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健孙:毛泽东与新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发布时间:2013-11-08
(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长期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和革命人民艰苦探索、英勇奋斗的结晶,是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成果。
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着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即现代化这样两个根本性的历史任务。只有首先经过革命,争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为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创造前提,开辟道路。而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又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进行民主革命,第二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摧毁代表帝国主义势力和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维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反动政权,创建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
由于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反动势力极其强大,由于经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的中国的情况十分复杂,因此,为创建新中国而进行的斗争不能不是一个伟大的,同时又是长时期的、艰苦的、曲折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成立以后,首先集中力量投入工人运动,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与国民党的合作,参加了广东战争和北伐战争,掀起了第一次大革命的高潮。但由于党当时还处在幼年时期,不善于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正确地结合起来,这次革命遭到了失败。
1927年革命失败以后,在中国革的危急关头,在极端艰苦和复杂的环境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逐步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正确地结合起来,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样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革命道路,使中国人民的斗争走上了复兴和胜利发展的道路。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通过调查研究中国的国情,总结人民斗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和相关的方针政策;创建和锻造了新型的人民军认,建立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加强了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__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在大革命之后,中国人民经过十年土地革命战争、八年全国抗日战争和四年全国解放战争,即经过二十二年的艰苦奋战,终于从根本上推翻了反动统治,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诞生。
中国人民革命的历史有力地表明,毛泽东是人民共和国的伟大的缔造者。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说:“回想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以后,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卓越领导,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中国各族人民就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之下,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所以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页)历史的事实就是这样。
(二)
人民共和国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它将实行何种政治制度?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领导筹备创建新中国的过程中着力回答的问题。
中国人民政权的创建走过了一条独特的道路。它是先在局部的农村区域建立,而后经过长期斗争,逐步扩展,直至推向城市、推向全国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人民政权建设的多方面经验。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抗日时期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已经对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等做出了原则性的论述。在全国解放战争的后期,为了迎接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在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以及同年6月底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进一步具体地描绘了新中国的蓝图。这些主张为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接受,,进一步形成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
(1)关于国体。
所谓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性,也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毛泽东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仅仅是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页)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工人阶级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标志着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这表明,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民主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怎样标榜“民主”,终究只是占人口极少数的资产阶级居于统治地位。在我们这里,最大多数人民才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新中国的国体。
(2)关于政体。
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
毛泽东提出:我们政权的制度是采取议会制呢,还是采取民主集中制?他的答复是:“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议会制,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我看我们可以这样决定,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而应当“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页)
采用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同新中国的根本性质相联系的。这个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的适宜的政治制度,就是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人民就是要用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是新中国的政体。
(3)关于国家的结构形式。
所谓国家结构形式的问题,是指国家的结构是实行单一制还是复合制(联邦制,邦联制)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筹建新中国时,毛泽东、中共中央对国家结构形式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了探讨。1949年人民政协筹备期间,毛泽东曾就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征求过当时担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的李维汉的意见。李维汉对这个问题作过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中国同苏联国情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理由是:(一)苏联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7%,与俄罗斯民族相差不远。我国少数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并且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几个少数民族之间往往互相杂居或交错聚居。(二)苏联实行联邦制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本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都主张在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内实行地方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只在例外情况下允许联邦制。俄国经过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许多民族实际上已经分离成为不同的国家,不得不采取联邦制把按照苏维埃型式组成的各个国家联合起来,作为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中国的情况不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毛泽东同意这个意见。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向政协代表报告时指出:今天帝国主义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样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 (《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1页)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就是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4)关于政党制度。
所谓政党制度问题,是指实行苏联式的一党制,还是西方式的两党制、多党制,或者是有中国特点的新型政党制度的问题。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建立了合作和协商共事的关系。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得到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1949年1月22日,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无党派民主人士55人联合发表《对时局的意见》,一致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成功和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而奋斗。同年春,毛泽东指出,民主党派应“积极参政,共同建设新中国”。随后,他们便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参加筹备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参与新中国的创建工作。
这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格局就在政治实践中形成,从而为新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__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就是新中国的政党制度。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新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而其中的国体,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具有最根本的意义和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制度,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有着极大的优越性。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任务基本上得到了解决;这就为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的繁荣富强,创造了政治前提。
进行经济建设,首先是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但是,怎样才能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呢?从世界历史上看,主要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欧洲各国、美国和日本走过的,而且走通了;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十月革命前,俄国是欧洲的一个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苏联成了欧洲的第一强国、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一。新中国应当选择什么社会制度,走哪条工业化道路?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不仅在理论上作出了科学的论证,而且在实践中给予了正确的解决。
(1)指出中国必须先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现代化。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指出:我们应当“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再次强调:“资本主义道路,也才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9页)
毛泽东的这个主张,完全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从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产生以来,由于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压迫和本国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始终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经过七八十年的发展,到1949年,整个民族工业资本不过只有20.08亿人民币。独立以后的中国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就难以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独立。这样,中国就会成为外国垄断资本的加工厂和单纯的廉价原料、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地,就像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那样。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企图主要靠外国提供资金和机器设备等来求得发展,特别是要想成为世界强国,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由于经济上依赖外国,在政治上就挺不起腰杆,连已经争得的政治独立也可能丧失。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其经济可能会有一时的发展,但终究还是要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附庸的。在帝国主义时代,中国通过走资本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化的可能性已经失去。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最好的选择,因而也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2)对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可以搞社会主义作出科学的论证。
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是不可以搞社会主义?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长期以来就有争论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内,对于中国应当搞社会主义这一点,是没有争论的;但是对于在工业化实现之前是否可以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个问题,则是经过了一番摸索才得到解决的。
1951年初,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当工业还不能向农业大量提供农用机械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互助组能不能前进一步,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毛泽东研究了世界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表示不赞成“农业集体化要等机器”这种主张,指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得到了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赞同。(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页)
中共中央在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规定:“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对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有过一种通俗的解释:“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它又要有一双翅膀,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再清楚不过的:主要的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而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后来,毛泽东还从理论上对这个问题作过进一步的论证。他说:“首先制造舆论,夺取政权,然后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大大发展生产力,这是一般规律。”“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2页)这个一般规律,对于无产阶级革命也是适用的。
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科学继承和创造性发展,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坚持、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条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在贯彻执行总路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互相促进的。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既遵循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又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它要求通过合作化的途径,积极而又稳步地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要求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的、“赎买”的办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的有计划的工业化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同时开始的。当时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极大地加强和壮大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力量,为中国社会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社会主义改造又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使之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继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了起来。1952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19.1%,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1.8%,资本主义经济6.9%。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78.7%,占到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到1956年,各种经济成分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32.2%,合作社经济53.4%,公私合营经济7.3%,个体经济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2.9%,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这表明,中国已经胜利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全面的确立。
中国经济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就五十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份,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备多大程度上应有的灵活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胡乔木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252 页、第 260页)邓小平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302 页)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它使得中华民族一洗百年来蒙受的屈辱,开始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的民族之林。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它使得长期以来受尽压迫和欺凌的广大中国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第一次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真正到来了;它使得军阀割据、战乱频仍、匪患不断的历史从此结束,国家基本统一,民族团结,社会政治局面趋向稳定,各族人民开始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人民可以集中力量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建设的时期开始到来。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进一步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它使得社会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工业化、现代化铺平了道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在毛泽东领导时期,依靠以他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智慧,依靠全党同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
我国在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不仅使中国在赢得政治上的独立之后赢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为增强国防力量和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条件,而且为中国以后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中国与外国包括发达国家在平等的原则下发展经济往来创造了前提。
从1952年到1978年,我国的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年增长率为8.2%;其中工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率为11.4%。这个发展速度,居于同期全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前刘。我国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据世界的位次: 1957年和1978年,谷物3→2,棉花2→3,猪牛羊肉2→3,化学纤维26→7,布3→1,煤5→3,原油23→8,发电量13→7,钢9→5,水泥8→4,硫酸14→3,化肥33→3。除少数农副产品产量的位次保持不变或稍有后退外,谷物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的位次都明显提前了。随着建设事业的进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全国总人口从1949年的5.4167亿增长到1976年的9.3717亿。同期粮食的人均占有量从418市斤增加到615市斤。这就是说,尽管人口增加了近4亿,人均占有粮食还是增加了近一倍。在全国人民节衣缩食支援国家工业化基础建设的情况下,尽管人民群众生活逐年改善的增幅不大,但初步满足了占世界1/4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这在当时被世界公认是一个奇迹。
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大批地成长起来。解放前,全国人口的死亡率为25‰,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仅35岁。这个时期,全国人口的死亡率从1949年的20‰下降到1976年的7.25‰。居民平均寿命随之显著延长。中国人不再被讥笑为“东亚病夫”了。
邓小平在1979年明确地说过:“社会主义革命己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7页)这些进步,是在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的初步的、但又是有力的显示。
这些进步,不仅在当时已经使中国极度贫弱的面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变,而且为中国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在庆祝新中国诞生六十周年的时候,我们深切怀念人民共和国的伟大缔造者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奠基人毛泽东。正如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指出的那样:“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人和全中国各族人民将永远铭记毛泽东为新中国的创立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所建立的不朽的历史功绩。
网编:客卿