔主义和把思辨哲学变成行动哲学时,回到费希特那里去了。”

因此,也有必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史中定位赫斯。其一,马克思在包括宗教批判、历史哲学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多个维度展开了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其中也包含着对赫斯的批判。将马克思对启蒙自由主义的扬弃归功于赫斯,不只是局限或看低了当时整个激进主义氛围对马克思的影响,而且完全低估了马克思自己通过与青年黑格尔派决裂而体现出的对欧洲启蒙传统的决定性的超越。赫斯过多地关联于布鲁诺·鲍威尔,马克思的青年黑格尔派批判,依然包含着对赫斯的批判。其二,在1845年之后转为正题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不只是对作为青年黑格尔派剩余的赫斯的批判,更是对赫斯式的激进左翼主义的批判。赫斯有关社会改革以及经济社会思想影响了马克思,但赫斯的行动哲学以及“真正的”社会主义均止步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与唯物史观的创立。将赫斯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显然是一种越位。

 

二、马克思对赫斯思想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之超越赫斯的根本方面,是在存在论及历史哲学上。赫斯重视斯宾诺莎将存在(实体)确定为精神与自然的同一,但更偏向于精神(意识),而不是自然,其强调的实是自由与必然的同一。但马克思与赫斯有别,自《博士论文》起,马克思就强调精神统一于自然,不仅在必然、而且在自由及偶然的意义上都是如此。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借伊壁鸠鲁的原子自动偏斜论,揭示了自然中的个体生命的自主性(自由),无论就隐喻还是就社会政治意义而言,原子指的都是表现为生命个体的人,统一自然与自由的原子个体替代了鲍威尔作为自我意识及精神的个体,无神论也取代了鲍威尔自我意识及其驯服的神学。《博士论文》既超越了鲍威尔,也是对赫斯的观念论的隐性批判。而在无神论成为存在论基础后,马克思更加自觉地坚持自然优越于精神的原则,并向社会历史开放。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自然性必然发展为社会性,并连同社会展开为不断的历史进步。赫斯偏向于以精神解释自然,并发挥斯宾诺莎的自因论,其要强调的历史哲学,不过是上帝的回复或“人类圣史”的建构,是历史回复论。赫斯虽然与马克思同时听过鲍威尔的讲座,但与马克思对自我意识的自觉批判有别,赫斯不仅没有走出鲍威尔,而且还将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再次还原为黑格尔的精神,并将这一唯灵论意识再次披上“历史哲学”外衣,历史也如自我意识的自身循环一样,再次陷入所谓“人类圣史”的循环。与赫斯有别,马克思不仅立足于自然,而且还向社会及人类史拓展,并实现了一种真正无神论的和彻底的人类史分析。正是通过将哲学基础问题以及哲学的存在论革命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并创造唯物史观,马克思与赫斯非历史的“历史哲学”区分开来。

在一定意义上说,赫斯是费尔巴哈与马克思之间的中介,但需要辨析。赫斯发挥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使其激进化,进而催生了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学说。在“类”的把握上,马克思显然不满于像费尔巴哈那样,不顾现实生活条件,将“类”直观地化身为生命个体。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径直批判费尔巴哈的类只是“内在的、无声的、把很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费尔巴哈的“类”,实是其“新宗教”的主体,缺乏社会政治的激进性。相比之下,打着德国哲学的幌子,以赫斯为代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则赋予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以激进性,具体表现人道主义的抽象化。这里,赫斯的人道主义是否抽象?这一抽象的人道主义何以激进?均值得探究。在马克思与赫斯认识不久,马克思即批判赫斯所谓“正直的人”是一种“虚构”,“这位作者是把他自己的抽象来代替哲学了”。在麦克莱伦看来,马克思将赫斯的人道主义判定为“抽象”思想,“表明马克思完全不了解赫斯”。10问题恰恰在于,这里的“抽象”思想所揭示的,正是赫斯式的激进主义。在马克思看来,“对于‘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来说,重要的只是把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悄悄塞给每个人,并且把社会主义的各种阶段变为人的本质的各种哲学概念”。借助于德国观念论及其抽象的类,赫斯设定并且传播了某种与具体革命实践无关的抽象的和非历史的“真正的”社会主义,马克思径直称之为“非历史主义的抽象”。当这种“非历史主义的抽象”带着一种道德热忱来评价现实世界或强加于现实世界之上时,便使得问题激进化。马克思批判赫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最重要方面,即是其过多的道德热忱(诸如“荒诞的伤感主义的梦呓”、“浪漫主义的感伤的眼泪”、“自由的道德活动”、“对人类的道德核心充满依赖精神”之类嘲讽)。赫斯以及魏特林一方面陷入了道德主义泥淖及其救世主情结,另一方面还是对立地看待现存社会(依然受法国激进主义者巴贝夫及布朗基、德萨米、博纳罗蒂等的影响),无力承认现存社会的自我扬弃与变革。在赫斯那里,某种道德主义及其救世主式的价值观受到了一种看似彻底、激进,但却总是受制于某种封建宗法关系影响的支持与巩固,1843年前后马克思本人也受到了这一理路的困扰。但自1844年《巴黎手稿》起,马克思摆脱了这一困扰。马克思厌恶赫斯那些空有道德热忱、却不切实际的激进民族主义。在《巴黎手稿》的引言中,马克思虽然声称受到赫斯以及魏特林的影响(看来只是在问题意识,而不是理论实质上的影响),但他已然了解赫斯式的道德主义以及包括空想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在内的左翼激进主义。基于马克思的分析,赫斯实是在追求人类不断进步的圣西门主义式的救世主宗教,并希望在犹太教、共产主义以及犹太复国主义中实现出来。在这一意义上,《共产党宣言》所承认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已然包含着与赫斯的决裂。

在多大程度以及在何种语境及其互文中将赫斯摆置于鲍威尔、费尔巴哈与马克思之间,颇费思量。麦克莱伦指出,赫斯有关精神自由及其直接推出的共产主义观念并非来自于费尔巴哈,而是鲍威尔。但是,在马克思那里,其一度认为超越了鲍威尔及其青年黑格尔派的费尔巴哈,实际上比赫斯走得更远,而他本人是接着费尔巴哈往下说的。众所周知,《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之所以在激进民主主义上逗留,就是不想轻率地接受赫斯宣讲的激进共产主义。到《巴黎手稿》时依然如此。这部手稿给费尔巴哈很高的评价与定位,说费尔巴哈“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实在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也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明确指出费尔巴哈对德国社会主义的实质性的理论贡献。就连国民经济学批判乃社会主义得以确立的理论条件,马克思也归功于费尔巴哈,“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以及整个实证的批判,全靠费尔巴哈的发现给它打下真正的基础”。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及其对马克思的影响而言,赫斯实际上超出了费尔巴哈,但这里,在该提到赫斯的地方马克思也不提。马克思实是有意贬低甚至否定赫斯进而抬高费尔巴哈,也赋予了费尔巴哈的社会主义以激进性。《巴黎手稿》表明马克思不仅没有接受赫斯的共产主义,而且给出了批判。在那里,赫斯式的共产主义只是“思想上的共产主义”(哲学共产主义),而不是“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13赫斯仅仅“扬弃私有财产的思想”的“思想上的共产主义”,尽管打着行动哲学的旗号,但无疑不属于这种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马克思并未接受赫斯传播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而是以自己的方式诠释和接受了费尔巴哈式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但要真正把握从费尔巴哈到马克思思想的转变,还须承认青年马克思对赫斯思想的汲取,以及赫斯对于费尔巴哈的批判改造从而推动的激进思想进程,赫斯毕竟对马克思形成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产生过影响。在《巴黎手稿》“序言”中,马克思即交待其“利用了德国社会主义的著作”,尤其是赫斯《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中的三篇文章(《行动哲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惟一和完全的自由》)。对费尔巴哈以及赫斯思想的创造性的吸纳及其改造,促使青年马克思形成了社会政治思想。在这里,赫斯并没有因为依然跟随鲍威尔而退场,其仍然是从青年黑格尔派到费尔巴哈再到马克思之间的中介性环节。当然,就结果而言,马克思又远远超出了赫斯可能给予他的启发。

1843年后,马克思虽然在赫斯(以及恩格斯)的启发下,开始从政治批判转向经济社会研究特别是市民社会批判,引入黑格尔辩证法并发挥黑格尔的劳动概念,展开了基于劳动的世界史分析与建构,进而创立唯物史观;但从经济社会的自觉批判到唯物史观,却无涉于赫斯。在广松涉看来,马克思之所以克服青年黑格尔派,就是因为接受了赫斯的经济思想,并系统地创立了新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广松涉的这个判断有点过。赫斯的财产占有、异化劳动及其物化等,均影响了马克思,但不能由此简单地认为人能够通过非理性的和有效的激进革命方式摆脱异化。这依然还是一种费尔巴哈式的二元思维,马克思则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确定地表达为“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赫斯声称回到黑格尔,但看来也只是停留于语词。正如伯林所揭示的,赫斯不过是“将法语中的一些陈词滥调通过黑格尔主义的语言表述出来,从而制造出一堆毫无意义的词语”。在赫斯那里,词语的泛滥是一种症候,背后是不由自主的历史回复,作为自我异化的制度即现存资产阶级社会的扬弃,在赫斯看来便直接转变为一种上帝作为圣者再世的共产主义,但在马克思看来,必然体现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演进及其矛盾化。如果没有有效地吸取黑格尔辩证法,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理论,就不可能形成唯物史观。在马克思真正扬弃黑格尔并走入历史进步辩证法的地方,恰恰是赫斯无法走出黑格尔的地方。而在系统地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之后,赫斯就更不在马克思的理论视野之内了。因此,必须察知赫斯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解释限度。

当然还须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与赫斯的行动哲学本质地区分开来。尽管赫斯的行动概念有理由作为马克思创立实践概念时进行先行反省和批判的概念,但毕竟不同于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赫斯的行动概念,包含着看似矛盾的两重内涵:一方面,这一概念前溯至费希特,依然还只是观念论意义上的思辨与抽象,因而无法从这一概念直接推导出唯物主义的革命实践。另一方面,这一概念又带有切什考夫斯基赋予的无政府主义以及民粹主义的激进性质,只强调对世界的改造,不关乎对世界的解释与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当然强调对世界的改造并由此批评仅限于解释世界的传统哲学,但并非一种非理性的和无政府主义式的改造世界,而是强调改造世界基础上对世界的理解与解释。对马克思而言,改造旧世界,就意味着建设新世界,对于一个改造了的世界的理解与解释,也意味着对于这个改造过的世界的再序与建构。赫斯虽然明确意识到社会改革的重要性,并且在这一意义上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及费尔巴哈,但作为历史行动的社会改革是盲目的,赫斯完全没有能力展开进一步的考量,马克思则从实践批判意义上大大地推进了赫斯的社会改革思想,并进一步明确为社会革命。赫斯的行动概念,存在着一种害怕彻底社会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者的怯懦(也不如魏特林的激进主义蛊惑人心)。《金钱的本质》的确展示了一种不屑于货币拜物教及利己主义的人类共同体价值观,但赫斯却陷入了犹太人的狭隘的民族立场,从而不能真正地趋向于由费尔巴哈那里承袭来的一般人道主义。实际上,赫斯急剧向鲍威尔的方向倒退,其行动并不关涉具体的革命行动。赫斯将激进话语引入民族与宗教问题,实际上依然停留于马克思所批判的宗教批判领域,没有能力从宗教批判转入政治批判,其强调社会改革,并非如马克思自觉克服政治批判,恰恰是回避政治批判,重新回到被无神论否定的宗教救赎。“和马克思的意志力与思考力不同,在赫斯身上占优势的是一种关于不断改善和实现的激动而模糊的幻想。在这种幻想里,存在着一种相信人类会不断进步的古老的救世主信仰;他曾先后在犹太教、共产主义和锡安主义(即犹太复国主义,引者注)中寻求过这种信仰。”赫斯与马克思一样,意识到犹太人的利己主义及其与人类的矛盾,由此批判鲍威尔,但当马克思断定犹太人的彻底解放就是人类从犹太中解放出来时,赫斯仍然强调犹太人的族群及其宗教特殊性,并使之成为激进政治的主体。赫斯对犹太人利己主义本质的揭示,从属于其知识精英式的激进民族主义。马克思则超越了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及其狭隘的爱国主义,不仅使犹太人问题,也使德国的国家民族问题,从属于人类解放。马克思是在将无产阶级看成是超越了狭隘民族主义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民族”来看待的,赫斯则进一步使传统的民族激进化,并深陷其中。赫斯本人无意于、亦无能力将无产阶级真正看成是历史主体,事实上也仅仅只是在流氓无产者意义上看待和定位无产阶级。与此有别,马克思超越传统的地域、民族、阶层以及阶级,将无产阶级真正看成是历史主体,进而强调实践的激进性与彻底性。与赫斯行动概念的非理性的妄动意味有别,马克思实践概念显示了一种实践及其历史理性层面的平衡性。从各个层面上看,赫斯的行动哲学都与唯物史观无涉。

 

三、马克思超越赫斯的政治实践效应

直到《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连同赫斯、海尔维格、恩格斯以及卢格、巴枯宁等,大体都是通过认同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从而走出了布鲁诺·鲍威尔及青年黑格尔派的启蒙自由主义,但马克思没有迅速转入共产主义,而是逗留于激进民主主义。这一逗留意义重大:往前区分了启蒙自由主义与激进民主主义,往后则将马克思自己的社会政治学说及其发展与以激进民主主义为代表的左翼激进主义作了清晰的区分。马克思与赫斯的区分特别表现在后一个方面。从总的方向看,前述这一批人均是从青年黑格尔派走向了激进主义,并且是多种思潮混杂在一起的激进主义。“在1843年末,人道主义、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些词几乎是可以交替使用的”,尚未形成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其中,在切什考夫斯基与魏特林之后,赫斯显然是促使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激进主义转向行动哲学及左翼激进主义、进而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引入德国的关键人物。受切什考夫斯基行动哲学的影响(赫斯自己也承认这一点),赫斯在德国思想界深化了社会主义思想。麦克莱伦认为赫斯“继切什考夫斯基提出的相当笼统的社会主义观念之后,对社会主义作了第一次明白的表达,赫斯进一步发展了切什考夫斯基的那种能够包括将来并导致行动的哲学观念”。赫斯与魏特林一起在德国传播共产主义,赫斯将魏特林民粹主义化和粗陋的共产主义转化为一种带有费尔巴哈人道主义烙印的“伤感的共产主义”。但尽管如此,在德国当时的条件下,赫斯还是过早也过急地定义了共产主义,他没有正视人民民主制问题,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坚持立足于真正的人民民主制而批判共产主义。在马克思看来,当时卡贝、德萨米、魏特林,也是赫斯等人所讲的“实际存在的共产主义”,正是某种“抽象的教条观念”,是“人道主义原则的特殊表现”,是“社会主义原则的一种特殊的片面的实现”。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仍然认为“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这些判断看来正是针对赫斯的激进共产主义而言的,表明马克思并未接受赫斯所说的共产主义及其社会主义,在当时的这批激进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并“不是能够提供一种可行办法的十分清楚的思想”。

科尔纽曾把青年黑格尔派的激进主义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大卫·施特劳斯、布鲁诺·鲍威尔以及施蒂纳的自由的激进主义,二是费尔巴哈、赫斯以及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的激进主义。其中,马克思与恩格斯虽然也属于社会的激进主义,但科尔纽认为马克思已经超越了赫斯,从而并不限于社会的激进主义。相比之下,“赫斯的理论代表了一种尚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它还不了解它所谴责的社会弊端的根源,还看不到无产阶级有消灭这些弊端的力量。他的体系像早期空想主义体系一样,把由私有制造成的对立归结为道德问题,所以这种理论就把反对利己主义的斗争当作是社会斗争的基本内容了。这样一来,就不仅改变了资本主义的性质,而且也改变了共产主义的性质,利己主义成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有属性,而被归结为人类利他主义倾向的共产主义则成了一种普遍的和超时间的理想”。关于理论定性,科尔纽明确指出:赫斯的学说是“一种无政府的个人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混合物”。科尔纽的这一定位是恰当的。赫斯本人明确交待过:德国引进的共产主义实质上就是无政府主义,其断言世人之接受现代世界的基本原理,“在德国是从费希特的无神论开始,在法国则与其说是从巴贝夫的共产主义,不如说如现在蒲鲁东更正确地表达的无政府主义,即从否定一切的政治统治,否定国家和政治的概念开始”。赫斯无疑是肯定无政府主义价值的。“没有革命,就没有新的历史……无政府主义的价值就在于,个体重新依靠自己,在于个体应当成为它本身的出发点。”然而,恰恰是赫斯肯定的无政府主义成了马克思的顾虑与担忧。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国家法哲学,也以此批判德国专制国家制度及其现实,但不能由此导向激进的无政府主义。由此看来,马克思在阐述其唯物史观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专门批判极端的无政府主义者施蒂纳,是有其长远考量的。正是施蒂纳,在施特劳斯与布鲁诺·鲍威尔之后,将自由的激进主义推到极端,且成为马克思阐述唯物史观的主要障碍。与此同时,在理论方面,赫斯那种看似社会的激进主义、但实质上并未与布鲁诺·鲍威尔的自我意识以及费尔巴哈的抽象的类概念区分开来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同样是唯物史观的理论障碍。因此,《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要以很大篇幅批判实质上由赫斯所代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要建立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在那里,国家作为一个在漫长的历史阶段中被消灭的社会实体,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及其严肃性。马克思之所以在激进民主主义上逗留,就是要避免左翼激进主义过多地伤害以工人运动为主体的激进主义运动。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伤害,并不比资产阶级来得轻。对这一点,伯林就曾作过分析:“‘互助论者’、‘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神秘的无政府主义者们,不管他们的动机有多么单纯,比起资产阶级来,都是无产阶级更加危险的敌人;因为资产阶级至少还是公开的敌人。”正如不希望将科学社会主义视野中的共产主义混同于旧的国家或社会形态出现的诸多传统“共产主义”,马克思同样不希望一种激进的无国家主义(无政府主义的实质即无国家主义)冒充共产主义来干预社会革命,这是马克思一直强调的思想,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传统一直在坚守的观点,至今也没有过时。

赫斯持有基本的无神论立场,因而反对青年黑格尔派布鲁诺·鲍威尔神学性质的无政府主义。“青年黑格尔派,无论看来多么离奇,仍然属于神学意识。确实,尽管抛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这一基督教的上帝仿造品以及黑格尔关于复辟和中庸之道的政治,尽管终于否定了宗教的二元论,他们还是以作为‘国家’的普遍反对个体。他们至多达到了自由主义的无政府状态,就是说摆脱种种限制,随后重新陷入神学的‘国家’”。赫斯也反对从鲍威尔那里发展出来的施蒂纳式的个人无政府主义。尽管赫斯一度突显国家主义,并在随后提出犹太复国主义思想,但针对普鲁士国家而言,赫斯显然肯定无政府主义,其基本取向还是社会的无政府主义。事实上,在当时,魏特林、切什考夫斯基、布鲁诺·鲍威尔、施蒂纳以及特别是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均给予赫斯很大的启发与灵感,正是在无政府主义名义下,其激进主义得到明确表达。“没有革命,就没有新的历史……无政府主义的价值就在于,个体重新依靠自己,在于个体应当成为它本身的出发点。”值得注意的是,在价值观上,赫斯并不真正反对施蒂纳式的个人无政府主义。

马克思对魏特林的左翼激进思想及其无政府主义与民粹主义的批评,也包含着对赫斯的批评。赫斯与魏特林当然有别。魏特林表达是一种激进的并且也是粗陋的共产主义观念,他反对早期社会主义那样诉诸于知识阶层以及中产阶级谋求社会改革,而是诉诸于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而他所说的无产阶级,就是街头的流氓无产者,事实上魏特林主张将激进的无政府主义推向极端。与魏特林有别,赫斯“真正的”社会主义,其立场及思路还是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式的,具有话语的蛊惑性,但却不利于引导激进主义。城塜登的评价是比较到位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只是一个劲儿地摆弄个别同普遍的对立,摆弄共同性和统一这些观念,而提不出具体的实践目标和实践手段,结果以玩弄小市民的观念游戏而告终。但是,当时他们不仅在知识分子中,而且在德国工人运动中都有相当的影响,工人运动完全有可能被引导到向观念的方向发展。”

如何把握赫斯一般人道主义立场下的激进性,值得思考。我们注意到两个主要方面。其一,当赫斯以其一般人道主义具体面对民族与宗教问题时,其激进性质便明显起来。在赫斯看来,神圣精神的生成与显现,“不是直接的人类本身,即整个人类,而是受人类的某个特定的种类,即精神的某个特定的方面支配的特定的民族。由于这一缘故,犹太民族是被作为天父选择的民族”。这其实已经构成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理论基点。因此有关赫斯从马克思主义形成环节的赫斯转向犹太复国主义开创者的赫斯之时是区分开来的判断,是缺乏说服力的,只不过,1848年之后的赫斯更加集中于犹太人问题。从赫斯认同的费希特再到斯宾诺莎,都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从犹太人意识通向国家民族及其民族主义的思想标识。正是在这一方向上,赫斯强化了费希特的激进主义。可以说,正是赫斯将费希特的激进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推向了激进的犹太民族主义。赫斯不仅继承了布鲁诺·鲍威尔的犹太人解放思想,而且把这一思想极化。而在马克思明确批判了布鲁诺·鲍威尔的狭隘的犹太人解放(把人类解放看成是犹太人的政治解放)之后,再面对将这一狭隘的思想进一步极化的赫斯时,马克思自然是反感的。当然,对于本质上对利己主义的犹太人政治解放的极化的反感,并不等于马克思对任何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激进化的反感。在马克思的理路中,犹太人的政治解放不可能超出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范畴,但无产阶级“民族”及其被压迫被奴役的非西方民族的反抗,则无疑具有世界历史意义。在马克思那里,显然存在着人类解放的急迫性与激进性。

其二,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性质的激进主义立场。赫斯出身于有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家庭,其自身的发展则是一条叛离有产阶级的道路,赫斯的认同主要在激进的知识人及其学术思想方面。赫斯属于自学成才,总在探索理论与实践的关联性,并且要求在实践中获得理论的在场性。他比青年黑格尔派更熟悉当时的激进情势,其发展费希特与切什考夫斯基的行动哲学,显然有着改造世界的现实诉求,但其秉持的还是一种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的激进主义。赫斯与马克思、卢格都已不承认激进的政治改革。其中,与马克思虽明确意识到从政治革命转向社会革命,并逗留于激进民主主义有别,也与卢格仍然只限于民主主义的宣传教育并拒绝认同共产主义有别,赫斯倾向于依靠知识人的觉悟且包含无政府主义行动的激进共产主义。赫斯持有的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的激进主张,与基于无产阶级的全面普遍及其暴风骤雨的革命不同,也与费尔巴哈避开政治、内卷性的类哲学不同。与布朗基一样,赫斯从理论上认可通过局部的、暗杀、恐怖、秘密结社以及其他恐怖暴力等手段,出其不意地改变社会整体。当时不少知识分子,都抱有这样一种无政府主义式的暴力思想,并且相信通过反理性的方式可以改变政治社会。对于赫斯而言,极端行动未必是必然选项(看上去也未必愿意这样去做,但却常常是不得已和经常性的选项),所以,赫斯式的无政府主义才表现出让真正的革命者感到的软弱,并且被形象地命名为小资产阶级式的软弱。而且,在赫斯那里,知识人及其激进主义,与犹太激进主义结合,形成了某种激进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在那里,知识分子面对人类解放的直接认同,不仅会转化为本民族的认同及其神圣使命,而且会形成一种一致对外的群体性的革命力量。19世纪40年代的无政府主义之所以呈现出如此样态,并不奇怪。在社会革命在理论上可行,但彻底的社会革命在实际上无望时,民族主义的兴起及其激进化,便担负起一定的社会革命功能;而且,其主体并非作为无产阶级的民族,而就是一批知识分子、有产阶级等精英人士,这批力量的“先知先觉”,便会成就一种民族主义及其激进主义。作为激进主体的知识者及有产阶级,并非基于哲学理据展开社会变革,而是基于道义、义气以及如此这般的正义旗帜,并表达为相应的激进主义。一向遵守秩序及道统的知识人在从传统到现代的急剧转变中,竟成为急于以种种非理性方式破坏旧道统,甚至于成为无政府主义实践的主角。不过,激进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包含的无政府主义,显然是马克思在自己思想的形成过程中要予以批判的。马克思确认了从自由主义转向激进主义,但当激进主义要求进一步转向无政府主义,马克思无疑持批判态度。从马克思主义形成史而言,马克思从青年黑格尔派的宗教批判走向资产阶级政治批判,再在激进民主主义上逗留,并有意与当时的共产主义区分开来,进而在形成自己的唯物史观的同时,重构并认同共产主义,这本身须经历一个长时段的筹划及辩证的历史生成过程。马克思反复批评的不顾经济社会的实际状况、急于造就革命条件却又使得革命形势十分被动的布朗基派,其所主张的暴力、密谋以及恐怖主义,与雅各宾派无异,完全不利于共产主义事业。赫斯不仅表现为民族问题上的布朗基主义,而且在有关无政府主义的行为哲学方面,也难以与布朗基派划清界限。马克思显然希望通过彻底而又光明正大的对共产主义的创造性发展及阐释,来展开自己的新世界观;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的激进思想已经区别于赫斯以及其他激进主义。

18411848年,马克思与赫斯从结识到分手。其间,在从启蒙自由主义走向激进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吸收了包括赫斯在内的激进思想酵素,但显然又超越了赫斯及费尔巴哈、切什考夫斯基、卢格、施蒂纳等一众青年黑格尔派解体人物,进而在其自己的问题意识及理论论域中成就了唯物史观及其实践哲学。在这里,对赫斯的行动哲学、“真正的”社会主义及其“非历史主义的抽象”的批判,是马克思思想成熟之前就已经完成的环节。在马克思主义前史上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批判史上,有必要彰显赫斯,并将马克思当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具名、但实质上是针对赫斯的批判发掘出来,但这些工作显然不意味着能够得出赫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结论。至于阿尔都塞及其后学中的斯宾诺莎复兴,其意图是抬高赫斯而贬低马克思,进而渲染激进主义,但这一努力是否真能使当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陷入激进主义的旋涡,似有待于观察;而对当代西方激进理论有关赫斯及斯宾诺莎复兴的分析与评价,也有待另文展开。

 

网络编辑:保罗

来源:《复旦学报》2020年第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